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廿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廿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2:1-30 各种社会律例:本章所记述的诸律法都是神为了使以色列成为仁爱、清洁的共同体并维持藉着摩西所赐下的律例。以色列当爱邻人(1-4节),持守道德上的纯洁(13-30节),进而在建筑、农耕、服饰等整个生活领域贯彻纯洁与慈悲的精神(5-12节)。本章明确地表明了爱神并认识神是实践层次的问题,以具体的行为体现在每日的生活现场中。
22:1-4 爱邻人的律例:这段经文是找回并照看邻人所丢失之物的律例。摩西法典将这些伦理道德层次上的问题也都用成文明示。如此看来,摩西律法不同于外邦法典,的确是神为了以色列共同体的洁净与成圣而赐下神的话语。
22:4 不可佯为不见:教训了不可毫无关心地坐视邻人的困境或受害的情形,追根究底是指当积极地去关爱邻人。雅各书的作者曾下定义“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罪”(雅4:17)。在出23:4,5,摩西教导说当顾念仇敌或恨恶之人的难处。这一切话语最终都教训了,当在生活中具体实践与“爱邻人”的精神。使徒约翰说“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约壹4:20)。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爱神与爱邻人之间的关系。
22:5 指不可打破男女间的界限,赐下此律例的目的有不可随从外邦紊乱的献祭仪式的宗教意义,但在根本上则是为了过顺应神之神圣创造秩序的圣洁生活,因为神独特而有区别地创造了男女。人违背神之神圣创造秩序的所有行为,都是违背三位一体神之秩序的可憎行为,是通往放荡与堕落的捷径。 衣服:不仅指衣物,而且统称所有种类的器具、服饰等穿戴在外的事物。
22:6-7 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虽然律法赋予人掌管自然界的特权,但人总要根据神的慈爱与怜悯、维持、保护自然界(出23:19;利22:28)。此律法告知我们当仔细地保护。追根究底,此律法规定了靠着神的慈爱与怜恤而存活的人类,不能忘记那爱惜动物。
22:8 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此律例的根本精神是要细致地注意到微小的部分,不可因自己的不小心或怠惰使别人遭遇意外事故。据犹大传承,此时栏杆的高度当约有1米左右。
22:9-11 神政统治的以色列:旧约时代的独特特征之一就是藉着琐碎的仪式性律例来教训深奥的属灵真理。与本文相并行的利19:19也包含着深奥的属灵真理,就是要维持本来的创造秩序及持守耶和华信仰的纯洁性。就是要如实地持守只有分别为圣的共同体以色列才拥有的信仰与生活的纯洁性(林后6:14-16)。本文严厉地抨击所有脱离纯洁耶和华信仰的作为。
22: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这两种牲畜的步伐与拉力各不相同。因此,这句话是禁止圣徒与不洁净的世俗势力相妥协,或被他们所同化。
22:12 在外衣上作繸(tassel,作为装饰品缝在带子、绳子或衣服等处的几条丝线)的仪式,使百姓每当看到繸子时便想起耶和华的所有命令,并且决志要遵行那一切,故为以色列社会所奖励(民15:37-41)。
22:13-21 关于新娘不贞洁的律例:这是关于有人起诉新娘不贞洁时的定例。此时,若新娘的贞洁得到证明,新郎便因诬告罪而得到惩治并被罚款,同时终身丧失休妻的权利(18,19节)。相反,若新娘不贞洁的事实得到证明,她便要被石头打死(20,21节)。神如此看重婚姻及夫妻间的纯洁,要求以色列百姓向神持守信仰的纯洁。
22:13-20 关于性道德的律例:本文是关于性道德的律例,强调了“纯洁”的重要性。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是不重视肉体的纯洁,那时代便是堕落的时代,病态的时代。因为,若没有肉体的纯洁就不会有真正精神上的、属灵的纯洁。所以神欲藉着强调肉体的纯洁之重要性,来教导信仰性纯洁的原理。在这种脉络中,圣经常常将神与选民之间的关系描述为夫妻或恋人关系,将耶稣与圣徒的关系比作新郎与新娘的关系。
22:14 贞洁的凭据:指结婚初夜,处女因第一次发生性关系而留下的血痕,即“沾有血的衣物”。就古代犹大的风俗而言,这是女子可证明其贞洁的唯一证据,因此,女方的父母必须好好保存。
22:18-19 记录了诬告妻子尚未出嫁时有失贞洁的丈夫所要受到的三种刑罚。 拿住那人,惩治他:指公开的杖刑,即责打,审判官根据罪的性质,最高可杖打40棍子(25:1-3,圣经中的刑罚种类)。 罚他一百舍客勒银子:结婚之后,若能证明妻子待字闺中时有失贞洁,以色列的丈夫可以取消婚姻,并且还可以拿回聘金。然而,若是丈夫诬告了妻子,反要作为罚金向岳父付一百舍客勒,这是诱惑女子玷污她之徒,作为耻辱的代价,当向女子的父亲支付之金额的两倍(28,29节)。此罚金是为了恢复因蒙诬陷而扫落在地之妻子与岳丈家的名誉而支付的。 终身不可休她: 以色列社会有合法的离婚制度,当娶来妻子后发现她犯有羞辱门楣之事或厌恶妻子,就可以给妻子写休书,打发她离开夫家(24:1)。然而,若丈夫诬陷无罪的妻子有失贞洁,便会终身剥夺休妻的权利。
22:21 在以色列中……把那恶……除掉:在旧约时代,以色列是在万民中被神所拣选的圣洁共同体,故首先要保持以色列社会与外邦相区别的纯粹性即纯洁性。因此,若以色列当中有人破坏了这种纯洁性,以色列共同体当基于神的公义,毫无顾惜地除去他们,以继续保持共同体的纯洁性。
22:23-27 审判被强奸女子的律例:此律例规定了若已许配人的女子遭到强奸时,可根据是在城内(23,24节)还是在城外(25-27节)来判断是有罪还是无罪。此定例的根本精神是,在适用律法时,不可只看结果,而是要充分考虑,产生结果的动机。即,当严格地审查是出于自愿的犯罪还是不可抗拒的受害,若是不可抗拒性情形,就当承认弱小女子的局限。由此可知,摩西律法避免机械性地应用法律,对犯罪的人慎重地进行处罚。
22:28-29 若一个男子玷污了尚未许配给人的女子,两人虽不至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男方要寻找积极的解决方法。亦即,男方要向女子的父亲支付50舍客勒银子的聘金,迎娶那女子作合法的妻子。此时,只要那女子未失贞洁,男子则终身不可休她。据出22:16,17律例,此时那被玷污女子的父亲若拒绝将女儿许配给他,男子照样要支付聘金,只是要放弃与那女子结婚。此律例决非认可婚前性关系,只是充分考虑到当时低级的性伦理,故强调了男性对女性的责任意识。
22:30 本节是禁止与继母结婚或发生性关系的律例。近亲相奸是违背创造位阶秩序之犯罪,因此,摩西律法多次严禁(利18:6-18;20:11-21)。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