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第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歌罗西书第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歌罗西书第三章
三1~11
活出已死的生命
保罗的前提为,歌罗西人已经与主同死(二20);因此,信靠基督已经完成的工作,并活出他们在祂里面的状况,不去跟随人为的宗教规条(二21~23),就可以活出圣洁的生活。
三1~4 在保罗之前几百年,*柏拉图讲过一则著名的洞穴比喻,墙上的影子只是反映出上面的真实世界。在保罗的时代,许多人相信,天界是纯洁永恒的,与地上世界的短暂与朽坏正相反。犹太的 * 启示文学作者也区分天界与地界,强调上层诸天属神境界的纯净。
在歌罗西制造问题的犹太神秘主义者可能是要透过神秘的经验,来达到这些上层的境界(二18),但保罗讲天时,只提一件事:基督。在上下文中,他视天上的价值全以基督为中心,而凡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人,都与祂一同得高举(参:弗二6),因此他们能得着基督所有的一切。「天上的事」之词组有时是如此使用。
三5~7 有些希腊罗马作者(包括如 * 马喀比四书之类的犹太作者在内)会列出恶行清单,并警告情欲的危险。保罗提到他们「地上的」肢体,因为那些影响教会成员的错谬人士采用了希腊人的观点,认为灵魂是属天的、永恒的,然而身体却是属地的、会朽坏的,因此毫不重要。保罗以讽刺的口吻使用他们的词汇,来强调做在人身上的事亦同样重要。
保罗不相信「苦待己身」(二23),但是他乐意用切除或「治死」肢体的象征说法。保罗在此可能借用了耶稣曾说的一个比方(可九43、45、47),将情欲描绘成「肢体的一部分」。
* 斐罗偶尔讲到,灵魂需要消灭身体;但是大多数思想家承认,为了治疗道德而切除肢体是无效的,好比成年之后才切除阴茎,并不能除掉性欲;他们的这种讲法都是象征性的。视身体为坟墓(soma sema)的所谓俄斐乌(Orphic,译注:一种神秘宗教)身体观,这段时期流传很广。
要将有罪的生活型态治死,是靠自己已经在基督里死去(三3~4),而不是靠苦待肉身(二18、20~23)。保罗在此所列的罪,是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在相信之前很可能会犯的罪。
三8 希腊罗马(* 斯多亚派的哲诺)和犹太的教师(参 * 马喀比四书,以及拉比的注释细弗拉〔Sifra〕)有时在第一个清单之后会列出第二个列表,记载较小或较不明显的恶行,宣称这些同样应当除去。三章5节较明显的恶行主要是外邦人所行的,相较之下,此处列出的罪连犹太人也同样会犯。
三9~10 「脱去」与「穿上」(NIV)可能反映出希腊罗马道德家会用的军装比方,或犹太典籍偶尔用到的「披戴」*圣灵意象。可是或许穿属灵衣服的比方是保罗自己编出来的(他经常用到;参:罗十三12的注释);古人必须穿衣、脱衣,这并不是什么深奥的事。
有些学者主张,这是 * 浸礼的意象。由于在犹太人的洗涤仪式中,*法利赛人的浸礼是要裸体的,先脱下衣袍,后来再披上,这似乎颇有道理。但是,我们很难想象,约翰公开在约但河施行洗礼的时候(可一5)──可能男女都来──会裸体进行,而我们也没有清楚的证据可显示这段时期非巴勒斯坦的 * 教会是怎样施洗的。
「旧人」与「新人」可能分别隐指身怀整个旧人类的亚当(从犹太人的集体人格观念来看,因此希伯来文用亚当〔'adam〕来指人),以及基督。三章10节的「形像」和「受造」也可能隐指亚当(参:创一26)。「更新」的词汇符合犹太人的教导,即这个世代结束之后会有新造的世界临到,保罗相信,这新世界已从基督开始引进,祂是新的亚当(参:林后五17的注释);这世界已经来到,可是信徒乃是在旧世代中活出新世代的生活,他们必须不断履行活在新世代的事实,才能有与其相配的表现。更新的说法可能也反映 * 旧约的用语(诗五十一10;参:结十八31),尤其是指末世神在祂子民中间的工作(参:结十一19~20,三十六26~27)。
三11 在整个帝国中,以自己的传承为傲的希腊人对犹太人最不能容忍。割礼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区分出来。在保罗时期广泛使用的希腊词汇中,「化外人」是专门用法,指所有的非希腊人,不过有些非希腊人破除了这样的分类法(即:有些亚历山太的犹太人自称是希腊人,然而这种宣称却惹火了亚历山太的希腊裔人)。
西古提人一般被认为是最野蛮、残忍、反希腊的民族(不过有些古代作者将他们描述为「高贵的化外人」)。「奴隶与自由人」是区分整个人类社会的主要方法之一,不过有些奴隶的社会地位比不少自由人更高。因此,「基督是一切」可能指所有人的生活都由祂管辖,而不是由任何其他的区分方式来控制。
三12~17
对基督徒团体的规定
这一段和以弗所书十分接近,因此许多学者认为,以弗所书抄袭了歌罗西书,并加以扩展。倘若有一封据说是保罗所写的信,却与另一封保罗书信极不相同,一些学者便会视那不同的一封为另一位作者所写。然而倘若那不同的一封又有某些部分像另一封保罗书信,一些学者便说,是某位作者抄袭了该封书信。
事实上,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实作者不是保罗,而另有其人,以上这些观点理由都不充分。保罗在他一生的这段时期中,可能曾向不同的 * 教会写信,给他们类似的教训,甚至容许一位助手增修一些基本的教训,以配合不同会众的需要(参四16的注释)。
三12~13 「拣选」、「圣洁」,和「蒙爱的」(NASB、NRSV)都是 * 旧约用于以色列的词汇。「穿上」(KJV、NASB)的意思,参三章10节的注释。保罗开列了德行清单,这也是当日一种标准的写作模式。
三14~15 古代著作常会提到爱是重要的美德(有时犹太教将它列作第一项美德),而早期的基督教著作则再三以它为最重要的美德,对它的讲论是古代作品中所罕见的。「平安」(15节)可能指「彼此之间」保持合一(14节);这项美德在犹太和其他希腊罗马著作中也备受推崇。
三16 以弗所书五18~19强调要在*圣灵里敬拜,但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所关心的,则是那些不承认基督带来完全满足之人的错谬;因此他在此处强调「基督的话」。有关敬拜,请参:以弗所书五19的注释。
三17 古代文化中充满宗教色彩,但大半异教的宗教只是仪式,对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和伦理表现没有什么影响。保罗却不一样,他认为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必须让基督来掌管。
三18~四1
对家庭的规定
* 亚里士多德曾制定「家规」,指教男人如何去管理妻子、孩子和奴隶。在保罗的时代,一些受到迫害或少数人参加的宗教团体遭人怀疑,认为他们不守社会秩序,而他们会用这类规条来证明自己拥护罗马的传统家庭价值。保罗借用了这类规条,但作了相当的修改。参:以弗所书五22~六9较详尽的讨论。
三18 所有古代的道德家都坚称,妻子应当「顺服」丈夫,不过只有少数人像保罗在这里一样,只停在这里,而不使用「听从」一词(参三20、22,参:弗五33的注释)。
三19 古人对丈夫的教导,通常强调他当如何管理妻子,但保罗却强调,丈夫应当爱妻子。
三20 在整个古代世界(包括在* 旧约律法之下,申二十一18~21),小孩都应当听从父母;罗马法容许父亲要求成年孩子也服从他,但对于不与父母住在一起的成年人,一般人只期待他们敬重父母。
三21 古代多数父亲和施教者会把打孩子视为理所当然;保罗则与少数古代道德家一样,倡导以较温和的方式教养孩子。
三22~25 古代律法认为奴隶不单是人,也是财产,理当听从主人。不过许多人认为奴隶一般都很懒惰(这种态度很容易了解,因为奴隶极少能从自己的劳力中得到回报)。要奴隶将他们的工作献给神,这样的劝勉便是将主人的权柄相对化(参四1);「不作奉承的人」(KJV),在古代犹太伦理中也是常出现的忠告。有关奴隶的一般状况,请参腓利门书的前言。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