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希伯来书第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希伯来书第七章
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第七章)
这章书信极为重要,但是很难领会明白。所以我们先特别详细加以分析。在第六章完结之前,作者即引述耶稣已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这个观念在全书的思想中占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作者的辩论、思想、和引经据典的方法和我们的了解范围有些差异,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的去研究它的背景。首先我们查看论及麦基洗德的经文章节,然后分段详细讨论,找出作者要讲的话是什么,然后阐释每段的大旨。
第一段记载在希伯来书五章一至十节;
第二段记载在希伯来书第七章里,而第六章末节已经落笔引述。耶稣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现在让我们细心再读一遍经文的内容。
我们已看过描写耶稣照麦基洗德等次之后而立的一位祭司。现在我们要看看作者如何用这个概念表达他的信息。
首先作者有一个基本的信念,认为宗教就是引导人往上帝的通道。建成这个通路必须有两个主要条件:(一)律法──它的基本意义是当人守律法时,则享受与上帝交往的友谊,于是这通路自然打开了。但不遵守律法时,这条路就关闭。为要清除这道路的阻塞,所以必须产生一个制度出来。这就是:(二)祭司职任和献祭制度──祭司的拉丁文pontifex是造桥者,而他的功能是在上帝与人之间藉献祭建立一条道路。人触犯律法;破坏与上帝之间的友谊和阻塞了往上帝的通路;藉献祭,为那过犯而赎罪;重修旧好,除去路上的阻塞。
这个理论本来是很完善的,但实际上这个祭司和献祭的制度是行不通的。无论祭司如何的殷勤尽责,或不歇的献上祭物,人已失去那个和上帝的甜蜜关系,是根本很难回复本来的面目的。希伯来书作者有见及此,认为必须有一个另外不同的祭司职任和有效的献祭方法去替代那个旧的。作者指出耶稣就是那位大祭司,他已打开了往上帝的通路,担当了这个新的祭司职任,就是称为麦基洗德等次之后的祭司了。
作者的思想来源是由两段旧约引取过来的。第一段是诗篇一百一十篇四节:‘你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第二段是创世记十四章十七至二十节:
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回来的时候,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赐福与亚伯兰,至高的上帝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希伯来书作者就仿效犹太拉比学者最技巧的解经方法作引喻和建立他的辩论。要领悟这种解经的方法,我们必须明白两点。
(一)犹太学者认为任何圣经章节都含有四个意义,并有为它们个别加上一个名号;(甲)经文的事实和字面上的见解──称为字解(Peshat)。(乙)经文提示的见解称为暗示(Remaz),(丙)经详细研究经文后得到的见解称为详解(Derush)。(丁)经文内含有的寓言见解称为喻解(Sod)。犹太人都一致公认喻解的内蕴意义是最重要的。有些时候,寓言所牵涉的故事,和事实上的文字解释相距千里,但他们仍然宁取那内蕴的含义而轻视它的字面上解释。因此断章取义,时而有之,所得来的怪见解似乎十分牵强。希伯来书作者第七章的解经方法,就是引进第四个喻解的方法,去处理他要阐释的问题。
(二)犹太解经学者认为他们的注解和辩论是不限于圣经写出来的经文,那没有写出来的圣经,称之为静默的经义,也可以引为事例的。故此,希伯来书作者解释麦基洗德的故事,有多处是用静默的经义来作佐证的。故此犹太人的拉比老师在任何辩论中可以引用写出来的经文,同时亦可以用静默的经义来引证事物。
现在我们查看麦基洗德的祭司的等次和亚伦的普通祭司制度有些什么不同。
(一)麦基洗德没有族谱;他是无父也无母(来七3),这论点是引用静默的经义来作佐证的,而且说起来亦有点不寻常,因为(甲)它和创世记的惯例刚好相反。创世记认为族谱是必需要的,而麦基洗德则不知从何而来。(乙)它与亚伦选召祭司根据世袭的惯例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差别。犹太人选祭司的资格完全视乎他是不是亚伦的后裔而作决定的,而不是靠他的品德和才干。当犹太人被掳之后重返耶路撒冷时,有几个祭司家庭,因为不能用族谱去证明自己是亚伦族的后裔,于是永远不能担当祭司的职任(拉二61-63,尼七63-65)。相反来看,倘若有人能证明自己是亚伦的后裔,除了他的身体有缺陷之外,没有人能阻止他做祭司的。因此“族谱”就是做祭司的通行证了。
现在作者要证实两者不同之处──亚伦祭司职任是世代传袭下来;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是靠个人的资格。麦基洗德靠个人的本事,而本身不需要承袭任何人。有一位圣经学者指出它们的差别,一个是基于法律的承继,另一个则基于个人的品格。
(二)麦基洗德这个名称还有几点特别的地方记载在一至三节中。他的名字直译是‘公义之王’;‘撒冷王’是‘和平之王’。我们已看过作者提及他是没有族谱的辩论,现在他同样用静默的经义来佐证,说出这个麦基洗德的祭司等次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没有人知道他的生和死的时候。他既无始无终,也就是说他的祭司职任是永无穷尽的。
这里可以看见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有五个特质:(甲)他是公义的。(乙)他是和平的。(丙)他是有王位的,因为他是个王。(丁)他用个人的品格去担当这职任而非承袭的,因他没有族谱。(戊)他是永恒的,因他没有生和死,而这职任是无始无终的。
(三)麦德洗德的祭司职任胜过亚伦。这点是怎样证明出来的呢?希伯来书作者把握了创世记记载关于麦基洗德两个要点而借题发挥。第一点是当时亚伯拉罕给了他掳来的上等东西十分之一。祭司也是取十分之一,但两者却有分别,祭司向他的同族子民,索取十分之一,是由律法规定的。麦基洗德和亚伯拉罕毫无亲戚关系,而亚伯拉罕是犹太族的始创人;麦基洗德取了十分之一并不是律法的规定,而是因为他个人德高望重。作者于是说麦基洗德高于其他普通的祭司职任了。
第二点是麦基洗德曾为亚伯拉罕祝福。赐福者比受福者的身份自然高得多,虽然亚伯拉罕的地位也不俗,身为一族的始创人,并且上帝曾向他许下过诺言。因此作者毫无疑问的指出这祝福证明麦基洗德的地位比亚伯拉罕更高了。
新约圣经学者布如司(A. B. Bruce)扼要的描述麦德洗德比普通的利未祭司职任为尊贵。(甲)他取了亚伯拉罕十分之一掳掠物。亚伯拉罕是一位族长,自然比后裔的地位高,所以麦基洗德的地位超越亚伯拉罕的后裔;普通的祭司既然全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麦基洗德比他们都高。(乙)利未祭司取十分之一的理由是出于律法的规定,而麦基洗德则出自个人崇高的品德不是人赋予的,故此他的地位较高。(丙)取十分之一的利未祭司是一个必定朽坏的人,但麦基洗德则永存不朽。(丁)利未祭司收了以色列子民给予十分之一,而他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所以,以色列民所给的,间接由亚伯拉罕转给予麦基洗德了。
(四)麦基洗德的新祭司职任由(七11)开始即完全表露出它的优越地位。
(甲)这个新的祭司职任是从应许而来,证明了旧的不足够(七11)。倘若旧的制度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时,就毋需新的祭司职任了。还有一点,介绍新的祭司职任出来,是一个革命性的思想。根据律法,一切祭司都是源于利未支派的;但耶稣是出自犹大支派。由是观之,新的制度必须代替旧的了。这个新的祭司职任比律法更伟大的,已经来临了。
(乙)新的祭司职任是永恒的(七15-19)。在旧的利未制度中,祭司是人,自然会死,而不能永远继续服务的;新来的一位却可以永恒的活。
(丙)新的祭司职任是由上帝起誓而建立的。(诗一一○4)──‘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上帝不轻易发誓,所以出自上帝的诺言,必定胜过那个旧的制度。
(丁)新的祭司职任毋需为自己献祭(七27)──普通的祭司经常为自己的罪献上祭物,然后替别人的罪献祭。但耶稣基督是一位新的大祭司,祂没有犯罪,亦毋需为自己献上祭物。
(戊)新的祭司毋需时刻重复献祭。祂把自己一次过献上作了完全的祭礼,把通到上帝面前的门永远打开。所以,以后永远再不要任何的献祭了。
现在我们可以总述希伯来书作者所说关于耶稣是麦基洗德等次之的大祭司的中心思想了。它的要点包括:
(一)耶稣是大祭司,祂的职任不靠任何族谱承袭,而是单靠自己尊崇的身份而确立的。
(二)耶稣是大祭司,祂永远活。
(三)耶稣是大祭司,因祂自己无罪,也永远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而献任何物。
(四)耶稣是大祭司,因祂献上了自己作了完全的祭礼,祂一次过开启了通往上帝的路,以后再用不献祭了。
我们已经概括的分析过希伯来书作者解释耶稣是麦基洗德等次之后的一位大祭司。现在让我们再分段详细研究它的内容。
真君王和真祭司(七1-3)
我们曾经提过作者的思想,导源于诗篇一百一十篇四节和创世记十四章十八至二十节。创世记所写的麦基洗德是一位传奇性的神秘人物。他不知从何而来,他的生活、出生、死亡和后代全无记述。他突然临到亚伯拉罕面前,旋赠饼和酒,有点像守圣餐似的,并为他祝福,随后离开而在历史中消失了,他就是一位来去无的人物。由于麦基洗德的身份相当神秘;无怪乎作者偏要拣上这个“人物’作为基督的象征了。
麦基洗德的名字是‘公义之王’,他在王国是‘和平的王’。这个次序很重要,也是一个顺乎情理的编排,因为先有公义然后有和平。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了。保罗在罗马书五章一节写:‘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上帝相和’。并在十四章七节再说:‘因为上帝的国在乎公义、和平和喜乐。’这个次序从没有紊乱──有公义,才有和平。
人们的生活不是时刻竭力追求和平与安宁吗?但许多时候他们却在错误的地方去追寻。
(一)他们用逃避的方法去找平安。但结果还是要回复原来的地方。葛西普曾描写一个衣衫褴褛的妇女,住在一间破烂的旧屋里,有一天下午,她到戏院里看电影,在这两小时里,她能逃避自己,把自己沉迷在那影片中的奢华生活里。但过后她又必须返回自己那个破烂的家去。她可以逃避一时,但始终要返回自己原来的地方。同样,麦格利哥也描写过另一个妇人,她住在爱丁堡的一个破落平民区班斯镇(Pans)。她整天埋怨自己凄惨的环境,时常走到亲友处求借,取得一、二角,积蓄起来又去买醉。当别人责备她时,她总是说一句话:‘你连我唯一借酒消愁的机会,还抵受不住吗?’她当然是想逃避自己,但到了一定的时候,必须返回原处。逃避可以找到暂时的平安,但这平安不会持久的。
(二)用卸责的方法去寻找平安。许多人不愿意面对现实,推卸责任而换取自己心灵的平安,对外间的一切事物不闻不问。这样会产生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第一、不去理会问题,就决不会解决任何问题,因为问题始终存在的。问题有如病症,倘若病人不从浅中医,到了病入膏肓时,则无药可救了。第二、比较严重的,就是我们人的思想是不停活动的。我们的思想在表面上可以不去思索问题,但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在潜意识底下我们是不断在思索当中的。问题的存在尤如一枚榴霰弹,存放在自己的体内,随时会发生爆炸而毁灭自己整个生命的。所以卸责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相反,它可能带来预想不到的破坏。
(三)用妥协的方法去寻找平安。有时这方法会带来一时有限度的平安,而也是世界上最多人用的一种方法。为达到妥协的地步,人会放弃持守的原则,修改合约,但结果双方都不能完全讨好。依比曾说,我们可以长时期互相妥协下去,但到了一个时候自己必须亲自找出一个答案来,否则整夜里也不能入寐的。其实妥协就是一个毫无头绪的结,它必然会带来精神上的紧张和折磨自己的焦虑;其实它才是平安的真正敌人。
(四)用公义的方法去寻找平安,这就是遵从上帝的旨意去做。人若非诚恳的说:‘让的旨意成就。’他就决不会有平安。倘他能真心说了这句话,平安就如潮水涌进他的心灵。这就是耶稣曾经试过的经验,祂进入客西马尼园的时候,心情何其紧张,汗流如血珠:但祂用公义的方法去面对问题,结果遵行上帝的旨意,去接受一切的挑战,最后一切的烦恼事物都能根除净尽,而获致永恒的平安。
希伯来书作者用了许多字句来解释麦基洗德本身是没有族谱根据的。他以耶稣基督的祭司职任和亚伦的祭司职任作一对照。一个犹太人若不能证实自己是亚伦一脉相传的后代时,就决不能做祭司。当一个祭司结婚时,若那个新娘是祭司的女儿,她必须把四代的族谱交出查验;若她不是祭司的女儿,就要追查五代的族谱了。这真是使人难以置信的事。但犹太人的祭司职位的确是根源于一个繁复的族谱,而个人的品德是不大计较的。但耶稣是一位真正的祭司,祂与别人不同,祂的祭司职位,不是因承袭而得来的,这完全是因为耶稣个人的崇高品格而担当这职位的。
希伯来书在这里用了几个很出奇的字,无族诸──agenealoge{tos,据我们所知,古希腊作家从来没有用这个字的。作者为要强调耶稣的身分,不是靠族谱承袭这职位,在急迫中自己创出一个新字来。他又说麦基洗德无父(apato{r)无母(ame{to{r),这两个字也是十分有趣的。在当时的希腊世俗社会里,这两个字有一定的用法,就是描写那些无家可归,流荡下贱的人,没有祖宗的人,通常是受人鄙视的。在同时代的希腊古卷中,若记载父亲不详这个字时,是含有法律意味的,通常是注在人的出生纸上,这个人就是私生子了。例如:‘嘉理蒙(Chaire{mon)──apato{r──父亲不详,母亲姓名:斐斯(Thase{s)。’
我们觉得很希怪,为什么希伯来书作者会引用这几个字来表达他的信息呢?基督徒作家不单止盼望能救人的灵魂,也要解闻日常用字的含义。由此可见希伯来书作者苦心孤诣,他搜索一切的字义,企图用来表达出一个真理,证明耶稣的权柄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祂自己。
麦基洗德的伟大(七4-10)
希伯来书作者在这段经文中证明麦基洗德祭司职任比普通的利未祭司更伟大。他用‘十取其一’的例,来说明昔日亚伯拉罕把自己掳掠的胜利品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这个例子清楚的记载在民数记十八章廿一至廿二节中。上帝吩咐亚伦,利未族人在应许之地不许领有土地,因为他们专责在会幕里事奉耶和华,所以其他族人必须把所有的产物十分之一交予他们:‘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了酬劳他们。’
希伯来书作者举出五点,比较麦基洗德和利未的祭司职任。(一)利未族取以色列其他各族十分之一,是一种特享的权利,麦基洗德虽然不是利未族人。但亦从亚伯拉罕的手中取了十分之一。(二)利未族人向自己的众子民取十分之一,但麦基洗德是一个陌生人,况且他不向任何普通人拿取,而是向他们本族的伟大族长亚伯拉罕取这个十分之一。(三)利未人是根据律法去拿取十分之一,但麦基洗德则靠自己的本事,并不须要遵循律法。(四)利未人的生命是会朽坏的。但麦基洗德则永远活。(五)作者引用这点时,似乎觉得不大好意思,而向读者致歉的,他说利未人是亚伯拉罕的直系子孙,故当亚伯拉罕给予麦基洗德十分之一时,利未人已经在亚伯拉罕的身体里面了。换句话说,利未的子孙已给麦基洗德十分之一了。这点听来有些过份,但读者是明白他的用意的。
其实这种说法却存一个千古不易的真理的!人的行为往往会影响,或传给自己的子孙的。人的劣根性,有时藉遗传而留给下一代。人做了不道德的事,祸延子孙,或者使他们天生残缺。同样倘若他是个有道德品格的人,子孙后代也会承受福祉的。希伯来书作者认为亚伯拉罕的行为同样也会影响利未人的。这种犹太人拉比式的辩论似乎有些古怪,但其中却见到一个真理,人不是独立生存的,他自己的事也会延续在自己的子孙后代的。
新祭司和新方法(七11-20)
当我们读这段经文时必须谨记希伯来书作者的宗教观念。他认为宗教的目的是引导人到上帝的面前如同朋友一样,中间没有隔膜的。旧的犹太宗教用两种方法去建立人和上帝的团契。一是顺从律法;人遵守律法,就是上帝的朋友了。二是当人不能完全遵守这个律法时;于是用献祭的制度作为补救的办法。换句话说,当人破坏律法,他就必须按规定的献祭去弥补这个破口。希伯来书作者说,他们是守利未祭司律法的子民,他的意思就是说,若果没有利未的献祭方法去赎罪时,整个律法制度都会崩溃。但事实上,利未的献祭制度已经失去了它的效用。所以必须有一个新的祭司制度来替代那个旧的,而这个新制度的唯一适合人选,应该由麦基洗德等次之后的祭司去担当。
他说新的祭司和旧的不同,因为新的祭司职任不是靠血肉之躯,而是倚靠那不能朽坏的生命力量去建立的。作者所指的就是旧的祭司职任规则完全是按身体和外表而订定。做祭司的首要条件是亚伦的纯洁直属后裔。这规则又列明一百四十二款身体上的瑕疵,用来否定祭司的资格。其中有些可以在利未记二十章十六至廿三节里见到的。按立祭司的礼仪记载在利未记第八章里。(一)他必须全身沐浴接受礼仪的洁净。(二)穿上四件利未祭司的袍服:包括垂至滕头的麻布短裤;披盖全身的长麻布;披盖胸前的衣带和盖头的软帽。(三)用油膏立为祭司。(四)用祭物的血涂在右耳尖,右拇指和右大脚趾上。换言之,整个礼仪的程序都和祭司的身体外形有关系的。在他按立之后,又需要沐浴和用油膏抹多次;照规矩去剪发。由始至终,也是和祭司的身体有密切的关系的。所以祭司的个人的品格,才干和德行并不重要。但新的祭司则全赖祂自己不能毁灭的生命而设立。基督不靠身体外形,而靠自己的身份作了这位新祭司。这当然是一个革命性的新观念。那外在繁复的仪式不再起什么作用;内在的价值才是新祭司的必需条件。
还有一点重大的改变,而且是牵涉到新祭司的基本内在含义的。律法制定所有祭司必须出自利未支派的;必须是亚伦的直属后裔,但耶稣却属于犹大支派。所以,毫无疑问而证明了耶稣,伟大而尊贵的祭司职任废除了旧的律法。废除(athe{tesis)这个字可以解作废除和约;废止诺言;删除名册上的名;法律或规则宣布失效。从此那繁复琐碎的律法礼仪,因耶稣带来的新祭司制度而全部扫除。
最后,耶稣能完全做到旧的祭司职任所做不到的事。──祂把我们引领到上帝的面前。祂怎能做到这点呢?原来阻挡人到上帝面前有两件事;(一)恐惧:若人恐惧上帝,就不能到祂面前。耶稣把上帝无比的爱启示给人类,祂称上帝为‘阿爸父’。因此恐惧完全消失了。祂让我们知道上帝双手伸开欢迎我们,而不是惩罚我们。(二)罪恶:耶稣在十字架上一次过献上完全的赎罪祭,是为我们的罪而献上的。从此恐惧不存在人间;罪已被征服;通往上帝的路敞开了。
更伟大的祭司职任(七21-25)
希伯来书作者继续举出两个例证,叙述照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任是上帝起誓而确立的。
第一、作者强调上帝亲自起誓而确立照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任,但普通的祭司职任却没有。引述的经文是记载在诗篇一百一十篇四节,‘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关于上帝自己起誓的观念实在是非常出奇的。许久以前,斐罗有见及此,而提出一个解释,上帝之所以要起誓,完全因为人的说话并不可靠;若上帝起誓,则可以保证祂的话是真实的。本来上帝从来不需发任何誓言,因为祂自己的话决不会是虚假的。所以若果上帝真的为自己的话而发誓言的话,这句说话,必定极为重要。由此看来,普通的祭司职任会随时间而消逝,但耶稣基督作祭司的职任,却因为上帝发誓保证而永远长存,决不会消失的。
既因上帝起了誓,耶稣使成了一个更美之约的中保。我们必须谨记,祭司和宗教的功能是要替人打开通往上帝的路,现在我们先查看这个约字应作何解,稍后才详细分析。约就是双方同意的事情;立约的一方必须忠诚谨守履行诺言,而另一方亦须照样去行。
在古时候,以色列民曾和上帝立了一个约,若他们忠诚遵守上帝的律法时,就可以永远保持与上帝的友好关系。这个约的始末,是记载在出埃及记廿四章一至八节里。当时摩西向人民宣读上帝的律法;接上帝的子民回应说:‘上帝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廿四7)。旧的约视乎听命;当上帝的子民毁坏了律法的诫命时,唯有藉祭司的献祭,才能回复原来的约。
耶稣做了新的和更美好的约的中保,把人和上帝的关系带进一个新的领域。旧的和新的约有什么不同呢?旧的约建立在律法、公义和遵从上;新的约建立在耶稣基督的爱和完全的献祭上。旧的约视乎人的行为;新的约在乎上帝的爱。
希伯来书作者说耶稣是新约的中保(egguos),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中保是给予别人安全的保护,譬如银行的透支担保,法庭的安全担保──担保犯人能够出庭受审。故此中保就是用信实履行承诺的担保人。
希伯来书作者的意思就是在这里。若果有人问:‘人怎样知道旧的约已失去它的功能?人又怎样知道通往上帝的路不靠人的行为,而在乎祂迎接我们的大爱呢?’扼要的说,它的答案是:‘耶稣基督保证必会如此的。祂的信誉保证人若听祂的话,上帝的大爱必然临到他的身上。’我们必须相信,当我们看见耶稣的大爱时,也就是亲眼看见上帝。
第二个引证,希伯来书的作者认为耶稣的祭司职任比旧的更伟大,因为旧的祭司职任没有永恒性。旧的祭司死后,再由新的去补替;但耶稣却是永恒的。在这段论述中作者用了几个很难翻译的字,这些字的含义亦强调出耶稣的地位,是不能忽视的。
作者说耶稣的祭司职任是长久不更换的(aparabatos)──这个字涉及法律上的含义。它的意思是不可更换的,犹如法官判决的案件,任何人都不能更换。它又可以解释作不能调换,譬如属于某人的东西,人不能随意更换在别人的名义上。迦伦(Galen)曾说这个字的意思尤如不能改变的科学定律,整个宇宙都依附它的定律而运行。希伯来书作者用这个字来表达耶稣的职任,强调它是不能取替和更换的,祂就是支持维系整个宇宙运行的永恒力量。耶稣现在和将来都一样是到达上帝的永恒的通路。另一个字是永远长存(paramenein)。这个字的动词有两个特别意义的:(甲)继续留任──耶稣的职任永远是引导人类到上帝面前,这个重大的责任只有祂一个人才能担富,从来没有人可以取替祂的。(乙)继续以仆人的身份来事奉──拿先斯的贵利(Gregory of Nazianzen)在他的遗嘱上用这个字注明他的女儿必须依附事奉母亲,直至她离世为止。有一古卷用这个字描写一个女童因为欠债而需要在店中继续工作三年。在另一古卷中,有人用这个字去叙述一个学徒因为逃学,而必须在师傅的工场继续服役(paramenei)数天以作补偿。希伯来书作者用了这个字,指出耶稣的祭司职任是永远继续留任作祭司,并且为人类作事奉。所以祂是一个完全的救赎主。祂在地上服事人,并且为人舍命;在天上永远的代我们祈求。祂是永久作祭司的,永远开启人类和上帝友谊的通路,永恒的作了人类最伟大的仆人。
我们需要的大祭司(七26-28)
作者的思想仍然集中在耶稣作大祭司这点上。他引用几个意义深长的字和词语来申述这位大祭司。
(一)耶稣是圣洁的(hosios),在使徒行传二章廿七节及十三章卅五节分别看见这个字用在耶稣的身上。启示录十五章四节和十六章五节也用这个字来描述那荣耀的主。提多书一章八节用这个字在当时的监督身上。提摩太前书二章八节,形容一双圣洁的手,向上帝祈祷。在这些经文中,有一个共同的见解。就是圣洁的人必定是忠心向上帝负责的人,他们是向上帝而不是向人交待的。圣洁的人在上帝面前完全纯洁。所以圣洁是最宝贵的美德。
(二)耶稣是无邪恶的(akakos),无邪恶的人就是完全美善的人。通常这美德是在待人接物的时候反映出来的。司葛脱爵士(SirWalter Scott)很诚恳的承认,他的一切作品从来不会败坏人的道德或动摇人的信仰。‘无邪恶的人’心地是清洁的。他的行藏举止在人面前是有消毒抗菌的作用的,他扪心里只存上帝的慈爱和恩典。
(三)耶稣是无玷污的(amiantos),完全无玷污的人才能到上帝的面前。有瑕疵的动物是不能献祭给上帝的;玷污的人亦不能接近祂;只有完全无玷污的人才有资格和祂亲近。
(四)耶稣和罪人不同,──这并不是说耶稣不是一个常人。祂和罪人不同这是指祂在一切试探当中,能逐一把它们战胜,并且自己没有犯罪。祂与其他的人不相同,是因为祂能完全发挥祂的人性,达至善最高的境界。
(五)耶稣高过诸天──这句话表示祂尊贵的地位。上一句描述祂的完全人性,这句话则描述祂的完全神性。祂在人中以人的姿态活,但亦同时被提升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边。
希伯来书作者现在又从另一角度,去证实耶稣的祭司职任比普通的利未制度更伟大。他说利未的祭司本身是个罪人,所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去替别人献祭赎罪。
希伯来书作者的思想是集中在‘赎罪日’,照他们的宗教规则,唯此一天,大祭司亲自替所有的子民行此庄严的仪式,平素日子的献祭是交由其他祭司去处理的。
赎罪日的第一件事就是大祭司亲自献上自己的赎罪祭。他必须洗手和脚,穿华丽的祭司礼服,以无瑕疵的麻布裹身。献上用自己私蓄的钱买来的公牛。他按手在牛的头上,表示自己的罪移到牛的身上,然后忏悔说:‘主上帝啊,我为我自己的罪孽过犯,和罪恶,并为自己和我的一家恳求,把一切在面前所犯的罪污完全遮盖。’
利未人最隆重的祭礼就是大祭司亲自献上自己的赎罪祭,然而耶稣却不需要这个,因为祂自己没有犯罪。利未的大祭司以罪人的身份替别人献祭,但耶稣却是上帝的儿子,并没有犯罪,而祂把自己献上,为人类作祭物。利未的大祭司是根据律法而选派,但耶稣的职任是由上帝起誓而确立。并且因为耶稣靠本身的尊贵和伟大,是上帝无罪的儿子,才有适当的资格配得起担负从来没有人可以做得到的大祭司职任。
现在希伯来书作者仍然照他的写作习惯,先确定了他的论据,说明耶稣把自己献上作祭物。整个祭礼都是集中在两个目标,就是祭司和祭物的身上。希伯来书作者花了很冗长的篇幅去证实耶稣就是那完全的大祭司,现在转而证实耶稣也是那完全的祭物。因为耶稣是那完全的大祭司一次过把自己当祭物,献上完全的祭,所得的结果就是只有耶稣一人才能够打开通往上帝的路。
我们得承认作者的辩论兜了许多圈子,使我们不容易明白,因为我们早已忘记了这些旧约的祭礼仪式和内蕴的意义。但它的结论带来的真理却是很清楚的。人寻找通往上帝的路;但罪在中间成了堵塞的阻隔;人除非能到达上帝面前,否则他就永远不能憩息;现在只有耶稣一人作了众人的大祭司,才可以为我们献祭,打通人与上帝交往的路。──《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