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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第五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第五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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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第五章

5:1 相信耶稣就是基督,是从神而生之人的标记,就象爱是他的标记一样(4:7)。下半节看3:11注。

5:3-4 神的诫命并不容易守,但因为基督徒既已因信脱离罪恶世界,从神那里得到新生命,有圣灵住在他里头作指导,爱神又须爱人的诫命便不难遵守了。既然如此,在日常生活中他也能不断胜过这罪恶的世界。5:6 作者对当时一些谬解耶稣身份的异端加以辩斥。“水和血”有两种解释,都是要证明耶稣是基督(5:1),和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1,“水和血”就是耶稣在十架上流出的水和血,祂用自己的生命来救赎人类。2,“水”代表耶稣受洗,这是祂基督身份的证明,有神为祂作见证(约1:29-34);“血”则代表祂的死,是救世工作的完成。(关于异端所说的耶稣与基督并非一人的谬说,看本书〈参考资料〉)。约翰在本书一再确认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1:1-4;4:2;5:5),就是这位神子耶稣来到世间,以受洗开始布道事工,以死完成祂救赎大工;要是象异端所说,死在十架上的只是一个人,哪能担负全人类的罪?

5:7-8 圣灵为“耶稣就是基督”作见证,先在耶稣受洗时(约1:32-34),后来又帮助众使徒和信徒放胆为耶稣的洗和死作见证,证明祂确是基督(徒5:29-32)。所以约翰说,有圣灵为见证外,还有两样,就是“水”和“血”,这三大见证不只充分而且一致(8节)。

5:9 人的见证我们尚且接受,现在有神藉圣灵、水和血作的见证,便更该领受。

5:10 神的见证是:耶稣是祂的儿子,是祂赐给世人的;祂里头有永生,凡信祂的现在就可得着(看约3:15,36)。

5:13 本节可当全书的总结来看,说明作者写信的主要目的,不是消极驳斥“那引诱你们的人”(2:26),而是积极地要基督徒确知自己已有永生。

5:14-17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3:9),要是发现有人犯罪该怎样处理呢?2:2说有基督作我们的中保,为我们赎罪。但若信徒发现教会中有人犯罪,为了保持圣洁,应该怎样处置他?作者的教训是:发现弟兄犯罪的人应为他代求天父赐生命给他。神会听祷告,因为若照神的旨意求,祂会答应(参1:9;3:22)。教会藉着弟兄们的爱心的代求,可以保持圣洁。

作者指出罪分两类,一种是“不至于死的”一种是“至于死的”(16节)。至于死的罪包括故意背离神,抛弃真道,来满足一己的私欲和淫邪,例如异端所作所为。这种罪永远得不到救赎,注定受永远的刑罚(灵性的死亡)。也有人解释,说这种罪因神的责罚更可引致肉体的死亡(林前11:30)。“不至于死的罪”虽也是做了不义的事,但没有这么严重。

5:18-19 本节为3:9的重申。信徒心里有了神的道(神的种),可以不实行罪;但这“种子”不一定全都发芽,发了芽的也可能脆弱,经不住风雨。作者劝慰信徒,他们有外面的保障,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必保护他们;尽管这世界在魔鬼的权势下,也不能伤害信神的人。

5:20 “那位真实的”指神和耶稣基督。本信的主题是要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开头以“永远的生命”始,现在以“永生”终。

5:21 信徒既有真神,有永生,就不可受异端诱惑;当远避假神,持守真道,行在光中,尽信徒的本份,彼此相爱。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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