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二章-《每日研经丛书》
约翰福音第十二章-《每日研经丛书》
有些学者认为约翰福音的部分经文次序颠倒。另有人怀疑这一章的次序也有问题。像摩法特就指出,本章的排列次序,应依序为十九至廿九节;一至十八节;卅节,卅一节至四十二节。为了便于研读,我们仍然按照圣经(编按:作者指A.V.反R.S.V.版本)的排法,不过读者若接上述的排法研读就更清楚了。
耶稣快要接近人生旅程的尾声。他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是最高勇气的表现,因为当局已把他当作罪犯看待(见约十一57)。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人太多,因此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在城里找到过夜的地方,而伯大尼是耶路撒冷域外的一个小镇,是朝拜者寄宿的好去处。
耶稣到了伯大尼,有人为他准备饭食。这大概是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家,因为马大若不是在自己家接待耶稣,还会在谁家呢?马利亚一时大发爱心。她有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约翰福音和马可福音都用同一个形容词pistikos(可十四3)。奇怪得很,没有人真正了解这个字的意思。大约有四种可能。此字可能与Pistos这个形容词有关,意思是信实的、可靠的,也可以解作纯正的。此字可能与动词pinein有关,意思是喝,因此可作液体解。此字也可能是商品的名字,可以直译pistic nard。此字也可能与一个意谓pistachio nut的字有关,是从一种特殊的植物提炼出来的香料。但无论如何,这是一种极贵重的香膏。马利亚用它来抹耶稣的脚。犹大很不高兴马利亚这样做,认为这是一种浪费。耶稣说若要赒济穷人,任何时候都能做,然而若不趁现在膏抹他,将来是不可能再有这样的机会。犹大这才无话可说。
这里有几位人物的描写。
(一)马大忙准备饭食招待客人,她是一个讲求实际的女人;惟一能够表现她对耶稣的爱,就是藉双手的侍奉。马大永远是尽其所能的待人。许多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就是受到家里某一个人的关心、照顾的激励和安慰。在饭食上服事耶稣,就和在公众的讲台上或在众人面前所表现的生活见证上服事耶稣是一样的。
(二)再让我们看马利亚。马利亚爱耶稣是绝无问题的。我们从她的行动上看出三件与爱有关的事。
(1)我们看见她的爱是极珍贵的。马利亚拿出她最珍贵的东西,用在耶稣的身上。我们爱一个人,如果还计算所付上的代价的话,根本算不得是爱。真正的爱是尽其所有的都给对方,还因为未能给得更多而感到遗憾。短篇小说之王奥亨利(O. Henry)在贤士的礼物(The Gift of the Magi)这篇感人的小说里,提到一对美国夫妇黛拉和金姆(Della and Jim),虽然贫苦却彼此相爱。他们都有一样特殊的宝贝。黛拉的秀发是她的荣耀,如果让它散披在肩上,等于是一件长袍。金坶有一个金表是他父亲传给他的宝物,就在圣诞节的前夕,黛拉手上只有一元八角七分,根本买不到礼物送给丈夫,所以她出去把一头秀发卖了廿元。为金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那天晚上金姆回来发现黛拉的秀发剪短了,使他大为惊愕。他并不是不喜欢她或爱她的程度减低了;事实上她剪了头发使她比先前更显得俏丽。最后,他才把礼物拿出来送给她;那是一只龟甲制成的昂贵梳子,边上还镶宝石,金姆卖掉了金表为妻子的秀发买了这样的礼物。他们各把最珍贵的东西全都给了对方。真正的爱就应该是这样。
(2)我们看到爱所表现出来的谦卑。用膏抹一个人的头发是一个尊荣的记号。诗人说:“你用油膏了我的头”(诗廿三5)。然而马利亚不敢抬头望耶稣的头;她只抹了耶稣的脚。马利亚一心想给耶稣一项尊荣;不过她始终觉得自己不配这样做。
(3)我们看到爱使人完全忘掉了自己。马利亚用头发来擦耶稣的脚。巴勒斯坦的良家妇女都不愿意松散头发就出现在大众面前。女子自结婚之日开始,就必须把头发系起来,以后不得再松散头发在大庭广众出现。松散头发是风尘女郎的记号。然而马利亚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两个人真诚相爱的时候,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可能手挽手在拥挤的街道上漫步而不顾别人怎样想。许多人故意表现基督教给人看,他们很注意别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他们。然而马利亚深受耶稣,她不在乎别人对她的想法。
本段经文还提到爱的另一面意义。约翰福音说:“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我们知道约翰所说的话往往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面的,一个是里面的。许多教父和学者已经在这段记载看见这两个意思。他们把这句话解作全体教会都充满了马利亚的善行的甜美回忆。一件可爱的行为成为全世界的财富、平添了人生的美感,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高度的爱(Ⅱ)(十二1-8)(续)
(三)至于犹大,也有三件事值得一提。
(1)我们看到耶稣对犹大的信任。早在约翰福音六章七十至七十一节,约翰告诉我们耶稣明知门徒中间有一个人会出卖他。耶稣让犹大当门徒的司库,希望藉此来感化他,让他生出荣誉感。耶稣好像对他说:“犹大,这里有一件差事给你做。这也证明我需要你,愿意用你。”虽然犹大使耶稣失望,不过却暗示我们,对于一个步入歧途的人,我们应该信任他,而不是投以怀疑的眼光;我们应该尽量往最好的方面看他,而不是往最坏的方面看他。
(2)我们看到了一个试探的原则。如果犹大没有理财的才干,耶稣决不会叫他当司库。魏斯科(Westcott)在其释义里说:“一个人的专长在那里,试探也在那里。”假使一个人长于理财,他的试探就是把金钱当作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假使一个人经常居于崇高的地位,那么他的试探就是争取声望。一个人的恩赐在那里,他的试探也在那里。犹大有理财的恩赐,结果他变得很爱钱,先是偷钱,接又为了钱出卖师友。钦定版圣经说,他带钱囊。动词是bastazein,这个字不但是指带,也有窃取的意思。正如英文的lift,也有偷窃的意思,如专偷商品的人(a shop-lifter)。犹大不但带钱囊,他也常取其中所存的。他的恩赐竟成为了他的试探。
(3)我们看到一个人的想法如何被人曲解。犹大看到马利亚做了一件最崇高的行为,可是他却她浪费。他是一个不光明的人,所以想法也不光明。人心里怎么想,就产生什么样的观点。他所想的也是根据所眼的角度。如果我们喜欢一个人,便很少发现他所做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如果我们讨厌一个人,即使他做出最好的行为也会遭我们误解。一个曲解的心,看任何事都是曲解的。如果我们对某些人变得很挑剔,最好先停下来检讨一下自己,不要尽是批评别人。
末了,还有一项重要的人生真理。有些事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做;有些事若不把握机会,将来就不可能再做。有时我们想做一件慷慨大力的善事,却想留待明天才做;后来因行善的动机消失,就不再去行善了。人生确实很难说,有时我们想向人说些感谢、赞美或爱心的话,但没有立刻说,后来便一直没有机会说。
我们若发现太迟了,某件事永远无法说无法做的时候,实在是一个悲剧。汤姆士.卡莱尔虽然很爱贞.卡莱尔;然而他个性倔强,容易发脾气,使她的一生都不觉得幸福。后来她突然死了。佛乐得(J. A. Froude)提到卡莱尔在丧妻之后的感受时说:“他检视她留下的文件、随笔、和日记,往事历历如绘浮现跟前。他每忆起亡妻生前在其不稳定的脾气下受苦时,长夜漫漫使他无法成眠。然而太迟了,由于懊悔他开始自责,他从来没有想到这事,现在陷于无助的忏悔之中……‘啊!’他再三地说,‘假使我能够再见到她一面,那怕只是五分钟,我也要让她知道我始终爱她。这是她永远不知道的,她永远不知道我爱她。’”我们说一句话或做一件事都有它的时机,机会一过,就永远无法补救了。
犹大不怀好意地抱怨说,香膏那么值钱,可以变卖来赒济穷人。但圣经上说:“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十五11)。赒济穷人是任何时候都能做的事。然而要向耶稣表现真诚的爱,必须在他被钉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之前表示。让我们记住,凡事必须立刻就做,因为许多时候机会永不回头,那时会因为坐失机会叫我们深深懊悔。
除灭证据的计划(十二9-11)
犹太领袖觉得无法再容忍。撒都该人更是坐立不安,祭司们都属于这一派人,他们受到双重的威胁。
第一,自政治观点而论,他们受到威胁。前面说过撒都该人是富裕的贵族阶层,他们通敌卖国,与罗马政府合作无间。他们主要的目的是维护本身的财富和生活享受。只要他们能维持统治的地位,就极乐意和罗马政府合作。罗马帝国给予它的臣属国家相当宽大的自由。一般而论,在罗马总督监督之下,容许地方自治。不过若稍有暴动事件发生,罗马则会施加铁腕镇压,而负责维持良好秩序和安定的官员则立即受到免职处分。撒都该人认为耶稣可能是一个反动分子,他已经深获民心,或许企图发动暴乱事件。气氛十分紧张,撒都该人计划除灭耶稣免得贻患无穷,殃及他们安定的地位和权柄。
第二,自神学观点而论,撒都该人也难以忍受。撒都该人不像法利赛人,他们不相信死人复活的事。如今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使他们感到头痛。除非采取适当行动,否则他们的权力基础、影响、和教训都站不住脚。
因此他们计划把拉撒路这个证据先行除灭。伍德(H. G. Wood)说,在达尔文(Charles Darwin)公开提出造化论时,有两位老妇人说:“我们绝不相信人是猴子变的,如果真是如此,也得设法隐瞒!”一个人若为了维护本身的地位,设法除灭威胁到他的证据,换句话说,就是明知说谎却用不诚实的手段来支持自己。
撒都该人决定压抑真理,以巩固本身的地位。对许多人而言,追求本身的利益乃是生命中最强有力的行为动机。许多能够生产更廉价产品的新发现,却未见生产较低廉的产品,原因是这样对其他产品构成威胁,他们的专利权因此就被人收购。可见自私自利的心理能左右政策和行为。
为了维护本身的地位和影响力,祭司们和撒都该人计划除灭真理的证据。人若为了怕真理影响个人的声望和利益而出此下策,也未免太可悲了。
迎接王者(Ⅰ)(十二12-19)
逾越节,五旬节,及住棚节为犹太人的三大节期,犹太男子必须上耶路撒冷过节,因此圣城往往挤满了来自各方的人。不论犹太人住在那里,他们总盼望有机会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迄至今日,在国外居住的犹太人在逾越节这天总会说:“今年在这里过;明年则要在耶路撒冷过节。”
每年到这时节,耶路撒冷和附近的村庄都很拥挤。据某次统计,逾越节宰杀的羊,多达廿五万六千只。若按至少十个人分食一只计算,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人口,大约为二百七十万人。这个数字或有夸张之嫌,但至少我们知道在那里过节的人是何其多了。
消息传开了,说那曾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现在正在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我们看见两队人马,其中一批是伴随耶稣自伯大尼来耶路撒冷的;另一批人则是从耶路撒冷汹涌而来寻找耶稣的。这两批人后面必然还跟大批人,形成了两个海潮般的人。耶稣是骑驴驹的,众迎接他就像是一位征服者。犹太当局的使者看见如此热烈的欢迎场面,一时束手无措,因为在耶稣背后还跟一大堆人,无从下手。这件事非常重要,让我们仔细看看它所含的意义。
(一)众当中有人是来看热闹的,这点没有疑问。因为传闻耶稣这个人曾使死人复活,因此许多人出来看这位耸人听闻的人物。而耸人听闻的事总是能够一时吸引许多人的好奇,但这种情况不会历久不衰。结果那一天抱好奇的眼光来看耶稣的人,在一个礼拜之后,喊要钉死耶稣。
(二)众当中有些人把耶稣当作征服者看待。事实上,这是整个热情迎接场面的主要气氛。他们喊:“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上希伯来话和散那的意思就是“现在拯救!”因此,众的呼喊就像是说:“上帝拯救吾王!”
众向耶稣欢呼所用的词句是很光辉的。他们引述诗篇一一八篇廿五至廿六节。这首诗常会使人联想到许多别的诗句。这是诗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同类诗当中的最后一篇,这一组诗篇通常称为Hallel。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赞美上帝!因此这些诗篇均属赞美诗。是每一个犹太男孩子最初必须背诵的部分经文;在圣殿每逢有赞美和感恩的活动都会吟唱这些诗章。此外,它也是逾越节仪式的主要部分。这首诗篇特别与住棚节的仪式有密切关系。在那节期,敬拜者带一束由棕叶、桃金娘、和柳条捆成的植物叫作lulabs的,每天带到圣殿。节期中他们每天绕燔祭的大祭坛游行──前六天每天绕行一次,第七天绕行七次──游行时他们就吟唱这篇诗,特别是这两节。其实,这首诗是犹太人自巴比伦释放回国重获敬拜自由,在尼希米领导下重建耶路撒冷和墙垣后为第一次欢度住棚节特别写作的(尼八14-18)。一般人都知道──这首诗是在很特殊的场合吟唱的。
再说,这首诗亦即是征服者的诗篇。举例来说,马加比夺回由叙利亚统治了一百多年的亚克拉(Acra)凯旋归来时,耶路撒冷的众就是吟唱此诗欢迎他。无疑的,众向耶稣吟唱此诗时,他们是把他当作上帝所膏立的弥赛亚,解救者,和将要来的那一位。他们把他当作征服者。对他们来说,号角一向,耶稣率领犹太人推翻罗马政权和征服世界,只是时间问题,迟早他们会获胜的。耶稣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众的欢呼声不断地传入他的耳朵──他一定很伤心,因为他不愿作众人所期望他担任的角色。
迎接王者(Ⅱ)(十二12-19)(续)
(三)在此情况下,耶稣不可能对众说话。欢呼的声音太大,即使他说话,众也听不见。所以,他做一件众人都看得见的事:他骑上一匹驴驹。这个举动含有两个意思。第一,公开宣布他就是弥赛亚。这是先知撒迦利亚所说的话的具体行动(亚九9)。约翰没有很精确的引述圣经上的话,他是凭记忆说的。撒迦利亚说:“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谦谦和和的骑驴,就是骑驴的驹子。”所以,耶稣骑驴即是宣布他就是弥赛亚。
第二,耶稣宣布他是一位特殊的弥赛亚。我们慎勿误会他的形象。西方人认为驴子是卑劣的低等动物;但东方人却把它视为一种高贵动物。士师睚珥有三十个儿子骑三十匹驴驹(士十4)。亚希多弗也骑一匹驴(撒下十七23)。尊贵的王子,扫罗的孙子米非波设骑驴去见大(撒下十九26)。君王若骑马是准备战争;如果在平时,他只是骑驴。耶稣骑驴是象征他并非是一位众人想像中的战士,他乃是
(四)在这热烈场面的背后,有犹太当局派出的人。他们在这种场面之下,不敢下手捉拿耶稣,因为他吸引太多人的注意。他们毕竟感叹地彼此说:“看哪,你们是徒劳无益的,世人都跟随他去了!”连犹太当局的人都说这样的话,实在可看出约翰写作的技巧。没有一位新约圣经的作者能够以沉默的态度表现出这样辉煌的成就。因为上帝爱世人,所以耶稣才进入世界;现在却连他的仇敌都无心地说世人都跟随他去了。在紧接的经文里,约翰告诉我们连希利尼人也来求见耶稣。这些希利尼人是外邦世界寻求耶稣的第一批代表,他们就要来见耶稣了。因此,这些犹太当局的人所说的实在是他们的真心话。
我们读这段经文,不能忽略一件最浅显的事。在世界历史上,我们再也找不到像耶稣荣显进入耶路撒冷那样热列的场面。我们知道耶稣被加上罪犯的罪名,因为当局正想办法除灭他。凡是谨慎的人都会劝耶稣回头到加利利主躲避风险,或躲到旷野去。如果他硬要上耶路撒冷,就应该暗暗地去,不要让人发现;然而耶稣以如此荣耀的场面进城,使每一个人都注意到他。这是无比英勇的行动,也是无比的爱的行动。耶稣在走完其人生的旅程之前作这最后一次爱的呼召。
有心追求的希腊人(十二20-22)
其他福音书未曾提到这段经过,但是约翰福音把这段事安插在这里,确是十分妥当。约翰福音是为希腊人(编按:中文和合本为希利尼人)写的,约翰要把基督教的真理传给他们,所以,希腊人来求见耶稣的事件在本福音书里自然举足轻重了。
在逾越节时耶路撒冷街头出现希腊人并不奇怪。他们不一定是初信者。希腊人由于有旅行癖和求知欲,因此到处游历。古时有一个人说:“你们雅典人阿,自己不愿安静,也不让别人安静。”另一个人说:“你们希腊人好像孩子,心灵永远那么年轻。”在此事发生的五百多年前,希罗多德(Hero dotus,按:史学之父)说自己周游世界收取新知,那时尼罗河北方的一个埃及大纪念像上,就有许多希腊游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今天的希腊人也还是这样。当然,希腊人旅行的部分理由是为了贸易和经商;然而希腊人是古代世界第一个为旅行而旅行的民族。所以即使在耶路撒冷发现纯粹前来观光的希腊人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希腊人不只是酷爱旅行,他们也是真理的寻求者。我们知道,希腊人为了寻求真理,研究所有的哲理、宗教、也师事各行专家。希腊人始终是怀一颗求知的心。
何以这些希腊人来求见耶稣!对他发生兴趣吗?伯尔拿(J. H. Bernard)作了一个十分有趣的解释。耶稣在世上的最后一周,曾经洁净圣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但这些作买卖的人在圣殿的外邦人院有他们的权势。这圣殿的最外层,外邦人可以进出,只是不得超越外邦人院的界限。假使这些希腊人曾到过耶路撒冷,他们一定参观过圣殿,到过外邦人院。也许他们还目击耶稣把一切作买卖的人赶出圣殿的一幕;也许他们希望多知道一些,为什么耶稣有权做这种事。
无论如何,这一段经文相当重要,因为它暗示福音已经开始向外传递。
希腊人为什么先找腓力?没有人能确知真正的理由。不过腓力是一个希腊名字,所以希腊人以为一个取了希腊名字的人可能会同情他们。然而腓力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事,他去告诉安得烈。安得烈才带他们去见耶稣。
安得烈知道耶稣不会讨厌任何人。他知道耶稣不会拒绝那真心追求真理的人。
奇妙的反论(Ⅰ)(十二23-26)
新约圣经没有一处像这段经文所说,让第一次听见的人感到震惊。它的开始是人人能懂的浅显道理,但结束的部分,却是非常深奥,难以揣摩。
耶稣开始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们知道耶稣所做的事为他带来麻烦,现在麻烦终于来了。然而耶稣对于这个麻烦的看法,异于一般的人。他说到人子的时候,也不是一般人所想到的意思。为了明白这段经文的真理,我们先得了解犹太人对“人子”的看法。人子一词取材自但以理七章十三节。
在但以理七章一至八节,作者描绘当时世界列强都走偏了,无论是亚述,巴比伦,玛代,和波斯都很残酷野蛮,都是虐待狂,因此,只好用野兽──狮子,有鹰的翅膀;口齿内衔三根肋骨的熊;四个头的豹,背上有鸟的四个翅膀;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头有十角的怪兽──来表现。这些都是残暴、野蛮的强权;然而作者在异象中看见,将有一个新的国度出现,这个国家是温和的,人道的,公义的,因此这个新国家不能用野兽来象征。而是用一个人来代表。这段经文就是预言,野蛮的时代行将过去,仁慈公义的时代即将开始。
犹太人梦寐以求的黄金时代,生活是甜美的,将由他们统治世界。可是黄金时代如何来临呢?慢慢地他们晓悟自己的国家太小,力量太单薄;除非上帝介入,单凭人的方法和力量,黄金时代永远不会来临。上帝差遣勇士把黄金时代带来。所以,他们又想起但以理的记载,岂有比称这位勇士为人子更适当的吗?人子一词一度曾是指称一个人的象征。在新、旧约之间的年代,有许多书专门谈论黄金时代和这个时代如何到来。犹太人在挫折和困苦之中,在受压迫作奴隶之际,始终没有放弃有那么一天的梦想。其中一本特别有影响力的书,即以诺书(the Book of Enoch)。该书再三提到人子。以诺书中的人子是由上帝所控制的一位很了不起的人物。有一天上帝会差遣他带属天的能力而来,没有一个人或任何国家能抵挡得了他,他将击打各国,为犹太人建立一个世界帝国。
犹太人认为,“人子”乃是上帝差遣所向无敌的征服者。所以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听了这话的人会惊喜得不得了。他们误以为那永恒的号角立刻会吹响了,天上的能力即将向世界进军,最后的胜利就要到来。不过耶稣所说的荣耀不是他们所想像的。他们以为世上万国将臣服在征服者脚下,其实,耶稣所说的荣耀是指他的十字架。他们以为人子是率领上帝的军队来征服世上的强权;可是耶稣却是指他在十字架上的得胜。
耶稣所说的第一句话,使听的人感到异常兴奋;然而他接下来所说的,却使人感到迷惑,觉得不可信。因为他不打算藉武力征服,乃要藉牺牲和死亡。除非我们把价值观念倒转也来,以十字架的异象代替武力的征服,否则便不可能了解耶稣,也不会了解犹太人对耶稣所抱的态度。当然,犹太人不了解耶稣所说的;更遗憾的是他们根本不想去了解。
奇妙的反论(Ⅱ)(十二22-26)(续)
耶稣所说的奇妙的反论是什么呢?他提到三件事,这三样都是真理的核心,也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中心。
(一)他说必须先经历死亡,始能得到生命。一粒麦子若是收藏在安全的地方,是没有用的,永不可能结实。假使把它丢在冰冷的地里,埋在土里死了,才能结出子粒。教会之所以成长是由于受到殉道者的流血浇灌。无怪乎有话说:“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籽。”
我们了解到由于许多人甘心舍命,世界上才会成就许多杰出的事。对个人来说也是如此,我们若捐弃自己的野心和理想,把它们埋葬了,上帝就更能使用我们。科斯摩.兰格(Cosmo Lang)当了坎特伯雷大主教。曾有一度他怀抱属世的雄才大略。但是受到一位敬虔的朋友影响,放弃属世的理想进入圣公会。在加得斯登(Cuddesdon)念神学的时候,有一天他在礼拜堂祷告,听到一个声音很清楚地告诉他:“我要用你!”自那时起,他把旧人埋葬了,才成了上帝重用的工人。
先经历死亡,才能获得生命。一个人若忠心至死的话,那么他便能获得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治死个人的理想和野心,始能成为上帝的仆人。
(二)耶稣说只有使用生命的人,才能保守生命。人爱惜自己的生命是基于两个目的:一是自私;一是为求安全。耶稣不止一次两次,他时常强调“爱惜”自己生命的人,结局是丧失生命。凡是“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有一位出名的传道人伊凡斯(Christmas Evans),他总是把握任何机会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他的朋友劝他不要如此辛劳,他总是回答:“宁可用坏,也不锈坏。”圣女贞德(Joan of Arc)知道仇敌壮大而自己的生命有限,便祷告上帝:“我只能再维持一年,求你尽可能使用我。”耶稣也是三番四次地告诉我们这项原则(参阅可八35;太十六25;路九24;太十9;路十七33)。
世界上倘使没有人乐意置自己个人的安危,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地位于不顾,那么世界的损失将多么惨重啊!对世界有卓越贡献的人,就是那些献身于上帝,献身于他人,不顾惜自己的人。如果我们专拣便宜的事情做,避免麻烦,过一种舒适的生活,注意自己就像忧郁症患者注意他的健康那样,无疑的,我们可以在世上存在得更久些──但并未曾活在世上。
(三)耶稣说只有甘心服事人的,才是伟大的人物。凡被世界用爱心追念的人,乃是那些热心服事人的。英国有一位伯威克夫人(Mrs. Berwick)曾在利物浦救世军里十分活跃地工作。退休后她移居伦敦。后来战争爆发,时常有空袭警报。别人忙躲警报,伯威克夫人却不理这一套,因此别人好生奇怪,觉得她所住的破房子大概是特别安全吧。她在利物浦从事社会福利工作多年,现在已经老了,不过她觉得还能够为别人尽一点力。因此她设置了一个简易的急救箱,然后在窗口贴一张告示:“需要急救者,请敲这里。”这实在是基督徒对待别人所应该有的态度。
有一回,老师问一个小学生:我的和我的东西这两个字究竟属什么词类。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属于侵略性的代名词。”他回答得多妙啊!诚然,在今日我们一谈到服务,就含有财物上的损失的意思。所以,大多数人做事只是想获得酬赏。不错,抱功利主义的态度做事,会越得越多,可是这种人不会得到别人的爱,而爱才是人生真正的财富。
耶稣向犹太人启示新的人生观。他们以为征服,获得权力,抓住统治权,才是荣耀。耶稣却把十字架当作荣耀。他教导众人,先经历死,才能获得生命;凡恨恶生命的,才能保守生命;只有甘心服事人的,才是真正的伟人。我们仔细一想,耶稣所启示的道理,乃是常识的真理。
从紧张到确信(Ⅰ)(十二27-34)
约翰在本段经文告诉我们耶稣的紧张和他的胜利,他也告诉我们,什么因素使耶稣的紧张变为他的胜利。
(一)约翰没有提到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所受的苦。然而他在这里告诉我们,耶稣的人性鼓励他逃避十字架。没有人愿意在卅三岁就死,也没有人希望死在十字架上。不过耶稣若不用付上代价,过得舒舒服服的,那么他能顺服上帝,倒也没有什么可夸的。真正的勇气不是一点也不惧怕。真正的勇气是心里极端害怕,却仍然做那应该做的事。这正是耶稣所表现的勇气。班杰尔(Bengel)说:“耶稣的心境是交织顺服上帝旨意的热心和对死亡的恐惧。”十字架是上帝指定耶稣行走的道路,耶稣虽然恐惧,但仍然接受了。
(二)本段经文不是以紧张作为结束,而是以胜利和确信作为结束。耶稣确信如果他继续往前走,他必能永远毁灭罪恶的权势。如果他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他确信能对这世界的统治者撒但作致命的打击。他只要作这最后的挣扎,就能彻底摧毁罪恶的权势。再说,他确信如果一旦钉上十字架,被高举起来必能吸引万人来归向他。耶稣希望征服世界,也想征服人心,然而他知道只有走上十字架,才能征服人心。他以紧张开始,却以胜利结束。
(三)在紧张和胜利之间存在什么呢?什么因素使紧张变为胜利呢?乃是上帝的声音!在上帝的声音背后,有一些深远的意义。
犹太人相信有一段时期,上帝直接向人说话。上帝曾经直接向童子撒母耳说话(王上三1-14)以利亚怕耶洗别报复,在逃亡的时候,上帝曾直接跟他说话(王上十九1-18)。提幔人以利法也说他曾直接听见上帝的声音(伯四16)。但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不相信上帝直接跟他们说话。那样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上帝现在离开他们太远了;那一度曾向先知说话的声音现在已经沉默了。如今他们只相信Bath qol,这个希伯来字意思就是声音的产物。这往往是指引述圣经上的话,而非上帝直接的声音;也只能说是回声,一种遥远而微弱的声音;不是直接而有力的声音。
可是耶稣所听到的,并不是回声;而是上帝直接的声音,这是很重要的真理。藉耶稣,人所听到的不是上帝发自遥远的微弱声音,不是来自天上微弱的回声,乃是上帝直接的声音。
我们注意到耶稣在其一生当中的重要时刻,都听到上帝的声音。他在受洗之后开始手去做上帝所托付他的工作时,曾听到上帝的声音(可一11)。他在变貌的山上,最后决定走向耶路撒冷十字架的道路时,也听到了上帝的声音(可九7)。现在上帝加强他的血肉之躯,预备走上十字架时,又听到了上帝的声音。
上帝对耶稣这样行,他也会对我们每一个人这样行。上帝若差派我们行走一条道路时,他不会不给我们指示或方向。他托付我们一项任务时,不会让我们凭自己薄弱的力量去做。上帝不是沉默的,在我们遭遇太多困难的时候,若留心听,上帝总会对我们说话,使我们满有能力去应付一切的难题。所以,问题不在于上帝不说话,乃在于我们不留心听。
从紧张到确信(Ⅱ)(十二27-34)(续)
耶稣说,他一旦被举起,就会吸引万人来归向他。有人认为这是指他升天说的,以为他一旦带复活的大能,就会吸引万人来归向他。可是这种解释并不正确。耶稣说他一旦被举起,乃是指十字架而言。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然而一般人不解的是,人子怎么会跟十字架连在一起?人子岂不是所向无敌的天军统帅吗?他的国度不是永世无尽吗?他的统治不是永不穷尽吗?“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但七14)。论到黄金时代的王位,圣经不是说:“我的仆人大,必作他们的王,直到永远”吗?(结卅七25)。以赛亚不是说新世界的统治者“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吗?(赛九7)。诗人对这永无穷尽的国度,吟颂:“我要建立你的后裔,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万代”(诗八十九4)。犹太人一听到人子,就联想到永恒的国度。现在听到耶稣称为人子,但他却说他将在十字架上被举起,难道说他的国度在还没有开始之前就结束了吗?
从历史的教训,我们知道耶稣是对的。他把希望固守在那有吸引力的十字架;他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他的爱在他死后很久仍旧存在。
吉龄(Kipling)曾说:
我们远方的舰队瓦解了;
在沙丘和岬角的火海里沉没;
看,我们往日的盛况,
都如尼尼微和推罗一般衰微。
尼尼微和推罗现在只不过成为历史上的名字,可是基督却一直活在今天人心当中。
英国诗人雪莱(shelley)所写的奥迹曼地亚(Ozymandlas)是最杰出的英文十四行诗之一,这样说道:
我遇到一个来自古国的客旅,
他说:一双巨大而无躯干的石腿,
伫立在沙漠中。近前一看,
一张憔悴的面孔,一半还埋在沙里,
眉毛、起皱的唇、和冷酷命令的嘲讽,
显示出雕刻家深刻地把握到这尊雕像的感情,
使毫无生命力的东西栩栩如生。
手欺骗他们,心灵却得满足;
雕像下有这些字句:
“我叫奥迹曼地亚,万王之王,
你们不管是神也好,是人也好,请看我的作为!”
在遗迹身旁,空无一物,庞大的残骸周围,
尽是一片空旷
寂寥平坦的沙漠无垠地向远方伸展。
奥迹曼地亚是万王之王,可是他除了在沙漠中留下了一个破碎的纪念像,并他的名字偶尔出现在十四行诗之外,也是寂然消失于时间的巨轮之下。
富司迪(H. E. Fosdick)在其书中引述一首诗:
我见到一骑兵征服者,
他们嘴唇冷酷,面色灰白;
骑在马上的成吉思汗,
谋算劫掠那战火中的城池;
亚历山大,似一尊神祇,
寻求统一世界:
戴桂冠的凯撒;
徒像一个来自匈奴族的野人;
拿破仑,自命为明星或先锋
毫不顾忌的伸臂长啸,
梦寐以求独霸世界帝国…
然而转瞬之间他们全都消失了,
如同玻璃里的影子,
征服历代的却是
手无寸铁骑驴而来的基督。
靠武力建设的帝国毕竟会消灭,所遗留下的痕迹,也因时间的推移而逐渐被人淡忘。然而基督那建立在十字架的国度,却是不断地扩展。
在萧伯纳的戏剧里,我们看到贞德知道她被民族领袖出卖,生命危在旦夕,她就对他们说:“我要转向一般民众,让他们眼光所流露出来的爱,来代替你们的仇恨。你们都高兴看到我活活被烧死的下场;如果我被火烧死,就会永远进到人民的心里。”用这个比喻来说明耶稣,最为贴切。耶稣藉十字架的死,永远进到人的心里。犹太人心目中的弥赛亚是供学者写书的人物;但是十字架上爱的君王,他的宝座永远设置在人的心里。牺牲的爱乃是建立王国最稳固的基础。
光明之子(十二35-36)
本段经文含有应许,也含有忠告,皆属基督教信仰的核心。
(一)光明的应许。凡与耶稣同行的人,就不至于行走在黑暗中。我们知道,每一种光迟早都会受到黑暗阴影的笼罩。比如说有一种是惧怕的阴影。有时候我们担心前面的道路。有时我们看见人生的机会和改变对别人所带来的影向,就坐起畏惧的心。也有一种是怀疑和不安的阴影。有时我们前面的道路模糊不清,迫使我们在暗中摸索,得不到确切的把握。也有一种是忧虑的阴影,终有一天太阳会在正午下山,让黑暗笼罩大地。然而与耶稣同行的人,不用惧怕,不用怀疑,他的喜乐是没有人能够夺走的。
(二)另一方面则是忠告。我们必须及时决定把人生和一切事信托耶稣,接纳他作我们的主宰,向导,和救主。人生之中所有的事都必须及时行动,否则便没有机会做。有些工作必须趁我们体力足够的时候做。有些学问必须趁我们脑筋还灵活,记忆力还不太坏时及时研究。有些话和有些事必须把握机会,否则机会一过,就不可能说或不可能做了。我们与耶稣的关系正是如此。耶稣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提醒犹太人趁他尚未钉十字架之前信他。这是永恒的真理。据统计显示,十七岁以前信主的人数急速增加,过了那个年岁之后,就急速下降。一个人的思想定型后,要改变他是极其困难的。最大的福气是藉基督赏赐给人的;从某一个角度说,信耶稣永远不会太迟;不过那是指一个人还有机会而言,若是连最后的机会都丧失了,那就太迟了。
肓目的不信(十二37-41)
本段经文困扰许多人。约翰自以赛亚书引述两段经文。第一段录自以赛亚五十三章一至二节。先知在这里问:所传与我们的有谁信呢?耶和华所显露的大能有谁承认呢?但第二段经文则使人难以理解。原出处是以赛亚六章九至十节:“上帝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新约圣经多处引用这节经文。比如在太十三14-15;可四12;路八10;罗十一8;林后三14;徒廿八27等处。令人不解的,似乎是说人的不信乃是上帝的作为;上帝豫定某些人不能也不肯信。这一节经文应当如何解释呢?我们不相信耶稣所启示的上帝会使他的子女不能信他。有两点必须加以说明。
(一)读这节经文时,我们的心必须回到以赛亚的时代,和他有相同的意念来思想,因为他传达上帝的信息,把上帝的话传达开来。然而人却不肯听,迫使他说:“尽管我说得口干舌燥,也和没有说一样;我传达上帝的旨意,原想帮助人民,却没想到反而害了他们。他们听了和没听一样,仍旧昏睡,不顺服,不信。或许你会以为是上帝让他们如此固执的。”以赛亚怀绝望的心情说这些话。指的是他的话未能改变人心,反倒使人离开上帝更远。我们若照字面的意思来了解他,就完全误会了。
(二)不过还有一个意思。上帝存在于任何事的背后,这乃是犹太人的基本信仰。他们相信没有一件事能在上帝的旨意之外发生。如果这是事实,那么他们有理由相信,假使有人不信先知所传达的上帝的话,这个人的不信自然也是上帝的旨意。用我们今天的观念来说,我们不能说“不信上帝”这种态度也是上帝的旨意;不过我们可以说,以上帝的智慧和权能,上帝甚至能够藉不信的人来成就他的目的。保罗的想法就是如此。他认为上帝藉犹太人的不信,使外邦人悔罪归主。
我们必须了解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上帝豫定好有一部分的人是不信的,乃是说即使有人不信,上帝仍能藉他的不信来成就他永恒的目的。这些犹太人不信主耶稣;这不是上帝的错,错要怪他们自己;不过他们即使不信,在上帝的计划里,他们还是有他们特殊的地位。“若是上帝赐福,不幸的事也能对人有益。”上帝是伟大的,世界上没有一样事,甚至连罪在内,是在上帝大能之外的。
懦夫的信仰(十二42-43)
耶稣没有说所有的人都是不信的;连犹太当局里也有人在心里相信他。他们恐怕被赶出会堂的缘故,才不敢公开承认他们的信仰。这些人想做一件两面讨好的事是办不到的。他们想当秘密的门徒,然而“秘密的门徒”却是一个矛盾的名词:“因为若是秘密就不容一个人当主的门徒;而门徒也不容只是秘密的作。”
他们恐怕一旦公开地作了耶稣的门徒,会遭致极大的损失。人往往有一种矛盾的价值观念,这是很奇怪的。由于他们还有一些私心,因此往往不敢抱冒险犯难的精神去做伟大的事。贞德在了解到自己是孤独的、被遗弃的情况时,她说:“是的,我在世上是孤独的,我永远是孤独的。法国人民正在流血的生死关头,我父亲却对我兄弟说,我若是再不关心他的羊,就把我溺死;可是我们若只顾羊的安全,法国是会灭亡的。”这个法国农人关心自己羊的安全甚于国家的安危。犹太统治者有一点像这个样子。他们明知耶稣是对的;知道统治者同僚想除灭耶稣和他为上帝所做的一切;然而他们不敢冒险公开承认他。因为他们若这样做,就绝了他们的财路,地位和声望。同时也会被赶出会堂和社会。这个代价太高,因为他们信心不够大,不敢起来为真理说话,宁可过一种自欺的信仰生活。
约翰用一句很生动的话来形容他们:他们宁愿和人站在一边,也不愿意和上帝站在一边。无疑的,他们自认这样做是很聪明、很谨慎的;然而他们忽略的是:人的意见只不过是影向我们活在地上短暂的几十年生活,上帝的审判却是影向到永恒。真正的智慧和真实的谨慎,乃是得到上帝的赞许而不是得到人的恭维;在永恒的事上做对了,总比活在世上的时间内被认为对更好。
不可逃避的审判(十二44-50)
根据约翰福音,这是耶稣的最后公开教训。在此之后,他只教导门徒,接他就要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所以,这是耶稣最后一次公开教导大众。
耶稣说,人藉他和上帝相遇。信他的,就是信上帝;看见他的,就是看见上帝。上帝藉耶稣和人相遇,人也和上帝相遇。此种相遇产生两种结果,各有不同的审判。
(一)耶稣重新提到约翰福音再三强调的:他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上帝差遣耶稣到人间来,不是为了生气,乃是为了爱;不过耶稣既然来了,就牵涉到审判。这话怎么说呢?一个人对耶稣的态度,显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所以,他就因此审判了自己。假使他觉得耶稣对他很有吸引力,即使在生活上不懂得照所当行的去做,但他已感觉到上帝对他的心产生抗力,因此就很平安。自另一方面说,假使他觉得耶稣一点也不可爱,看见他,心里也毫不受感动或改变,那就是说他不为上帝所动,因此就审判了自己。这是约翰福音经常强调的道理:由于爱,耶稣到世上来,但他来却牵涉到审判。正如我们前面说过,我们若以完全的、无私的爱,对待一个人,而他却不领情,那么我们的爱,对他来说就成为了审判。耶稣是上帝的试金石,一个人对耶稣抱什么样的态度,就怎样审判了自己。
(二)耶稣说他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那听见的人。这是人生的真理之一。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是不会被定罪的。假使他知道什么是对,却反而去做那错的,那么罪就更重了。所以,我们所听到的每一件智慧的事,每一个能够认识真理的机会,后来都要成为审判我们的见证人。
十八世纪一位老牧师为信徒撰写教理问答,在最后一道问题问:一个人若忽视基督教的信息,会有什么结果?答案是:会被定罪,“凡读过这书的人,罪会更重。”我们已经知道却不去做的事,后来要成为审判我们的见证人。──《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