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罗马书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罗马书第五章
五1~11 对保罗来说,称义不是一个枯燥的教义,而是人的生命现今之祝福的来源。
五2 基督徒深信神一切的目的(" 荣耀")都将要成就。
五3~5 受苦在信徒的生命里得出好结果。"忍耐"(3节)指耐性。"不至於羞耻"(5节)。不会使人失望,或不欺骗。
五6~10 这段把不信的人描述为"软弱的"、"罪人"和"仇敌"。仇敌可指我们憎恨神,或祂以我们为仇敌。
五6~8 基督为那些没有可以令祂喜爱的人而死,我们从此可见神爱我们到什麽程度。"软弱"(6节)指没有力量(道德上)。"显明"(8节)。即显示或证明。
五9 "更要"。留意第10、15、17、20节也有这样强调。保罗正在教导我们基督的死在代罪和献祭上的意义。
五10 "因他的生得救"。基督现今已经复活并在天上事奉,使我们得救到底(来七25)。
五11 "和好"的意思是"改变"。神把我们从仇敌变成家人。译作"和好"的字词是一个旧约用字,但在神学上,它已经完全表达基督受死的意义。关於和好,参看哥林多後书五章18节的脚注。
五12~21 在这段言辞精炼的论证里,保罗把亚当的死与基督的生作一对比。正如亚当的罪带来某些结果,基督的死也带出一些结果。然而,这并不表示人可以自动得救,因为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神所给予的"恩"(17节)。
五12 "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亚当犯罪後,他和他的後裔只能生出罪人,因此所有人都被判受死,那是罪的刑罚。"众人都犯了罪"。那是真确的,原因在於刚才解释过的人类的一致状况(关於归罪的原则,参看来七9,10)。
五13 "罪也不算罪"。即"没有律法"的时候,违反某个命令的控罪是不存在的。然而,这并不表示从亚当到摩西这段期间,罪就不是罪,因为那段期间也有死亡(14节)。无论如何,罪就是邪恶。
五18 留意这里和本段是亚当与基督的对照--他们的行为和那些行为的结果。若亚当不是一个历史上的人物,这些对照就失去意义了。"众人"。不是众人都得救了(二12),而是提供给众人的称义必须透过信心来接受(17节;三24,25)。
五19 "众人也成为义了"。透过成圣的过程,这过程在我们得荣耀的时候达到高潮。
五20 律法加添过犯,也更生动地显出神恩典的丰盛有余。──《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