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第11章查经资料
尼希米记第十一章
尼希米记第十一章
井然有序的社会(尼十一)
不是因为官员想卖弄学问,才将这些名字保存下来。主要是这些人和他们的史官,清楚意识到自己民族的根源,以及他们是神国的子民。他们不是一群难民组成的乌合之众,住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他们有尊严,有社会秩序,有清楚的亲属关系。最主要的,知道神呼召他们成为「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
从历代志上九3我们学习到(那章记载了本章的名单,且有更多的名字,另外也提到圣殿仆人的职守),除了此处提到的犹大、便雅悯和利未支派之外,也有其他支派的以色列人住在耶路撒冷,但这三支派是核心。在以色列分裂成南北两国时,这三支派忠心支持大卫王的后裔,其他支派则变节去随从北国。现在以色列的命运全系于他们,以及加入他们阵营的其他支派之人身上。
耶路撒冷征召的居民(十一1~24)
1~3. 基本的安排。耶路撒冷是首府与圣城(1节),自当是首领与大多数圣殿职员居住的中心,但它也需有其他市民,才能成为一个平衡且能自卫的社区。七章1~4节清楚明说当时的情势十分危急,因此本章
第3节显示除了最高政府官员外,这社区包括各阶层的人民,也包括住在犹大一些城邑中的祭司。以色列人这名词,在这段经文是指小老百姓。有关这节最后两类人,见以斯拉记二43~58的注解。
4~6. 耶路撒冷的犹大人。历代志上九4~6的名单中多加了犹大支派的另一支:谢拉的子孙,他是法勒斯的双胞胎弟弟(创三十八27~30)。以玛西雅(5节)为首的家族,应当是犹大的儿子示拉的后代(创三十八5、26),因为示罗尼与民数记二十六20示拉的母音几乎一样(NEB;参 GNB、JB)。勇士这字可翻译为「有钱人」(NEB)或「出类拔粹之人」(GNB),因为它可指财富、力量或能力,并且不像14节那样与体力息息相关。但由于将人民迁移至耶路撒冷的主要目的是扞卫它,因此翻译为「勇士」或许是正确的。
7~9. 耶路撒冷的便雅悯人。历代志上九7~9的名单较此完全,总人数也稍微多些(956),也说到这些人全是「族长」。这里提到长官(9节;参14、22节,十二42),再次显明他们不是乌合之众,而是适于住在「圣城」(1、18节)之人。哈西努亚67的儿子犹大所戴的头衔是耶路撒冷的副官,这有些令人困惑,因为在七章2节哈拿尼雅已被任命为此官衔。但犹大或许管理耶路撒冷城的「第二区」(NEB 的旁注;参:王下二十二14)。
10~14. 耶路撒冷的祭司。我们已注意到(见十2~8注释〕这种名单有时常指家族名,不一定指当时的族长(如十二12及下)。此外,祭司家族常有追溯到远古几位有名祖先的倾向(参:路一61),使我们更难解释这些名字到底指谁。68
在殿里供职的(12节)暗示圣殿中有些与仪式无关的工作就交给别人做,例如教导的工作(玛二7),另一种则因当时耶路撒冷处于危急状况,需要有人担任保卫的职责(参:尼七3及下)。大能的勇士(14节)通常是军事用词,较6节的勇士字眼强些。路得记二1用它形容波阿斯是大财主或有才干之人,但这里应指身强力壮的意思。
哈基多琳这字是复数形式(「伟大的」),鲜做为人名,GNB 将它翻译为「显要家庭」,或许是正确的。
15~24. 利未人与耶路撒冷的圣殿仆人。这里对圣殿职责的描述相当简短,但也足以指出那里的活动相当繁忙。历代志上九17~34能提供一幅较清晰的图画,设立守门者、数点拿进拿出的器皿、准备奉献用的糕饼等等。此处提到神殿的外事(16节),是述说维持一个大机构所需各项用品之事,下一节则提醒我们圣殿存在的目的,祈祷的时候……称谢(17节)。69这节中的亚萨和耶杜顿都是大卫当初创立诗班以及乐队中人员的名字(代下五12)。22~24节还提到更多的诗班成员。
18. 注意到此节与第1节一样,用了一个重要的字眼,圣城,需有与它相称的生活才行。利未人的总数应包括下节的一百七十二位守门者,因为他们也属利未支派(拉二40~42)。另一方面,这节的「利未人」也许狭义的指祭司的助理。
19~20. 历代志上九11~27,将这些守门者家族(十二25有更多家的名字)的职责解释得更清楚,似乎看守圣殿的安全是他们世袭往替的任务。一些不住在城里的亲戚(因此代上九22的总数应毫无疑问地多过此处)轮流从乡村来帮忙一个星期。圣殿因为它所藏的珍宝与所具的神圣性,就需有森严的戒备。诗篇十五与二十四篇问的一些问题:「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以及诗篇一一八19以下的简短会话,也许是回应圣殿守护者对想要进入圣殿之人发出的挑战声。在此顺便提一下诗篇八十四10中著名的经节:「宁可在我神殿中看门……」,似乎并非指这些荣耀的官员,而是指站在人群最后头的敬拜者,他们最多只能来到门槛。
21. 有关圣殿的仆人或尼提宁人(RV),见以斯拉记二43的注解。他们与20节的利未人不同,没有住在乡村的亲人。俄斐勒(参三26)是通往位于城北圣殿的山坡。
22~23. 有的利未人管理殿外之事(见16节注释),相对的,亚萨的子孙乌西70则管理神殿事务,从上下文可看出它指诗班的敬拜。RSV(按照 AV、RV;但见 AV 的旁注,RV 的旁注)的23节,认为王下令供给歌唱者一定的粮,可是在希伯来文「一定的粮」是一个字(ʾamānâ),指确定之事,更应该指「规定」(JB、GNB;参NEB)。71每日这字若直译,应当是「那天当做之事」,这节或许应当与诗班服事的时间有关,因为22节的「长官」就负责这事。敬拜是十分重要之事,非得先有计画才行。
24. 23节提到王,现在弄清楚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君王从老百姓中甄选出一些人来到宫里,在有关那些族群的事上做王的顾问。以斯拉记十23就提到毘他希雅,尼希米记三4提到米示萨别。
犹大与便雅悯的村庄(十一25~36)
尼希米治理的整个地区是波斯帝国的一省,称为犹大,北边与撒玛利亚为邻,南边与以东接壤。但按照以色列历史,耶路撒冷以北的地区属于便雅悯支派,因此犹大与便雅悯两支派分别占据自己的土地,
乍看之下,犹太人在这新的小省份重新定居时,似乎超出了省界,去住到古时犹大国的疆界。例如:基列亚巴(25节),即希伯伦(书十四15),位于耶路撒冷南方二十哩处,应当已属以东省境界。至于别是巴(27节),则更无疑问,因它距离耶路撒冷南方四十哩之遥。但是同属波斯帝国的子民,有自由住哪里都可,只要不惹是生非就行了。因此,这里所记的是归回祖国的家庭,只要可能就回到祖籍老家去,并非企图扩展犹大省的境界。他们所住的(30节,原文为扎营),虽是自己的老家,但反映出凑合、容忍着住的意思──九章36节以下也有类似的意思。
这些地名中,我们简短地注意到底本(25节),与以赛亚书十五9中的摩押地的底本不同。欣嫩谷(30节)位于耶路撒冷南面城墙外头,约书亚十五8记录它为犹大支派的边界。夏琐(33节)并非耶宾王在北部的堡垒(旧约圣经里有好几个夏琐)。有关阿挪(35节),见六章2节的注释。布洛庆登建议,阿挪的匠人应当是木匠,因为那地距约帕不远,而约帕是从利巴嫩运来的木材卸货之处(拉三7)。
67这名字若改用另一 s ,就是「不被宠爱的(妻子)」之意;参:创二十九31。虽然这两种 s 可以相互变换地方,但将哈西拿(尼三3)变成西拿(拉二35)这城名,在字源上就说不过去了吧!旧约希伯来文与英文字典(BDB)中的一些「较低级之辈」(跟随 E. Meyer 的榜样)就如此行。
68原文第10节也有些不确定之处,儿子(ben)应当省去。在代上九10与它相平行的经节中就没有这字,耶大雅、耶何雅立、雅斤是三个祭司家族的首领,不是两个,在代上二十四7、17也同样。Jb 与
69希伯来原文此处含义意有些模糊,但大致的意思很清楚。它写道:「……开始领头的,祈祷时谢恩」。或许像拉丁文圣经所认为的,「开始」(teḥillâ)应当是「赞美」(tehillâ)之意。但赖尔(Ryle)指出这意义含糊的字,或许保存了用于诗班的专门术语。
71这字只在九38(希伯来文十1)再出现过一次,被翻译为「确实的约」。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