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新约罗马书第十章-《圣经串珠注释》
圣经新约罗马书第十章-《圣经串珠注释》
罗马书第十章
4“总结”:原文在此主要是指“结束”;因着基督的救赎,靠
律法称义的途径、以律法为主的旧纪元已告结束。另一方面,
“总结”也可能有“目标”的意思;基督本人完全履行了律法
的要求与目标(太5:17)。
5-13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诿说福音难寻
5“人若...... 活着”:出自利18:5,证明以色列人所依循的称义
途径要求人完全的遵行律法,所以是死路一条。
6-8 借用申30:11-14, 描写“出于信心之义”的道理:这道不是如
“上穷碧落下黄泉”这般遥远、难行,我们不用到天上去找寻
它──因基督已曾降世预备救恩,也不用到阴间去寻觅它──
因基督已从死复活完成了救恩。这道对人所要求的只是心口一
致的信从。
9-10 这处的认信包括耶稣的主权以及祂为救赎罪人死而复活的事实。
11-13表明人得救是在乎信,于犹太人和外邦人并无分别。
“凡求...... 得救”:引自珥2:32。
14-21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诿说神未差遗人传道
15 “报福音 ...... 佳美”:引自赛52:7,原指使者宣告被掳者得归
回的佳音,新约以此预表信徒宣扬耶稣的救恩喜信。
16 犹太人听而不信,正如以赛亚先知(赛53:1)所说的。
17 “信道”:原作信心;
“听道”:原文是“所听的”。
18 “他们的 ...... 地极”:借用诗19:4,以星宿的昭然启示比喻福
音的遍处可闻。
19-20 引用申32:21; 赛65:1-2,表明神拣选外邦人成为自己的子民,
以此激起以色列人的反省,如下章所言。至于以色列人,他们
既藐视和拒绝神的恩典,他们若被弃绝也是合理的、咎由自取
的。
思想问题(第九、十章)
1.保罗爱同胞之情在1-2节表现得淋漓尽致。
你怎样爱你的同胞?
你的爱是否包括关心他们灵魂的得救?
你愿为同胞的缘故,受神的咒诅吗?
2.18, 29节主要论到神的那种特性?
圣经中耶和华与神话中的神有何不同?
你当怎样面对这位神?
3.神绝对的主权和人自由意志是否互相排斥?
犹太人为何失落在救恩的门外,是神定意?
抑或是他们自取其咎?
明白这方面的真理会否影响你传福音的态度?
4.保罗9-11章多方引用旧约的例子,目的何在?
5.“神透过历史把祂的心意显明”。
你同意这说法吗?
──《罗马书串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