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四章-《圣经背景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四章-《圣经背景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四章
四1~5
不要在真正考验之前作出评估
有罪的生活形态常显明其动机不良,但敬虔的生活形态有时却能掩盖自私的动机。只有神知道人的内心,而惟有在最后审判的亮光之下,那些著名的基督徒才能得到正确的评估(三5~15)。保罗借用了哥林多基督徒所尊重之哲人的话。
四1 「管家」(「受托之人」──NIV)常是奴仆,就像这里一样,也可能是 * 自由人。这些奴仆与自由人受到托付,管理主人的产业,尤其是他的财产,因此他们满有权威和声望。有些哲人认为自己是神真理的管家或经理。
四2 由于管家受托要处理主人的财务,需要购买奴隶、货物、使投资有效率,所以他们必须「值得信赖」,或「忠心」。
四3~4 *旧约提到神设立审判庭的日子为「神的日子」。
「日子」有时指「法庭」,如保罗在这里的用法,许多译本也如此翻译。保罗在这几节里用了几个法律术语。大多数哲学家,尤其是 * 犬儒派,对别人对他们的看法常会嗤之以鼻。
四5 耶稣和其他犹太教师讲到,在审判的时候,神会显明人秘密的想法(参:赛二十九15)。古代 * 修辞学很注意「称许」那些当得尊荣的人;保罗说,惟一算数的称许,是神在最后审判里所加给人的。
四6~13
列在末后的使徒
在耶稣的 * 国度里,最大的要作最小的,而王则为其子民而死,没有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重要。事实上,真正的 * 使徒总是取那最卑微的角色,而不是最伟大的;他们不应该是吹捧名人之宗教推崇的对象。
四6 倡导和谐的哲学家常警告人,不要「越过所写的」,而要按照从前所议定的行事;因此,保罗在呼召他们合一的时候,可能是提醒他们,在他们接受基督的时候,就意味着接受了这样的合约。有些注释家认为,「不可过于所记」是指学校孩子的学习,他们学习写字,是要照着已写好的字帖来临摹。有些人认为,保罗是指圣经,也许指他在哥林多前书里前面所引用过的经文,论到人的愚拙之一无可取。
四7 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给他们的,并不是靠他们的努力得来的。哲学家常喜欢指出这一点,让人不要自夸。
四8 反讽是标准的 * 修辞学与文学的技巧。哲学家常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王,说惟有他们才具高贵的品德,能够妥善治理百姓。他们也声称,惟有自己拥有真正的财富。保罗以反讽的方式承认那些受过高深教育的读者之声明:「你们是真正的哲人;我,你们在基督里的教师,倒是愚拙的。」
四9 * 斯多亚派哲学家相信,因着他们能坚忍、承受苦难,所有的人,甚至连神祇都赞佩不已;但是保罗宣称,受苦的 * 使徒成了「一台戏」,在世界舞台上成了被讥嘲的对象。在竞技场里,管理的人会展示将与野兽搏斗的人;此处神亲自将受苦的使徒展示出来。「列在末后」,意思是他们为当天的最后一场──通常是留给罪大恶极的死囚,要在竞技场中被整死。哥林多的竞技场可以容纳一万八千人。
四10 哲学家自称有智慧,有能力,有真实的名声,与愚昧的大众截然不同。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的行为智慧、道德刚强、品性高尚。可是一般人的看法正好相反,对居无定所的 * 犬儒派人士尤然:他们不过是愚昧、软弱的乞丐。保罗的诽谤者认为,他的行为与真智慧不相配;保罗则用反讽的方式,显示真智能在他这一边。
四11 希腊的道德家常视自己为榜样,要别人效法;少数几位哲学家,尤其是犬儒派人士,会四处飘流,居无定所,靠人施舍。保罗将他自己为 * 福音的受苦与牺牲,作为哥林多人效法的榜样(四9~16)。保罗在四章11节所描述的每一件事,都符合古代游走各地之犬儒派哲人的形像。
罗马圆形竞技场内景,中央是死亡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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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2 此处保罗显示,他与大多数哲学家不同,也和哥林多 * 教会内较有地位的那派人对权贵的想法迥异。哲学家可能会藉乞讨、收学费,或 * 庇护人的支持维生;对他们而言,用劳力做工是最不体面的选择。有钱的地主也认为劳力是不光彩的,因此教会中的富裕人士可能会觉得,不好意思邀请同阶层的朋友来听保罗教导,因为他靠做手艺过活(有技术的劳工)。保罗在此支持会众中占大多数的低阶层人士,并且以自己在社会上的卑微地位夸口。
四13 哲学家有时认为群众是「垃圾」(TEV)和「粪土」(NIV);而更常见的,是群众也以同样的眼光来看游走各地的 * 犬儒哲学家。这是一般对没有价值、当拒绝之物所用的恶心比喻(哀三45)。保罗效法耶稣,回复诽谤时远比犬儒者温柔(参:箴十五1,二十九8);许多犬儒者乐于斥责听众,甚至没有人激怒他们,他们仍会恶言相向,以证明自己的独立性。*斯多亚派与犬儒派哲学家相信,他们用坚忍的心承受苦难,因此有资格作真正的哲人,而保罗则希望受过哲学教育的读者能看出,若按他们的条件来比,他可以赢过他们当中最棒的人。
四14~21
为父者的告诫
四14 「责备的信」的目的,或是让行为不当的人感到羞愧,或是(较不那么严厉)要劝诫他们。除非情况很严重,否则哲学家比较喜欢劝诫,而不用斥责的话,以致羞辱对方。道德家一般会强调,他们劝告人,是因为他们关心,有时候会以父母的词汇来形容这份关切。保罗在三章1~2节已经将自己比作乳养者,在这里,他称读者为「亲爱的儿女」,可能反映出一个事实,即:作父亲的必须为孩子的教育负责。
四15 「监护人」(NIV,比「家庭教师」〔NASB〕或「教师」〔KJV〕更好;和合本「师傅」)是指一名伴随孩童去学校的奴隶;虽然他有责任教导这孩子学习礼仪,孩子也要尊敬他,但这位监护人并不等于真正的教师。对特定的教师,学生会敬爱地称他为「父」,也会待他如父;保罗在此自称透过「福音」而为他们的「父」,这样的比方似乎贬低了其他教师的地位,因为奴隶只是帮助者,与父亲是截然不同的。
四16 哲人、* 拉比,和教师,通常不仅是施教者,也是效法的榜样。这是希腊文学中最常见的观念之一。
四17 一位教师的 * 门徒可以称作是他的「孩子」(四15);提摩太既是效法保罗的人,便可以成为保罗在哥林多「孩子们」的榜样。保罗的「道路」(NASB,和合本:行事)或「生活方式」(NIV),可能是暗指犹太人对「道路」的用法,意指神的律法,或合宜的行为。
四18~21 保罗在本段中继续以「父」的身分(四14~17)说话。一般对父亲的刻画,都比母亲更温和,但是有时他们也会用杖来管教,而在罗马的政治*修辞中,为父的形像则是严厉的,丝毫不妥协。——《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