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新约希伯来书第七章-《圣经串珠注释》
圣经新约希伯来书第七章-《圣经串珠注释》
希伯来书第七章
7:1-28 基督照麦基洗德的体系作祭司
1-3 麦基洗德预表基督
在职位上,二者都是王,又是祭司(1)。
2“麦基洗德”这名的含意,也可应用在基督身上──
“麦基”原文有“王”的意思,
“洗德”:即“仁义”、“公义”,
“撒冷”:即“和好”和“平安”;
耶稣可称为“仁义王”、“平安王”,因为人藉着祂得称为义,又得与神相和(罗5:1; 参赛32:17)。
3麦基洗德无父母、无生死,并非表示他一定不是常人,这里主要指出圣经并无此等资料的记载,以致圣经中的麦基洗德也有神的儿子那无始无终之特点,足以作为基督的预表。
4-7 麦基洗德在位分上超越亚伯拉罕
本段(承接1-2)借用创世记14章所记载之事迹 , 表明麦基洗德既然收纳亚伯拉罕(不同族类者)所献的十分之一,又给亚伯拉罕祝福,他的位分显然较亚伯拉罕为大。
8-14 麦基洗德的祭司体系取代了利未的体系
作者从麦基洗德与亚伯拉罕的关系,引出麦基洗德与旧约祭司制度之间的比较。这做法并非牵强,因律法规定,祭司必须是利未支派中亚伦的后裔(出29:9), 而利未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甚至可说是在亚伯拉罕的腹中,所以亚伯拉罕的举动充分代表了利未 (9-10; 参创25:23)。
8“在这里 ...... 之一的”:是指利未支派的祭司;他们都必死去,职位由子孙继承。
“在那里 ...... 之一的”:是指麦基洗德;单从与他有关的记录来看,他的生命并没有终结,职位不须别人继承。
11 利未的祭司体系,不能发挥完全的功效,所以便须要在利未支派之外另立祭司,而以利未后裔为祭司的律法(民18:22-23)便必须有所更改(12),因这另立的祭司(即13之“这话所指的人”)是属犹大支派的耶稣基督。
15-28 基督超越利未祭司
基督是按麦基洗德的体系作祭司,有五方面比利未支派的祭司超越:
1.基督的祭司职分是永远的,并洋溢着永恒生命的大能(15-17),而利未的祭司体系则是根据“属肉体的条例”(16),所牵涉的:寿命的祭司、动物的祭牲、属物质的祭坛等,都是可毁坏的。
2.利未的祭司体系,不能叫人得以完全,但基督却使人直接与神相交(18-19)。
3.亚伦后裔作祭司,是依照神的吩咐(见出28:1), 但基督的职分有起誓为实据(20-22)。
22 “中保”:原文作“保证”(与来8:6之“中保”不同; 参串23),神为基督而起的誓保证新约的成全。
4.23-25节重覆8节之论点:利未祭司因死亡须要替换,但基督是永远为祭司,祂在神面前不断为人祈求,所以人的救恩绝不会因祭司的更换而失去了保障。
5.基督身为神的儿子,彻底地履行了大祭司的职事(26-28),祂既没有犯罪,就不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永远成全了救赎的工作。但旧约的大祭司,既有人的软弱,故须经常为自己的罪献祭,才可替百姓献祭赎罪。──《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