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
11:1 本章因为是针对传错误道理的假使徒而讲,所以保罗写时心情迫切,语气严厉。“愚妄”一词是反语。背离正道的哥林多人说保罗无权管辖他们;保罗就说,既然有人向他的权柄挑战,那他不能不说一下自己,来一次显得很愚妄的夸口,展示一点自己的权柄。
11:2-3 保罗自辩,说他用这一点“愚妄”(愚蠢)是合理的,因为他的愤怒不是为了自己,不是出乎血气,而是“神那样的”因爱而生的愤恨。保罗身为使徒,又是哥林多教会的创立人,要杜绝不纯正的道理。错误的教导等于在婚姻关系上的不忠,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11:4 “另传一个耶稣”、“另受一个灵”、“另得一个福音”是一种不同的讲法,代表一样的意思,就是纯正信仰受到错误道理的搀杂。有的假道理借耶稣为名,但不合福音的教理。所传的“耶稣”既然不是福音里的耶稣,信者所领受的便当然不是圣灵,而是“另受一个灵”。比较《林前》12:3。“另得一个福音”,参看《加拉太书》1:6-7的“别的福音”。这“福音”不讲基督的救赎,而是以人的品德、善行为本,为当时的律法主义。信徒居然随便让这些骗子留在教会中。
11:5-6 “那些最大的使徒”是讽刺语,原指在耶路撒冷的十二使徒(加1:19),他们跟过耶稣,在教会中地位崇高(比较加2:9)。可是,假教师往往托他们的名义,来传讲假道理,把耶城的使徒称之为“最大的使徒”,来贬低保罗的地位,并借用这称呼来主张自己的使徒权柄。他讽刺的不是彼得等使徒,而是这些假教师。
“言语…粗俗”可译为“不擅词令”。
11:7-10 保罗在亚该亚省传道时,没有接受自己亲自建立的哥林多教会的物质供应。他的缺乏,由马其顿省的教会(特别指腓立比教会。参腓4:15)来补足,这就是这里所说的:“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的意思(8节)。
11:12-15 保罗坚持不接受哥林多人的供应,是为了不给来到哥林多传错误道理的“假使徒”有说话的把柄。那些人既然用各种办法“寻找机会”来批评、攻击保罗(12节),说他和他们一样,是为了利益来传道,保罗用行动反驳,指出他自己为福音不辞劳苦却不肯接受利益。
11:16-19 本段用的是讽喻口吻。“愚妄”(愚蠢)指保罗要向哥林多人展示一下他的长处而说。哥林多人自以为聪明,不服保罗,却接受假使徒的教导,所以保罗说:“你们既是精明人(聪明人),就能甘心忍受愚妄人(象保罗)”(19节)。
11:20-21 哥林多的假使徒心高气傲,自以为是。他们占了哥林多人的便宜,有如“侵吞”、“掳掠”、“侮慢”,哥林多人都能逆来顺受,好象“作奴仆”一般。比起这些人的卑劣,保罗真是自叹弗如;故此他说:“我说这话,是羞辱自己;好象我们从前是软弱的”(21节)。
11:22-23 22节讲述保罗作神仆人的资格。他拥有特殊的身分,是纯以色列血统,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是当时很看重的身分。另参看《腓立比书》3:4-5。
23节至章末,讲述他为福音所受的劳苦,所付出的代价。这些也是作基督真正仆人的条件。保罗平时很少提及这些经历。
11:24 犹太人会堂执行笞刑(鞭打的刑罚)时,根据旧约的规定,只打规定的四十板中的三十九下(申25:1-3及注);免得误打,超过四十,以致犯罪。所以这里说,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
保罗接受会堂的鞭打而不反抗,有五次之多,可见他归主以后,仍然尊重自己祖先的传统。
11:25 保罗被“棍打”,大概也包括腓立比的那一次(徒16:23)。“被石头打”是在亚西亚省的路司得(徒14:11-19)。
保罗布道常经水路,但是遇船坏的事却不见于他三次布道旅程的记录中。《使徒行传》27章的沉船,是发生在后来解赴罗马受审的行程中。
11:29 “软弱”和“焦急”指保罗一心以教会信徒为念。比较《林前》8:7,13;9:22。他以信徒的软弱为自己的软弱,为他们的跌倒内心焦急。
11:32-33 事载《使徒行传》9:24-25。他当时所住的房子大概建在城墙上,窗户开向城外,所以可从“窗户中”逃走。这是一次羞耻的经历。他追叙了许多光荣事迹,也讲到自己的失败,可见不是血气的自夸。
“亚哩达王”原名艾尼尔斯(Aeneas),是约但河西的南部备得拉城(Petra,旧约称为西拉城;士1:36)的王,统管拿巴提的阿拉伯人(Nabatean Arabs)。他的女儿本来是希律安提帕王的妻子,但希律休了她,欲另娶希罗底为妻。事见《马可福音》6:14-29。这件事令亚哩达王发兵攻打巴勒斯坦的比利亚,占领了河西地区,直到大马色。圣经没有说明保罗在大马色时行政官为甚么要捉拿他;有的学者认为,这大概是因为他信主之后,曾在拿巴提一带向阿拉伯人传过道(参加1:17)。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