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九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九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九章
9:1 本章至11章讨论以色列民族,这个民族不接受福音,以致为神所弃。福音最早是给犹太人的(1:16;2:9;3:9)。神的启示也给了他们(3:1),可是他们既拒绝了福音,也就不能得到救恩。以色列民族在神救恩计划中的前途是当时犹太和外邦基督徒所热切关心的事,保罗对此作了详细的讲述。
无论是犹太人或非犹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是一样的;神对待他们的原则与方法也是不变的。人必须信福音,才能得到救恩(1:16-17)。
一个曾在神计划中蒙大福的民族,是不是从此在神的计划中消失?保罗的答复是:不会。神会按公义来对待这个民族。因着他们的不信,救恩临到外邦人;但是将来,他们会因着信,再得着神的救恩。
保罗特别谈到以色列民族,可能他的同胞曾责备他太过重视非犹太人,罔顾自己民族的前途。其实他心里十分难过,为骨肉之亲的不幸忧愁伤痛。他现在必须把真话说出来,他的良心为圣灵所感,与他一同见证。
9:2-3 保罗自己是犹太人,归信基督后,虽被同胞弃绝,但对他们仍旧关怀备切,甚至愿意舍己来救他们。他力陈此心没有虚假。他对同胞的爱和自我牺牲的精神,与旧约时代另一位伟大神仆的祷告先后辉映。(出32:32)
“咒诅”希腊原文作anathema,是受神刑罚以致永远毁灭的意思。比较《林前》12:3;16:22;《加拉太书》1:8-9。
9:4 本节和第5节列出了以色列人所得的各样好处。“儿子的名分”希腊原文作huiothesia,就是8:15中“儿子”的同一个字。旧约时代,神与以色列民立约,全民族都成为神的儿子,享受神所赐的福气(出4:22-23;耶31:9;何11:1)。“荣耀”是一个特别的用语,旧约希伯来文作shekhinah,指停住在会幕(及圣殿)中的云彩(出16:7,10;利9:6,23;民16:19),是神与祂子民同在的表征。“诸约”指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以在西奈山颁布的律法(称为西奈之约,或摩西之约)为基础,是根据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而颁的。神在这约的基础上向他们预告了基督救赎的新约(耶31:31-40)。
在新约中,犹太人、希伯来人、以色列人三个名字意义相同,都是指亚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后裔。
9:5 “列祖”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雅各的诸子,这些人特别蒙神祝福。神曾与他们立约,称自己为他们的神(参出4:5;6:3,8)。
这里提到基督,用很智慧的字眼来介绍祂的身份:祂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祂从犹太族而出,是有血有肉的真人。但是,当介绍到基督的人性时,保罗立刻补充:“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新约明确见证基督的神性,参看《约翰福音》参考资料。另参:《马太福音》28:19;《路加福音》1:35;《约翰福音》1:3;5:18;《林后》13:14;《腓立比书》2:6;《歌罗西书》1:15-20;2:9;《提多书》2:13;《希伯来书》1:3,8。
9:6 “神的话”包括祂的应许在内。此处指神的整个计划。保罗指出在神的计划中,不是所有从以色列先祖所出的都是真以色列人,也不都能作亚伯拉罕的后裔。因为肉身的关系算不得什么,重要的是神的应许,和人对这应许的信心。保罗并没有否认以色列作为一个民族的蒙拣选的地位,但在以色列人中有信和不信的分别。他指出,“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8节)。
9:7 本节引用旧约一件事来说明应许,指出信心的重要。亚伯拉罕领受了应许,有一子和他的后裔要承受他的产业。他生下以实玛利和以撒。但是神告诉他,以实玛利不能承受产业,因为他不是按应许而生的,唯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因为以撒才是神应许亚伯拉罕的(9节)。保罗用以撒和以实玛利来说明应许所生和肉身所生的分别。
9:10-13 保罗又用以撒所生二子来说明蒙拣选和不蒙拣选的分别。以撒二子以扫和雅各还在母腹中时,神已经选定了其中一个,就是雅各,来承受父亲的福气。13节“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恶”有“不要”与“较不喜欢”的意思),说明神不依人的行为来作决定,因为此时二子尚未出生,而是出诸祂的恩典的拣选。神有自由决定权。
9:14-16 神照自己的旨意作拣选是完全合理的。《马太福音》20:1-16记有耶稣说的一个比喻,指出神有决定施恩与否的绝对主权,因为这恩典是出自祂。神拣选以撒和雅各,没有选以实玛利和以扫并无不公平的地方。何况以色列人的被弃绝,不是神不肯施恩,而是因为他们的不信,自己弃绝了神的恩典(看30-32节)。
神给人怜悯,不是由于人在意愿、行为或道德上如何努力,祂决定给便给,在人类历史的过程中,祂有行动的主权。保罗在下节提出神如何行使这主权。
9:17-18 这位法老就是拦阻以色列人出埃及与神对抗的埃及王。法老是在选择了拒绝摩西的请求,看自己高过神之后,神才令他硬心的(出5:2)。人藉着神显明在人心里的道理,可以知道神的永能和神性(1:19-20),但人不荣耀祂,也不感谢祂,反自以为聪明,神才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去拜受造之物(1:24-25);象当日行在法老身上一样,让人硬心。神因此不是毫无条件的叫人刚硬,不施怜悯。保罗也指出神不是断然拒绝以色列人,而是因为他们凭律法求,不凭信心求,看自己的行为高过神的作为(30-32节)。
9:19 本节从一个不信者的立场来反问:神既然主宰历史,使人心刚硬(出10:20;11:10),为什么又说人是自由的,要找他的错失呢?人犯了错误应该毋须负责,因为人违背神命也是遵行祂的旨意。
9:20-21 保罗的答复是,神并不禁止人诚心向祂寻问。祂不喜悦的是人的傲慢态度,居然要公正又有恩慈的神向人交代。保罗斥责人忘了自己是受造之物,对造他的主发出那种大不敬的问题。他用旧约先知书中陶匠的比喻来说明神对待人有自由决定的主权(参赛29:16;耶18:6),但人也决不象泥巴,没有知觉,没有选择的自由。
“卑贱的器皿”是一般用途的器皿,“贵重的器皿”则指有特别用途的器皿。
9:22-24 人没有权利要求神解释祂的作为。祂选了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也造了预备受毁灭的器皿。但祂对后者不但没有发怒,反而“忍耐宽容”,证明祂是有恩典有慈爱的神。神宽容忍耐,是让敌对祂的人有机会悔悟(2:4)。
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也就是神所召作祂儿女的信徒,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
9:25-26 保罗引用旧约经文来说明外邦人怎样蒙拣选、得着神的恩典。25节的经文出自《何西阿书》2:23,本是预言以色列国灵性的复兴,神会赦免他们的罪恶,拯救这个民族。“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和“本来不是蒙爱的”二语,在原书中,是指着背道的以色列人而说的。保罗从这里看见,宽容忍耐的神愿意把本来不是祂子民的人称为祂的子民,并把这原则应用到外邦人身上,使外邦人成为祂的子民,得享立约的关系。
9:27-29 引用的经文都出自《以赛亚书》,原本也是说以色列民族人数虽然多,可是得救的人寥寥无几。圣经称这少数人为“余数”、“余种”、“余民”或“遗民”。他们才是“真正的”以色列民。保罗借用这个例子,来证明神在普世施行的救恩是有选择性的,只有少数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外邦人)能得着。
9:30-33 本段解释神弃绝以色列人的原因。他们拒绝了神所定的“信主之法”(3:27)。他们不是不寻求,所寻求的也非错误的东西(都是寻求神和神的义);但是,他们用错了方法:不凭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32节)。
30节头一个“义”字,因为用在外邦人身上,意思较广泛,可指正当的事,包括为神“算为义”。第二次、第三次用此字,则是狭义用法,单指神的“称义”。外邦人得着义,是因为出发点正确,凭信心求,不凭行为。31节“律法上的义”,指律法上所指示的关于义的原则和义的内容。律法上的义不是不好,去追求也是正确的(比较2:6-7),只是人如果拿律法来自义,以致变成凭自己的力量、靠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凭信心来得神喜悦,便走错了路。33节分别引自《以赛亚书》8:14及28:16。在《以赛亚书》8:14原文中绊跌以色列人的磐石是指耶和华自己;在28:16则指出耶和华已为以色列人立下一块宝贵的基石,作为拯救的根据。当日的读者应该都能明白保罗所说的这块绊脚石的意思,他指的是基督。“基石”也是基督,包括祂的救赎主的地位。新约不只一次把这两节经文应用在基督身上。参看《彼得前书》2:4,6-8;《路加福音》20:17-18。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