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
一一1 "愚妄"。指第21至33节的夸口。然而,保罗知道他必须这样做才能使假使徒原形毕露。
一一2,3 作为属灵的父亲,保罗曾为哥林多的信徒向"基督"作保证,但他恐怕他们正受诱惑,象"夏娃"一样。
一一4 保罗在本节和第5节用讽刺的口吻来说话。当然,他不希望他们顺从假师傅,同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视这些空谈者为"使徒"。
一一5 "那些最大的使徒"。原来的十二使徒。
一一6 "言语……粗俗"。即拙劣,不是演讲家。
一一8 "亏负"。意思是:从其它负担不起的教会接受礼物,为了不至成为哥林多信徒的经济重担。
一一9 保罗最初到达哥林多的时候,仍担当织帐棚的工作,但"马其顿"的捐款送来之後,他便完全投入在传道的事奉当中(徒一八3~5;腓四15)。
一一12 保罗不接受支持,便断绝了反对者攻击他的"机会"。
一一14,15 撒但熟练的诈骗伎俩就是装作光明的天使。这些教师--撒但的仆人--出现的时候,就好象行义的传道者一样。
一一17 "不是奉主命说的"。保罗的意思是,他这样被迫夸口,并不是效法基督。他指出,他必须逆自己的本性继续夸口,才让他们留意到一些重要的事实。
一一20 "侵吞"。即苛求金钱(比较可一二40)。
一一22 "希伯来人"。说希伯来话或亚兰话的人(徒六1)。"以色列人"。属於以色列民族的人。保罗是便雅悯支派的"亚伯拉罕"後裔。
一一23 保罗只是为了争论才象假师傅那样宣称自己是"基督的仆人"。
一一24 "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这是在会堂执行的鞭打。律法规定鞭打四十下(申二五1~3),但为免过了限度,一般只会打三十九下。
一一25 "被棍打"。一种罗马的刑罚,保罗在腓立比受此刑(徒一六23)。"被石头打"。在路司得(徒一四11~19)。"船坏"。这些事件在使徒行传没有具体记载(使徒行传二十七章27至44节所记的事件是在哥林多後书写成後发生的)。
一一28 纵然身体受难使保罗痛苦,但他的心灵重担却比肉体的痛苦更大。
一一30 保罗夸自己的软弱,而不是他的力量和权力(比较一二12;徒一九11)。
——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