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亚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歌罗西亚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歌罗西亚
注释
三1-4求上面的事
这个简短的段落在书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参二6-7),其中包涵了一些声明与鼓励,并对保罗攻击假师傅「理学」的部分作出总结,同时针对错误的教导提供正确的选择。这一节归纳了前文的主题(二11-13、20),并为以下的勉励提供神学的基础。
三1-2
作为与二章20节对应的经文,这两节确定歌罗西的信徒是已经与基督同复活了。他们现在同享祂复活的生命,因此他们的生命必然是不同的。他们所关注的应集中在基督身上;他们的心思、目标、抱负,以及他们一切的观点,都应以天上的国度为中心,即是那由基督掌权,并且是他们生命真正归属的地方。他们需要不断地努力(字面意思是「继续你的心思意念」),因为这样的焦点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敬虔的人要定时评估他们的抱负与生活方式是否与神呼召他们的至终目标一致,即神所管辖的天国。这个天上的国度需要尽心尽力地寻求(与歌罗西的「理学」提倡者所错误寻求的属天经历对比),因为那里有基督,坐着为荣耀的王(基督升到神的右边;参徒二23-35;罗八34;弗一20)。
三3-4
第3节保罗要求他们「思念上面的事」(2节),有双重的理由。第一,他们向旧的秩序,就是灵界的势力(二20)、自我克制、奴役人的规修、幻象般的经历,以及无用的自我崇拜等死了。第二,他们的新「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与基督」是因为他们已经与祂的受死与复活联合;而在神里面,是因为基督的本质就「在神的里面」,而那些属基督的,他们生命的本质也在那里。以神为中心是指他们隐藏的生命是牢固的,不因其它人而受损。
第4节对其他人而言,他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并不是明显可见的,在某个程度上,是向他们隐藏的。这生命只有在基督──就是那生命的所在──第二次降临的时候,才会全面的显明出来。其实,神的儿子显现的日子,也将是神的众儿女显现的日子。那揭露出来的事将会在荣耀中发生,因为他们将会分享基督的形象,并接受荣耀复活的身体。
三5-11弃绝过去的罪
保罗激励他们要有属天的心思(1-2节),并不是指基督徒要活在云彩中!而是思念在天上的事,会带来对以下事物实际的顺服:「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5节),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8节),不要彼此说谎(9节),以及就要存怜悯、思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12节)。」其实,三章5节到四章6节这段对基督徒的教导,是从三章1至4节而来的。信徒那属天的心思,在现世中有最大的用处!肉体与圣灵的争战会持续到末日,所以使徒激励我们在基督徒的生命上坚持到底,因为我们都渴望最终被收纳,就是我们的身体得赎。
三5
「治死」使他们回想起在基督的死上与祂合一(二20,三3;比较二11-12):他们已经与基督同死,所以他们要对邪恶的习惯与思想作出致命的痛击。这里各列出5种罪(同参第8节),与道德家及犹太人反对外邦人的论据类似;接着是第12节记载的5种恩典。他们过去的5种罪,是连于他们在地上的本质(字面意思是「在地上的肢体」)。当保罗首先形容外表的罪(「淫乱」),然后再讲内在心思的渴望(「无情的贪婪」)时,事实上他是看这些肢体与他们所犯的罪为同一的。贪婪的危险被特别强调为「罪的总和」,与拜偶像同等。这类人追求地上的事,而非将他整个生命集中于那有基督为王的事上,因此是敬拜和服侍受造物而不是创造者(罗一25)。保罗知道这些罪特别危险(罗七7-8;比较太六24)。它之所以如此危险,可能是因为它能以许多高尚、体面的形态呈现出来。毕竟,我们热切想要的东西不是「必需品」吗?我们为自己的需要而制造了偶像,并且欺骗了自己。
三6
在这里,所记载外邦人的罪与神的审判有关。「神的愤怒」(参罗一18-32)形容神对罪的义怒与带来的审判。这与怀有恶意的反应或情绪上的暴怒无关,也不是必然的因果过程。而是神的圣洁与所有的不义对立。「必临到」指出神在现今与末日执行对罪的惩罚。
三7-8
第7节保罗使用「也曾……但现在」的对比,使读者看到他们现今的行为当与从前作异教徒时不同。从前,他们生活表现的特征是充满罪恶和堕落,为此神的愤怒将要临到(以「行过」形容基督徒的生活,参一10)。
第8节他们要弃绝(字面意思是「除掉」)旧我和可憎的习性,包括口中污秽的言语,正如一套破旧的衣服:恼恨与愤怒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恶毒」是一个普遍用词,用以形容破坏人与人的团契的邪恶力量。「毁谤」在这里是指对人品格的侮辱,但在其它地方可以指对神的亵渎(罗二24;提前六1)。「口中污秽的言语」在此段排在最后,是强调它还没有从他们口中出来之前,就必须制止。
三9
保罗针对他们必须弃绝邪恶的行为,提出两个原因。第一,他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你的旧人」指人还被罪辖制时的整个人格(比较罗六6;弗四22);同时,它也是指在亚当里那个旧的、有罪的人性。「行为」包括在第5节与第8节中列举的恶行。既然这些恶行都已经在基督的受死中被除掉,那么歌罗西的信徒就应当与错误的言语和其它提及的可憎习性毫无关连。
三10-11
第10节第二个原因是已穿上新人,取代旧人。「新人」指新的本质,就是每个歌罗西的信徒在基督的复活上与祂联合时所穿上的。这语法的字面意思是「新的人」,并且意味着在基督里的新人类团结的形态(比较林后五17;加六15)。创造者的形象成了新人革新的模式──这是读者在真知识上渐渐的更新,包括了他们有能力认清神的旨意与命令(参一9)。「造他主的形象」(参创一27),按一章15节,基督被称颂为「神的像」,指出新人乃是神「在基督的模式中,即神绝对的形象」里,重新创造的(C.F. Moule)。在罗马书八章29节(参林前十五49)也有类似的观念,就是基督徒改变而「成为基督的形象」。
第11节这些新人是没有等级之分的。完全不同出身的男和女,都齐集在基督的合一里,大家一同对主忠诚。基督才是最重要的,祂活在所有肢体当中,不分种族、阶级或背景,祂都给予他们生命与能力。
三12-17穿上基督的恩惠
随着第12节「你们要存」(原文作「穿」)这个命令,开始了正面的呼吁。「所以」表明了此段落是三章1至4节的延续,并与5至11节成对比。这五重的美德(12节)与前面第5节和第8节的五重罪恶相对。保罗在第10节讲论了新的本质之后,接下来就表明他所指的是甚么。
三12
「神的选民」既已穿上「新人」,歌罗西的信徒便要穿上那使他们看来与人不同的恩典。「神的选民」和「圣洁蒙爱的人」是特别的称号,也曾用在以色列身上,作为在旧约里神的产业(例如赛四十三20,六十五9),而在新约里也用在基督的身上(「所拣选的」,路二十三35;「神的圣者」,可一24;路四34;「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这里的用法强调了基督徒与基督相似的重点。耶稣是神所拣选的,我们与基督有同样的称呼,这是何等的特权!这也是极大的推动力,促使我们活出基督的样式。
信徒要穿上的5种恩惠,在其它地方被视为神或基督的特征(例如诗二十五6;耶三十三11;太九36;林后一3),亦指明蒙神拣选的人该如何处事待人,尤其是对基督徒同伴们。其中的恩慈、温柔与忍耐,被列为圣灵所结的果子。
三13
他们穿上「忍耐」,就要继续显出他们的彼此包容。当团体中出现控诉,应彼此饶恕。保罗用一个特别的动词来形容饶恕(在路七42的比喻中,即两个欠债者获免去债款的意思),在其它地方则指神恩典的赐予与饶恕(罗八32;林前二12;弗四32)。动词的现在时态更清楚表明了这饶恕是不间断的、不厌烦的(注意耶稣的教导,太十八22)。这个反应的基础与动机是基于最高的命令:正如主饶恕了你。基督使神人和好的大功(一22)是基于罪已得了赦免,而基督在十字架上舍命,要成为信徒学效的模式。
三14
如果前面所提的每项恩惠都被视为神或基督的特征,那更是爱的特征(比较林前十三4,爱清楚反映出基督的特性)。「在这一切之外」可能传达了「在其它『穿上的项目』之上」的观念(C.F. Moule)。在加拉太书五章6节,「爱」是信心的动力,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13节,爱是基督徒至高的恩典,就是联络全德的(字面意思是「那完全的结合」),即爱心是使第12节所提的各样恩惠结合在一起。「全德」可能意味着目的:爱心是引到完全的结合。它使整个会众结合在一起(而非第12节的恩惠),成为基督的身体,以致达到完全。这解释与保罗对受书者的团体生活之关切是一致的。
三15
这是基督徒喜爱的经文,因它说基督的平安会在我们心中起仲裁的作用,当我们需要帮助与引导来作决定时,它会给予我们心灵里个人与内在的平安。但「基督的平安」不是指心灵里个人与内在的平安,而是祂具体地表现了和带来那平安(参约十四27),这相等于救恩。再者,这也不是基督的平安「成为仲裁」的问题。更正确的说,这个动词是指向主;基督本身就是那平安的主(参弗二4;帖后三16),要在他们当中「作主」。祂要管辖他们与别人交往的每个层面。既然歌罗西的信徒被称为是为此平安蒙召(借着福音),也当描绘出他们现在作为基督身上肢体的生活范畴。
三16
在一封强调基督位格与工作的书信中,保罗指向基督的道理,而不是「神的道」(一25)或「主自己的话」(帖前四15)。「基督的」可以指当祂的话被宣告,基督本身就是那位宣告者,但它更可能是指以基督为中心的信息,就是真理的道,即是福音(一5)。「那道理」在他们个人与团体的生活中是恩典与荣耀的。基督道理丰富的内住(参罗八11;林后六16;提后一5;神、圣灵与信心的内住)将在他们前来聚集,聆听这向他们阐述的道理,并且顺服在其权柄之下的时候产生。歌罗西的信徒要以关切和老练的方法来彼此教导和警戒,以他们整个生命借着圣灵感化的诗章、颂词与灵歌来赞美神。诗章、颂词与灵歌是广义的字词,包括了旧约的诗篇、礼仪式的赞美诗,以及自发的基督徒诗歌。
三17
这段总结了生活的每个层面。每个活动都要顺服主耶稣,并借着基督感谢父神(注意15-17节中三重的感恩)。「或说话,或行事」并不是指在敬拜中的「讲道」与「主餐」的礼仪惯例,而是解释了全面的「无论作甚么」。如果基督道理丰富的内住在读者的生命中,是借着相互的教导与警戒表达出来,当歌罗西的信徒感恩地向神歌颂时,也应该同时显出它大能的存在。
三18至四1基督徒家中的行为
这个段落处理基督徒家庭中的各种关系。类似的教导可在以弗所书五章22节至六章9节;提摩太前书二章8至15节;提多书二章1至10节;彼得前书二章18节至三章7节中找到。这个「家庭法典」正如它的名称,可能组成了教义与道德教导中主要部分之一--一本早期基督徒的问答手册,容易铭记于心,并且是授予新信徒的。紧随第17节之后,接下来的经文规划了基督徒家中的行为模式。这段落有许多次提及主,指出信徒的整个生命,包括思想与行为,要顺服主耶稣基督。没有一个生活层面是在主的治理之外,因此至终是没有神圣与世俗之分的。一个由基督掌权(三1-4)的生命,是活现在其婚姻、亲子关系与每日的工作中。3组训令依次是给妻子和丈夫(18-19节)、儿女与家长(特别是父亲;20-21节),以及仆人与主人(三22至四1)──从最亲密的关系到最远的关系。在每个实例中,先提及妻子、儿女与仆人,并且被视为有责任的一方,期望要作出「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事。
三18-21
第18节作妻子的,既作为自由及负责任的成员,要甘愿顺服自己的丈夫,因为这是完全合理的(「相宜」有斯多亚学派的影子,但动机却完全是基督化的)。「在主里」是指在那些承认基督为主的新团契之内。顺服指作妻子的要尊重与肯定她丈夫的领导,并帮助他在家中发挥其角色。这不是完全地放弃自己的意愿,因是基督而不是她的丈夫在她身上有绝对的权柄。也没有任何意思指到妻子生来或在属灵上比不上她的丈夫。
第19节与此平行的是作丈夫的要爱他的妻子。他奉命要爱妻子,这不是单指对妻子有深切的感情或在性方面有吸引力而已,而是他要对妻子的全人有永不止息的关怀与爱的服侍(参弗五25-33,基督对教会的爱是丈夫对妻子之爱的模范)。丈夫般像基督那牺牲的领导,将在每个时刻保护妻子的最终利益。他正如在其它方面的敬虔领袖,会寻求以服侍来带领。因此,丈夫并不是要在思想、言语或行为上使他们的妻子加倍受苦。
第20节在会众中,基督徒儿女被称为负责任的成员(这是值得注意的),并激励他们「凡事听从」(这字词比18节的「顺服」更强烈)他们的父母。这是他们顺服基督的一种表现,如接着所指的:「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第21节与此同时,父母(特别是父亲)不应该惹动或激起儿女生气,以免他们对家庭生活感到泄气,或认为尝试使他们的父母喜悦是徒然的。在家中应该有坚定的、爱的引导,而不是奴役儿女(参弗六四)。
三22至四1
最长的训令是针对仆人的(参弗六5-9),可能反映了众教会的社会习俗(对于第一世纪的奴隶制度,请参腓利门书)。保罗没有针对第一世纪这个社会习俗作出甚么特别的评论,却给予基督徒仆人特别的鼓励。这段教导同样可应用在今日的工作中,它指出工人的动力和技术水平应该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因为他们是为基督的缘故而工作的。
第22节基督徒仆人要接受他们身为仆人的地位,并要在凡事上「听从」(参20节与儿女的关系)他们在「肉身上的主人」。他们的服侍不应该是表面化,或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而作的;事实上,他们要「存心诚实」的服侍,就是发自纯正动机的诚心服侍。
第23-25节当他们从事主人所托付的重要工作时,他们每个行动都是在服侍他们在天上的主。他们要持守最终的期望:仆人通常可能预期在一天的结束时,会受到地上的主人惩罚。但这个主人却不同,因祂要在将来的日子,以永恒的「基业」为祂恩典的「赏赐」。与此同时,他们要知道这个裁决是「不偏待人的」,他对不顺服者的审判与对忠心者的赏赐是同样确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