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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哥林多前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哥林多前书相关章:

 

 

哥林多前书

注释

十14至十一1祭偶像的筵席与主的晚餐

第14节保罗所亲爱的信徒,应该逃避在神庙中吃喝,因为它含有拜偶像的危机。

第15节保罗让他们在这事情上进一步的思想,因此,保罗用了两个比喻。第一个与主的晚餐有关,而第二个是与旧约中吃献祭的祭物有关。

第16节「祝福的杯」是逾越节的第三个杯。耶稣在死前的那一夜,重新解释这杯的重要性,使它的意义指向祂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并表达出在祂的死上有份的意义。祂对饼作相同的解释,使分饼表达着有份这相同的意义。

第17节基督徒在主餐中吃同一块饼,指出他们全是属于基督的,即他们在基督里是一体的。

第18节引述旧约中祭司与祭坛的关系,作为建立第19至20节(利三3,七15)中关系的基础。

第19-21节保罗指出异教徒献祭是祭魔鬼(申三十二17),因此,不能同时喝主的杯又喝魔鬼的杯。这很有趣,考古学家在哥林多找到一些器皿及杯,在这些器皿上都刻着某神灵的名字。

第22节这里所讨论的重点,是哥林多人引起主的愤怒。他们是否比主更强,以致可以与祂对抗呢?

保罗揭露了某些哥林多人认为他们参与异教徒献祭的筵席是对的其实是错的后,保罗用他们的论点,来揭示出非基督徒的特质(23-24节)。正如在六章12至13节的道德观点所提的:凡事都可行,那些认为他们的论点是对的人,便引用此原则来证明他们是对的。

第23节他们争论「凡事都可行」,但基督徒的行为却是建基在使有关人士得益这基础上。十章19至22节就是在这基础上总结他们所行的,会引起主的愤怒,也得不到从这而来的任何祝福。若果作任何事,都要建立人,那么他们是失败的。相反,他们是在行破坏的事(参八10-12)。基督徒的行动在于使人得建立,这「造就」的比方是基督教所独有的,并且反映出它的要求,就是别人的需要是决定了我们的行为。同样,神在基督里所作的,是向着我们,目的是为着我们的需要。

第24节哥林多那些重视个人及公民权利,以及保护制度的人,其主要目的,并不是重视别人的需要,而是以个人的利益为先,别人的益处则居次。而基督徒伦理却是以别人的好处为首,而不是个人的利益。那些坚持在神庙中有权吃喝的哥林多信徒,并没有理会其它基督徒的需要;他们以自己的利益为先,使他们在在爱邻舍上失败了。

在第25-30节中,保罗解释了在宗教的多元主义(religious pluralism)中应怎样发挥作用。在哥林多市场中买的肉,基督徒是可以吃的(25节)。这些肉在卖出前,是在神庙中献作祭物,已被诗篇二十四章1节否定了。所有虔诚的犹太人在吃任何东西前,都念这节经文(26节)。若非基督徒邀请你吃晚饭,而你又接纳,那么你就应当遵守主人任何饮食上的礼仪。不必因上述理由而良心不安(27节)。可是,若有人出现,并注意到肉类是从肉食市场买回来的,而那人若认为基督徒吃这些肉是错的,就应当停止吃,这不单是为他的缘故,也是为着良心的缘故(28节)。保罗清楚指明是为邀请者的良心的缘故(24节),因此这里强调的是别人的疑虑,证明了基督徒的行为取决于别人的需要了。

整个讨论在十章31节至十一章1节中作出总结,给予基督徒在世俗社会中应用的广阔范围。

第31节首先,无论基督徒做甚么,或吃或喝,或其它行为,都应该是为神的荣耀而作的。

第32节第二,不论犹太人或希腊人,即不论在教会内或教会外,基督徒的行为都不应绊倒人。

第33节保罗再一次引用他自己的行为作为例子,来支持这论点,因保罗是为了使众人欢喜,而非为了个人的利益,即为了求众人的益处,使他们可以得救。

十一章1节他以命令作总结,指出哥林多人应效法他在讨论中所提出的榜样,因为这些榜样是从基督而来的。优先考虑的是别人对福音的需要,以及关心其它软弱的弟兄之需要,来决定基督徒的行为。

十一2至十四40教会生活的秩序

十一2-16在敬拜中蒙头

第2节保罗曾命令会众遵守他昔日传递给他们的传统。有趣的是,问题是在保罗不在他们中间时出现的。这不是反映他的能力,而是在他离开后,教会出现了一些转变。保罗所命令的,部分是使徒的传统,要会众遵守(参16节)。

第3节保罗希望哥林多人明白,基督是「各人」(更准确是「丈夫」)的头,而「丈夫」是「女人」(更准确是「妻子」,这是由于希腊文的含糊所引致)的头。这是异教的一种风俗:那些从社会精英出身的祭司们,为了要与其它敬拜者有别,在祈祷及献祭时把头遮盖起来。或许少数出身自社会精英的基督徒们,为了显示他们的地位,在祈祷及讲道时,把头遮盖。他们「羞辱自己的头」,就是羞辱基督,因为基督就是头,(参3节)。所谓羞辱,就是将人的注意力放于他们的世俗地位上,其实基督才是祈祷时应注意的那一位。

第5节妇女在祈祷或讲道时若没有蒙头就是羞辱她的头,即她的丈夫。即使她剃了头发也是一样。只有犯了奸淫的妇女,才剃了头发,因为她已羞辱了她的丈夫。这是罗马法律所规定的,这法律也适用于罗马的殖民地哥林多。

第6节若妻子没有蒙头,人们就会认为她是拒绝承认与她丈夫的关系,即是表明她的婚姻状况。妻子在公众地方没有蒙头,是一种羞辱。

第7节男人不用蒙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及神的荣耀(创一27上)。妻子则是丈夫的荣耀(箴十二4)。

第8节这是根据创世记中男女的受造的次序。

第9节在创世记二章20下至23节,妻子是为丈夫而造的,而丈夫不是为妻子而造的。

第10节女人蒙头也是因着天使的缘故(参太十八10),要在她头上表明有服从权柄的记号。

第11节在主里,保罗教导有关互助的真理,就如他在七章4节所教导的。

第12节关于这互助的真理,保罗解释女人从男人而出,而男人也是从女人而出。并且保罗指出一切都是从神而出的。

第13节就如在十章15节,保罗呼吁会众们自己审察:在此情况中,妇女不蒙头祈祷是否正确呢?

第14节在第一世纪,他们相信文化是由自然天性所决定的。无疑,保罗也透过旧约的教导来讨论这事。在旧约中,两性的分别是肯定的。头发长长的男性塑像是不荣誉的。有人争论说古代的男性塑像是长发的,但这只是对神像的描述而非对男人。

第15节女性的长发被视为她的荣誉,而古代的作者论及女性的长发时,都认为是她们高度的荣耀。

第16节保罗在结论中指出,若有任何人想对这使徒传统作出争论,他们需注意到在保罗及神的教会中,并没有其它的做法。

附注

我们必须记着:信徒的聚会尤其是一个问题,它与城市中的管治组织相似。他们的聚会通常在剧院中举行。若信徒的聚会,即教会(ekklēsia),是在一个私人的家庭中举行,在那里有一位妇人是身居高位而又不蒙头的,情况会怎样呢?对此问题,释经学者有不同的论点。但问题似乎不是论及男人和女人本身,而是丈夫与妻子──这是对这两个词语的合理翻译,这也使句子中的「头」更有意思(参弗五22-33,那里使用同一词语)。另一点要注意的,不是只有男人在使徒的教会中祈祷及讲道。妇女在敬拜中也有位分。有关先知在教会中讲道的讨论,请参看十四章1至25节的注释。

十一17-34主餐的问题

第17节假若保罗以往曾命令哥林多人遵守使徒的传统(2节),那么他现在就不用命令他们不要滥用主餐(34节)。在此情况下,他们一起聚会,并没有得益,反而招损。聚会时,也出现分门别类的事(参一10-12)。在世俗的聚会(ekklēsia)中,公民乃是为了政治原因而聚集,他们也不会隐藏他们之间的党别。至于哥林多的信徒在基督徒的聚会中(ekklēsia),他们的行为与世俗的风气也没有分别。「我也稍微的信这话」(18节)是难解的一句。使人感到惊奇的是,保罗从革来氏的人得到很多消息,但对于这一件关于会众聚会的事,只是得到部分的消息。这一句在希腊文中也可译作「我相信某些传闻」,这样的翻译或许更好。在英文句子中译成副词的「稍微」(partly),在希腊文中也可作名词解,意思是「一个传闻」(a report)。

第19节「那些有经验的人」是获神赞许的人,直译:「通过试验的人」(参林后二9,那些真实的门徒是指那些留意使徒教导的)。分门别类使这些对神的话有真实信心的人,与其它人分别出来。

第20节第二个使保罗无法认同他们品德的原因,乃是他们一起聚会时,他们所吃的,不能算作主餐。这肯定会使他们感到惊讶,但保罗提出个中原因。

第21节因为当他们进行主餐时,各人只顾自己,不理会别人。到底他们不当的行为是在主餐时不等候别人,或是狼吞虎咽地吃自己的食物,那就不能肯定了。译作「先」的那个词语,也可解作在别人之先作某些事,或在吃饭时狼吞虎咽地吃自己的食物。

第22节这些行为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情况,某些人饥饿,某些人醉酒。保罗向他们提出了3条问题,目的是要使他们察觉他们这些行为的罪。第一条问题是那些吃喝很多的人,难道没有家可以这样做吗?第二条问题是:是否他们藐视神的教会(参一2)?第三条问题是:他们是否有意要侮辱那些「没有的」?意即一无所有的人,亦即是当时闹饥荒的时候,家中并不富有的人(参七26的注释)。保罗肯定不会认同或赞许这些不可理喻的行为。他们的罪已经清楚显明出来。

第23-25节保罗一开始就提醒哥林多人,他与他们同在时,所给予他们的传统,是从主领受的。它重复主耶稣在被卖的那一夜所作的行动及所说的话。他们擘饼的目的,是要记念主耶稣的死。他们饮这杯是要记念主耶稣藉祂所流的血成立的新约(参出埃及记藉血所立的旧约及在耶三十一31所记对新约的应许;这新约是给万国的福祉,创十二3)。

第26节主餐宣告主的死,直到祂第二次再来。保罗重述及改变主耶稣的话之次序,以强调主的行动。他这样做,是要对比耶稣无私地把自己的生命舍去,而哥林多人自我中心的行为却使基督的身体,即教会(参十17)分裂。保罗的焦点是他们在晚餐中拒绝分享食物。突显了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他们受死的极之宽宏的行为。但他们在记念主的晚餐中却表现出自私的行为。这记念主的晚餐是主耶稣在祂被卖的那一夜指示他们的,目的是记念主的死。他们在记念主的晚餐中,不是出卖了主吗?

第27节在这处境中,那些不合宜的吃饼及喝杯,是与他们对其他人的态度及行为有关,特别是对那些贫乏的人。因此,此段的焦点落在他们在晚餐中的地位和环境。在基督徒群体中,是要废弃社会上的分门别类。因此,他们是在干犯主的身及主的血,是有罪的。

第28节在进行主餐时,所有人要省察他们的行为。在上下文中,省察是指对整个群体精神的态度及对「没有的」是否缺少了同情。

第29节没有认清主的身,即信徒组成的身体(参十16),只会带来神对个人的审判。

第30节审判已经发生了。有些人因他们的行为引致属灵的软弱,有些人因此生病,有些人则死亡。这点很重要,因为神在旧约中都曾彰显出相同的作为,神审判及除去那些不理信仰群体中的合一及别人之需要的人。

第31节对个人行为的省察,可避免神的审判。

第32节为免使哥林多人以为神的审判就如异教的神灵不照顾拜他的人一样,保罗提醒他们,主的惩治在我们一生中不断纠正我们,使祂的子民不致与世人一样受咒诅。

第33节「所以」一词,指出了哥林多人蒙召要做的是甚么。他们聚会的时候,要等待众人,或分享食物。当中的动词有这两种解释。

第34节那些因饥饿而不能等候的人,可以在家中先吃。就如上文所说的,他们聚集不是为招损,而是为了益处(参17节)。这样的安排似乎是临时的,因为保罗应许到他来时,会再处理此问题。

这句子有时被理解为保罗要永久停止主餐。但更可能是要制止问题,及他们的态度。我们必须记着,当时市民已经历了一段饥荒时期(七26),而那些「没有的」人处境更坏。所以,这事值得多省的是:参与主餐的人,能以耶稣舍己的态度及行为来对待其它人,主餐才变得真实(参十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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