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八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第十八章-《灵修版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第十八章
第 18 章
犹大在客西马尼园卖主
约18:3>竟有这许多人来捉拿耶稣,他们是谁?
18:3 这些差役可能是圣殿里的差役,他们是犹太人,得到宗教领袖的授权,可以处理一些小事和捉拿犯人。这些士兵则可能是罗马军队的小分队,他们没有亲手逮捕耶稣,却伴随差役,以确保事情不致失去控制。
约18:4-5>没有严寒,哪有梅花扑鼻香,基督徒的生命会例外吗?
18:4-5 耶稣被捕,门徒各人的生命将会大大改变:犹大公然在其他门徒面前出卖耶稣,忠于耶稣的门徒也同时背离祂(参太26:56)。这群门徒将要经历严峻的考验,才能转变为满有能力的领袖。
约18:6>吓得后退?耶稣那么温柔,不会是祂吓着他们吧……
18:6 这些差役和士兵等人可能都被耶稣的勇敢或“我就是”这几个字吓呆了。耶稣这样说就是直截了当地宣称自己就是神(参出3:14)。或许他们是被耶稣这掩盖不住的权威压倒了。
约18:10-11>彼得想凭己力救耶稣,所以他动了手;有时我们也想靠自己……
18:10-11 彼得想保护耶稣,所以拔出佩刀,砍伤了一名差役,但耶稣叫他把刀收入鞘中,让神的计划继续进行。有时候我们会情不自禁地靠自己的能力处事,强使事情尽如己意。试想想,如果彼得能成功地凭己意保护耶稣,那么,神的救赎计划就受到阻挠,所以我们应当对神的计划有信心。
约18:11>耶稣的“杯”是……
18:11 “杯”是指耶稣为赎世人的罪而将要忍受的苦楚、与神隔绝和死亡。
耶稣受审之阶段
约18:12-13>那些宗教领袖干吗那么心急,迟一点审耶稣都不成吗?
18:12-13 纵使当时已是深夜,耶稣还是立刻被带到大祭司的府第,因为那些宗教领袖希望在安息日以前把耶稣处决了,好不影响之后逾越节的庆祝活动。大祭司的府第内有一个庭院,仆人和差役可以在这儿生火取暖(18:18)。
约18:13>亚那和该亚法为一己私欲,连神所托付的也忘了;你不会忘了吧……
18:13 亚那和该亚法都是大祭司。公元\cs156至15年由亚那作大祭司,后来罗马统治者废了他,委任他的女婿该亚法作大祭司(公元18-36/37年)。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大祭司是终生的,所以当时很多犹太人仍然以亚那为大祭司,并以这称号称呼他。虽然他在犹太人中仍有很大的权力,但最后的决定权仍然在该亚法的手里。
亚那和该亚法都是犹太人的宗教领袖和属灵领袖,他们应该明白神的启示,早就知道耶稣就是经上所说的弥赛亚,本应该带领百姓来归耶稣,可惜,他们只顾自己政治上的野心,连他们带领百姓认识神的本分也扔了,反而千方百计排除异己,为满足私欲,不择手段,甚至不惜杀害神的儿子。
约18:15-16>除了彼得,还有谁跟着到大祭司那里去?
18:15-16 另一个门徒可能就是这部福音书的作者约翰,他认识大祭司,向看门的使女表明身分,就能领彼得进入院子里,但彼得拒绝承认自己是耶稣的门徒。彼得在其后数小时的经历将改变他的一生。
约18:19-24>没有公平的审讯,耶稣也捱过去;换了你,受了怨屈你会……
18:19-24 耶稣当晚先经过两次私审,然后才被押到犹太公会(参可14:53-56)。这些宗教领袖知道自己没有充分理由控告耶稣,所以想捏造证据诬告祂(参可14:55-59)。
约18:22-27>别人不爱主,你感到愤愤不平,是吗?你可有为自己曾使主痛心而愤愤不平?
18:22-27 对于犹太公会不公义审判耶稣,我们很容易感到愤愤不平,但彼得和其他门徒也有分使耶稣痛心,他们背离祂,不认祂(参太26:56-75)。纵使我们多数不至于像那些宗教领袖,但在生活某些方面或鉴于某些压力下,我们都可能像这些门徒一样,不认基督为我们的主。因此切勿指着别人看似更严重的罪而替自己找藉口,相反,要来到耶稣面前,恳求祂的赦免和医治。
约18:27>18:27 耶稣在彼得承诺永不背弃祂时所说的预言应验了(13:38;参可14:31)。
约18:28>犹太人虔诚守洁?不进外邦门,心里却密谋杀人……
18:28 根据犹太律法,犹太人若进入外邦人的家便会令自己在礼仪上不洁,直到“洁净”以前都不能在圣殿敬拜或守节。这些人怕因不洁而不能吃逾越节筵席,把耶稣带到彼拉多家去后,只站在外面不敢进去。他们正心怀鬼胎,密谋杀人,但外表上仍佯装敬虔,谨守着宗教礼仪的规矩。
约18:29>罗马官长彼拉多,他的名字你听过?他的事情你可知?
18:29 公元26至36年彼拉多当罗马政府驻犹太地区的巡抚,耶路撒冷就在他的管辖区内。因为他曾掳掠圣殿的财物去建造输水道,犹太人很不欢迎他;他也不喜欢犹太人。但当犹太人的王耶稣站在他面前时,他却查不出祂有什么罪(18:38)。
约18:30>宗教领袖想利用彼拉多定耶稣的罪,他们不可以自己定吗?
18:30 宗教领袖无权把耶稣判死刑,因为只有罗马政府才有判死刑的权力。彼拉多知道宗教领袖憎恨耶稣,也知道跟着会发生什么事,却不想代他们任刽子手,他也认为证据不足,拒绝判耶稣有罪。耶稣的性命就成为政治斗争的棋子。
约18:31-19:16>彼拉多想别人代他决定对耶稣的态度,你想对待耶稣可以这样吗?
18:31-19:16 彼拉多尝试用四种方法处理耶稣这宗案件:(1)企图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18:31);(2)试图找方法逃避,让自己可以释放耶稣(18:39);(3)尝试妥协,只鞭打耶稣,而不把祂处死(19:1-3);(4)尝试唤起指控人的同情心(19:15)。每个人都有责任决定自己对耶稣抱什么态度,彼拉多却希望让其他人替自己决定,结果他失败了。
约18:32>18:32 钉十字架通常是处决非罗马人罪犯的刑罚(参太20:19)。
约18:34>牌上面写了“犹太人的王”,对罗马人,对犹太人而言,有不同意思,你可知道?
18:34 彼拉多倘若以罗马巡抚身分提出这个问题,便是问耶稣,祂是否正在组织势力反对政府,但犹太人以“王”的称号来称呼他们的弥赛亚。以色列已被罗马帝国统治,敌对的王会威胁到罗马政府,但弥赛亚则可以纯粹指宗教领袖而言。
18:36-37 彼拉多直截了当地问耶稣,耶稣也给他清楚的答覆,祂是王,但祂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彼拉多看似毫不怀疑耶稣所说的是真的,且相信祂是清白无罪的,但他显然一方面知道这个真理,另一方面却拒绝接受。不认识真理固然不幸,但若认识真理而不去接受,则更可悲。
约18:38>人看真理都是相对的,你可知道为什么?我们又如何认定真理?
18:38 彼拉多可能认为所有真理都是相对的。对很多政府官员来说,大部分人赞同的,或者有助他们建立个人权力、让他们在政治上跃升的就是真理。如果没有真理的基础,就没有道德的对错,也没有公义。在耶稣和祂的话中,我们得到真理和道德的标准。
约18:40>人民英雄是巴拉巴?我就不拣选他,我心中的英雄嘛……
18:40 巴拉巴是谋反对抗罗马的暴徒,虽然他曾杀过人,却可能是犹太人心中的英雄。犹太人不满受罗马统治,更怨恨要缴纳税项给他们所鄙视的政府。巴拉巴曾统领叛变,但其后失败,却可获得释放,而惟一能拯救以色列的耶稣却不得释放。──《灵修版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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