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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约翰福音第十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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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一章

十一1~16
宣布拉撒路的病情
十一1 伯大尼很靠近耶路撒冷(18节);马可福音强调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工,所以省略了这个神迹,而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也都如此。

十一2~5 在犹太教里,去拜访病人,为他们祷告,是敬虔的义务,可是耶稣素来以医治人著称,这无疑是他们打发人去向他报告拉撒路生病的原因。通知他等于是很有礼貌的请求他(参二3)。

十一6 从耶稣所在的地方到伯大尼要走很远的路,可是拉撒路已经死了──或许差人到耶稣那里的时候就死了(十一14、17);单向要走一天,差不多二十哩多一点。有关暂时不回应以测试信心的事,参二章4节。

十一7~8 耶路撒冷的祭司在加利利颇受尊敬,而在犹太地的权力和影响则更大;加利利的统治者安提帕不允许人在他的辖地直接干预。(在约翰的日子,* 法利赛人的势力已经在犹太地扎稳,他们在那里的影响力一定超过在加利利。)

十一9~10 行在黑暗中而跌倒,参八章12节的注释。

十一11~16 * 门徒又是从字面来解释耶稣的话(12节)──虽然在犹太典籍和古代世界中,「睡觉」乃是常用来讲死的比方(希腊神话甚至将睡觉与死亡描写为双胞胎)。其实,耶稣让拉撒路(和其他人)得生命,是要以自己的死作代价;而这些门徒虽然不明白,却已准备与他同死(16节)。门徒固然会敬爱老师,但委身到这样的地步,还很少见;一般而言,犹太人只强调为神和祂的 * 律法而死。
十一17~37
安慰吊丧的人
十一17~19 敬虔的犹太人在亲属的家人过世时,有义务立刻去拜访丧家,并安慰他们。在葬礼之后,邻居也会供应第一顿饮食。拉撒路应该在死的当天就埋葬了。

十一20 在近亲过世并埋葬后的第一周,是很深的哀恸期,家人会在屋里哀悼,坐在地上,而亲友会来拜访。这种习俗称为 shivah(代表「七」天),直到今天犹太教仍然实行,对倾泄忧伤很有帮助。哀悼者接下来三周不能修饰,一年内也不能参与一般的娱乐活动。

十一21~24 求安慰的祷告是典型的作法,这可能是第22节的用意。在对话里,马大或许在第22节有意要求她兄弟能复苏,而第24节或许在进一步施压,探测耶稣愿否施恩(王下四16;参四28)。古代近东的人常以这类降低自我的方式向施主求恩,与现代西方较直接的方式(「嗨,可以给我……吗?」)大异其趣。

十一25~27 当时一般犹太人相信,末日时死人会身体复活;* 法利赛人甚至认为,拒绝这教义的人(尤其是 * 撒都该人)会因此被定罪。

十一28~37 一位有名的宗教教师远道而来,实时给予安慰,应当是非常有意义的事;而当地的律法教师和学生,只要有可能,都会尽量参加送葬的行列。希腊和罗马哲学家强调庄重,不受哀悼气氛的影响,保持肃穆;耶稣则用传统犹太人的方式,将忧伤表达出来。
十一38~44
使拉撒路复活
十一38 死人通常葬在洞里;一般是用一块碟形的石头,从一道沟里辊过去,放在坟墓的洞口,防止动物与风雨入侵,也防范偶尔会出现的盗墓人。

十一39 尸体应当是被包裹起来,放在坟墓前堂的地板上;一年之后,家人再回来,收集尸骨,放在盒子里,然后安置在墙上的一个空匣中。经过四天(十一17),尸体应当正在腐化,因为那时已不是冬天(十一55)。无论他们用什么香料来冲淡臭味(参:可十六1的注释),那时必定都已失效。

十一40~42 有关事先的祷告,参:列王纪上十八36。

十一43~44 死人是用很长的布条包裹起来的。这种裹法非常彻底,将四肢直直的绑住,连下巴也绑得很紧,让嘴巴可以密合;脸上的手巾可能有一码见方。这样紧的包扎,若是绑住活人,都很难走路,更不用说是已经死过的人,要从出口走出坟墓;这种困难度更强化了此一神迹的奇妙性。男人不可包裹女尸,但女人可以包裹男尸和女尸;因此,拉撒路可能是由他的姊姊包裹起来。
十一45~57
宗教人士计划除掉耶稣
十一45~46 此处的 * 法利赛人,参七章32节的注释。

十一47~48 法利赛人和祭司长所召集的乃是「* 公会」,这里的意思或许是指以色列的最高法庭,也可能指凡能出席的代表。
  他们关心的问题很合理,有历史为证:凡是被视为政治* 弥赛亚的人,都威胁到他们自己的权力和犹太地的稳定,会招来罗马人的干预;罗马人只接受一位王,就是该撒。* 约瑟夫证实了祭司权贵的担心,而在第一世纪,约瑟.该亚法担任大祭司的时间(主后18~36年)比其他人都长,原因之一便是他能为罗马人维持和平。但这也是约翰又一次的反讽(这是古代常见的文学笔法):这是他们的观点,并不是罗马人的看法(十八38,十九12);而他们虽然杀害了耶稣,最后到了主后七十年,罗马人还是照样夺去了他们的圣殿和国家。

十一49 大祭司,就像一些希腊的祭司一样(如:在伊流西斯市),原来是终身职。这个职务从来没有沦为每年重新任命的职务,就像叙利亚或小亚细亚的大部分祭司一样;不过约翰所谓「本年作大祭司」,或许有取笑意味,点出罗马巡抚有权换掉大祭司,或暗示大祭司的腐败亲友可以怎样在这些事中搅局(十八13);也可能他只是指「在我们所讲的那一年之大祭司」,因为事件发生的日期常会用某人的在职时间来表明。
  大祭司是 * 公会的主席。让大祭司对同僚说:「你们不知道什么」,又是约翰反讽笔法的缩影。

十一50~53 此处大祭司的话,在听众听来具某个层次的含义,但其中却有另一个意思,对约翰的读者更明显;另有人(希腊人和犹太人皆然)亦相信,被指定作神代表的人,有时会不知不觉中说出预言(讲神的真理)。有些犹太典籍似乎将 * 预言与祭司相连。
  为多数人牺牲少数人,在政治上是良策,但在宗教上却非好事:* 约瑟夫提到,亚基帕王二世要他的百姓为和平而放弃为不平的报复;但是犹太教师却说,不可以任凭一个以色列人被强暴或打死,即使结果是所有的人都遭强暴或被处死。

十一54~55 圣殿的院里有无数的池子供仪式的洗涤之用;这一点,亦参二章6节和三章25节。

十一56~57 他们不相信,像耶稣这样一位众人都以为非常敬虔的宗教教师,在这个 * 律法所规定必须来朝圣的最大节期里,竟不会出现──何况他只需要从加利利前来。——《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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