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四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约翰福音第十四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约翰福音第十四章
逐节详解
【约十四1】「『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原文直译﹞「不要让你们的心被困扰;你们当信入神,也当信入我。」
﹝原文字义﹞「心里」心怀;「忧愁」搅扰,困惑,烦恼。
﹝文意注解﹞「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指主的门徒;他们心里忧愁的原因有二:(1)主即将与他们分离(参十三33);(2)对他们自己往后的处境感到恐慌。
「你们信神,也当信我,」『信』字原文乃『信入』,指主观经历上的信,而不是客观道理上的信;这里将『神』与『我』相提并论,暗示祂(基督)乃是那无所不在的神,并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话中之光﹞(一)「你们心里不要忧愁,」实在说,当时最该忧愁的,乃是主自己;但祂却反过来用许多甜美的话,安慰祂的门徒。主是多么忘记自己,而顾到别人!
(二)在面临十架酷刑的前夕,前三本福音书,都曾记载主为此在客西马尼园中三次祷告,何等忧伤、哀痛(参太廿六37~38;可十四33~34;路廿二44),惟独本书记载,主反而尚有余力去安慰祂的门徒,这是因为祂在《约翰福音》中乃是『神子』的身分,不同于前三本的『人子』身分。主在人性中虽有软弱,但在神性中何等超越!
(三)本节的话指引我们一条免于「忧愁」的路,就是应当『信入』(原文)神和基督;我们惟有藏身在神和基督的里面,才能免受忧愁的攻击。信心乃是我们解除忧戚之心的良药。
(四)当令人忧苦的事来烦扰你时,只要举起信心的眼光,就必能在一片愁云凄雾中,望见那光辉灿烂的彩虹。
(五)「你们信神,也当信我,」这话表明,人若信神,也必信主。信靠基督,就是信靠神;换句话说,不信基督,也就是不信神(参约壹二28;五10)。
【约十四2】「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豫备地方去。」
﹝原文字义﹞「住处」房间,寓所,府宅,邸第。
﹝文意注解﹞「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我父的家』就是神的居所(殿);神不但是住在天上,祂也是与基督互为居所(参10~11节;八16,29;十38)。父神在地上原只以基督的身体作为殿,但是借着祂的死而复活,基督属灵的身体已经被建立起来(参二19~21)。如今,就着团体而论,教会就是神的殿,是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参弗二21~22);而就着个别的信徒而论,我们每一个基督徒的身子也是神的殿,也是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参林前三16~17;六19)。这样,在父神的家里,就有了『许多住处』。
「我去原是为你们豫备地方去,」主耶稣的『去』,乃是指借着祂肉身的死,离开了祂的门徒;『豫备』表示需要一段时间,实际上,主耶稣是在死后第三日复活的;『地方』则是指借着祂的死而复活,所产生的教会。
所谓的教会,并不是指物质的建筑物,也不是指宗教的团体组织,乃是指一种属灵的生机体。人的血肉之体不是构成教会的要素。主耶稣的死,是为救赎我们脱离罪恶的败坏;祂的复活,是为使我们有分于神圣的生命与性情(参彼后一4)。
教会一面是『神的家』(参提前三15),有神居住在其中;一面又是『神家里的人』(参弗二19)的集合体,是信徒灵性生存与活动的所在。换句话说,教会就是神与信徒同住的地方。由此可见,主的死而复活,乃是为我们信徒豫备地方的必要过程。
﹝问题改正﹞「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按照基督教传统的解释,认为这是指『在父神所在的天堂里,有足够的地方可供信徒永远居住』。这个说法,虽然我们不能断然指明完全错误,但从主耶稣在本章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看,却有商榷的余地:
1.本章中主耶稣『去』的目的,乃是为着祂的『来』,而祂所提到的『就必再来』(3节)、『我必到你们这里来』(18节)、『到那日』(20节)、『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23节)和『还要到你们这里来』(28节)等,都是指着祂死而复活以后,在圣灵的形态里临到信徒,而不是指世界末日主第二次降临说的。
2.本章中主耶稣应许信徒,因着祂的『去』后再『来』,便能享受诸多属灵的好处,都是指当信徒还活在地上的时候便可以享受得到的,而没有一样必须等到信徒死后才能享受。
3.主所说:『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20节),是指彼此互为居所(住处)的意思,这也是当我们还活在地上的时候,便能实际地经历的属灵事实。
4.主又说:『我们(神与基督)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23节);这里的『同住』在原文与『住处』同一个字。这是证明主耶稣死而复活所豫备的地方(住处),乃是从地上就开始实现的。
因此,我们宜就全章的观点,来解释这『许多住处』的含意。
﹝话中之光﹞(一)正如基督今天是在天上,也是在地上;祂为我们所豫备的地方,既在天上,也在地上。这样的地方,就非教会莫属。
(二)教会就是「父的家」,所以教会是属天的;教会中的每一件事,都应该导源于天,并且也都应该归之于天。
(三)每一位真实的信徒,都是三一神的「住处」。
(四)「住处」的原文含有『阶段性』的意义;信徒的灵命越长进,就越多享受灵命的福分。
【约十四3】「我若去为你们豫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
﹝原文字义﹞「来」正在来;「接」迎接,带着。
﹝文意注解﹞「我若去为你们豫备了地方,」『若』字乃作『当』或『既』字解,并不是说『不一定』。
「就必再来,」『再来』并不是指主的第二次降临(参帖前四16~17),而是指祂死而复活之后,在灵里复临(参18~19节;廿19~22)。
『我若去...就必再来』这话证明主耶稣的『去』,乃是为着祂的『来』;在肉身里的耶稣必须『去』,在灵里的基督才能『来』。主耶稣的『去』,是为着成功救赎;基督的『来』,是为着分赐生命。
「接你们到我那里去,」这话不是指被接到天上去;若是这样,我们便必须等到死后才能去了。『我那里』乃是指祂(基督)自己里面,正如主在后面所说:『你们在我里面』(参20节)。
「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主在灵里临到信徒,乃是要将信徒都迎接到祂自己里面(参20节),而祂自己乃是在父神里面(参10~11节),故信徒在祂里面,也就都被带到父神里面(参23节)。
﹝话中之光﹞(一)教会所在的地方乃是:(1)在基督里(参六56);(2)在父神里(参帖前一1)。
(二)「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那里有主的同在,那里就是天堂;信徒只要有主同在,便可以享受『在地若天』。
(三)「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基督从死里复活之后,确实已经在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参弗一20),所以我们也是与祂一同坐在天上(参弗二6);基督徒一面是生活在地上,一面却是属天的人!
(四)我们信徒若真是与主一同在天上,我们就应当有属天的眼光、生活和言语,而不至于被地上的事物所辖制了。
(五)人最大的安慰,就是能与他所爱的同住;信徒最大的安慰,就是能与那爱我们的主同住。
【约十四4】「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你们也知道(有古卷作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
﹝文意注解﹞「我往那里去,你们知道,」因主曾告诉他们,祂将要回到父神那里(参七33;十三3)。
「那条路,你们也知道,」『路』意即『方法、途径』;此刻门徒应已知道,往父神那里去的路无他,乃是借着相信主耶稣基督(参三36)。
﹝话中之光﹞我们对于一项属灵的事物,必须从外面客观道理上的认识,进步到里面主观经历上的认识,才算是真实的认识;否则,就会像多马一样,似知不知,似识不识(参5节)。
【约十四5】「多马对祂说:『主阿,我们不知道你往那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
﹝文意注解﹞多马生性多疑(参廿25),且受物质观念的束缚,因此无法跟上主耶稣的启示。
﹝话中之光﹞我们原有的天然的观念,往往会成为认识属神之事的障碍。
【约十四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原文直译﹞「耶稣对他说,我就是那道路、那真实、那生命;若不是借着我,就没有人能来到达父。」
﹝文意注解﹞「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原文在道路、真理和生命三个名词前面,各有一个定冠词(the),表示这三样并不是一般普通的事物,乃是特有所指。『道路』指通往神的门路(参一51);『真理』指认识神的凭借(参一18);『生命』指享受神的权柄(参一12)。
自从伊甸园发生那次惨案以后,人和神绝对隔绝。人没有可能再和神亲近,除非有三个主要的条件得到解决:(1)他必须先有一条正确的道路;(2)他必须先认识真理;(3)他必须先有神自己的生命。地上有许多的路,可是没有一条路,是能领他到神那里的正路。地上也可以有真理,可是不能叫他认识神。地上也有各种生命,可是没有一个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因之,人没有可能亲近神。
主耶稣自己实在是道路;在十字架上祂的身体被擘开,辟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使我们能以亲近神(参来十20)。祂实在是真理,神的真理借着祂表明出来(参一18)。祂实在是生命,我们由祂也得了生命(参廿31)。因之,我们一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接受祂作我们的救主,我们就解决了亲近神的三个条件──道路、真理、生命──我们就能够到神那里,称呼祂『阿爸,父』。
「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到父那里去』按原文更好翻作『到达父』;它不是指父所在的地方,而是指父自己(the Father)。主作我们的道路、真理、生命,不是为着把我们带到天上去,乃是要把我们带到父神里面。
﹝话中之光﹞(一)世上有许多的宗教,几乎都相信有神;但相信有神是一回事,能否接触到神又是另一回事。基督教与其它宗教最大的不同,就是基督教有基督是道路,所以能接触到真神;其它宗教则没有道路,所以无论怎样敬拜,仍是枉然。
(二)到神那里的道路,不是任何的教条、方式和作法,惟有借着基督,人才能亲近神。
(三)路是给人走的。人若单单知道某条路是通往何处,而不真正的走在那条路上,就永远达不到目的地。人若不接受基督,就永远不能亲近神。
(四)当我们相信并接受耶稣基督作我们的救主的时候,我们就是开始走在这条属灵的道路上,祂也必带领我们完完全全的来到天父面前。
(五)惟有基督才是真理,其它一切世上讲论神的道理都是虚伪的,任何离开基督的道理都不是真理。
(六)基督是真理;祂不但教导真理,祂自己就是真理。祂的所是、所作、所有、所言、所行,在在都是真理。吾人若要明白真理,必须更多认识并经历基督。
(七)基督是神圣事物的『实际』(「真理」的原文另译);人惟有借着经历基督,才能真正的经历神圣的事物。
(八)基督是生命;我们属灵生命的长进不是别的,乃是『祂增加,我减少』(参三30原文)。
(九)若没有道路,人就无所遵循;若没有真理,人就无可凭信;若没有生命,人就无法生存。
(十)信徒乃是走在基督这条道路上,相信基督这个真理,领受基督这生命。
(十一)「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约十四7】「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
﹝文意注解﹞「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基督是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父表明出来(参一18);因此,人只要认识基督,也就认识父神。
「已经看见祂,」并不是指看见神的本体,乃是指看见神的圣洁、公义、怜悯和慈爱等神性(参西一15;二9;来一3)。
【约十四8】「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
﹝原文字义﹞「知足」足够,满意。
﹝文意注解﹞腓力大概渴望以肉眼看到神的显现,他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话中之光﹞信徒若果真能在灵里看见神,我们也就知足了。
【约十四9】「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
﹝文意注解﹞「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指门徒在主耶稣的身上,必然看见神性的美德。
【约十四10】「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
﹝文意注解﹞「你不信么?」信心是人能看见属灵事物的根基。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表明主不是凭着祂外面的人活着,乃是凭着在祂里面的父神而活。
﹝话中之光﹞(一)许多信徒也常和腓力一样,虽然感到有主的同在,却不认识与我们同在的主。
(二)主耶稣在地上的生活为人与言行,乃是我们基督徒的榜样──跟随在我们里面内住之神的引导而活。
【约十四11】「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即或不信,也当因我所作的事信我。」
﹝文意注解﹞主在本节的意思是说,门徒既然看见祂的言行,就应该信祂是在神里面,神也在祂里面,因为祂的言行完全是出于神的。
【约十四12】「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
﹝文意注解﹞「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更大的事』有两层的意思:(1)范围更广大(参太廿八18~20);(2)效果更巨大(参徒二41)。
【约十四13】「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甚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
﹝原文直译﹞「而且你们在我的名里,无论求甚么,我必作成,叫父在子身上得荣耀。」
﹝文意注解﹞「你们奉我的名,」原文是指『你们在我的名里』;主的名就是主自己,所以在主的名里,意思就是在主的里面,与主联合为一,支取主的权柄。
「叫父因儿子得荣耀,」凡是主因祂的名所成就的事,都是彰显父神的本性,叫人在我们身上看见父神,因此就得着荣耀。
本节表明下列几件事:(1)信徒必须与主联合为一(奉主的名),祷告才有功效;(2)信徒祷告,主作事;(3)祷告能得着答应,目的是为荣耀神。
﹝话中之光﹞(一)本节可视为十二节的解释:新约信徒作比主耶稣一个人『更大的事』,乃是借着祷告成就的;可见信徒所作的,仍是主借着他们作的(参十五5)。
(二)奉主名的祷告,就是我们在所祷告的事上与主联合为一;主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的事也就是主的事。惟有这样的祷告,才能合乎主的意思,也才能很容易的得到主的答应和成就。
(三)我们到神面前,不能靠着自己祷告;因为我们这个人在神面前是不蒙悦纳的。我们必须奉靠主的名祷告,也就是必须在主里面祷告,才能蒙神垂听。
(四)我们若要奉主的名祈求,就得与祂有亲密的交通,否则我们就不能明白主的心意。我们与主愈亲近,我们就愈明白祂的心意。
【约十四14】「你们若奉我的名求甚么,我必成就。」
﹝文意注解﹞「我必成就,」『我』字指主耶稣;有解经家认为,本节提供新约信徒一个根据,可以直接向主耶稣祷告。
【约十四15】「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话中之光﹞(一)一个人明白主的命令,还不能证明他爱主;惟有遵守主的命令,才是爱主的表现。
(二)爱心若没有顺从,便是死的。人的爱心越大,他遵命的程度也必越高。
(三)是的,人的深处若被主吸引,就不能不爱主;在爱主的人身上,遵主命令乃是甘心而容易的。但愿我们爱主更深,遵从主的命令更多。
【约十四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
﹝原文字义﹞「保惠师」在旁边呼唤(beside caller),朋友(friend),中保(Advocate),安慰者(comforter),说服者(persuader),辅导者(counselor),辩护者(Legal Helper),代求者(Intercessor),坚固者(Strengthener)。
﹝文意注解﹞「我要求父,」这里原文所用的『求』字,不是『下属向上级』的请求(参13~14节),而是『平等地位间』的诉求。
「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另外』不是指另一类,而是指『别个』同类的;『保惠师』的原文意思是『指一个被招请到另一个人身旁的帮助者』,这词用在法律场合,是指一个陪伴当事人出庭,照料有关案件一切事务的人,其工作乃是代言、辩护、忠告、训勉和安慰。
『保惠师』原文在新约圣经中共享过五次;其中四次是指圣灵(参十四26;十五26;十六7),另一次译作『中保』(参约壹二1),是指耶稣基督说的。主是我们的『保惠师』,当我们失脚犯罪的时候,祂在父面前作我们的中保、帮助、代求者(参约壹二1;罗八34;来七25)。圣灵也是我们的另一位『保惠师』,永远与我们同在,当我们软弱、灰心、愚昧、无知的时候,圣灵是我们的帮助者、带领者、代求者(参罗八26~27)。
﹝话中之光﹞(一)圣灵乃是基督的化身,将基督实化在信徒的里面,一直伴随着我们,服事我们,并照顾我们一切的需要。
(二)圣灵对我们的照料,真是无微不至;无论我们需要甚么,祂都能供应我们而绰绰有余。
(三)如今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17)。
【约十四17】「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
﹝文意注解﹞「就是真理的圣灵,」圣灵之所以被称为『真理的圣灵』,乃因为圣灵:(1)祂感动人说出神的话(参彼后一21);(2)祂绝不引人趋向谬妄(参约壹四6);(3)祂为这位是真理的基督作见证(参6节;十五26);(4)祂要引导人进入真理(参十六13)。
「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世人因属乎血气,圣灵不能住在他们里面(参创六3);惟圣灵会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参十六8),只有肯接受圣灵如此感动的,才能得着圣灵的内住。
「也要在你们里面,」新约时代圣灵的工作和旧约时代最大的不同,是圣灵今天住在信徒的里面,永不离开;旧约时代圣灵只间歇地降临在一些特选承受圣职的人身上,如:先知、祭司、君王、士师等。
﹝话中之光﹞(一)「真理的圣灵,」圣灵就是基督的『实际』(「真理」原文另译);圣灵最大的工作,就是为基督作见证──将基督实化在信徒的里面,使我们认识并经历基督(参约壹五6,20)。
(二)「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圣灵乃是内住的灵(参罗八9,11;林前六19);祂住在新约信徒的里面,作他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参罗八2,6)。
【约十四18】「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
﹝文意注解﹞「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这里的『我』,就是前面的『祂』(参16~17节),即指圣灵;『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人;他们无依无靠,无人安慰,无人帮助,情况可怜。
「我必到你们这里来,」『我必到』原文是『我正在到』(I am coming);本句指基督经过死而复活后,在圣灵的形态里临到信徒。
﹝问题改正﹞「我必到你们这里来,」有解经家将它解作:(1)主复活后的显现;(2)主第二次降临。但若果如此,则使徒之后两千年来的信徒就真成了『孤儿』,还在苦苦等候基督的再来。
﹝话中之光﹞(一)主的应许今日已经成全,祂已经死而复活,化成圣灵,且住在我们的灵里,永远与我们同在。所以无论在何种境遇中,我们都不再感觉孤单,因为主就在我们里面。
(二)没有主的人,乃是孤苦零丁的可怜孤儿,受魔鬼欺压而无人帮助。
【约十四19】「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文意注解﹞「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基督活在信徒的里面,使信徒得以凭祂而活(参加二20)。
﹝话中之光﹞(一)信徒的生命是从信主、与主联合得来的,不能在主之外独立生存。
(二)我们信徒若看见基督活在我们里面的事实,我们整个基督徒的生活必然会有很大的改变!
【约十四20】「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
﹝文意注解﹞「到那日,」是指主耶稣死而复活,在圣灵里进到信徒里面的那日(参廿22);也就是『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19节)的那一天。
「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这表示父与子的关系,极其奥妙,并不是仅凭客观的道理所能认识,而须凭主观的经历才能认识。
「你们在我里面,」信徒一切的福分,都是因着被放在基督里面(参弗一3)。
「我也在你们里面,」指基督住在信徒里面(参西一24~27)。
注意,本节提到三个『里面』;原来仅有『子在父里面,父在子里面』(参10~11节),现在信徒也被带进到这个奥秘的关系中了。
【约十四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原文字义﹞「显现」发表,传达,启迪。
﹝文意注解﹞「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十五节是说,爱乃遵命的动机;本节是说,遵命乃爱的表露。
「并且要向他显现,」这里不是指主再来时的显现,而是指灵里的显现;凡爱主而遵守主命令的,主要向他显现。
﹝话中之光﹞(一)人若爱主,最真实的证明就是遵守祂的命令。
(二)爱主不是空言,而是要有实际行动;爱主是根,遵守主命是果。对主有真爱,才会遵守主的命令。
(三)信徒在道理上虽然知道主就在我们的里面,但是在实际经历上,我们并未感觉到祂的同在;惟有当我们爱祂、顺从祂的时候,才会明显感觉到祂的同在。这就是爱主的,必得着主的显现。
(四)主的命令就是要我们信徒彼此相爱(参十三34);可见教会的属灵情况若是正常──有彼此相爱的见证,这样的教会必然多得着基督的显现。
【约十四22】「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耶稣说:『主阿,为甚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
﹝文意注解﹞「犹大,」大多数解经家认为乃指雅各的儿子犹大(参路六16),又名达太(参太十3;可三18)。
「不是加略人犹大,」此时卖主的犹大并不在场(参十三30)。
「为甚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这问话表示在他的观念里面,认为主的显现是:(1)一种肉眼可见的显现,不可能单单向一部分人显现;(2)所有的犹太人都有分于弥赛亚国度,故不信的犹太人理应也能够看见这位弥赛亚。
﹝话中之光﹞(一)人若不信主,又不爱主,主就无从向他们显现。
(二)信徒是借着神的话,凭着信心看见主。今天,凭着信心,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与主享受亲密的相交。
【约十四23】「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文意注解﹞「与他同住,」『住』字在原文与『住处』同字(参2节),含有长久、继续、不改变、恒久忍耐地居住在里面的意思。
本节提到信徒的灵程进阶:(1)爱主耶稣;(2)遵守主的道;(3)尝到神的大爱;(4)享受三一神与他同住。
﹝话中之光﹞(一)「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遵守主命不只是爱主的证据,也是爱主自然流露的结果。
(二)爱主的人,必然会遵守主『一切』的话,而不是仅只遵守某一部分的话而已。
(三)爱是最妙的道(参林前十二31;十三13)。爱是最大的能力,能除去神与人之间的隔膜,也能阻止人越出『主之道』的藩篱。
(四)三一神乃是与信祂的人『同在』(参16~17节),却与爱祂的人「同住」;『同在』有时是不觉得的,「同住」却是常时觉得。所以爱主比信主更进一步。
【约十四24】「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
﹝文意注解﹞前节『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是积极的话,本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是消极的话。
【约十四25】「我还与你们同住的时候,已将这些话对你们说了。」
﹝文意注解﹞「已将这些话对你们说了,」『这些话』相当于26节的『一切话』,包括主与祂门徒同住时所说的一切教训。
【约十四26】「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文意注解﹞「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名』乃一个人的实际;『主的名』就是基督的实际。圣灵既是因主的名而被差来的,即表示圣灵乃是基督的实化。
「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一切的事』指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参彼后一3)。
「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圣灵的工作,不止于使人记得神儿子的真实说话,还在于把主耶稣所有对门徒讲过的言语,活活地表现出来。
有解经家认为,圣灵引导信徒明白新约圣经,可分成三大工作:(1)书信部分──『祂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1)福音书部分──『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1)启示录──『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参十六13)。
﹝话中之光﹞(一)圣灵引导人认识基督;祂感动人求告主的名(参林前十二3),叫人得着基督(参林前一2)。
(二)我们若要明白主的话──圣经,必须要有圣灵的指教;而圣灵的指教,也都是为使我们更多明白圣经。但愿我们永不离开圣灵的指教,而去自己牵强附会的领会圣经;也永不接受不合圣经原则的任何灵感的指教。
【约十四27】「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
﹝文意注解﹞「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的平安』指『基督的平安』(参西三15),它具有下列特征:(1)是因着人享受主的救恩,而产生的一种心境的平安;(2)是里面的平安,全然不在乎外在的环境;(3)是指人与神、并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相安相和的状况。
「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世人的平安是随境遇而改变的,不能持久。
「也不要胆怯,」『胆怯』是一种扰乱人心灵的恐惧情绪。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平安』并不是基督之外的一种情况;有基督,才有基督的平安;没有基督,就没有基督的平安。
(二)甚么时候,信徒的里面感觉不到主的同在,甚么时候也就失去了主的平安;主的同在,乃是真平安的根基和确据。
(三)我们若在基督以外,被任何事物──包括自己、世界、道理、规条等所困住,我们就没有平安;只有脱离一切的缠累,才有平安。
【约十四28】「你们听见我对你们说了,我去还要到你们这里来。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
﹝文意注解﹞「因为父是比我大的,」这里所谓的大小,是指主耶稣自己卑微,存心顺服(参腓二8),而显在人面前的职分和功用方面的比较说的;并不是指祂们之间本质的优劣、品格的高低、权能的大小和荣耀的多寡说的。
﹝话中之光﹞主所赐的有:爱(23节)、平安(27节)与喜乐;主的爱带来主的平安,主的平安带来真实的喜乐。
【约十四29】「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豫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就可以信。」
﹝文意注解﹞「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就,」『事情』指主离世归父的事。
【约十四30】「以后我不再和你们多说话,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牠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
﹝文意注解﹞「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世界的王』是指魔鬼;『将到』指即将展开对主的迫害。
「牠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有两种解释:(1)指撒但在主耶稣里面找不到任何可让牠指控的东西(参八46);(2)指撒但只能杀害主耶稣外面的身体,却对祂里面的神性无能为力,一筹莫展。
【约十四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起来,我们走罢。』」
﹝文意注解﹞「起来,我们走罢,」解经家对这句话有许多不同的见解:(1)本应放在十七章的末了,但被后人抄写时放错了位置,惟此说并无证据;(2)这是一句俗语,表示『一个邀请』;(3)表示暂停,即换一口气;(4)主虽然说要离开,但并未实时离开;(5)是属灵的离开,意指『起来对抗魔鬼』;(6)实际地离开了吃逾越节筵席的地方,第十五和十六章是在另一处说的话。
── 黄迦勒《约翰福音注解》
约翰福音第十四章
【约十四10】「……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全本约翰福音显示着该书的写作,是为着末后的日子。使徒约翰的负担是关乎永远的生命,以及我们与这永远生命所发生的正当关系。他暗示说,如果我们同到这永远的生命里,一切的难处就迎刃而解了。约翰在这本书里不注重那些外面的,暂时的事物。他所专心关切的,乃是要我们撇开这些而进入生命。现今所有的事物都破败堕落,人必需回到这「从天降下来」的生命那里,这样一切有失去之危险的东西都要得到保守。从一方面来说,约翰所提的,其他新约的作者都已接触到了,他没有拿出什么新东西,他并没有带我们更往前去,因为那最高之点,神已经显明出来了。神托付给约翰的启示,乃是要带领神的子民,与复活的主自己有新鲜的接触,而使他们同到原初的旨意里。――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约十四12】「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
我常常读到这里就被困住,我不明白它的意义。我想:真有人能做比耶稣更大的事吗?有人能像耶稣那样,使一位躺在棺材里好几天,已经「归于尘土」的人,只用一句话,就使他从死里复生吗?然而我越来越体会到,使一个敌对神、在罪中活的人,毁弃其敌对的态度,变成顺服神的人,这岂不是一件比使人从死里复生更大的事吗?我觉得这一个才是这世上最大的神迹。─ 慕迪《有福的盼望》
【116.我们祷告,应说“奉主的名”呢,还是说“靠主的功劳”呢?(约十四章13节)】
有些人在祈祷的未了说“靠主的功劳”,然后说阿们,可是这种遗传的错误说法应该更正,因为没有圣经的根据。主那稣说得很清楚,我们祈祷要“奉他的名”(约十四章13节,十六章23一24、26节)。因此我们在祈祷时应这样说:“我们这样祷告,是奉主那稣的圣名”或“奉主那稣的名而求”。有些人只说“因主那稣而求”或“靠主那稣”,均无不可,但“靠主的功劳”而祈祷,则不合主那稣的吩咐。
除了祈祷要奉主那稣的名以外,新约圣经多处说要“奉主那稣的名”行事,使徒也如此行。
一、主那稣吩咐我们“奉他的名聚会”(太十八章20节)。
二、奉主的名行异能(可九章39节)。
三、奉主的名赴鬼(可十六章17节;徒十六章18节)。
四、奉主的名传道(路二十四章47节)。
五、奉主的名施洗(徒二章38节)。
六、奉主的名行事为人(西三章17节)。
七、奉主的名吩咐信徒(帖后三章6节)。
可见“奉主的名”的重要。让我们学习在祈祷时奉主名,在一切言行上均奉主名,好获得上主的认可与赐福。――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15.“保惠师”一名原意为何,应如何作更合原文的译名?(约十四章16节)】
“保惠师”,在中文圣经的小字有“或作训慰师”一语,早年译经的先进们对此译名曾作辩论,原文名为PARAKL ETOS(7tapa以下吨)。
该字涵意甚广,指“安慰、教导、施恩、保护、引导、好友、耳语”等而言。英文译为COMFORTER(安慰者),比中文更简单,但不能包括该名词原有的意义。中文在大字“保惠师”之后,又有小字“训慰师”,目的使人明白该名词较多的意义。
“保惠师”一名既然包含丰富的意义,表示他在各方面帮助信徒,那么把这名词译为“全助师”,实在更佳。――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约十四27】「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懮愁,也不要胆怯。」
这不只是平安的问题,乃是主所说的「我的平安」;不只是神赐给我们平安,乃是神自己那深厚、永不能被搅扰的平安,保守了我们的心。(腓4:7)当事情出了毛病或失败的时候,我们立刻感觉不宁,但让我们认识到另外一方面的事:神拣选这世界作为实现祂计划的范围,成为祂自己工作的中心。祂有一个确定的目的,撒但却进来打岔。虽然如此,(撒但叛乱所造成的影响,我们知道得很少)神仍维持着极深沉、不受波动的平安。如果有需要的话,再等一千年,祂也一点不焦急。神所赐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平安。保罗说,神的平安如同卫戍部队守卫着我们的心。这有什么意义呢?这乃是指着敌人必须先打仗,通过卫戍部队才能够达到我,他必须先胜过这个卫戍部队才能摸着我。故此,我敢如同神那样的宁静安稳,因为神的平安——护卫着神的平安——也在护卫着我!――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