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二十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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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十章
20:1 本章讲以色列人可以豁免兵役的三种情况:刚造好住屋、刚刚种了葡萄园,或者新婚,目的不外保护财产不丧失或者让一家一门有后,基本上所着重的是个人享受神赐福气的权利。只有不听从神命令的人,才得不到这些福气(28:30)。
以色列人是全民皆兵,人人有保卫国土的责任,在神的帮助下与仇敌作战(4节)。
20:2 祭司不只宣告,有时也随军出战(看书6:4-21)。
20:5 参1节注。
20:8 以色列人打仗,不是靠车靠马,也不靠人多,而是靠耶和华的大能(1节;参士7章)。
20:10 本节至20节为作战攻城的条例。第一部分为10-17节,讲处理已攻占的城邑的政策。19-20节为第二部分,讲消灭敌人应守的条例。
围城之后,应先提出和平的条款;若接受,城中居民须服劳役;若拒不接纳,杀尽男丁,只留妇孺与财物。但此例只限对待不属迦南地居民的城;若在神赐为业的四境之内,则一人也不可留,以免沾染异族信仰(16,18节;7:1)。
20:17-18 参2:34及7:1注。
20:19-20 在战争中,仍应注意天然环境的保护,不结果子的树才可以砍伐用来建造攻城的工事。要是后来入侵巴勒斯坦的军队都肯守这原则,中东的树木当不致如彼稀少。不过,今天中东缺乏森林,尚有其他原因。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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