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四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士师记第十四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士师记第十四章
任性的参孙(十四1~9)
参孙的父母敬畏耶和华,神赐给他们一个儿子,又拣选他作以色列的拯救者。参孙虽然从出母胎一直到离世均是拿细耳人,可惜他的生活与身分十分不相称。保罗劝勉我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
.参孙喜爱非利士女子(1~4)──父母虽然不悦,但参孙坚持地说「我喜悦她」!这句话多么熟悉啊!许多时候我们不遵从圣经教训,不依从圣灵的指引,唯一的理由就是「我喜欢这样」!多么自我中心,个人主义。我们是否在名义上说是神的儿女,但在生活行为、个人的抉择上,却不遵从父神的旨意呢?
「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参孙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神定意要他作拿细耳人。神让人有自由意志,即使人选择行恶,神也可以藉人所行的恶事,去成就祂自己既定的旨意!参孙被列在「英雄名单」之中(来十一32),因为他成为神的器皿,完成拯救以色列民的任务,可是他自己放荡任性的生命,却要自食恶果。
.徒手打死狮子(5~9)──参孙遭遇的第一个敌人是一只少壮的狮子。按常理,参孙必成为狮子裹腹之物,但是耶和华的灵却大大感动他,所以他能够赤手空拳把狮子撕开。过了数日再经过那里,他发现狮子尸体内有蜂蜜,就取来吃。参孙因此犯了拿细耳人不可吃不洁之物(十三7)的诫条。我们在参孙故事开始之时,便看见他如何任性,生活随便。我们应当引以为鉴,治死肉体的败坏,顺服圣灵行事。
思想 你既是神的儿女,行事为人有没有接受圣灵的引导呢?
参孙的婚礼(十四10~20)
参孙违背拿细耳人的诫条,违背犹太人的律法,强要娶外邦女子为妻。他这种任性的结果,终以悲剧结束。
.有奖谜语(10~14)──参孙娶非利士女子为妻,并摆设婚筵,七日七夜饮酒作乐。参孙兴之所至作了一个谜语给三十个陪伴他的人猜。奖品是各得一件里衣,就是日常在家穿的便服;另有一套衣裳,就是参加宴会穿的礼服。
.探讨谜底(15~18)──三十个陪伴参孙的非利士人,必然朝思夜想的去讨论研究,集三十人的才智,想要破解这个谜语,但始终无法想出答案来。他们于是威吓那名女子,女子便在参孙面前哭哭啼啼,要探出谜底。参孙的答复是很决断的:「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妳呢?」表示并非不爱她,只是恐怕泄露秘密而已。限期已到,女子仍啼哭探讨答案,参孙不堪其烦,于是在第七天就将秘密告诉了她。结果在最后限期时刻,非利士人及时说出了谜底,参孙心中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显然是指出那女子泄露了秘密。
.怒杀亚实基伦人(19~20)──亚实基伦是非利士人五大城市之一,距离亭拿二十三英哩。他找一个很远的地点下手,是不想亭拿的非利士人知道这些衣裳的来历。这次婚宴结果是不欢而散,参孙怒气冲冲的返回父家去。按照当日习俗,七日筵宴完毕,新郎便应当与新娘洞房,婚礼才算完成。参孙不告而别,令新娘及其家人感到羞辱,所以新娘的父亲便把女子改嫁给其中一个伴郎了。
思想 检讨你自己的思想:你怎样处理「个人自由」的问题?怎样才是基督徒的真自由呢?──《新旧约辅读》
参孙的谜语(十四1-20)
(一)
在开始另一个场面之前,应谈一谈第十三章结尾几节的记载。标准修订本将少见而且有趣的希伯来句子译成:『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他』。耶路撒冷版圣经用『感动他』(中文和合本也译作『感动他』──编注);新英文圣经译本用『催促他』。士师记的古希腊译文用的动词含『伴随』的意思。这个少见的希伯来动词只在其它三段经文中出现,都与『灵』有关,但常是指我们自己的灵。其中两处(创四十一8及但二1,3)说及梦境是那么的咄咄迫人,令人焦虑不安,以致法老要召见约瑟,而尼布甲尼撒要召见但以理,为他们解释来自上帝的机密。诗篇七十七篇也反映了诗人在夜里为未来的类似的苦恼与忧伤──
你叫我不能闭眼,
我烦乱不安,甚至不能说话。
我追想古时之日,上古之年。
我想起我夜间的歌曲,扪心自问,
我心里也仔细省察。
『难道主要永远丢弃我,
不再施恩么?』(诗七十七4-7)
这里也像诗歌中通常的情形一样,用一对词插进来以增强效果。
在其它这些经文的启发下,我对上面提及的翻译感到不满意。『感动』,『催促』和『伴随』都显得过于随和而且平凡;用『强迫』较为适合。但是『苦恼』或『忧虑』与其它少部分经文较为接近,且完全适合作为序言,将十四至十六章故事中所指的经历带进来。任何基督徒都不应该认为上帝的祝福(24节)是指生活的宁静与舒适的。
新约圣经从未清楚指出耶稣是拿细耳人,虽然有部分解经专家认为『拿撒勒人』一词在某些经文中,例如马太二章廿三节中,含有拿撒勒与拿细耳双重意义。路加二章记载耶稣的父母『就回加利利,到自己的城拿撒勒去了』,还有『孩子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路二40),多少也反映了士师记十三章的记载。
(二)
参孙的经历具有讨人喜爱的英雄式趣味及实际生活中难得一见的热诚,在这些开头场面已是表露无遗。他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子,便立刻想跟她结婚,不问这女子是异邦人(3节),有野蛮人的习俗,是跟以色列争取迦南地统治权的劲敌。(回想我们在书五2-9有关割礼的讨论。)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他用通常人打断小孩子颈骨的手法对付狮子,赤手空拳的把狮子杀了。并将这样的奇迹,毫不含糊的归功于耶和华的灵(6节),可能是记起了阿摩司智慧的话说:『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三8)当他与陪伴他的人打赌时,他下的是大赌注(12-13节),保全荣誉的代价,则是牺牲三十个非利士人的性命和一个被遗弃的妻子(19-20节)。这次无缘无故的在亚实基伦的大屠杀,就像杀死那吼叫的狮子一样,再一次归功神性的力量。不管怎么样,从第四节看来,参孙的上帝不仅给他超人力气去行动,也对他所选择的行动负责任。许多人对于参孙的身分有所非难,认为他只不过是个年轻有为的非利士人的死对头,具有一种可能令他倒台的好吃习惯,以及专爱挑拨社会团体间纷争的倾向。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不知道他是在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在犹太教及基督教圣经中出现这种典型人物,我们又能凭甚么去诘难以色列人及巴勒斯坦人的恐怖谋杀呢?
(三)
我们当然很容易将令他陷于窘境的好吃习惯作道德性的解释。如果他不是吃了(不洁的)狮子尸体上的蜜,就永远不会想到那个令人致命的谜语;如果不是那非利士女子那样的令他神魂颠倒,他就不会在蜜月期间被枕边人骗去他的秘密了!
(四)
古代近东有好几个像这样难以解答的谜语。它令人喜爱的部分原因是在它的模棱两可,和可能有几个答案。他们想了三天还是答不出来,便决定在新娘子身上施压力。而这新娘子早在一个星期前便已想知道这件秘密(17节)。最明显的解释是在淫猥下流与性威力发挥有关方面──这是专为男人而设的宴会中常谈及的主题。除非参加宴会的人知道参孙在路上遇见狮子的事,否则他们无法得到正确的答案。(狮子的阿拉伯别名是『吃者』。)他也对他的父母保守从那里得来的秘密(9,16节)。
参孙可能常被美丽的女子所吸引,然而都没有好结果(18节下半)。部分的原因是在处理的问题上。他回答他的新娘子说,他不应该从他那里打听未曾向父母泄漏的秘密,这样做法是既冷酷又愚蠢的。即使实情如此,也不应该说出来。
他回答欺骗他的人的侮辱言词也以诗歌体裁出现(18节下)。有人认为他用『母牛犊』一词加在他年轻妻子身上是带侮辱的成分的。笔者倒认为他的愤怒令他更进一步的指责妻子与那些陪伴的人有染。我们中间许多人也一样,都是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别人。在床上取得的秘密也被以同样的方式传递出去。本段经文的结尾一句说:『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不正是证实了这疑点吗?──《每日研经丛书》
士师记第十四章
士 14:1 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
士 14:2 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
士 14:3 他父母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士 14:4 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
士 14:5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
士 14:6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士 14:7 参孙下去与女子说话,就喜悦她;
士 14:8 过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士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里,给他父母,他们也吃了;只是没有告诉这蜜是从死狮之内取来的。
士 14:10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
士 14:11 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
士 14:12 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
士 14:13 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
士 14:14 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士 14:15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
【到第七天(士十四15)】
问:士帅记十四章十五节:「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人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么?」又十七节:「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此两节如何相合?
答:士师记十四章十五节当作「到第四天」。内门证:十四节说:「三日不能猜」,则此处必是「第四天」。否则第十四节当作六日不能猜。又外证:(七十土译本)及(叙利亚译本)均作「第四天」。若是,则不难解了。这是圣经「抄本」之误,并不涉及默示问题。―― 倪柝声《圣经问答》
士 14:16 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
士 14:17 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
士 14:18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甚么比蜜还甜呢?有甚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士 14:19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
士 14:20 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