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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第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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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六章

6:1-71 耶稣受到犹太人的敌挡,就回到加利利,并且在那里也行了许多神迹(2节)。本章只选取两个神迹进行了具体描述:①一是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的神迹(3-15节);②另外一个是,在水面上行走的神迹(16-21节)。本章(22-71节)也记录了耶稣基督对五饼二鱼的神迹所包含意义。

6:1 提比利亚海对面:所指的具体地区是伯赛大(路9:10)。这里也是彼得、安得烈、腓力的故乡(1:44)。

6:3 上了山……坐在那里:虽然有许多人为了病得医治而来到耶稣这里(2节),耶稣似乎却在医治他们之前,先教导关乎天国的事情(可6:34;路9:11)。

6:4 只有这次逾越节,耶稣没有上耶路撒冷。作者似乎是为了连接犹太人的逾越节晚餐与五饼二鱼事件才记录这一节。请比较太26:26-29节与本章53-58节。

6:5-15 五饼二鱼神迹是本福音书所记录的第四个神迹,是跨时代的重大事件。福音书的作者都以这一件事为分水岭,将基督的生涯分成两大部分。从公开事奉初期到五饼二鱼神迹,耶稣的声誉不断升高 ;但从五饼二鱼神迹之后他的名望却逐渐下降。仅从四福音书的记录看,也足以见得这件神迹深远意义(太14:13-23;可6:30-46;路9:10-17)。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探讨五饼二鱼的神迹所蕴含的意义:①此神迹显明了耶稣就是弥赛亚,当时的犹太人相信弥赛亚到来时,神会令其仆人准备海鲜与肉类摆设宴席。也有人相信弥赛亚会将柜里的吗哪赐给忠心的人(出16:33,34,启2:17)。②这神迹充分表现出了耶稣的慈悲。耶稣受撒但的试探时,毫不犹豫地拒绝将石头变成食物(太4:3,4),但为了饥饿的众人,却毫不吝啬地使用了自己的能力。③这件神迹也表明耶稣就是生命之粮(35,51节)。

6:5-7 腓力是一个非常现实、有心计的人(14:7-11)。虽然如此,却没有怀疑耶稣是弥赛亚这一事实(1:43-46)。要注意,耶稣试炼腓力是为了操练他的信心。

6:7 二十两银子的饼:腓力计算得很快,但他不知该如何衡量基督的能力。

6:8-9 连门徒身上也没有带食物。 在福音书作者中,只有使徒约翰写明了五饼二鱼从谁而来,彰显基督荣耀的器皿是由当时受大人轻视的孩童提供。

6:10 草多:记录这件神迹时,作者或许记起了诗23:1,2。马可在马可福音书中也写到,耶稣吩咐众人坐在“青草地上”(可6:39)。若这种推测合理的话,这件事可以说是暗示了10:11,30所出现的“耶稣是我们的好牧人”。“约有五千”,仅男子就有五千(太14:21), 而其总数大约有两万。

6:11-12 祝谢:包含着感谢祝福与祈愿的意思。随着他们要的……他们吃饱了:熟知圣经的读者看到这句经文,就可联想到前人所说的:“他使心里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里饥饿的人得饱美物”(诗107:9);“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林后3:5)。免得有糟蹋的:关于这句话所隐含的属灵意义请参照路9:17的注释。

6:14 那先知:申18:15预言到神要兴起一位像摩西那样伟大的先知。

6:15 独自退到山上去了:耶稣行完神迹后,耶稣常常退到寂静的地方去(可1:35;路5:16;6:12),这是为了抽出时间祷告。虽然作者没有记录其祷告的内容,但查看17:1-26;太26:39,42就可得知,其主要祷告内容大概是要顺服天父的旨意。

6:16-21 只有路加福音没有记录耶稣在水面上行走的神迹(四福音书对比表)。这是约翰所记录七个神迹中的第五个。有趣的是,福音书的作者们都将这件事记录在五饼二鱼的神迹之后。我们可以将这些事件与以色列的出埃及,以及旷野生活相比较, 而这里则根据本章的事件发生顺序来进行了以下比较。关于详细内容请参照太14:24-33的注释。

6:22-25 众人常常固执地想逼耶稣作王(可8:27-9,弥赛亚思想的展开)。

6:26-29 在这一段经文中,耶稣试图纠正众人误认自己是政治性弥赛亚。

6:26 若这些人明白耶稣所行神迹的真正意义,就不会提出那般无理的要求(15节)。

6:27 人子是……所印证:这句话引起了多种解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几种:①意味着耶稣为神所拥有,即是蒙神所爱的独生子。②耶稣是神所证实的。③正如当时的犹太人在无瑕疵的祭物身上盖了印一样,耶稣也成了无瑕疵的牺牲祭。上述见解皆可接受。

6:28-29 神的工:神为了犯罪的人类差遣独生子耶稣基督来作救主。因此,人所当作的是相信耶稣基督。已经相信的,当尽最大努力使不信的人相信,这是我们应当作的。所以我们把基督吩咐门徒传福音的命令(太28:18-20;可16:15-18)称为大使命。

6:30-31 众人的要求表达了希望耶稣就是弥赛亚的心情。若此时耶稣再行神迹给他们看,他们会认为耶稣是政治性弥赛亚,而热烈地追随他。

6:32-36 重新解释了27-29节。若仔细推敲这些话,就可推导出耶稣就是神这一事实。即耶稣赐给人们永生的食物(27节)和天父赐真粮给人(32节)是同样的话。耶稣这样将自己和神视为同等,但众人尚未明白这一点。

6:34 主啊,常将这粮赐给我们:这句话令我们想起属灵上无知的撒玛利亚妇人的要求(4:15),但她还是领悟到自己所见的耶稣是弥赛亚,并给城里的人作了见证,使许多撒玛利亚人一起来到耶稣面前,并相信了他(4:39-42)。但这些人虽然目睹了耶稣的神迹,还是离开了耶稣(66节)。

6:35 我就是生命的粮:这句话是本福音书所记录的“我是……”的第一个宣言。与27节经文相比较,耶稣似乎陷入了自我矛盾。耶稣刚刚说完自己会赐下生命的粮之后,马上又说自己就是生命之粮,这难道不矛盾吗?事实上,我们当注意27,35节的话语都在表现道成肉身之奥秘。若我们可以毫无疑虑地接受“太初有道……道就是神”(1:1)的话语和作者“道成了肉身”(1:14)的见证,就可以理解27,35节所指的是什么。亦即耶稣虽是从太初就存在的神,却成为肉身来到了这世界。

6:36 只有靠着信心才能吃到生命的粮(29,35节)。

6:37-40 这里重复了35节“邀请得到生命之粮”的信息。来到生命之粮耶稣面前的,不会受到歧视(37节)。他们因吃了生命之粮,在末日会复活(39,40节),并且得到永生(40节)。

6:37 这句话概括了神的主权的选择与呼召,以及圣徒自发性的信仰决志。

6:38-39 每当需要显明自己的神性时,耶稣都强调他是神所差来的这一事实(39节;4:34;5:30;7:16,18,29;8:16,29,42;12:44,45等)。在此使用的希腊语动词(????? )就具有“委任”的意思。这样一来耶稣等于是在宣告,他从父那里得到救赎事工的所有权柄(13:3;太28:18)。希伯来书强调耶稣是神所差来的,将耶稣称为“我们所认为使者、为大祭司”(来3:1)。差我来者的意思:可以扼要为以下三点:①完全拯救蒙拣选的人;②他们要复活;③他们要得到永生。末日:<摩 绪论,耶和华的日子>。

6:41-51 耶稣一说他是从天而降的(38节),马上就遭到了犹太人的敌挡。当熟知耶稣身世的人私下议论时,耶稣重复了先前所讲的教训,其内容大同小异。但耶稣似乎用更加强硬的语气,强调自己是生命的粮这一事实。

6:44 最终的救恩,甚至在生活中最小的事上也都有神的恩典,这对软弱无知的人们来讲,不愧是伟大的福音。

6:45-46 正确掌握圣经知识的人必会来到耶稣面前。请与5:39,40相比较。先知书:耶稣引用旧约来为自己作见证(赛54:13,14)。惟独从神来的,才见过神。神是灵(4:24),谁也看不到他,但看到基督的,就等于看见了神(14:9)。当然,我们现在不能看到他,但我们却爱他,信他,且活在说不出来的,满有荣光的大喜乐之中(彼前1:8)。我们不是因为看见了而信,乃是因为信了而看见。藉着相信基督,其罪得赦免,即清心的人必会看到神的荣耀(太5:8)。

6:47 信的人有永生:这是贯穿全文的核心主题(3:15,16,36;5:24;20:31)。

6:49-50 旷野中的吗哪与生命之粮,其效力与结果有天壤之别。吗哪得天天吃,但生命之粮只需吃一次;吃吗哪的人终不免一死,但吃生命之粮者却永远不死。这是旧约的祭物与逾越节的羔羊基督的区别(来9:12-14),同时是耶稣的大祭司职分与旧约中的大祭司职分的不同(来7:27,28)。

6:51 这句话引起了激烈的争论(52节)。当从属灵意义上理解生命之粮就是耶稣的身体这句话(63节),但灵性上无知的犹太人未能领悟这一点。

6:52-59 为了解除自己的身体就是生命之粮这句话所引起的争论(52节),耶稣继续关于生命之粮的讲论。其内容与圣餐时的教训(太26:26-29;可14:22-25;路22:17-19)相仿。本福音书省略了对圣餐所赋予的意义,只记录了耶稣为门徒洗脚的事件与关于圣灵的长篇讲论(14-16章),以及代祷(17章)。为了避免重复,作者可能是一边回想基督所说的话,一边记录了关于圣餐的教训。

6:52 犹太人彼此争论说:使用在这里的希腊语(??????? ),也可解释为“争战斗殴”(雅4:2)。因为犹太人所聚集的地点是会堂,可推测发生过激烈的争辩,而不是打骂。这就暗示了在犹太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支持耶稣。

6:53 人子的肉……人子的血:犹太人熟知人子,人子会以吗哪摆设宴席(5-15节),但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人子让他们吃自己的身体与血。何况,对犹太人来说,喝血是违背律法的(利7:26,27;19:26)。律法上说喝血的必会死,而耶稣却说,只有喝他的血才能得生命(54节)。

6:54 吃我身体,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耶稣并不是为了破除“不可喝血”的律法才说这句话,他只是为了说明自己就是生命的根源。事实上,律法也说血中有生命或者就是生命本身(创9:4;利17:11,14),因此若像36节注释所说的一样,将53-56节的动词“吃”,“喝”的属灵意义看作是相信基督的行为,就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你们若相信为了拯救你们而献上身体、流下鲜血的我,就可以得到永生”。

6:56 这句经文显示了基督与圣徒神秘的属灵联合。

6:57 生命之源泉的父给儿子生命的能力,因此凡吃生命之粮者,即相信神儿子的人都能得到神的永恒生命(5:26)。

6:58 (49,50节)。

6:59 迦百农会堂:会堂(Synagogue)是B.C.586年以后被掳到巴比伦的犹太人,为了作礼拜而代替圣殿所盖的建筑。从巴比伦回来之后,也在多处盖了会堂。犹太人在此处作礼拜,学习圣经,也审讯一些关于民事、刑事、宗教问题的案件(太10:17;路12:11)。耶稣也在这里教导过天国的福音(18:20;路4:16-21)、行过神迹(太12:9,10)。使徒们也将会堂视为传福音的前哨基地(徒13:5;14:1;18:19)。可以说会堂是神为了福音的扩展,在历史中准备的工具。

6:60-65 在这一段经文里,与耶稣谈话的不是前面所提到的众人,而是被称谓“门徒”的人。耶稣关于生命之粮的教训,不仅在犹太人中,而且在门徒中引起了抵制。他们认为耶稣的话很难理解,对此感到不满(60节)。针对这些问题,耶稣指明至今所说的一切都是属灵教训(63节)。

6:60 这话甚难:倘若他们晓得耶稣是为了拯救世人而来,就会自然理解这一句话的意义。圣经说到,即使是婴孩也能理解我们得救所必需的启示(太11:24-27)。神学上称此为“启示的明确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不是“即使婴孩”,乃是“惟有婴孩”才会拥有得救所必备的知识(彼前2:2)。

6:61 这话是叫你们厌弃吗:KJV,NIV,Living Bible都将这句话译成“这话是叫你们厌弃吗”。希腊语(?????????? )经常用来表现“使犯罪”的意思(太5:29,30;18:7-9)。

6:63 我……是灵,就是生命:这句话看来极为普通,但里面却蕴含着非常深奥的意义。尤其是,我们应当通过这句话来默想“活人的神”(太22:32),以及话语的伟大事工(来4:12)。

6:66-71 到这里,关于生命之粮的激烈争论也告终了。云集到迦百农会堂里的众多犹太人与追随耶稣者的反应,足以用“失望”一词充分表现出来。他们蜂拥而来,待发现没有自己所需求的,发现耶稣没有作政治性弥赛亚的意愿,就离开了他。虽然如此,会堂里还剩下了少数的人。耶稣与他们的对话正在悄然进行,正是在这里出现了本福音书中动人的信仰告白。

6:66 门徒中多有退去的:有很多人见到好处就热心地追随耶稣,看到事情不尽人意就离开耶稣(提后4:10)。不管怎样,在此事之后耶稣也曾至少带过70个门徒(路10:1)。

6:67 你们也要去吗:耶稣期待得到“不”的回答。这个反问句是为了从少数门徒那里得到坚定不移的忠诚与爱心,数世纪以来,这种询问一直回响在真正的基督徒心中。

6:68-69 对耶稣所发的严肃质问,彼得作出了令我们激动的回答。他原是没有学识的小民(徒4:13),但比谁都迅速地领悟到了属灵真理。当然,其敏锐的灵性是神所赐的(太16:17)。无论如何,他的话里充满了耶稣就是弥赛亚的确信。 你有永生之道:直译就是“你拥有永生的话语”。原文是“我们还归从谁呢?”,即强调只有耶稣才具有永生之道。 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这里的“已经信了,又知道”(希腊语,????????????? ??? ????????? )是现在完成时,表明“信”与“知道”的结果一直延续到今天。事实上,门徒的回答是:“我们不仅早就信,并且知道你是神的圣者,而且现在也同样相信并知道。”

6:70-71 魔鬼(希腊语,???????? )与“撒但”是同义词。符类福音一起使用这些词语(太4:1-11;16:23),本福音书和约翰书信则只使用了???????? 。 关于“魔鬼”请参照<附录 教义概要“撒但的创造”>。圣经亦用此词来称呼那在魔鬼权势之下的人(8:44;约壹3:8,10)。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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