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20章查经资料
士师记第二十章
士师记第二十章
二十1~7. 利未人对众民之报告。各支派立即响应此号召,连同上面的一些观察,显示这是士师时代的极早期,当时外族的欺压尚未开始,各支派间的组织仍能正常地发挥功用。从但到别是巴一语,并不能排除此日期是在但人占据拉亿(十八29)以前的日期,这可能是编者加上的,当时可能已成为对全地的通称。在此早期之时,中央圣所是在伯特利(二十18、26、27),但是各支派聚集处却是在一个更早期的圣地米斯巴(撒上七5、6、16,十17)。有关此城市之识别主要有两种说法,首先是在耶路撒冷以北八哩、在伯特利以南数哩的那斯贝废坵(Tell en-Nasbeh);其次是耶路撒冷西北处五哩的纳比珊威尔(Nebi Samwil);前者有较强的证据支援。伯特利及米斯巴同时被提及,并非是说这记载源自两个来源,米斯巴离基比亚较近,被选为联军的基地;可以想见在此紧急情况下,约柜可能也被运到那里去了,主要的圣所伯特利则近在咫尺。
以色列军队有四十万人(2节),如此庞大的数目造成一个难题,因为当他们全力进攻耶利哥时,只有四万人参与,在底波拉时代打仗的人数也只有四万人(五8)。译成千的字(ʾelep̄)也可以译成「家族」或「家庭单位」(如:士六15;撒上十19;弥五2),也可指军队分队的长官。73这里所衍生的问题,并不是编者为了面子问题将人数夸大,也不是这个数字不正确;而是一解经上的问题,大多数学者都承认他们并未完全掌握解释旧约许多庞大数字的诀窍。74利未人对于聚集的支派所发表的报告(4~7节)与事实相符,只是加油添醋地说他们想要杀他(5节)。不过,根据他的妾的下场看来,这是个合理推论,该城的人所想要做的绝对不仅只是在十九章22节所说的恶事。
二十8~11. 众民之决心。以色列人在集合以前,显然已经下定了决心;然而,他们能够如此正式地肯定他们的合一及力量,仍令人十分吃惊。帐棚和房屋(8节)共用,与旷野时期相似,证明以色列此时尚处于刚定居迦南地的过渡时期。便雅悯人并未出现,显示他们预料到这将是一场硬战,不可能轻易打赢这场战争,因此明智地定了计策,采取拖延战术,并准备充分的后援。这里显示的合一同心,与士师时代后期支派联盟瓦解、互不合作的情况迥然不同。丑事(10节,AV、RV;参:二十6;见十九23之注释)一词,并不能表达希伯来文之原意,应译为荒唐的罪行(wanton crime)或「不敬虔的事」更为合适。MartinNoth 认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丑事」乃一专有名词,指在以色列支派的社会中强行破坏神的律法;神的律法在性行为方面特别严谨,有意与迦南风俗形成强烈的对比(参:创三十四7;申二十二21;书七15;撒下十三12)。75
二十12~17. 与便雅悯支派交涉。在开始征讨以前,支派联盟派代表正式与便雅悯支派交涉,要求他们将肇事者交出,将他们治死。从以色列中除掉这恶(13节)一语与申命记十七12极为相似,若非彻底对付罪的问题,则罪的后果在所难免(参:书七;撒下二十一1~14)。但便雅悯支派的人非但没有听从,反而动员兵力,要为了那些恶棍而与他们弟兄以色列人(13节)打仗。便雅悯人到底有多少并不很清楚:第15节提到二万六千七百人;第35节提到有二万五千一百人死亡;第44~47节提到二万五千人死亡,六百人生还。其中的出入可能在于头两天的死伤人数并无记载,但是七十士译本不同的校订本中第15节的数目都不同(梵谛冈抄本为二万三千人;亚历山大抄本为二万五千人),显示此问题并不容易解答。不过,若暂时不考虑旧约中数字的解释问题,整个态势十分清楚。十一支派的联合大军与倾巢而出的便雅悯支派展开大战。有人认为七百精兵(15节)在第16节乃重复误写,亦即这群精英便是基比亚人,他们像以笏一样(见三15之注释)都是左撇子。便雅悯人骁勇善战,此由雅各的祝福中隐然可见(创四十九27),以笏及扫罗均是好例子,还有历代志上八40及十二2亦有提及。机弦甩石是使用左手做出的动作,与现代孩童玩的弹弓不同,是一种强力的战争武器,为亚述人、埃及人、巴比伦人及以色列人的军队所采用。由大卫与非利士人歌利亚之战(撒上十七49)可清楚看出这种武器的能力及准确性。据估计重达一磅的石头,可以十分准确地用机弦以时速高达一小时九十哩的速度甩出!
二十18~23. 第一回合交战。基比亚境内的山丘起伏,利于防守,不利进攻,特别是前者居优势时尤然。在这场战役中,便雅悯很可能就是居于优势,因为便雅悯人对自己支派的地势非常熟悉。如此,人数的众多不再是优势,因为他们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只要有一群使用机弦甩石的勇士便可将入侵者打得落花流水。联军的先锋部队可能因为觉察到这种危险,因此才去求问神谕,神选中了犹大支派来担任这个棘手任务;因为犹大以骁勇善战著名,其地业亦与便雅悯支派相似。神的殿(AV)应以伯特利(RV、RSV)代之,因为凡指前者时,都会使用伊罗兴(Elohim),而非简写的伊勒(El)。伯特利与米斯巴相距不到五哩,约柜虽然可能与军队同在,但求问神谕可能仍旧在圣所之中。在这次战役中,便雅悯人占了心理上的优势,因为他们奋力为救己命而战,而对方军队虽然相信自己是正义之师,却未必真的有心从事内战。便雅悯人造成联军重大的伤亡,导致他们被迫撤退。上文下理显示第23节应当在第22节之前。因为以色列人在第二天有时间向神求问,接着摆阵,然后攻击,可以推想到他们第一次的攻击及溃败,应当是在第一天交战中很短的时间内发生的。
二十24~28. 第二回合交战。以色列人在第二次求问神谕印证他们的出征后,却在便雅悯人的手下遭遇到第二次战败的耻辱,这对他们显然是极大的打击。后者的成功导致他们过于自信,以致后来失败,但前者的失败却促使他们谦卑地来到神面前。他们除了像第一日般的哭号(23节)以外,又加上禁食及献祭(26节),这些都显露出他们现在是如何迫切地寻求神。可能因为他们人多势众,以致前几次的求问都流于形式,导致严重后果。燔祭和平安祭这两种献祭,显示他们的悔改以及与神和好的心愿,能使他们恢复与神的沟通(参:利一4,七16),这次他们显然十分诚心地求问。于是,他们第三次接到当出去打仗的命令,而这次命令还加上胜利的保证。
有些学者认为,系出名门的非尼哈(28节)可能是抄写的文士错误地将之加入,不知道他是后来另一位同名的祭司。然而,这是不必要的猜测。我们已提过许多次,许多证据都一致指证这些叙事时间很早,再加上伯特利在此时是中央圣所,更加支持此立场。在摩西以后的时代中,中央圣所首先建在示剑(可能只是一段有限的时间;书八30~35,二十四章),接着在示罗(同样只有一段很短的时间;书十八1,二十二12;见:士二十一10~12之注释),之后在伯特利,最后又回到示罗,在那里建立了一个较持久的建筑(撒上一9,三15)。士师记二十一12是很明显的证据,显示此时示罗并非支派联盟的圣所,因为他们不会称呼支派间的中心为「迦南地的示罗」。非尼哈是以色列忠心的伟人之一,年轻的时候,便在什亭以毅然的行动赢得神特别的赞赏(民二十五1~5)。他在攻打米甸人之战役中担任重要角色(民三十一6),当约但河东的三个支派建立自己的纪念坛,引起其他支派怀疑他们起异心及叛道时,非尼哈同样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书二十二9~34)。他的名字本身则与摩西一样乃源自埃及,其意义为「努比亚人的」(the Nubian)或「肤色黑的孩子」,这种名字不大可能是较后期的以色列人发明的,故证明这两位重要人物是真实存在的。约柜(27节)一词,在士师记中只有在这里出现。
二十29~36. 第三回合交战。他们虽然获得必胜的保证,但以色列人仍然小心翼翼地布署战略。前几次他们都是采用正面攻击而致败北,现在的策略则是诱使信心膨胀的便雅悯人离开他们安稳的阵地,以伏兵摧毁该城,接着采用钳形攻势分隔他们败走的路线,使得他们军心溃乱,成为囊中物。约书亚在艾城之役(书八3~28)便是采用这种战略而大获全胜,可能是启发采取此策略的原因。编者并没有提供现代读者心目中所希望得到的战事汇报,但是主要情节十分清楚。便雅悯人起先小获胜利,使得他们以为这次也会有同样决定性的胜利,以色列军队的假装败退,更使他们信心十足。经文清楚描绘由伯特利及基比亚之间及其附近地区的战况。经文提到两条「大路」(highways),而非一条通路,显示第31节可能不是指基比亚(Gibeah),而是指基比亚西北的基比昂(Gibeon)。
同时,埋伏的以色列人把握时机攻击已无抵御能力的基比亚城。共有一万精兵(34节),是全军的一小部分,因为若他们倾巢而出的话,可能会引起便雅悯人的疑心。巴力他玛(Baal-tamar,33节)地点不详,AV 所提的「基比亚草原」地点亦不详,因为宽阔的草原很难遮掩这么多伏兵。若变动一个子音,则成为七十士译本中的基巴以西(west of Gebah,RSV),似乎更为可能。基巴距基比亚东北数哩之遥。AV 翻译的前来(came forth;和合本:冲上前去;33节)无法将伏兵屠杀的激烈场面刻画出来,此动词意为「爆发」(to break forth),常被用来形容水涌出或婴孩出生时迸出母亲的子宫。攻击的方向可能是由东向西。(希伯来文neḡeḏ,与 lip̄nê 相应,意为「之前」,带有「从东方而来的」之意。)编者此时不能不中断对伏兵的描写,转而叙述便雅悯人的命运(34b节):战役十分猛烈,便雅悯人却不知道杀身之祸已临近了。此时,编者的思维集中于即将来到的灾祸,以及便雅悯人将有的死伤惨重(35节);接着出其不意地描述便雅悯人的反应,他们在面临最后屠杀之时,才知道自己中计了。
二十37~44. 击败便雅悯人。以下的记述集中于身负毁城重任的精兵所扮演的角色。他们似乎轻而易举地进了该城,因为便雅悯人的主力都被引诱由另一边离开了,剩下的守卫也集中注意力于同一方向。他们事先安排好以「焚城」作为伏兵顺利达成任务的信号(38节,RSV)。耶利米书六1中,「号」(sign,AV、RV)一字有以烟火作信号的意思;巴比伦掳掠犹大之时76的「拉吉书信集」(Lachish ostraca,iv. 10),提及同样写实的信号。以色列军队的主力看见城市被烧,烟往上冒之时,便转身回来(turned back, AV 译成 retired,容易引人误解);便雅悯人原先以为胜算在握,见到此记号后却吓得魂飞魄散,惊惶四窜。
这里有些地形记载不是很清楚,但是某些已确认的地方可帮助我们厘清战事动态。以色列人的主力首先进攻基比亚,接着退向西北方,亦即朝基比昂退去,将便雅悯人诱往同一方向。另一小撮预先埋伏在基比亚东北方基巴境内的以色列伏兵,由东方攻城。便雅悯人向东败退,往旷野逃跑(42节),想逃离在他们西方的以色列军队。既然以色列人围绕便雅悯人(43节,AV、RV),显示各城(42节)应当为单数,一如许多希腊文抄本所示。此处是描述以色列人在摧毁基比亚之后,现在由燃烧中的城里出来,要截断便雅悯人的退路。在这个钳形攻势之中,便雅悯人死了一万八千人,生还者却突围而出,继续奔逃。日出之地的基比亚(「从东方的基比亚」,43节,AV、RV)一语,并非绝无可能,不过便雅悯人不可能直奔已经失陷了的城市,因为他们最终到达了位于基巴东北偏北六哩处的临门盘,这里可能应读为「基巴」而非「基比亚」。因此,便雅悯人应是向东北方逃窜而去。
此段经文有两处模糊之处,第43节的放松倚着(with ease over against, AV),希伯来文是「在他们休息的地方」(和合本:在他们歇脚之处;参:RV、RSV 旁注)。可能便雅悯人以为他们已经摆脱了追兵,在向东的基巴暂时歇脚,不料却被以色列人追上。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休息的地方」可译为专有名词挪哈(Nohah,RSV),在历代志上八2中,此为便雅悯第四子之名,因此可能有座城是以此命名的。但是,我们尚未发现有任何一处地方是如此命名的。还有另一个可能性是,此字应译为「毫不顾惜地」(without respite),从上文下理来看,更为贴切。77第二个问题与基顿(45节)有关,除此处之外,从未听过此名;此地可能在临门盘境内,也有人认为这应是「基巴」,位于以色列人追赶便雅悯人停止的地方附近。在最后阶段的追击中,有五千便雅悯人被杀于路上,另外有二千便雅悯人则在他们暂时歇脚之处被杀(若我们接受上述假设的话)。以色列人显然没继续追击幸存的六百便雅悯人,以致他们得以逃到临门盘,亦即今日的南萌(Rummūn),在伯特利以东四哩处,为一位于圆锥形白垩山丘地上的城市。以色列人转到便雅悯地各城市中施行审判,因为他们袒护基比亚人,以至于与他们同罪。先前死于战场上的便雅悯人都是骁勇善战的人,因此这次屠杀应是轻而易举,因剩下的都是无助的便雅悯人(按以色列人的标准来说,他们并不是无辜之人)。这种行动在申命记十三12~18中找到了支持,该处经文中的罪状是拜偶像;不过,士师记二十一章却显示以色列人为他们复仇的行动深感后悔,或者因为他们运行刑罚时太过残酷而悲痛。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