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注释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彼得前书
注释
三1-7对家人的态度
作妻子的也要同样顺服,因为古代社会将妇女与仆人一并归类为「次一等人」。基督教却对这两种身分的人士给予尊重,彼得更强调男人和妻子在属灵上是平等的,一同成为后嗣。保罗的劝勉十分有趣:夫妇双方要彼此顺服,妻子要顺服丈夫,而丈夫则要以舍己的爱来爱妻子(弗五21-28)。圣经教导我们,男女二人在婚姻的关系中互补长短。由于男人一般比女人强壮,他们便要运用这方面的长处来(按情理地)取悦他们的妻子。在当时主要依赖丈夫承担家计的社会里,作妻子的要听从丈夫对家庭主要决策的意见,是十分自然的。撒拉愿意跟随亚伯拉罕一同顺服神的呼召,正是这种关系的一个例子。我们今天的责任,是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去诠释圣经所定下的准则。许多时候,基督徒妇女嫁给了未信主的丈夫,彼得便强调她们要以学像基督的行为来赢取丈夫信主。彼得接着再劝勉丈夫要以情以理和尊重的态度来待自己的妻子,将婚姻提升至最高的境界。因着他们有共同的信仰,彼此成为祷告的伴侣,再没有任何的误解或不当的行为可以阻碍祷告的果效。这番教训当然适用于基督徒夫妇身上,彼得更生动地描述这样的夫妇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第3节这里提到外表的妆饰,并非表示基督徒妇女不应穿着漂亮衣服或选用美容用品。它紧接的名词,其实是要与第2节的态度作出强烈的对比,因为她们过分热衷和花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在个人的妆饰上。神宁愿欣赏永不衰残的内在美。
第4节「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的人,是指那些能够容忍别人的要求,自己却不会向人提出要求的人。我们在昔日仰赖神的百姓中也见到一些美好的典范──撒拉、利百加、路得、哈拿──这些妇女在属灵的血统和形象上,都算是撒拉的女儿了。
第6节「称他为主」可能是指创世记十八章12节,那里「丈夫」一字可同时解作「主」或「主人」。
第7节「也要」可能是指前面的二章17节和「务要尊敬众人」的一般性教导,又或是反观妻子的行为表现,劝勉作丈夫的要以彼此相爱和谅解的心作出回应(腓力斯将「按情理」译为「尝试去了解」)。「她比你软弱」可参创世记二章18节和三章16节。
三8-12对信徒的态度
彼得结束了他对某些特殊关系的处理与教导,在完结此部分之前,他概括地提到基督徒在行为或反应上的彼此相处之道。这一切都包含在「祝福」这个词里(9节)──祈求神施恩的能力和慈爱临到每一个人身上,甚至在那些打算或确实伤害我们的人身上。基督徒能够有这种表现,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最终将承受神的福气。这里引用了诗篇三十四篇12至16节的应许。基督徒蒙召,是要过诚实无过的正直生活,积极追求与众人和睦,正如旧约时代的信心伟人一样。他们亦抱着相同的出发点,因为神鉴察和祝福这种行为,却向行恶的人变脸。
第8节当我们与基督有相同的心思意念,我们就能够「同心」(参腓二5;西三2)。我们能够对别人的事情感同身受(「体恤」的希腊文意思是「同感」),与他们分享神的爱。这种弟兄姊妹间的爱早在一章22节已经提过,在四章8节亦加以强调:它要成为基督徒相交的特征。「慈怜」为「勇敢无惧」这个古老的希腊文字词赋予了新的基督徒意义。「谦卑」(亦参五5-6)指出要培养这里所描述的品格,秘诀就在于对自己要有真实的评估,对别人则要有高度的关怀。第9节取了二章23节的图画(参照该段经文及路六27-28,二十三34有关耶稣的榜样)。「为此」可能是指所承受的福气,或是指以祝福偿还咒诅的生命。这里所用的字词,让我们想到二章21节,以及引自诗篇三十四篇的经文,表明彼得正强调基督徒以敬虔生活来面对逼迫的理由。愿意如此顺服的基督徒将承受神所预备的福气(参罗八17-18)。我们在来生完全享受到这种福气,但旧约的作者显然想到今生与神同行的福气。神的眼会看顾祂的儿女,保守他们的平安,而祂的耳亦随时愿意垂听和响应他们的祈祷。
第10-12节这里引自诗篇三十四篇12至16节的经文,为了配合上下文的意思,在文法上是经过修改的。按照诗人的原意,「生命」可能是指短暂的人生。彼得则可能将这个字词解作永生的意思(如第7节),尤其是他将原文「有何人喜好存活……得享美福」改写为「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
三13至四6在逼迫中为基督而活
自从奉行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日趋瓦解,愈来愈少国家会为着信仰的缘故而压逼或监禁基督徒。然而,还有不少极权政府(无论是左倾或右倾),试图采取一些措施去压制传讲基督的言论。即使在现代的西方社会,基督徒也很容易会为着反对社会中某些错误的价值观和标准,而遭受别人的攻击。(本仁约翰在其著作《天路历程》中,描述忠心的基督徒在虚空世界中所遭遇的,便是这种情况。)
三13-16
彼得对神的掌权和祂的公义深信不疑,于是引发他提出一个反问:「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接着表示基督徒若热心行义,理应不会带来逼迫。这似乎跟耶稣的提醒(例如太五10-12)、保罗的教训和经历(例如徒十四22),和彼得本人在下一章(四12-19),甚或是本章16和17节的言论并不一致。有鉴于此,我们可能应该将问题的重点放在「害」这个字上(13节)。逼迫有可能临到基督徒身上,但它至终不能构成任何伤害。事实上,这种经历能够带来福气(14节;参一6-9),至于其结果大可交在神的手中(四19),因为祂看顾属于自己的人,也细察施压者的恶行(三12)。因此,彼得劝勉信徒不要惊慌。彻底消除恐惧的积极行动,就是让基督在我们的生命中得回祂应得的特殊地位,成为我们人生的中心。祂要在我们的心中作主。这种对主真诚的敬畏,能够透过我们的正直行为和缜密地构思出来的信仰宣言表达出来,它更能驱除一切次等的恐惧,最终使毁谤我们的人自觉羞愧。
三17-22
这几节经文包含了全卷书信最复杂的思路,将它们贯串起来的主要观念就是受苦(参三17和四1)。彼得在装备他的读者面对将来的苦难,而又预期他们会像一般人那样对苦难作出相同的反应──这真是枉费唇舌了!因此,他带领我们重新思想耶稣的受苦,以及苦难促使祂去达致的事情:祂引我们到神面前;祂从死里复活;祂向在监狱里的灵传道(参以下注释);祂成全了洗礼所象征的洁净和救恩;并祂被提升至拥有权柄和荣耀的超凡地位。
苦难绝非毫无意义,事实上,它更是神对基督的旨意,也是祂对信徒的心意。这并非表示信徒要借着死来引领人进到神的面前,但经过苦难而迈向荣耀却是耶稣呼召跟从祂的人所要接受的(例如太十六24-26)。于此,彼得进而提醒我们,神预定无罪的基督所承受的苦难,包含了7个特点:1.它是一次而完全地成就(18节);2.它是处理罪的途径(「为罪」;参罗八3和新国际译本的旁注);3.它是一个义人代替不义的人;4.它是为了引「你」到神的面前(这里所用的希腊文动词prosagō,是一个专门术语,意指引介某人晋见一位在上者);5.它是肉身上的死亡,藉此换取属灵的生命;6.它是向在监狱里的灵传道的机会(参以下的注释);7.它亦令神借着使耶稣复活和升为至高者来证明祂的清白(22节)。
第18节是新约圣经有关代赎的教义中,最精简而又深奥的陈述。耶稣在3方面处理了神人之间关系破裂的问题。
1. 祂为罪献上完全的祭(参来九11-14,十1-10),因此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2.祂为了不义的人承受死亡,因为这是律法加诸罪人身上的刑罚(参罗六23;林后五21)。
3.祂因此除去了罪所带来的障碍,开启了回到神面前的道路(约十四6)。
彼得着力强调基督受苦的价值是成为我们的榜样之后(例如二21),转而平衡他的说法,指出基督所受的苦是如何独特和有效。「义的」暗示祂的受苦是要寻求神对罪的宽恕(满足了神的一切要求),至于「代替」则表明只是代人受罚。祂是那位完全的义人,绝不应为一切该当受死的人去分受死和忍受死亡的痛苦。耶稣在这方面取代了我们的位置,忍受了我们的惩罚。这句话强烈反映出以赛亚书五十三章6节的意思。
「藉这灵」是指圣灵在使耶稣复活一事上的作为。祂的肉体死在十字架上,祂身体上的功能(呼吸和血液循环等)已经停止。祂在灵性上亦经历死亡,因着承担世人的罪而与神分离。从耶稣遭离弃的呼喊中可以表达出这点(太十五34)。但灵性上的死亡并非完全灭绝,当耶稣接受神对罪的审判后,祂的灵便脱离了祂的身体。马可福音十五章37节和其它福音书同类经文的希腊文,都采用了「呼出」祂的灵这个常见却生动的比喻。到了第三天,祂的灵在复活时便又重回祂的身体。新国际译本的旁注指出,我们可以对「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作另一种理解,视它指着耶稣的灵在死亡与复活期间的活动。
当作者提到「在监狱里的灵」(19节),他不禁追溯至「挪亚的时候」;挪亚得着救恩的经历,与洗礼有着相当有趣的近似之处。
信徒在接受洗礼时,对神所作出的信心回应,是借着耶稣从死里复活得以成就。彼得如今将两条思路连贯一起。他不单将耶稣的得荣耀视作祂牺牲的结果,更视为是推动人向祂作出信心回应的原因(参以下更详细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