腓立比书第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腓立比书第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腓立比书第一章
一1~2
前言
一1 无论在犹太人或希腊罗马人当中,「仆人」都不是卑贱的头衔(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皇帝或高官的奴隶相当有权势,远超过自由人)。有关「监督」和「执事」,参:提摩太前书三1、8的注释,在那里这两个名词也同时出现。
一2 保罗在此将古代一般的问候形式赋予基督教的色彩(参:罗一7的注释)。
一3~11
为腓立比人感谢神
在古代书信中,感恩是很平常的;保罗特别喜欢感恩,在给教会的书信中,只有加拉太书没有感恩的话,而理由很明显。
一3~4 犹太用语有时将祷告和在神面前「记念」、「想念」相连(如:罗一9);保罗可能是指,他平时为腓立比祷告的时候就向神感恩(参:腓四6)。
一5 译为「参与」(NASB)或「同伴」(NIV)的词,在商业上是指在金钱上「共同有份」(参 NRSV)。在此则包括腓立比人曾提供金钱上的帮助(四10~20)。
一6 「基督耶稣的日子」是应用 * 旧约「主的日子」一词,因而显然认定基督是神。保罗对他们必蒙保守的信心,是基于一章5、7节。
一7 友谊的书信常会提到渴望见到朋友。保罗身系囚牢,又在打官司,自然会用到法庭词汇:「辩明」与「证实」,或伸冤、免罪。
一8 古代常呼求神祇来作见证,认为神祇能知情;在这样的情况下说谎,会遭致神祇的忿怒。
一9~11 哲学家也会像保罗在这里一样,强调必须分辨何为善、何为恶。有关「公义」的源头(11节),请参三章9节的注释。
一12~26
困境的益处
希腊哲人常宣称,无论下监或死亡都无关紧要,惟一重要的是一个人的态度。保罗对这个看法部分赞成,但理由则完全不同:在神的掌管下,困境会为祂带来荣耀(一12~14,犹太人和 * 旧约都持此信念),而向耶稣专一效忠,乃是最重要的事(一21、23)。书信就像演讲一样,通常有一段 * 叙事,说明写作的情境,或让读者明白最近的消息。
一12 * 斯多亚哲学家主张,坐监和死亡一样,并不是坏事。有关「进展」(NASB、TEV),参:加拉太书一14的注释,不过腓立比书一12的思想(与一25不同)更自然让人连想到军队「前进」(NIV)的比方,而较不像学者的进步。
一13 有些注释家建议,此处的「皇宫」或「御营军」可能是指省长的住所,如保罗在该撒利亚被囚的所在(徒二十三35);保罗经常遭囚禁(林后十一23),倘若他在亚西亚或叙利亚-巴勒斯坦被囚,便可以说明为何在歌罗西书四10~15会有这么多人帮助他。还有些人认为,「该撒的家」(四22)当按字面解,因此这里的「御营军」就是指他被囚于罗马,被「御营军」看守(NASB),就如使徒行传二十八16;罗马是整个帝国的中心,吸引许多人前往,因此歌罗西书四10~15便有如此多的传道人。意大利不可以有军队,但是御营军约有一万三千至一万四千名自由的意大利士兵,他们是皇帝精选的护卫,由御营军的总指挥统领。这些人被视为皇帝的 * 受庇护者(因此算他家里的人),享有罗马军队最高的薪资,以保证他们的忠诚;他们效忠的另一理由为,他们的统领按法律绝对不能担任皇帝(可以作武官,但不能作议员)。
腓立比的商店、广场及卫城
_
一14~18 犹太教师容许人存不纯洁的动机来事奉神,认为好过不事奉祂。然而他们一致坚持,凡是利用 * 律法只为自己图利的人,不会有份于来世。
一19 「拯救」(KJV)常意味着身体的「脱释」,有时是指出监,此处应当是这个意思。腓立比的公民是罗马公民(参三20的注释),因此享有一些法律的保护。但是保罗身为罗马公民,在法庭以基督徒的身分受审,他的判决将成为法律的判例,也会影响腓立比人的法律地位,因此他们对他官司的关心,可能理由不单只有一项。
一20~23 哲学家常主张,死亡是中性的,并不是坏事;它或是让灵魂消灭,或是使灵魂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保罗则认为它是坏事(林前十五26),但也认为它可以让人不再受牵扯,得以专一追求基督。大部分巴勒斯坦犹太人强调,义人的身体将来会 * 复活,同时也相信,义人死后的灵魂已经在天上与神同在;保罗和他们的看法相同。许多希腊罗马作者表示乐意藉死亡来脱离苦难;*旧约作者通常不采这种立场(诗三十9),可是有些人在极沮丧之时,也会有同样的想法(王上十九4),甚至认为自己没有生在世上还好一些(伯三1~19;耶十五10,二十14~18)。
一24~26 保罗存活在世可以帮助他们,因为他将继续教导,也可能因为他成了法律的判例:参一章19节的注释。尼罗对法律问题并不关心,主后六十二年他释放了犹太人质,就是省长腓力斯从前送去给他的。保罗也大约于那段时间获释(参:徒二十八30~31的注释)。
一27~30
因盼望而坚忍
一27 「注意你们的行为」是用希腊方式讲公民在自由国度内的举止(参三20),犹太人则用这类说法表明他们的百姓遵行神的 * 律法(如在徒二十三1)。有关运动员的比方(此处希腊用语显然包含这个意思,KJV和 NASB 译为「一同奋斗」),参:腓立比书一30的注释。
一28 保罗此处提出的把握,意指 * 旧约和犹太人的盼望,即在末时神会毁灭祂子民的仇敌,为他们伸冤,并拯救他们。
一29 虽然犹太人会尽可能避免受逼迫,但是他们非常推崇那些因顺服神宁可牺牲性命的殉道者。(一个人公开的态度〔如:称赞从前的英雄等〕和私下的态度〔如在日常生活中为个人的信念付出代价〕之间,可能会有差异。然而保罗每一天都面对个人的抉择,他以自己的生命作了委身殉道的典范。)保罗认为,为主受苦是一项特权(参:徒五41,类似的概念)。这里也可能欲以受苦的思想暗示末世已近(如犹太人的思想)。
一30 保罗就像许多希腊道德家一样,把古代运动员的竞争用语(「竞赛」或「冲突」,KJV、NASB)拿来形容看重道德之人的生活。此处的问题是逼迫;有关腓立比人和保罗的命运息息相关的说明,参一章19节的注释。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