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九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罗马书第九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罗马书第九章
逐节详解
【罗九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文意注解〕「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在基督里』意指他所讲的话是在主面前讲的,是向主负责任的,藉以表明他的话真实可靠(参林后二17)。因此,他在『说真话』后面再加上『并不谎言』,更加强他的话语的真实可靠性。
「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被圣灵感动』按原文是『在圣灵里』。圣灵乃是与我们的灵同作见证(罗八16『心』字原文是『灵』),本节则指圣灵与我们的良心同作见证。这两节圣经放在一起可以表明:(1)我们的良心是在我们人的灵里;(2)良心是我们人的灵的一项很重要的功能。
﹝话中之光﹞(一)我们基督徒对人说话,应有二个基本条件:(1)绝对真实毫无谎言;(2)且有圣灵感动的良心作见证。
(二)基督徒的生命见证,须具备两个基本的要素:(1)『在基督里』;(2)『在圣灵里』。
(三)一个活在基督里面、与祂联合的人,决不可能说谎话,因为基督并没有是而又非的,在祂只有一是(林后一19)。
(四)一切的真实与实际,都是『在基督里』;若不在基督里,一切都是虚假和虚空的。
(五)良心只有在圣灵照亮时,才是可靠的引导。
(六)人的良心在圣灵的光照和感动之下所作的见证,乃是有份量、值得采信的,因为他里面有圣灵和良心双重的判断。
【罗九2】「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文意注解﹞「我是大有忧愁,」『忧愁』含有心碎的意思;『大有』指忧愁的程度相当沉重。
「心里时常伤痛,」『伤痛』多半用于形容肉身痛苦的感觉,但也可用来表明『心痛』;『时常』含有不停之意。
本节指出他的忧愁与伤痛乃是︰(1)很大的;(2)持续不断的。
﹝话中之光﹞(一)大有忧愁常和大有快乐相连(罗八31~39);一个人能为自己得救大有快乐的,就能为别人――『我弟兄』没有得救大有忧愁。
(二)世上的人,多是宁愿别人受亏而为自己得益;属灵的保罗,却是宁愿自己受咒诅,而要别人得益处。这也该是每一个基督徒处世为人的原则。
【罗九3】「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原文字义〕「咒诅」完全毁灭。
﹝文意注解﹞「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在保罗的书信中,『弟兄』多数是指主内弟兄(参罗十二1;十四15),但在此处乃是和『骨肉之亲』同义词,两者皆指以色列人(参4节)。
「自己被咒诅,」按原文是『自己成为咒诅』,含有被逐出教门成为咒诅的意思;在此意即自己被交付在神的忿怒之下,而永远灭亡(参林前十二3;十六22;加一8~9)。
「与基督分离,」亦即与基督的爱隔绝,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参罗八35~39)。
「我也愿意,」原文是『我曾愿为此祈祷』(过去式);此话表明他心甘情愿代替同胞接受当得的刑罚,如果他们能因此蒙受救恩的话。
﹝话中之光﹞(一)世人宁愿别人受亏损,务要叫自己得益;基督徒处世为人的原则乃是︰为叫别人得益,宁愿自己受亏损。
(二)神的儿女应当乐意为着人灵魂的得救而忍受痛苦,即使是须要忍受极度的痛苦。一个爱人灵魂的人,愿意为着对方灵魂的得救付出任何的代价。
(三)保罗为着弟兄的亲情,宁可『自己成为咒诅,与基督分离』(原文),也是愿意。这完全是基督的灵在他身上的表现。自从基督道成肉身,成为血肉之体(来二14),我们就成为祂的『骨肉之亲』;祂就是为了我们这些骨肉之亲,成了咒诅(加三13),甚至与父神分离(参太廿七46),为要使我们得救。
(四)保罗说若以色列人不得救,他宁可不得救。这种话语并非口里说说的,也非情感作用的,乃是因为需要的压迫,叫他有了这样的感觉。有的人常学别人祷告的话,但并无祷告的效力,仍归无用。因为没有压力。如果你里面真有一个感觉,神若不听我的祷告,我就不起来,就神要听你。最要紧的是感觉到压力。
(五)一个真正爱罪人,宁肯牺牲自己,巴不得对方能够得救的人,他实在是基督救恩的最佳传讲人;难怪保罗的影响力不但在当时及于全世界,甚且世世代代的人都因他而受益。
(六)新旧两约中,两位最伟大的神的仆人,都有这种『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情怀(参出卅二32)。今天我们若想要作一个主的仆人,也当效法这种情怀。
(七)求主使我们也能作一个『大』的人,心胸宽大,为别人着想,而不顾到自己。
(八)如果我们只关心自己的属灵追求,却对失丧的家人、朋友、同学、同事没有感觉,恐怕我们最多只是爱自己过于爱主的人罢了。
【罗九4】「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
〔原文字义〕「以色列」神的王子。
〔文意注解〕「他们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是犹太人自从被掳回归之后,用来称呼他们自己,表示他们是神的选民。
「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儿子的名分』指以色列人全体是『神的儿子』(参出四22~23;耶卅一9;何十一1)。
『荣耀』乃神的显现,指神与以色列人同在(参出十六7,10;利六23;民十六19)。
『诸约』指神与以色列人祖先所立的约,如亚伯拉罕之约(创十五17~21;十七1~8)、摩西之约(出十九5;廿四1~4)、利未人之约(民廿五12~13;耶卅三21;玛二4~5)、大卫之约(撒下七章;廿三5;诗八十九3~4,28~29;一百卅二11~12)等。
『律法』指摩西律法。
『礼仪』指割礼、献祭等;有解经家认为此词原文特指在圣殿里的敬拜和事奉。
『应许』指神在诸约中的应许,特别是弥赛亚的应许(撒下七12,16;赛九6~7;耶廿三5;卅一31~34;结卅四23~24;卅七24~28等)。
〔话中之光〕(一)正如以色列人一样,我们信徒也从神领受了极大的特权――他们拥有『以色列』这名,而我们则拥有『基督徒』这宝贵的名――基督徒意指属基督的人,在世上代表基督。
(二)许多人声称他们是基督徒,但他们的行为表现却一点也没有基督徒的模样,他们羞辱了基督这名。
(三)作神的儿子是何等有福的事!凡神所有的一切,都成为我们的享受;因为祂是我的产业,是我杯中的分(诗十六5)。
(四)我们若要完全享受作神儿子的福分,首要的条件便是从世界分别出来,归神为圣(参林后六17~18)。
(五)人生最大的悲痛就是准备给他子女一切成功的机会――劳苦、牺牲、付出一切――结果却发现他的子女不顺服、反叛、自我放纵、自甘堕落。我们对待神是否也像这样的子女呢?
(六)以色列人曾看见过神的荣耀,但他们却背弃了祂;我们这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的人,又何尝没有可能离弃祂呢(来六4~6)?
(七)我们信徒在得救的时候,那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神荣耀的光,已经照在我们的心里(林后四6),如今我们的要务乃是在黑暗的世上,返照主的荣光(林后三18)。
(八)我们乃是世上的光;我们的光应当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九)实在说来,『诸约』并未捆绑住以色列人,反而是神将祂自己置于受『诸约』约束的地位。哦,神因爱祂所拣选的人,竟甘愿受祂爱约的约束。
(十)爱乃是守约的原动力;我们信徒夫妇之间的婚约,也必须有爱才能持守。
(十一)律法使人知罪(罗七7);有了律法却又违犯律法(罗二23),这是明知故犯的罪,罪加一等。基督徒外面有圣经的教导,里面有圣灵的引导,因此在神面前的责任相当重大。
(十二)神盼望藉律法引导以色列人到基督面前(加三24),结果他们多半弃绝了基督;神盼望藉圣经使我们能更多认识基督(约五39),结果我们多半在字句道理上打转,而忽略基督自己。
(十三)可悲的是,神已经指示我们圣经乃是真理之门,而我们却不懂得打开这门,登堂入室,天天只在美门口外求人赒济(徒三2)。
(十四)认识神所给人最大的应许,乃是祂的爱子耶稣基督;我们所能领受的最大好处,也不在耶稣基督之外。
(十五)神的应许需要我们运用信心去加以支取;在有信心的人,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借着祂也都是实在的(林后一20)。
【罗九5】「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
〔文意注解〕「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列祖』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其众子等,这些人特别蒙神祝福。神曾与他们立约,称自己为他们的神(参出四5;六3,8)。
「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参太一1~2)。这话表明祂具有完全的人性,祂是有血有肉的真人。
「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本句是整个新约圣经中对耶稣基督的神性叙述得最清楚的经节(参罗一4;太一23;廿八19;路一35;五20~21;约一1,3,10,14,18;五18;林后十三14;腓二6;西一15~20;二9;多二13;来一3,8;彼后一1;启一13~18;廿二13)。这话表明祂具有完全的神性,百分之百祂是真神。祂是真人又是真神。
根据不同的标点法,本句另有三种不同的译法:(1)『那在万有之上的神,是永远可称颂的』;(2)『那在万有之上的,祂是永远可称颂的神』;(3)『祂在万有之上。愿神永远受称颂』。
「阿们,」是的,这话是实在的,诚心所愿。
〔话中之光〕(一)正如以色列人空有敬虔的列祖,却背逆了神;今天有些人的身边不乏敬虔爱神的人(包括他们的父母、朋友、同学、老师等),结果他们却偏偏迷失在世界和罪恶中,这是何等可悲的现象!
(二)一个人的命运如何,完全决定在他如何对待基督;一个信徒的属灵前途如何,也完全决定在他如何响应基督的呼召。
(三)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祂,祂也必不认我们(提后二11~12)。
【罗九6】「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原文字意〕「落了空」失效,脱落,坠落。
〔文意注解〕「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神的话』指神在圣经中应许以色列人的话;『落了空』意思有如一只船偏离了航线,永远无法达到目的地。问题不在神的应许,问题乃在以色列人,他们之中泰半没有守住承受神应许所须站的地位。
「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这句话和『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罗二28~29),含意相同,彼此对应。
以色列人不是凭着他们的肉身关系,乃需凭着他们对神应许的信心,才能承受神应许的福分。
〔话中之光〕(一)神口中所出的话,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神所喜悦的(赛五十五11);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
(二)口称自己是基督徒的,不都是基督徒;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6)。
(三)神对我们的估价,不是按着我们口中所说的话,也不是按着我们的所作所为,而是按着我们的实际『所是』(参太七21~23)。
【罗九7】「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文意注解〕「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亚伯拉罕的后裔』包括从妾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创十六15),和从后妻基土拉所生的六个儿子(创廿五2),但他们在神面前都不算作他的儿女,因为神只承认从妻子撒拉所生的以撒,称他作『你独生的儿子』(创廿二2)。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句话引自创廿一12。神只承认从以撒生的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因为以撒才是神所应许的,其它都是亚伯拉罕凭肉体所生的(参8节)。
【罗九8】「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文意注解〕「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肉身所生的儿女』指凭人天然的能力所生出的儿女,以实玛利即其代表(参创十六15;加四23)。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这等人不能作神的儿女(约一12~13)。
「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应许的儿女』指超越人天然的能力,单凭神的应许而生的儿女,以撒即其代表(参创十七19;加四28)。在神的心目中,惟有以撒才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才能承受神所给亚伯拉罕的祝福(参创十七5~8;廿二17~18)。
在6~8节中,保罗刻意用了许多不同的称呼,来分成两类不同的人,以表明神的话并不落空,因为第一类的人都不算数,惟有第二类的人才算数:
(1)第一类:『从以色列生的』、『亚伯拉罕的后裔』、『肉身所生的儿女』。
(2)第二类:『以色列人』、『他的儿女』、『从以撒生的』、『后裔』、『神的儿女』、『应许的儿女』。
〔话中之光〕人靠着好行为并不能在神面前称义;新约的信徒乃是凭着神的应许来享受恩典的。
【罗九9】「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文意注解〕本节神应许的话引自创十八10。这话证明以撒是凭神的应许所生的。
【罗九10】「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
〔文意注解〕本节是进一步说明,虽然同是以撒的后裔,但仍有蒙拣选和不蒙拣选的分别。
【罗九11】「(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原文字义〕「显明」存立,站稳,坚定;「旨意」目的,陈设饼。
〔文意注解〕「双子还没有生下来,」意指他们还没有显出品格的好坏,所以神的拣选,决不是根据他们本身的条件。
「善恶还没有作出来,」意指他们还没有显出行为的好坏,所以神的拣选,也决不是根据他们行为的条件。
「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意指神为着坚立祂是否施恩的绝对权柄,特在人还没有显出值得被拣选的条件之前,即作出了祂的拣选。
〔话中之光〕(一)神的拣选完全根据祂的旨意;在神拣选人的事上,完全由祂自己作决定,人对此没有参预的余地。
(二)人不能以好行为赚取神的恩典,因为人的好行为只是人应作的本分而已。
(三)我们要知道神不是拣选好人,也不是拣选坏人,祂乃是拣选罪人。
(四)神拣选人,不在乎人的行为,因为祂有办法改变人的生命,但祂却很在乎人对祂的态度(参32节)。
【罗九12】「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文意注解〕「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事实上,以扫从来没有服事过雅各,因此这项預言,并不是针对他们个人说的,乃是针对他们的后裔说的。历史上有一段很长的时期,以扫的后裔以东,曾经臣服于雅各的后裔以色列人(参撒下八14;王上廿二47;王下十四7等)。
【罗九13】「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原文字义〕「恶」不要,较不喜欢,较不爱。
〔文意注解〕「正如经上所记,」下面的话引自玛一2~3。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当时玛拉基的預言,也是针对他们两人的后裔说的。以东人在以色列人遭难的日子,对以色列人毫无兄弟情谊,因此招致神的忿怒(参诗一百卅七7;赛卅四5~15;耶四十九7~22;结廿五12~14;三十五5~7;俄1~14)。
〔话中之光〕(一)以实玛利长于以撒,以撒却蒙了拣选(7节);雅各恶于以扫,雅各却蒙了拣选。这说明神对人的拣选,乃是着眼于人对基督的关系(基督乃是由以撒、雅各后裔生的);一切天然的长幼,传统的等次,善恶的行为,道德的光景,都算不得甚么。
(二)有人以神不拣选以扫为不公,司布真的回答是这样:『我不希奇神为何不拣选以扫,所希奇的是神为何拣选了雅各。』
【罗九14】「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难道神有甚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原文字义〕「不公平」不义。
〔文意注解〕「难道神有甚么不公平吗?」这是人对于前面所说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神自己(11~13节),而产生的一种不正确的观念,认为神这样作,岂不是专横无理且不公平吗?其实,若按着公平、公义,没有人配得神的拣选,因此神只好以『怜悯』和『恩典』来对待人(15节),而神这样作,乃是超越过公平和公义的。
〔话中之光〕我们无论遭遇到甚么情况,都不可以质问神公不公平,或问为甚么,因为祂有绝对的主权。
【罗九15】「因祂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原文字义〕「恩待」怜恤,表同情。
〔文意注解〕「因祂对摩西说,」下面的话引自出卅三19。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些话的重点是说,神的怜悯与恩待不能受制于任何外力,惟在于祂自己白白的恩典。
『怜悯』(mercy)重在指外面行动上对人可怜情形的响应;『恩待』(compassion)重在指里面感觉上对人可怜情形的表达。
〔话中之光〕(一)神从来不会不公平地对待人(参14节);神却喜欢以怜悯为怀来施惠于人。
(二)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卅四6)。
(三)我不知道神为甚么要怜悯、恩待我,但我知道所有愿意接受神的救恩,相信主耶稣的人,都是蒙了怜悯和恩待的人。
(四)我们蒙恩得救的人,应当感谢神的怜悯和恩待;但若失败跌倒,却不该怪罪神不施怜悯和恩待,只能怪罪自己。
【罗九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文意注解〕「这不在乎那定意的,」『这』指神怜悯的拣选。
〔话中之光〕(一)保罗根据神拣选以色列人而弃绝法老,以及神喜爱雅各而厌恶以扫,来说明神拣选的主权。是的,我们的蒙恩,与我们原有的光景,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不是神怜悯我们,拣选我们,无论我们怎样努力,也不会得救。我们当为神这无故的爱怜多多感谢祂!
(二)神给人怜悯,不是由于人在意愿、行为或道德上如何努力,祂决定给便给,在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祂有行动的主权。
(三)人的定意和奔跑,并没有甚么功劳,也并不能真正成就甚么事,除非神施怜悯,祝福我们。信徒在教会中的事奉,也当仰望神的怜悯和祝福。
(四)摩根说:『我们的定意和奔跑,都不足为我们带来所需的救恩,或使我们进入救恩的各种福分中。凭我们自己,我们不会定意也不会致力去得着救恩。人能得救,完全在于神的主动。』
(五)人的定意和奔跑,在救恩的事上虽然不是基本的、决定性的因素,但并不是说,神完全不需要我们的定意和奔跑――生命的水是白白给那些『愿意的』人喝的(启廿二17);窄门是给那些『努力的』人进去的(路十三24)。
(六)基督徒对于神的怜悯和人的定意奔跑,应当抱持一种平衡的态度:尽人事而听天命。一面『屡次定意』(罗一13),一面『常常恳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罗一10);一面竭力奔跑(腓三12~14;林前九24,26),一面求神照着祂的大能大力成就一切(弗三20)。
【罗九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背景注解〕本节里的法老,就是那位拦阻以色列人出埃及,而与耶和华神对抗的埃及王。按表面看,好像是神使他刚硬(参18节;出四21;七3,13,21等),实际原因是他故意不认识神(出五2),高抬他自己过于神,所以神就任凭他(参罗一28),他也就越过越刚硬了。
〔文意注解〕「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下面的话引自出九16;那里原是神藉摩西向法老说的,但此处使徒保罗引申作『经上有话』,他再一次将圣经拟人化(参加三8),表示神说的话成了经上的话,因此圣经就是神所说的话。
「我将你兴起来,」指神为着祂自己的目的,使法老成为埃及的统治者,并使埃及在地上成为古时的强国。
「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神借着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迹,使周围列国的人认识了耶和华神的名和祂的权能(参出十五14~15;书二10~11;九9;撒上四8)。
〔话中之光〕今世国权的兴衰,全在乎神的旨意;认识神的人,常常借着祷告与神同工,求神在国是上彰显祂自己的权能。
【罗九18】「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文意注解〕「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这是重述出卅三19的上半,也是对本章前面15节的话作出回应。
「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是指神使法老和埃及人的心『刚硬』(出七3;九12;十四4,17),也是对本章前面17节的话作出结论。
〔话中之光〕(一)神的爱和恩典,只能达到那和祂相配的人,但祂的怜悯,却叫祂能眷顾我们这最不象样、最不配的人,把我们从不配的地步提拔起来,而成为祂拣选的对象。
(二)人听了神的话,不是接受就是更加刚硬,这是神的法则。看起来是神刚硬他,其实是他自己不肯、不愿,所以神就任凭他刚硬。
【罗九19】「这样,你必对我说:『祂为甚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
〔文意注解〕「这样,你必对我说,」『你』字泛指不同意神作法的不信者。
「祂为甚么还指责人呢?」意指人心的刚硬既然是由神促成的,神就不应该再来责问人的错失。
「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意指人既是不能在神的旨意之外作任何事,那么人若因此有了过错,就不应该要求人对此负责。
〔话中之光〕(一)『为甚么…』说出肉体中背逆的天性;『父阿,是的』(太十一26),乃是基督儿子的灵。
(二)那溶化冰雪的阳光,却使泥土硬化;那使衣物褪色的阳光,却将皮肤晒黑。那位怜悯心灵破碎者的神,也使不肯悔改的人心里刚硬。拒绝接受恩典,也就不能得着恩典。
【罗九20】「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么这样造我呢?』」
〔文意注解〕「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意思是说,19节反驳的话,乃是超越了人的身份,居然胆敢要求神有所交代。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么这样造我呢?」这话是按着含意引自赛四十五9和赛廿九16。造物主对受造之物具有绝对的主权,祂要怎样造就怎样造,任何受造之物对此都没有置喙的余地。
〔话中之光〕(一)人应当追求明白神作事的法则(诗一百零三7),但没有权利要求神解释祂的作为。
(二)神是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神,我们不能跟神讲道理、争是非;神的旨意是一切是非的准则,神的主权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罗九21】「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
〔文意注解〕『贵重的器皿』是指合乎主用的器皿(提后二21);『卑贱的器皿』则指未能达到神标准的器皿。
〔话中之光〕(一)在教会(大户人家)中,我们都是神为祂自己而造的器皿,但却有『贵重的』和『卑贱的』之分别(提后二20)。
(二)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二21)。
【罗九22】「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原文字义〕「显明」陈列,展览;「彰显」使人知道;「预备」使适合,完成。
〔文意注解〕「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忍耐宽容』乃是指神在祂两种神性――公义和恩慈――之间所采取的两全之计,神的公义叫祂不能不对罪人显明忿怒,但神的恩慈叫祂忍耐宽容,盼望领罪人悔改(罗二4~5)。
『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并不是指神『预定』某些人沉沦,因为祂愿意万人得救(提前二4),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三9);这里应是指神凭着祂的『预知』,知道有些人虽经祂『多多忍耐宽容』,仍旧不肯悔改,故其结局必然遭致灭亡。
〔话中之光〕神的主权并不抹煞人的责任,虽然神的拣选不是按人的行为,但人却仍要为他的行为负其结局的责任。
【罗九23】「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原文字义〕「早预备」早就预定,先前就已指定。
〔文意注解〕「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注意,22节的『预备』和本节的『早预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动词。
对这些将要『得荣耀的器皿』而言,神不仅『预知』他们会悔改得救,并且『预定』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
〔话中之光〕(一)匠既有主权随己意把一团泥抟作贵重的或卑贱的器皿(21节),神对于自己所造的人,更应享有主权;忍耐、宽容(22节)或彰显荣耀,都在乎祂的旨意,人不能质询祂为何如此行。
(二)虽然神的救恩全然在于祂主宰的怜悯,叫所有的受造,一个也不能自夸。但是感谢神,我们已被圈在祂的怜悯中了――『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这些被神所召的』(24节)。所以我们应该相信必定能被神作成荣耀的器皿,彰显祂丰满的荣耀!
【罗九24】「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甚么不可呢?」
〔话中之光〕神呼召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我们作神贵重的器皿,用来盛装这位尊贵又荣耀的神,好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我们身上(参23节)。
【罗九25】「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
〔文意注解〕「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下面的话是按意思引自何二23,而不是直接照着字句引用的。按其原出处之上下文来看,何西阿的预言本来是指以色列人灵性的复兴,但保罗将其中所含的原则转用来指明,外邦人蒙恩早已是神的旨意。他们归向神,不须到耶路撒冷敬拜,也不须遵守各种礼节才能得救。
〔话中之光〕我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二10)。这是何等的恩待!
【罗九26】「从前在甚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罗九27】「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文意注解〕「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下面的话引自赛十22~23。保罗引用以赛亚的预言,说明以色列终必得救,但所蒙的恩却是神『存留余数』,即真正属神的以色列人是极少的余民。这正是神怜悯和没有丢弃以色列的明证。
「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无论就着肉身以色列人来说,或者与得救的外邦人作一比较,得救的以色列人在人数上都是极少数,所以说『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话中之光〕今天基督徒虽多如海沙,但得胜的也不过是剩下的余数。
【罗九28】「『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话,叫祂的话都成全,速速地完结。』」
〔原文直译〕「因为主必要在地上快速且彻底地执行祂的审判(或施行祂的话)。」
【罗九29】「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
〔文意注解〕「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下面的话引自赛一9。
〔话中之光〕旧约中的所多玛、蛾摩拉两座城,因罪恶满盈,遭到神的审判,被火焚毁(参创十八20~十九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说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怜悯,为他们存留余种,他们早已照样灭亡了。所以他们应该体谅神怜悯的心肠,不要再背逆、犯罪,反要赶快悔改归向神。这样的警戒,岂非也是今世的我们所需要的吗?
【罗九30】「这样,我们可说甚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话中之光〕神拣选的旨意至终是引向那被拣选的基督身上,使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凡相信的都可以因着神的信实而得着祂的义。
【罗九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
〔文意注解〕「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追求律法的义』意指遵行律法,盼望藉此蒙神称义。
【罗九32】「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话中之光〕(一)无论是犹太人或非犹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是一样的;神对待他们的原则与方法也是不变的。人必须信福音,才能得到救恩(罗一16~17)。
(二)『不追求…反得了』(30节),『追求…反得不着』(31节),『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的追求不是出于信,乃是出于行为』(本节按原文另译)。信就是里面对基督的认识,行为就是外面人工的努力。这话清楚说出,真实而有效的追求,完全由于,也在于对基督的认识。一切不是因里面摸着基督而自然产生的追求,一切不是以认识基督为标竿的追求,都不过是人工的努力,肉体的挣扎,结果是『反得不得』,何等徒然!
【罗九33】「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背景注解〕在《以赛亚书》八13~15,先知以赛亚預言亚述的入侵将横扫以色列全境,好像洪水一般。但是在这奔腾的大水之中,将有一处避难所:神要亲自成为所有信靠祂之人的『圣所』,成为他们可安立其上的盘石。然而,那些不信靠祂,反而倚赖其它权势或资源的人,将被洪水冲入这块盘石,他们必因它发愁,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盘石不是避难所,而是一个危险的障碍──『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
〔话中之光〕(一)这块石头就是主耶稣。不信祂的人,就要被祂绊倒;信靠祂的人,却永不落空,永不羞愧。
(二)神设立基督作『房角的头块石头』,是世人救恩的根基,也是信徒属灵建造的根基。但人若不完全信靠祂,祂就会变成我们『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彼前二7~8)。
(三)凡以人虚谎的道理教训为避难所的人,必被那黑暗权势的洪水所淹漫,但信靠主的人必安然无恙,因祂是经过试验的石头,是那稳固的根基(参赛廿八15~17)。
── 黄迦勒《罗马书注解》
罗马书第九章
【罗九1~3】「说真话…我也愿意。」他内心为别人的感觉,不是用言语所能表达出来的;他说真话是因真忧愁,受咒诅也愿意,是真愿意。―― 谢模善
【罗九2】保罗说若以色列人不得救,他宁可不得救。这种话语并非口里说说的,也非情感作用的,乃是因为需要的压迫,叫他有了这样的感觉。有的人常学别人祷告的话,但并无祷告的效力,仍归无用。因为没有压力。如果你里面真有一个感觉,神若不听我的祷告,我就不起来,就神要听你。最要紧的是感觉到压力。
【罗九3】「为我弟兄…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保罗为着弟兄的亲情,宁可『自己成为咒诅,与基督分离』(3原文),也是愿意。这完全是基督的灵在他身上的表现。自从基督道成肉身,成为血肉之体(来二14),我们就成为祂的『骨肉之亲』;祂就是为了我们这些骨肉之亲,成了咒诅(加三13),甚至与父神分离(参太廿七46),为要使我们得救。――《读经指引》
【罗九7,13】以实玛利长于以撒,以撒却蒙了拣选;雅各恶于以扫,雅各却蒙了拣选。这说明神对人的拣选,乃是着眼于人对基督的关系(基督乃是由以撒、雅各后裔生的);一切天然的长幼,传统的等次,善恶的行为,道德的光景,都算不得甚么。――《读经指引》
【罗九11,18】「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神的爱和恩典,只能达到那和祂相配的人,但祂的怜悯,却叫祂能眷顾我们这最不象样、最不配的人,把我们从不配的地步提拔起来,而成为祂拣选的对象。
【168.神对利百加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几句话记在旧约什么地方?又,神这样爱雅各与恶以扫,是否偏心待人?(罗九章12一l4节)】
创世纪二十五章21一26节所载有关利百加怀孕的事,并没有说神爱雅各和恶以扫,只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保罗在此所引用的圣经是玛拉基书一章2一3节,当时被掳归回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怀疑神对他们的爱,所以神回答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么?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顶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
不少人读经读到罗马书九章有关以扫和雅各的事,往往以为神待人偏心,为何无缘无故地恶以扫而爱雅各。其实神并不偏心待人。
一、玛拉基先知所说的这两句话,不是指以扫与雅各个人,乃是指以扫所代表的以东国和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国,在神的永远计划中,神创立以色列国来完成他救思的计划一部分,是很正确的,神不能用以东国来完成他的救恩计划。因此,神爱以色列国,不喜欢以东国,也是很正常的,并非偏心(请参阅俄巴底亚书有关神责备以东恶行的经文)。
二、从以扫与雅各个人的生平来视察,我们知道以扫轻看他为长子的名份(创二十五章34节),等于轻看神,藐视神的安排,所以这种举动,在神看来,是可憎的。圣经并没有说“雅各夺取以扫长子的名份”,他是用买卖的方法把以扫长子的名份买了去(创二十五章31一33节),而且这种买卖是双方同意的,在任何律法的观点看来,雅各并没有错误。
雅各一生虽然有许多幼稚与错误的行为,但他富有追求长进的心。他对神的关系也为神所欣赏(创二十八章10一22节),神爱一个人不是根据他在人面前所表现的一切优点,乃是根据他与神的关系的密切程度。
三、至于以扫与雅各在利百加腹中的时候,神对利百加所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也不是神偏心待人,因为神对亚伯拉罕所应许的一切话,是需要每一代有一个“人”去承接,直等到基督降生为止。这个“承接应许”的人,必须有神所看为满意的资格。
由亚伯拉罕起,传到以撤,以撒(不是夏甲之子以实玛利)适宜成为承受应许的人,是毫无疑问的。
以撒传给什么人呢?他妻子利百加腹中的孩子,乃是双生,双生的孩子中只能有一个孩子作承受应许的人。当以扫与雅各二人在母腹之时,在神的眼中,一切都决定了。因为根据优生学的解释,腹中的孩子可能承受了父亲或母亲较多的“天性”,或善或恶,一怀孕就决定了。我大胆地去推测,如下:
以扫在腹中接受了母亲利百加的天性。雅各则接受了以撒的天性。
利百加在孩子长大的时候,曾教唆雅各去欺骗父亲以撒。请注意,雅各是被动的,他本人并不愿意,而且害怕(创二十七章11-12节)。这种败坏的天性,并没有在腹中传给雅各,乃是传给以扫,造成他从后来的轻视长子名份,图谋杀害雅各(创二十七章4l节,三十二章1l节)等恶行。
雅各一生虽然“利己”,却不“害人”,也怕“被人害”。正如以撒,一生以和平处世,与人无争。创世纪二十六章记载他曾三次让井,证明他是一个好人。以撒这种和平待人及敬虔事神的天性,遗传在雅各生命中,当然,在神要寻找一个人承接应许的时候,只能用雅
各而不用以扫。
以后,雅各生了十二支派,只有犹大配得接受这一神圣天职,但犹大并非长子,长子乃是流便,犹大是第四子(创二十九章3l节)
至于罗马书九章11节所说“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一语所指,并非与“得救”的问题有关,乃是说神拣选一个人承受他的应许成为国家之意。正如上述,神拣选雅各成为以色列国的始祖,而不拣选以扫创立一个完成他救恩计划的
国度。――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九13】有人以神不拣选以扫为不公,司布真的回答是这样:『我不希奇神为何不拣选以扫,所希奇的是神为何拣选了雅各。』―― 牛述光
【169.保罗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神如果叫人刚硬,岂非干涉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人犯罪亦不必负责了?(罗九章14一23节)】
在摩西与法老斗争的过程上,我们发现法老有一次“自己心里刚硬”(出七至十三章),又有一次是“神使他刚硬”(出四至十四章,读者可以自己寻出,加上红圈为记号)。法老自己心里刚硬,是人类自由意志的表现之一,但“神使他刚硬”,岂非是“干涉人的自由意
志”么?神学家对此点至为头痛,解释不一,因为每每在解释时会自相矛盾,颇不易自圆其说,但我们不妨对此难题加以思想。
一、第一种说法为:法老既然自己心里刚硬,则神使他刚硬与他自己心里刚硬的结果是一样的。法老自己刚硬,不肯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这是他心里刚硬的动机。那么,神使他心里刚硬的结果也相同,结果法老也是不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
比方,有某甲故意把几滴墨水滴在水桶里,使水桶里的水不能喝,意即不让别人喝他水桶里的水。那么,某乙以后也把几滴墨水放在某甲的水桶里,其结果也相同。反正是已经无人能喝该桶里的水。
所以这两种刚硬无什分别,法老仍然要负犯罪的责任,神并未侵犯法老的自由意志。
二、第二种说法认为神使法老心里刚硬,亦是怜悯他的另一方式。假如神不怜悯法老,在摩西与他斗争的开始,已使法老死亡,法老就更可怜了。比方说把“使他刚硬”一语,改为“使他死亡”,那么,以后就没有“戏可演”,也没有“戏可看”了。保罗在这里另外说了两句话,一是“法老是一个预备被毁的器皿”(22节),证明法老迟早都必失败与遭受刑罚,但神仍存留他的性命,使他“迟些”受刑罚,仍给他生存的自由,足以证明不是神要干涉法老的自由意志,反赐他更大的自由去与神斗争。
保罗又引用出埃及记的话说:神将法老兴起(17节)。法老被兴起,显然地是神恩待他,让他可以坐王位,掌大权,并且大胆到敢作历史上空前的“壮举”,与神斗争。所以神并未干涉法老的自由意志,乃是赐他得以为王的大权与自由。
所以神使法老刚硬,也只是兴起他的一种表示。
三、第三种说法是,人类根本无所谓“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不过是某一派神学家的美丽论调。试想,人的生命与死亡均操诸神手中,神要人生,人则生到世上,神要人死,人的生命便结束,人在世界数十年,一切均操诸神的安排。所以法老心里刚硬与神使之刚硬,在本质与结果上并无分别,因为在第一次大灾难时,神使法老的长子也被杀,证明神不使法老的长子生存,乃是干涉人自由意志的最大者。
所以保罗在九章18节所说神怜悯人或使人刚硬,均操诸神手中,表示人的所谓自由,只是“小自由”乃是在神的“大自由”中生存。人根本无真正的自由,神亦不干涉人的自由意志,只是引导人的自由意志与他的大自由吻合而已。
上述三说,第二说较被多人接受,但东方人一向相信“宿命论”,则第三说亦正合东方人的胃口。――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罗九14~33】如此并不是神不公,不过所有这一切仍都是神的工作,虽是神的工作,人仍该向神负责。为甚么外邦人得救,以色列人被弃,它的原因乃在信与不信,福音的原则是信。―― 谢模善
【罗九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保罗根据神拣选以色列人而弃绝法老,以及神喜爱雅各而厌恶以扫,来说明神拣选的主权。是的,我们的蒙恩,与我们原有的光景,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不是神怜悯我们,拣选我们,无论我们怎样努力,也不会得救。我们当为神这无故的爱怜多多感谢祂!――《读经指引》
【罗九19~20】『为甚么…』说出肉体中背逆的天性;『父阿,是的』(太十一26),乃是基督儿子的灵。――《读经指引》
【罗九23~24】虽然神的救恩全然在于祂主宰的怜悯,叫所有的受造,一个也不能自夸。但是感谢神,我们已被圈在祂的怜悯中了――『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这些被神所召的。』所以我们应该相信必定能被神作成荣耀的器皿,彰显祂丰满的荣耀!――《读经指引》
【罗九29】「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旧约中的所多玛、蛾摩拉两座城,因罪恶满盈,遭到神的审判,被火焚毁(参创十八20~十九29)。神就以此警戒以色列人,说明若不是神格外的怜悯,为他们存留余种,他们早已照样灭亡了。所以他们应该体谅神怜悯的心肠,不要再背逆、犯罪,反要赶快悔改归向神。这样的警戒,岂非也是今世的我们所需要的吗?――《读经指引》
【罗九30~32】「不追求…反得了…追求…反得不着…这是甚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的追求不是出于信,乃是出于行为」(另译)。信就是里面对基督的认识,行为就是外面人工的努力。这话清楚说出,真实而有效的追求,完全由于,也在于对基督的认识。一切不是因里面摸着基督而自然产生的追求,一切不是以认识基督为标竿的追求,都不过是人工的努力,肉体的挣扎,结果是『反得不得』,何等徒然!――《读经指引》
【罗九33】「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至羞愧。」这块石头就是主耶稣。不信祂的人,就要被祂绊倒;信靠祂的人,却永不落空,永不羞愧。――《读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