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廿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申命记第廿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第廿七章一开始即顺便提醒读者,本书许多章是摩西讲的(参五1)。廿七和廿八章共同发表一项特别礼仪,作为上帝与以色列人之间圣约的批准;廿九章一节形容这是先前西乃(何烈)圣约外多加的一个约。重要的是以色列人在应许之地应当遵守这圣约中的律法,一如在西乃旷野那样遵守;当然,申命记最紧要的目的,是指出每一代的以色列人,都应当守上帝的命令。许多学者相信,更新的圣约之仪式或祭祀,是以色列人宗教年历中例行的部分,若是这样,申命记廿七和廿八章就是在为这项仪式或祭祀订定内容大纲。明显的,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人不可能在纪元前十世纪末,以色列王国一分为二的时候,在以巴路山(又译以巴录山,编者注)上举行仪式,这山靠近北方的城巿示剑。我们也注意到五节中的祭坛和十二章主张独一圣所(即耶路撒冷)的训令有冲突,除非这里预示的是一个单独且只进行一次之仪式。也许本书的逻辑,总的来说,是早期被认可之祭坛,于征服迦南不久,的确曾在以巴路山上,但到后来它的作用让给耶路撒冷的圣所。(实际上,许多祭坛及圣地直到纪元前七世纪末约西亚王改革时仍然存在:见绪论──日期和作者。)
此外,关于祭坛究竟在以巴路山上,或在邻近的基利心山上,也不能完全确定;十二节提到后者,而且,在一部重要的旧约手抄本中,基利心山取代了四节中的‘以巴路’山。
尽管有这一些问题和困难存在,申命记廿七章的基本训令仍然颇为清楚。以色列人被定义为‘耶和华你上帝的百姓’(9节),负有‘听从耶和华你上帝的话’(10节)之责任。这项仪式从两方面强调了这些要点。(一)献祭及偷快地与同伴吃平安祭(6-7节),使圣约的双方──上帝和以色列人──尽可能有最亲密的相通。对基督徒而言,圣餐中的‘杯和饼’也有非常类似的功用。(二)这里要求以色列人在聆听上帝话语时要保持静默(9-10节)。为了实际的理由,我们在教会里聆听讲道时也该安静,但这里的安静是象征性的。在圣约的关系里,双方决非平等:上帝发布命令且订定模式,但以色列人无论如何不能命令祂。在崇拜中他们并不安静(例如诗篇一五○篇中描述以各样的乐器合奏赞美上帝),但是在上帝的律法面前,崇拜者只能谦卑地承认人不能争论或违背。我们有时候非难传道人不可一世的样子;但是,倘若他们真是将上帝的信息传递给我们,我们就没有什么好批评的了。
咒诅一览表(廿七11-26)
十一章廿九节简略提到祝福与咒诅的仪式。现在则讲得更详细些,且指明十二支派分组的位置所在(12-13节)。这个分组似乎是就地理上大略的位置而分的,较北边的支派就分配至两座山较北的一座──以巴路山。我们只可猜想这项仪式的实际形式,却不可认为分配至以巴路山的六个支派是被咒诅的。相反的,所有十二支派皆蒙上帝喜爱,祂同样赐给他们土地。这里不是咒诅支派,而是咒诅破坏律法的个人──换言之,就是那些不守诺言、不遵守律法的人。
咒诅之仪式对我们而言似乎很陌生。然而,严肃地咒诅在以色列却是极平常的事。例如,两个国王在厘订一项条约时,条约的内容会列入许多的咒诅;因此,倘若日后其中一方破坏条约的规定,他将招来神明之惩罚。希伯来文中‘圣约’的意思和条约的意思一样,而旧约中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间的圣约,与当时政治上的条约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此,这里列的咒诅在以色列人看来是完全自然的。就某方面而言,这些咒诅不过是另一种严肃地表达上帝的应许,并使人了解任何破坏它们,将遭受祂的惩罚。
咒诅的理由有些来自前头的律法。首先两条(15-16节)引用了十诫中的两条诫命(五8,16),但十八节却找不到和申命记前头之律法完全平行的部分(最接近的平行经文在利未记十九章十四节)。我们可以猜测,仪式本身包含远比这里所提到的更广泛的咒诅一览表,这里相当简短的目录是为了方便记忆,以作每日行为的一项指引,也成了上帝律法范围的一个提醒。最后的咒诅(26节)本身是个很广泛的宣告,像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十节中指出的那样。一点不错,只要破坏单独一条律法,将使人落入咒诅里。利未人(14节)朗诵咒诅的话,但所有人要在每说一次咒诅的话后说阿们,以表示他们同意每个咒诅及每条律法。因此,破坏律法者再没有任何藉口。在这种意义下,律法成了敏锐的良心的一个担子,一种不停的努力,去遵守一大系列的命令和要求。上帝的标准范围十分惊人,而我们很容易在理智上赞同它们,而不是在日常生活中完全遵守它们。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里将它们置于一旁,认为基督的福音已经取代它们。他丝毫没有不尊重摩西律法的意思。这不是说上帝的标准过时了,而保罗也没有这样暗示。──《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