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九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九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9:1-36 9-11章在展开罗马书主题的过程中,乍看似乎是附加的内容。保罗在1-8章讲述因信称义这一神护理的目的与恩典,以及得称为义者成圣的过程。从文脉上来看,紧接着应该论及那义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然而,这一主题却延到12章之后,本段吐露了深深埋在保罗心底的另一个主题。那就是,保罗虽身为外邦人的使徒,但本民族的得救也是极其重要的问题。因此,他以当时犹太人拒绝福音的情况为出发点 ,执着地追踪神对以色列独特选民史的护理,这应许始于亚伯拉罕之约。本段的要点大致有以下几点:①关于神全权的拣选(9:6-29);②以色列不断重复旧约中所行的不顺服(19:30-10:21);③对以色列余民的旨意(11:1-16);④当以色列接受福音时,救赎史将会达到高潮(11:17-32)。将属灵以色列教会和作为一个民族的以色列明确区分,保罗关于以色列悔改的经文具有预言性质,终必成就。
9:1-5 虽然保罗竭力传扬福音,但恩约之民以色列却因伪善的特权意识,拒绝接受福音。保罗因着对本民族的挚爱和作为传道人的怜爱而心痛不已。他并没有定罪或控诉以色列,反而成为与同胞一同承担亏缺的辩护人。在摩西的代祷(出32:32,33)、大卫及众先知的祈祷中,也能发现基于纯正信仰的民族之爱。
9:3 就是自己被咒诅:?“被咒诅”强调保罗热切的心愿。在8章,保罗已确信任何障碍都不能叫自己和基督隔绝。然而,本文保罗却说到,为了同胞的得救,他甚至愿意承受自己与基督隔绝的咒诅。
9:4-5 选民以色列所得到的祝福——被应许在万民中作祭司的国度(出19:5,6)、得到永恒的应许之地(创12:2;15:18)——并没有被废除(利26:44)。只是须注意的是,那祝福并非是个人性的,而是民族性的。保罗得到圣灵的光照,说到目前以色列虽然排斥真弥赛亚,但终有一日必将归回,再一次强调犹太人的选民身份。犹太人作为长子和祭司国度的祝福,即便是在现实世界中也依然有效,这是神学家们的普遍认识。
9:6-29 在整个旧约历史,神的救赎总是以被拣选的少数人为中心展开。与此相似,今天神的拣选也依然先于拣选对象的意志或行动作工。强调神的主权性救赎事工,是为了阐明以色列的堕落早已存在于神的预料之中。保罗在14节之后也不忘提醒我们,对神的主权表示不满是何等的愚拙。
9:8 应许的儿女:从神总体的救赎来看,指在基督里面的所有人。本节则专指以撒的后裔,即神预先拣选应许者的后裔,不包括以实玛利的后裔。算是:保罗多次使用这句话,特地引自创世记15:6。表示虽然本质上不具备某种资格,却视为具有这种资格的能力、权威与慈爱。
9:11 拣选人的旨意:罗8:29;9:6-29;弗1:5等是新约圣经关于预定论的核心经文。
9:13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引用玛1:2,3的经文。与其说这是指雅各和以扫个人,不如说是指以色列民族和以东民族。旧约经常使用藉个人指群体的方法(5:12)。
9:14-29 不满者的假想提问约有两种:①神的拣选是否不义;②若是由神拣选的话,人是否对罪毫无责任可言。对此问题的回答,亦即人的自由意志所具有的责任与神主权的关系,请参照出9:12。
9:15 引用出33:19的内容,阐明神赐给人的拯救之恩,并非靠着人的努力或功绩,惟靠神的主权性旨意和慈悲,若没有神白白赐下恩典,任何人都不能享受神的祝福。神的救恩是绝对的恩典,绝非金钱所能买得到的。
9:18 强调神绝对的主权,表明人的命运完全取决于神,就像窑匠与泥土的关系一样。这样我们可能会陷入所谓存在性命运论及对神的抱怨,亦即“既然人的一切都全然取决于神,那么,人的努力岂非毫无益处么?”。19,20节,保罗并没有对此作出逻辑性答复,反而藉着提问,强调人作为神的被造物,顺服与委身才是正确态度。
9:20-21 引用赛29:16;45:9;耶18:1-10。在界定神人之间的关系时,首先要铭记两者并不是同格关系,而是存在性位阶关系,即造物主和被造物的关系。并且,也要铭记神的主权以无限的自律性为前提。有限的人需要、也实在拥有他律性的标准。但自有永有的造物主既不需要他律性的标准,也不会拥有他律性的标准(创1:1)。
9:22-23 人对神的不满出于错误的判断。例如,为什么拣选这人,而不拣选那人;对那些不拣选的人,神如何能够追究他们的责任等。事实上,世人皆为罪人,神只是出于慈爱拯救了一些人,并不是在甲优于乙的情况下,无视其差距不公正地对待他们。因此,若有人得救,就是体现了神的无限怜恤;若有人灭亡,是付了自己罪的代价,而不是因神离弃了他。任何人都要承认问题的根源乃在于人。
9:25 引用何2:23。初期教会,常用此预言指“呼召外邦人”。除了保罗,使徒彼得也在彼前2:10引用了这一经文。
9:30 保罗上文阐明神主权的绝对性,本文开始说明以色列因不接受福音而被离弃的根本原因(9:30-33)。之后,对比了律法与恩典、行为与信心这两条道路(10:1-13;比较罗4:1-5),说明得救唯一的道路——福音的普世性(10:14-21)。
9:30 邦人反得了义:认识到人的全然堕落(total depravity),就能理解外邦人反而得救,以色列却被丢弃的悖论。在神看来,人的堕落是本质上的完全堕落,而不是分量上的轻重问题。因此,救恩也不再是量的问题,而是需要本质上的更新,人却已失去这更新的能力。只有“因信而得的义”,才能作到这一点<加 绪论,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
9:32 凭着行为:不曾在神里获得真我而只靠自己能力的人所处的落魄结果,正是因他们只凭行为。圣经处处强调真我是通过舍己获得。因此,骄傲、自高、自傲是尚未领悟真我之实相的愚蒙(箴1:7)。当我们回顾人在神面前的存在时,有必要重新回顾真理——只有当人接受神所定存在之律时,人的自由才真正有意义。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