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十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十三章
13:1 自本章到16章都是讲一个独来独往的士师但人参孙的英勇故事。他没有随从,也不带兵器,更不调兵遣将列阵作战,只凭一己神力杀敌。死时杀的敌人比生时还要多。
非利士人这时已成以色列人的大患,参孙是士师中第一位正面与此强敌对抗的人。虽然在母腹中已献给神,母亲为了他,在怀孕期中也不得饮酒,不得吃不洁的食物(4,14节),可是这位民族英雄一生沉溺于女色中不能自拔,甚至连自己力量的秘密也不惜告诉不断害他的女人(16:17),以致双目被挖,终在非利士人欢乐的庆典里,推倒神庙木柱,与在场的人同葬断垣残壁中(16:28-30)。
参孙悲剧式的一生为以色列人的好写照。一个为神拣选的民族,不能长保圣洁,陷入拜异族偶像的邪淫中,最后也走上灭亡之路。
非利士人不属闪族。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住在西南沿地中海平原,可能从爱琴海的迦斐托(今克里特岛)迁来(摩9:7),现代学者相信,他们最早居于地中海与黑海间的小亚细亚,因饥馑而于主前十三世纪南迁。主前1200年代,埃及王兰塞三世(Rameses Ш)提到过一些为患沿海的民族,包括非利士人。在此以前,巴勒斯坦已住有少数非利士人(创21:32-34)。
非利士人懂冶金术,从事铁矿业。战争有赖兵器,而冶铁为制作兵器所不可少,何况其地谷物丰富,又宜畜牧,且有海上贸易之便。这也许是非利士人在巴勒斯坦比他人强盛的一个原因。
以色列人从士师到大卫王,一直受到非利士人的压迫。非利士地包括五个城邦: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参1:18;撒上6:17-18)。
非利士人扩展其势力的时候,沿海的亚摩利人被迫向内陆迁移,因而促使但支派大举北迁(1:34-36)。以色列人所受非利士人的压制到大卫王时才告解除(撒下5:17-25)。主前七世纪,非利士人为亚述人征服。
13:2 琐拉是介于但支派与犹大支派业地间的一个城邑,先分给犹大(书15:33),后来又给了但。
女子不育,但因神的恩佑而怀孕生子的事,圣经屡有记载,例如撒拉(创11:30)、利百加(创25:21)、哈拿(撒上1:2),和以利沙伯(路1:7)。
13:3 “耶和华的使者”:看2:1注。
13:4 奉献给神用的人,在母腹中便须圣洁;做母亲要象她的孩子一样,不可喝酒,不可吃不洁之物。比较《耶利米书》1:5;《以赛亚书》49:1。神的使者且重申此要求(13节)。
13:5 “拿细耳”是分别出来的意思。《民数记》6章记有“拿细耳人之愿”,规定一个人可以许愿离俗一个时期。参孙则是终身作拿细耳人,且非自己许愿(7节),当为一种特别身份的拿细耳人。
参孙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只是一件大任务的“起首”,以后还得由别人去继续。非利士人之患经历撒母耳、扫罗,直到大卫作王时才完全消除(撒下8:1)。
13:17-18 在希伯来文化中,一个名字代表人之外,还表明他的本体。耶和华的使者说,“我名是奇妙的”,亦可译为“我名非人能明白”。他没有说出名字,因他所代表的神的完美全备,非任何语言文字可以说明,可以限制。人只能从神奇妙超绝的工作中,见到祂的全智与全能(罗1:20)。
13:24 参孙一名希伯来文有“光明”或“太阳”的意思,似乎表示他将为神在一片昏暗纷乱中建立秩序。他的事业确曾如日中天,但后来磨坊受苦,以身殉职,又如西山日落。他出生地琐拉的伯麦大城,义为“太阳之家”,取名参孙也可能与此有关。
参孙为人放荡,不守规律,一生未带一兵一卒,却杀了非利士人难数(16:30),到死时付上自己的生命来成就使命。
13:25 玛哈尼但的意思是“但之营”,可能是但族人迁移时的临时居地(参18:12)。琐拉(参孙出生地)和以实陶二地相隔不过两公里。参孙一生大部分活动都在他出生地附近(比较14:19;16:1)。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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