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三章-《每日研经丛书》
民数记第三章-《每日研经丛书》
(一)
‘……的后代如下:’这里我们看到以色列中典型的祭司家族的措辞。在这一段中,亚伦排在摩西之前,因为这里提到的是祭司的传递,也因为亚伦是大祭司。在摩西五经中,有十次这样措辞:创世记五章一节;六章九节,十章一节;十一章十节,廿七节;廿五章十二节,十九节;卅六章一节;卅七章二节;和本注释民数记三章一节中。对于许多现代的读者,他们把这些表列当作是‘愚拙的事实’,但对于建立和追溯在人类历史中上帝的拯救目的,这些资料却是很重要的。它们表明上帝按照祂的方法拣选和替祂的百姓计划,带领他们遵行祂的旨意。
现在提到亚伦四个儿子的名字(参见出六23;利十1以下)和他们的任务,并且特别受膏作这样的工作。直到圣殿被毁,以色列的祭司都是以色列属灵生活的绝对基础。我们以后将发现更多关于祭司的职责,但在这里提纲挈领地注意一下在亚伦后裔中发生的事,是极有帮助的。这里有几个阶段:
(甲)在最早的时期,有由非祭司献祭的例子,例如该隐和亚伯(创四4)、挪亚(创八20)、亚伯拉罕(创十二7-8)。那时提到外国的祭司,例如麦基洗德(创十四18),叶忒罗(出二16,三1,十八1)。但是也有一段圣经提出一位利未人被选为祭司(士十七5-13)。
(乙)在君主政权的早期,撒督是属于亚伦的后裔,他曾在新的王国(王上二35)中以大祭司身分出现(撒下八17,十五24-29)。而在那个时候,国王有时也能够作祭司,例如大在撒母耳记下六章十二至十九节,和所罗门在列王纪上八章六十二节的情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扫罗因为作同样的事而受谴责(撒上十三8-14)。
(丙)在约西亚王时期\cs8,发生了大规模的变革(王下廿三1-25),那时献祭只可以在耶路撒冷,并限定由祭司来实行。然而利末人是被算在祭司之内。这是反映在申命记这卷书中的情形(参见十8,十八1,廿一5,卅三8)。
(丁)在以西结的时代,情形又再次改变。他看到一个将来献祭要如何进行的异象,而那时祭司被限制从亚伦的后裔中选出。利未人被视为背教者(结四十四9-14),因此只可以做卑贱的工作。只有耶路撒冷保持忠心的撒督祭司的子孙,可以献祭(结四十四15-16)。
(戊)被掳以后,不可能十分准确地按照以西结的异象去安排事情。在回到应许之地的人中,祭司和利未人是被区别开来的(拉二36-42;尼七39-43),虽然利未人没有献祭,但他们作为唱歌和守门的,地位比殿役为高。这最后一种情形,很明显有点像是‘理想’的状况,它回到了我们在民数记所读到的情形。
(二)
亚伦的儿子在这里说成是被‘训令’进前来服事。字面上的意思是去承担职分,也就是说,去信任地向某人交托某种职位或责任。这是上帝如何向祂的百姓动工的方式,信任他们并要他们信靠祂和服事祂。亚伦两个较年长的儿子悲惨地死去(见利十1-3的故事),因此较年轻的两个弟弟提供唯一合法的继承权。虽然其后以利亚撒的分支(撒督属于这一分支)开始占优势,这个家庭的两个分支,一直延续到大王时代(代上廿四1-4)。
他们也被上帝所‘膏立’。在新旧约中,上帝通常为了某种任务和职分膏立某些人。这不是某人有什么特别要服事,而是学习仆人的样式。如果这些人忽略他们的使命、乱用他们的职分或权柄,上帝便会严励地处置他们(例如何五8-10,九7-9;王上廿一17-19),要是有人未获上帝膏立而从事那项使命或充当那个职分,上帝也一样严厉对待。上帝的工作不可以没有祂的准许,甚至不可以没有祂的膏立。这个重要名称的根本意思,是用油、油膏或类似的东西去‘涂抹’。习惯上是把油倒在某人的头上,设立他去承担一项特别的职分。我们在扫罗王(撒上十1)、大王(撒上十六12以下)、耶户王(王上十九16)、先知以利沙(王上十九16)、先知以赛亚(赛六十一1)、亚伦和他的作祭司的儿子(这里,出廿八41),看见膏立如何进行。
希伯来文弥赛亚这个名称,来自受膏这个名词,意思是‘受膏者’。它被用在波斯王古列的身上(赛四十五1),他也许意料不到,自己会被耶和华选去执行让以色列人回归锡安的伟大使命。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它变成独一无二的名称:‘受膏者’是被上帝选作救赎者和以色列的重建者。祂将是一位以色列未曾有过的理想君王,是理想的统治者。正统的犹太教还一直在等待祂的来临,它的十三款‘信条’中的第十二款就表示了这一点:我宣称完全相信弥赛亚即将降临的信仰──虽然他可能迟延,然而我每天都等候他回来(标准犹太教的祈祷书)。
希腊文的弥赛亚称为Christos,它在新约中变成基督(Christ)这个名称。那些认识拿撒勒耶稣是这位受膏者的人从这个称呼取得他们的名字。换句话说,去跟随基督(Christ)是去成为基督徒(Christ-ian)。祂是先知、祭司、君王。祂甚至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献出祂的生命为赎价。祂藉此完成服事上帝的使命:‘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爱里。’(约十七4,十四24,十五10)。
只有藉一种积极的服事生活;只有藉祈求恩典以看见上帝对于围绕我们世界的计划,藉祈求允许去‘加入’;只有藉牺牲的爱去彼此照顾,我们才能够开始了解耶稣。我们因效法祂而变得更像祂,像这位祭司,从众人中间分别出来,去服事众人。
利未的儿子──仆人(三5-39)
(一)
这一段的焦点再一次集中在利未人,也就是在圣所和它的职员。利未是一个被上帝分别出来在圣所服事祂的支派,而民数记是一本祭司的著作,这一点从整本书都强调对祭司问题的关注和注释可以看出来。利未支派被具体地带到耶和华的面前(6节),象征耶和华要求其他支派让利未支派承担这项特别的使命,而不需要他们参军、务农或放牧等工作。他们全身投入他们的工作,而这一点在第九节中解释了,英文标准修订本在这一节中形容他们‘完全’被选出来献给上帝(译注:中文和合本没有译出‘完全’wholly一词)。希伯来文字面上是‘指定指定’(given given),即动词重复了两次以示强调。因为这种与别不同的服务,他们接受了一种不同于以色列其余支派的户口调查。
必须注意第九节表示利未支派是附属于亚伦的祭司家庭的。在十八章二节,上帝对亚伦说,他必须带领利未支派前来,‘他们与你联合’(译注:英文直译为‘他们可以参加你’),即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这个用语的意思从‘参加’这个词根获得肯定。由于亚伦的家庭是被上帝膏立和指定的,去服事他们不是偶像崇拜,而是一种对事奉人员的服事──一种虔敬的和十分必要的事工。今天教会的会友和团友多么需要学习这个功课:去经常地为长老、教师、牧师和先知代祷和给予支持!同时,那些蒙召去全时间或者用更多时间服事的人,多么需要意识到他们在服事道路上自己的需要:足以谦卑地去请求代祷和支持!
(二)
以色列被上帝选召去与祂建立一种特殊的关系;去敬拜和服从祂,并把祂的圣名带到所有其他国家。这种关系不是他们应得的(特别参见申七6-11),而是藉上帝的恩典。如果要经历和获保证会得到这种恩典的益处,就必须符合某些条件,服从某些命令,抓住某些应许。‘应得的权利’一词并不适用于形容对以色列人的呼召──所有的都是来自那位拣选她的上帝的恩典。所以简言之:是一种契约(Covenant)的关系,不是一种合同(Contract)──由双方引发和互相有权利,这只是一种契约,由耶和华单方面向以色列的生活和命运宣告而达成的。
所以从根本的层次上说,整个民族都要成为上帝向这个世界施予特殊恩典的渠道。以色列和她的所有百姓,是人类历史中上帝临格的表征。从这个意义看,他们都是神圣的,都是祭司。正如上帝藉摩西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5-6)后来当上帝计划以色列第二次出埃及以后,也就是他们从被掳之地巴比伦归回时,这些话又再次出现:‘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上帝的仆役’(赛六十一6)。
然而从第二个层次上说,这个祭司阶级并非泛指所有以色列人,而是指那些被上帝呼召去服事全以色列的人。这是一种有代表性的职分,并非由上帝授命去私自垄断、控制有关上帝的知识或者得以接近祂。利未支派本身并不神圣。他们是被上帝‘分别为圣’,也就是说,根据这个极端重要的希伯来名词的字面意思,他们是‘分别’或者‘区别出来’作为特殊的用途。这正如在领受主的晚餐的仪式中,把饼和酒从所有普遍的用途中区别出来,在那奇妙的神迹中使它们作特殊的用途。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具有这神圣的天赋美德。以色列对现代的朝圣者之所以是‘圣地’,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特殊的土壤,或者空气,或者水,而是因为上帝选择它作为应许之地。
服事的和看守的(三5-39)(续)
(三)
在这个祭司的阶层里面,即由上帝授命的祭司阶层中,有三个圣统制度:(甲)利未人,他们是圣所的仆役;(乙)祭司,特别承受圣职去服事百姓的;以及(丙)大祭司,他是分别为圣者和奉献的祭司阶层的组合。他穿戴一种象征性的胸牌,上面有十二块宝石和准宝石代表十二支派,藉以代表所有以色列的祭司阶层(出廿八15以下)。他也代表利未人和祭司,所以惟有他能够进入‘至圣所’,也就是圣殿最神圣的地方,那里每年只可以有一次,为国家的罪,献上赎罪的祭牲(利十六章)。参见附注2。
然后祭司藉献百姓的祭牲和领导他们祷告,在上帝面前代表百姓;又藉持守上帝的启示和传统,以及主持审判(参见例如申十七8-9),在百姓面前代表上帝。这是一种双重的呼召。
因此我们现在能够理解在新约中,作者写信给‘希伯来的信徒’,论及他发现上帝整个计划中耶稣的事奉的深意时,他的心灵是多么激动。耶稣是真正的祭司,是我们信心的伟大祭司。只有祂能够在我们面前完全地代表上帝,并向我们解释祂的道,因为祂是上帝本体的真相,具有上帝的本性(来一3,也参考西一19:‘父喜欢叫一切的丰盛在祂里面居住’)。而且更无可比拟的是祂能够在上帝面前完全代表我们,向祂表达我们的需要,因为就人的本性这方面来讲,‘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来二14-17)。祂为我们‘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简言之,祂是新约关系中的中保,带领我们在上帝面前有一种完全而簇新的经验(来十19-25)。
有一次,保罗谈及他事奉耶稣就好像一个‘祭司的仆役’(罗十五16),而新约的教导是:我们都是上帝的以色列,上帝的祭司和祂恩典下的神圣活祭:‘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彼前二9);也请参看启示录一章六节,五章十节,和二十章六节。我们须一再注意,当我们充耳不闻,甚至一点都不能欣赏耶稣及祂早期的追随者的犹太特质时,不知道已经让多少上帝深刻而美妙的话语溜掉。
(四)
在十一至十三节中,利未支派被分别为圣,去代表以色列头生的男性,记念当上帝杀死埃及人的头生的,却越过以色列人的家而保存了他们的命(出十二1-13)港并藉此证明上帝向祂百姓的宣认。作为上帝的宣认和表达以色列的感激的一种恒常和忠实的记号,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儿子和牲畜从那个时候起被特别奉献给耶和华(出廿二29-30;卅四19-20)。关于这一方面,请参见下一段。在这里上帝作了进一步的宣认,在这项实际的奉献中以利未人代表以色列人。那些被上帝所释放的,他必须分别为圣。这是一个永恒的真理!那些为主所释放的必属于主。
所以利未支派的户口调查继续进行下去,而其属灵的潜力被评估出来。第十五节说明他们从一个月大开始计算,而不是像其他支派从二十岁算起。为什么呢?部分是因为如要知道一个人是否适合和‘能够去打仗’(一3),是需要去看成熟的程度,但要能够在圣所中服事耶和华是不需要身体方面的力量的;另外部分的原因是最好从最年幼的时候,就开始在属灵方面接受服事耶和华的培育和训练。这也是对父母说的话。
在利未支派之内再根据利未的三个儿子再画分:革顺、哥辖、米拉利。革顺族在会幕的西边(见二1-34),负责罩棚的盖、会幕的帘子及类似的东西。米拉利族在会幕的北边,负责会幕的架构、基地等。而哥辖族在会幕的南边,照管最神圣的器皿(家具)──约柜,桌子,灯台,祭坛,和各种工具,分开至圣所的帘子──只有承受圣职的手,才能触摸的圣物(四15;七9)。可以推测的人数应根据一章二十至四十六节的注释所提供的表格加予修订(参该注释──以色列能打仗的人──数目),那样其结果将只按百位数来计算,总数为一千三百人。如果希腊文的翻译是在第廿八节(三百代替六百)之后,总数会变成一千,因为它包括所有男性的婴孩在内,这个数字与其他支派的数字并无太大的分别。
以色列的儿子──头生的(三40-51)
(一)
在耶和华的命令下,摩西对以色列营中的一切头生的进行统计。这是象征式地表示耶和华在埃及实际上所救出孩子的数目;那时祂的使者杀死埃及人头生的,却越过祂百姓的家。这些肉身上头生的因此与耶和华有一种特殊的关系。‘越过’红海是以色列蒙救赎的奇异行动,甚至在这之前,那些头生的已可以说(假定他们能讲话)他们在埃及当天使‘越过’时,从必死的情况下被救出来。这一点显示耶和华在祂的百姓尚未开始朝圣旅程之前,已经代替他们动工,使他们经历到祂是一位救赎主。在我们看见上帝为我们作大事之前,祂已经有了行动。当我们看见祂在其他人的生活中工作时,祂已经工作了一个长时期。
在这里部分显示了以色列预见上帝如何在祂百姓中工作的禀赋。父亲被指示去对他们的儿子说,他们庆祝逾越节是因为耶和华曾带他们出埃及,不管他们是否全部亲身经历(参见出十三14节以下)亦然;以同样的方式,当日犹太人头生的,儿子在逾越节的晚上要禁食,藉此表明他们与其他人有区别,因为他们曾经被耶和华救赎,而且仍然一直受嘱咐把主的救赎当作是为了他们本身;所以在这里,头生的被当作是属于耶和华的,尽管他们不曾亲身经历在埃及的处境。但是在属灵和道德方面他们却曾经历过这种处境。黑人的精神宣称一种类似的信仰,他们问道:‘当他们钉我主十字架时,你是否在那里?’身体虽然不在那里,但是精神上和道德上却在那里。
(二)
头生男丁的总数与利未人的数目相同,另外再多加二百七十三人。读者在这里发现提及牲畜,可能有点奇怪。但是牲畜意味财富、兴隆、保障。所以它们是很重要的。在出埃及的叙述中也提及它们:‘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直到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的长子,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尽都杀了’(出十二29;参见十三15)。就是牲畜也要看作是耶和华关怀以色列的整体之一部分。
利未支派取代以色列一切头生的去服事和奉献给耶和华。但是另外多了二百七十三人怎么办呢?这数目不可能再由利未支派赎出,因此要设计一个补偿的方法。既无法由利未人赎出,可以藉支付照圣所需用的金钱数额来赎出。这样算出每五舍客勒一个人,付出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
这些货币的名称根本上的意思是‘去称(秤)’,而舍客勒起初是一种重量单位,然后用来量度价值或者财富,到后来才成为我们熟悉的硬币。在它的使用上有各种标准和实用方式。这里它是‘圣所的舍客勒’,相对于‘商人当中通用的重量’(创廿三16)。舍客勒的样品曾经被考古学家所发现,而它们没有两个是同样重量的。在耶稣的时代,一个银币称为一舍客勒,重量大约半安士。而‘季拉(gerah)’值这舍客勒的二十分之一。
这五舍客勒的数额被称作‘赎银’,它是从商业律法上借用来的名词,意思是‘赎金’,也就是指避免某物落在某人手里。这个名称在五章五至十节有进一步的研究。这意象立即带我们回到新约。我们想到有一位替我们死,使我们可以从对抗上帝和对抗祂百姓的势力中得释放。虽然如此,有两件事是倒转了的。第一,祂是长子,的确是独生的,上帝的儿子,代替我们所有的人。第二,祂不是在我们蒙拯救以后代替我们去显示上帝在我们身上的要求,而是成为我们的救赎,使我们在上帝的要求之中得解放。所以祂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公义,而上帝在耶稣里并通过耶稣看待我们,正如我们在耶稣里和藉祂看上帝一样(林前一30,林后五21)。这个形像在一段说及我们如何藉付出代价从敌人控制下得自由的经文中最美妙地表达出来,而我们的自由,是来自那位对我们要求更强烈及完全的上帝:‘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六19-20)。──《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