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六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约翰福音第六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约翰福音第六章
六1 “提比哩亚海”。这湖较早期的名字是革尼撒勒湖;后来称为“加利利”,最后称为“提比哩亚”;是根据希律安提帕为纪念罗马皇帝提庇留,在岸边兴建的提比哩亚城而改名。
六7 “二十两银子”。直译作:二百得拿利。约为一个普通工人八个月的工资。一个得拿利是一天的工资。
六9 “大麦饼”。平民百姓廉价的食物。
六10 这数目不包括妇女和孩童(太一四21)。
六14 “那……先知”。参看第一章21节及申命记十八章15节。
六15 “强逼他作王”。耶稣必须逃避百姓的热情,因为他们会强逼祂带领他们反抗罗马政府。耶稣拒绝作一个政治革命家。
六19 “十里多路”即三至三英里半(4.8~5.6公里)。
六21 “立时”。暗示另一个神迹。
六29 人可以做而神会接纳的惟一“ 工作”,是相信基督(比较约壹三23)。
六31 “吗哪”。参看出埃及记十六章15节、民数记十一章8节和尼赫迈亚记九章15节。
六32 正如吗哪是从神而来,子也是从神而来。
六34 百姓仍是误解,他们只想能满足肉体需要的东西。
六35 七个“我是”启示中的第一个(其余在八12;九5;一〇7,9;一〇11,14;一一25;一四6;一五1,5)。
六37 本节结合神的主权、人到基督面前来的责任和这些人的保障。
六39 保守那些到基督面前来的人,是父神的旨意。
六44 神必须“吸引”人,因为所有人都因为罪而与祂疏远;那些得救的人将会复活。
六46 有关看见神,参看第一章18节的脚注。
六51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那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
六53~56 正如人必须吃喝才能维持肉体的生命,人也必须来到基督面前,才能取得永恒的生命。
六54 “就有永生”。即已经有永生,因此可以指望复活。
六60 “谁能听呢?”即谁能接受呢?
六62 “他原来所在之处”。指基督出生前存在于天上。
六6 3 “ 叫人活” 指给予生命。“ 无益”。即不足取,不重要。
六66 许多人离开了基督,因为祂不会是政治革命家,又因为祂强调人需要信心才能得救。 ——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