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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廿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申命记第廿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申命记相关章:

申命记第廿二章

生活的一些准则(二十二112

思想 你认为圣经的内容不易实践吗?这些经文的背后有甚么适切我们今日生活的呢?

  这里所记载的条例,有一「若」字作为开始,表明乃是一些可能情况下的施行法则。

 .责任的承担(1~4)。对于那些迷失的牲口,百姓有责任加以看守与带回给物主。这不是一种任由人取舍抉择的义务,乃是一种责任,是神对百姓的一种吩咐。从这里,使我们可以思想今日我们对弟兄姊妹的责任。那一种纯以自我利益作为中心的思想,不应在教会中有立锥之地,我们既然在主里成为一体,岂非也承担了彼此帮助、照应的责任吗?

 .衣饰(5)。大多数学者以为这节经文提及男女衣饰的区分与迦南宗教的混乱衣饰有关,甚至于惧怕有同性恋的罪恶存在(可参利十八22)。

 .放走母鸟(6~7)。关注大自然的资源与平衡。

 .建围栏(8)。防范人命的损失。

 .两物的搀杂(9~11)。暗示尊重神创造的独特性,并且这些措施在当时可能被认为有神奇力量。

 .作繸子(12)。是代表时常纪念神的律法,终身不渝。

  以上所述的是一些人生常会遭遇的事,包括不与一切异教的形式连合、看顾自然、慎防人命的失丧及重视神的秩序与安排。这些均可应用在我们的信仰生活当中,神所关怀的,也包括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也当在生活层面的任何活动上,看准神的心意,并以之作为我们处事的原则。相信在很多事上,神的原则是有的,如何实行则有待我们去深思其应用的方式了。

祈祷 主啊,当我在某事上不知如何抉择时,求将所启示的原则提醒我,使我晓得顺从而生活。

基督徒的贞洁(二十二1330

  圣经对婚姻的忠贞要求,并没有因时代的变更而有所改变,耶稣于新约也再次重申婚姻贞洁的重要性(参太十九3~12)。这段经文亦有「若」字作为条件的用词,故此是一些切合时代需要的条例。若与近东的法典比较,则可发现与当时的法例有相似的地方。

 .夫妻的关系(13~22)。婚前性行为受禁止(20~21),而妇女的权利亦受保护,既不能任意受不合理对待,也防止丈夫贪新弃旧,亦免使无辜者的血倾流。对当时的「盲婚哑嫁」,这些条例的确起了约束的作用,因为夫妇关系备受重视。今日崇尚自由恋爱的社会,婚姻的关系是出于自愿的,然而却更经不起考验。基督徒怎样看婚姻呢?神设立婚姻,也不喜悦人轻视婚姻,昔日如此,今日也如此。婚姻的成功需要付上代价,为自己的选择作出代价,乃是神所欣赏的。淫乱的代价是死亡,让我们不要轻看它。

 .行淫者的刑罚(22)。参与淫乱的双方均要为自己的罪恶付上生命的代价,今日世人可能已经接纳这种罪的存在,但神永远不会认可这行为的。

 .城里与郊野的分别(23~27)。主要的分别在于自愿或被强暴,二者一律的待遇当然绝不合理。今日我们也当以同情的态度接纳那些受害者,不当以歧视的眼光看她们。

 .未许配人的女子(28~29)。这段经文较难了解,但这是一种对女性的保障,包括娶她为妻及不可休她;此外,若比较出二十二16~17,我们可以发现女方有拒绝之权利,而男方不单没有不娶之权,尚要付出当时的标准聘礼五十舍客勒银子。

思想 你在男女关系上所持的是甚么标准呢?你是否愿意为贞洁的婚姻付出代价?──《新旧约辅读》

4 处置失物或牲畜的条例 廿二14

廿二1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他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这是将约书(出廿三4)中的规定更为平实化。约书是指见仇敌的牛驴迷了路,总要牵回来。这在很多人是做不到。这里却用弟兄,就是以色列人的同胞手足,是应当人人都做得到的;不该再假装的。

廿二2

  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这更表明这弟兄并非血统之亲,乃是同胞以色列人的称呼。将这失迷的牲畜留在家里的目的,并非据为己有,否则就成了偷盗罪,是诫命所不容许的(出二十15;申五19)。犯偷盗罪被查获时,是要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出廿二1),其它失物则是加倍还的(出廿二9)。

廿二3~4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甚么……都要这样行…… 这是把第1节之失迷的牛羊,扩充到失落任何东西,都不能在拾获时即据为己有,否则就当偷盗罪处置,正如前节所解释的。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牛或驴之所以会跌倒在路上,是因为牠有重驮,故此在重驮翻侧时,便被厌倒(参看出廿三5)。在这样的情形下,主或主一人,是解决不了这问题的。他必须要有另一人之助来合力将重驮抬,才使牲畜能再站立起来而继续行程。约书所提的是「恨你之人」,这里却平实的提到弟兄,是一般人都能做到的。因此就更不应该诈作看不见,而不去帮助弟兄了。

廿二1~4

  凡看见有人的牲畜失迷了路,都不应该假装看不见,总要牵回来交还给人。若不知这牲畜的主人为谁,或知而住得离你太远,就要把牲畜牵回自己家中暂养,让失主自己前来认领。不单是牲畜,就是其它失物,也应照样拾回送还。在看见别人的牛驴驮重担翻侧时,亦不应当假装看不见,乃当帮助牛或驴的主人拉扶起来。

5 男女服装应有分别 廿二5

廿二5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cs8 这不但是对奇装异服的不准许,乃因迦南地的一些神祇中,有女祭司的设置,而祭司的服饰是穿和祭司的打扮相仿。

  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 这也不但是禁止奇装异,乃因有许多「人妖」,即装的娈童──为男子同性恋者而设的妓(参看廿三17~18;利十八22,二十13等),是穿装的缘故。为杜绝这些歪风,所以有此规定。

  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 因为敬祀他神和作为男妓或神女,均是违背上主的诫命的缘故,所以凡穿戴异性服饰的,均为上帝所憎恶,就是应当除灭,或与之断绝来往的。

廿二5

  男女服装有别,是因上帝在造男造女时,不但使其性别不同,各性的功用亦有异。为这原因,不但为尊重上主的创造,要在服饰上男女有别,也为免混淆敬拜真神的人与敬拜假神者无分歧,并杜绝男娼女妓的行为,更要使男女的服装有所分别。

6 取鸟窝的条例 廿二67

廿二6

  你若路上遇见鸟窝……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这条例,在表面上是一种人道精神,这实在也是。但其中心旨题却和敬畏神的受造物有更大关联(参看二十19~20,廿五4等)。这也是环境保护的问题,从这种人道精神作出发,在长远的眼光来看,对人类的食粮供给,就有更好的资源。否则的话,短视的人取了母鸟和小鸟,或是取了母鸟鸟蛋,他固然是一时「得」的多了,但天然资源的供应,却给他斲丧了。

廿二7

  总要放母,只可取雏\cs8 见前节注释。

  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这是申典和申命记派勉励人行善和遵从上主的诫命和律例的惯用词(参看四40,六2、3,十二28等)。

廿二6~7

  偶遇鸟窝中有雏鸟或鸟蛋时,若母鸟亦在而同时被捕获,不可全部取去,总要有悯悯心肠,把母鸟放了。这样做,不但个人的善心会蒙上主赐福,得以长寿,也是留下人类粮食的供应资源,使这天然的生息,不至断绝。

7 房屋栏杆的条例 廿二8

廿二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 要了解这节经文,便须先明白以色列人的子建筑的形式。自古以来,因以色列地多石头,他们的房子都用石块堆成。四面有四幅墙,顶也用木材树枝芦苇等物作垫而造成一幅像一样的墙。因为要防雨御寒和避过夏日的炎热,所以房顶的那幅平面墙也和其它的墙一样厚,并也叫做墙(参看王下四10)。因为是个平面的墙,所以可作晒物和夏天睡眠之用,为上下方便,屋边的一面墙就会以石块堆成一个梯级。至今以色列地有很多子仍然是用这种形式建造的。耶路撒冷旧城因为屋与屋联接紧密,我们甚至可以上到人家的屋顶当通路来行走。和合本因为照译原文,所以在王下四10翻成「在墙上盖一间小楼」,使许多中国人莫名其妙。现代中文译本把该节意译为「在屋顶上造一间小房子」,却是合乎原意且令人易于明白的。因为顶是平台,且时常有人使用,所以就当栏杆

  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房顶若不安上栏杆,有人从房上掉下,无论是受伤或死亡,都是不安栏杆之人家过。特别是因此而跌死了人,就是一种疏忽的杀人。为这原因,巿议会仍然是会追究责任的。

廿二8

  建造房屋的人,房顶必须安上栏杆。若不安上栏杆,有人从房顶掉下或死或伤,都要以房主的疏忽论罪。

8 撒种耕地与衣服的条例 廿二912

廿二9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 这是远古认为有魔障的混杂,因此不准将同的种子在葡萄园中合种。这种例子却给保留,并予以新的解释。解释之一是上帝造万物既各从其类(创一11、12、21、24、25等)人就不当将其混杂。解释之二是葡萄园既象征以色列人(赛五1~7),因此就不可在其中有异族的成分。然而,这些解释都是后期的。甚至利十九19把这些古例照列为律例,亦没有真正的给予解释。

  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这是对混杂两种种子撒在葡萄园里的人的警告,并若照作之后的惩罚。可是,却也没有说出要这样惩罚的原因。

廿二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迦南地石多土硬,作的耘田耙都用两头牲畜并拖耕具。有时两牛,有时两马或两。也有一马一骡的,但不准用驴并耕。这原因虽也有远古魔厉故事作背景,但申典在此并未加以解释。拉比的解释是两畜的身形一大一小,不但制轭不便(以色列地的轭都是按并耕的牲畜「度身定造」的),作时且会一只要用力过大,一只则不必负担甚么力气(这就是太十一29主耶稣教训「你们当负我的轭」时,可给我们极大安慰的地方。因为他与我们同在,并共负一轭:力量都由他付出了,我们的轭就容易,而担子也轻省了;并且,我们的轭都是度身定造的,他知道我们能负担的有多少,故不必忧虑担当不起。)

廿二11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 请参看利十九19和前面第9节的注释,但其中葡萄园喻以色列的解释不适用于此。

廿二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作繸子 这是用蓝色的线条作成的小短带子,钉在外衣的四下端的。其目的是用来提醒佩带者要遵守上帝的律例,而不随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的(民十五38~41)。但在耶稣时代,有些人就为表现虔诚,特别将这繸子做长了(太廿三5),为的是要人看见。甚至有的做了六一三条繸子安在边,含意是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加上他身上的每根骨头,都在遵守上帝的诫命。另一说是当时犹太人的律例,有六一三条之多,所以表明每一律例都在谨遵。

廿二9~12

  这四节有关撒种耕地衣服料子和襚子的经文,其来源都很古远,是迦南古代和魔神符箓等类相关的传统,给不加解释的承传下来成为律例。但后代却给予新意义,有的在五经上有解释,如作衣裳繸子的吩咐。但有的却没有解释,只在后代的拉比著作中,给予他们的意见,如不可混杂撒种在葡萄园,不可用牛驴共负一轭并耕和不可穿以羊毛和细麻混杂作的衣料等。

八 有关贞操的条例 廿三1330

  以下有六项与个人的行为之是非问题相关的律例,并且都与男女性事有关联。第一项乃与女子结婚时是否为处女有关,而实际却在对聘礼的争执。第二项是通奸罪。第三项是苟且罪。第四项是强暴罪,第五项是玷污罪。第六项是乱伦罪。这些记述,若考查中东的风俗,可说一般的都大同小异,主要在处罚的轻重不同而已。因此,这一大片经文(廿二13~30),可在罕摩拉比的法典(Code ofHammurabi,约主前十八世纪)中,找到很多类似的规定。

  因为第一项有关是否处女的问题经文较长,其它五项经文均甚简短,我们就将这一大段经文分开两部分来研讨。

1 处置贞洁与否的条例 廿二1321

廿二13~14

  人若娶妻,与他同房之后恨恶他 之所以会恨恶新婚之妻的原因很多:不漂亮,无贞洁,不懂善事父母,不善炊事,不能妥理家务,或其它令其觉得付了五百日工资(五十舍客勒)银子的聘金,颇为不值。还有,见异思迁,想借口休,亦可能是一个主要原因。

  信口说他,将丑名加在他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他同房,见他没有贞洁的凭据 不管恨恶他的原因是甚么,按中东一带的风俗,只要说这人不贞洁,在新婚之夜发现她不是处,便最容易暗中退婚,取回聘金,且可再娶。否则的话,这女人要给石头打死(见后面21节),其家人会不忍心如此让亲人受死,且带来全家臭名。

廿二15~17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贞操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以色列人因为流徙四方,其风俗已多因所居之地的影响而有或多或少的变动。但在中东的亚拉伯人,仍在多数地区保存这样的风俗:新婚初夜染有血迹的床单,是由女方交给父母保存的。现在在受到女婿的攻讦,他们便将这凭据拿到市议会(城门的含意),向众长老投诉。

  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 这仍是大男人社会的时代,虽然母都要到市议会「作见证」,但说话的则是父亲\cs8父亲只把女婿的无稽,和儿有贞洁的事实说出。

  父母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亲的口说无凭,这块染有血迹的床单,却是实据。

廿二18~19

  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在有真凭实据后,妄作假见证要陷害人的,自己就要受害了。这里的\cs9惩治,原义并不只是训诫或申斥的意思,还包含鞭打在内。

  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 这是比聘金多一倍的款(参看29节)。这样的重罚,目的也在警戒人不可信口开河,诬蔑妻子为不贞。

  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他 这律例是给这妻子以特别的保障,并有市议会为后盾。本来,按廿四1、3的律例,丈夫若对妻子不喜悦,只要写张休书就可打发她离夫家的。但这男人却为想得回聘金而诬称妻子原非处女,所以在证据确凿后,他不但被鞭打训斥,罚了一百大银,还此后她了。

廿二20~21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这是在另一方面,若女子真的原非处女(当然,若按廿四2~3所说的后夫,又当别论,请参看该处注释),其父母又提不出证据来,那就不得了。要以下面的记载来处理。

  就要将女子带到他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他打死 这不贞洁的女子要被治,并且是带到她父家的门口行刑,目的并不单在使这家人心痛,也在公开羞辱这家的人。

  因为他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 这样的处置法,不单表明这人为,也在说明这女子在家中淫乱行为,是败坏了以色列人的风俗,使整个社群蒙羞。为这原因,甚至在今日的以色列地和西岸地区,不论是以色列人或亚拉伯人,对未出嫁的女儿都管束得很严紧。

  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这是申典惯常的训勉结束语(参看十三5,十七7,十九19,廿一21,廿四7等)。但在这里,是指未嫁女不贞洁的恶,从此就不再有人敢效尤了的意思。

廿二13~21

  这段经文是论到未嫁女的贞洁的法例。按习例,以色列人结婚后,若在洞房时发现妻子不是处女,他若对此女不满而又恨他,则可向父家说明,便在暗中休她而得回聘金。女方父母若不肯退回聘金,便会公开这丑事。男方扬言新婚之妻不是处女,女方的父母就要拿女方新婚后交父母收藏的初夜时染有血迹的床单,到市议会去向长老投诉。长老在有这父母两人的见证,并有这床单的实据为凭后,就要拿住男人,申斥他信口诬蔑人,惩以鞭打之皮肉灾外,还要罚他聘金的双倍,即一百舍客勒银子的名誉赔偿。又规定此后不能休这妻子,以保障女方在家庭中有稳固的地位。但是,如果女方的父母拿不出证据来,那就证明这女子出嫁时并非处女,是在父家行了淫乱,破坏了以色列人的善良风俗。因此,她要被拉到父家门口,在那里被人用石头打死,藉作惩治以戒后效,并使这家门蒙羞辱。

2 处置行淫的条例 廿二2230

廿二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 这律例,不但在利二十10有相同的记述,罕摩拉比法典第一二九条,亦有类似中国古代习俗装猪笼投入水中的规定:「若诸侯的被捉在床与人通,就当将他们捆绑投入水中。其中若想容其妻子存活,则须请求王上免其一死。」(见《古代近东文献》──ANET,第一七一页)。为这原因,约八1~11的被拿之淫妇,未见男的被带来,是不合古例的,纯为恶意试探耶稣之举。

  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这是指除掉通奸的恶事。请参看21节的注释。

廿二23~24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他,与他行淫 这里的遇见原文是「寻找」;不单是偶,亦可有约会的意思。故此这就和通奸罪相同了,因为女方是已经许配了他人(即订了婚的)。按以色列的俗例,订婚是视为与结了婚无异,只是还没有洞房而已。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 这是和治通奸无异;但与女方结婚后被发现非处女的处死的地方不同(参看21节)。

  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 这是教训人若被强暴,必须大声喊叫,否则就被视为通奸──双方同意的和奸罪。

  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请参看22节的注释。

廿二25~27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他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这里的遇见,虽与23节的为同一字根,但那里没有像这里一样用了字。23节所记定必是和奸,因为方没有喊叫。她若喊叫,必会有人听到,因为是在城里。就算喊叫没有人听到,也可以把暴的男人吓跑,因为他也惧怕。但在这节,明显是一宗强奸案,所以只将男子治死。

  但不可办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他 这不可办女子的原因,所给的理由正如十九11所述的,是骤然受人攻击,自己无法还手。何况这是在田野,纵使她喊叫也无人听到。这就是这男子敢于向她施暴的原因。罕摩拉比法典第一三○条也规定,与已许配他人之女子性交,男子当治死,女子可放过。但该法典则不像申典一样,分开在城市或田野;且也未论及女子有否喊叫的问题。

廿二28~29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他与他行淫,被人看见 这是一项玷污罪,重点在被人看见。若未被人看见,他们可以在双方暗许之下,正式提出婚嫁。这里虽有抓住,却不像前项的强暴,而且这女子是尚未婚的。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他为妻,终身不可休他 这项条例与约书(出廿二16~17)所要求的类同。所不同的,是这里规定了聘金的数字(五十舍客勒银子),但女子的父亲却没有不同意权,而男子则终身不能休此妻子。

廿二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这节的记述,和祭典的圣洁律同(利十八8)。利未记(二十11)且规定与继母行淫的,两者都要治死。在以巴路山的咒诅,也提到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申廿七20),因属乱伦的罪过。

廿二22~30

  这些属于通奸、苟且、强暴、玷污、乱伦等的行为,有些地区的现代人仍然在实施这样的习例,有些地区则认为太过严厉。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维护女权,保持社会纯良风尚,并使以色列人的律例受世人赞赏,且显出是比罕摩拉比法典进步得多的原因。──《中文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廿二章

申 22:1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牠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申 22:2 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申 22:3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甚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申 22:4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申廿二5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今天,世界的趋势,是把男人的衣服和女人的衣服的区别取消。越过这一个区别越少。但是,神要神子民的衣服维持男女的区别,任何要混乱这一个衣服不同的地方,都是不荣耀神的。──倪柝声

申 22:6 「你若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申 22:7 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长久。

申 22: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申 22:9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结的和葡萄园的果子都要充公。

申 22: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申 22:11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做的衣服。

申 22: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围做繸子。」

申 22:13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恨恶她,

申 22:14 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

申 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贞洁的凭据拿出来,带到本城门长老那里。

申 22:16 女子的父亲要对长老说:『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他恨恶她,

申 22:17 信口说她,说:我见你的女儿没有贞洁的凭据;其实这就是我女儿贞洁的凭据。』父母就把那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

申 22:18 本城的长老要拿住那人,惩治他,

申 22:19 并要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为他将丑名加在以色列的一个处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终身不可休她。

申 22:20 但这事若是真的,女子没有贞洁的凭据,

申 22:21 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 22:22 「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申 22:23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

申 22:24 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申 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见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强与她行淫,只要将那男子治死。

申 22:26 但不可办女子;她本没有该死的罪,这事就类乎人起来攻击邻舍,将他杀了一样。

申 22:27 因为男子是在田野遇见那已经许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并无人救她。

申 22:28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

申 22:29 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终身不可休她。

申 22: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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