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每日研经丛书》
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每日研经丛书》
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
从第十一章至第十四章,对西方世界的现代人看来,是整部书信中,最难了解的部分;不过这四章也是最有兴趣的部分,因为它们所论的是在哥林多教会中所发生的有关公众崇拜的问题。在这里我们看到幼稚期的教会,在采用怎样崇拜上帝的方式算合适的问题上,争执的情况。
为使本段经文易于了解,分别列举其组成之各部分。
(一)十一章二至十六节讨论在崇拜时,女子蒙头的问题。
(二)十一章十七节至廿三节讨论因爱筵(Agape爱佳箔)发生的问题。爱筵为基督徒每星期举行一次的聚餐。
(三)十一章廿四至卅四节讨论圣餐礼的正当方式。
(四)十二章讨论各种不同的恩赐,怎样结合成一个和洽的整体。在这里我们看见一帧教会为基督的身体的伟大的图画,每一会友为此身体上的一个肢体。
(五)十三章是指引人最妙的道──爱的伟大圣诗。
(六)十四章一至廿三节讨论说方言的问题。
(七)十四章廿四至卅三节坚持在公众崇拜中必须要有秩序;并在初生教会热情洋溢中,力求法纪。
(八)十四章廿四至卅节讨论在哥林多教会中,妇女在公众崇拜中的地位。
不可缺的谦逊有礼(十一2-16)
这一段经文,纯粹是有关当时当地的情景;粗看起来,它们似乎只是引起对于研究古时事物的人的兴趣,因为这些事对于我们已经不再合用;其实像这样的经文,有很大的重要性,因为它们对于早期教会本身的事务及问题给与很大的光照;凡有眼可见的,它们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保罗解决问题所用的原则,是有永恒价值的。
这问题是在教会里,妇女是否可以不蒙头参加聚会,担任祷告或讲道。保罗单刀直入的这样说蒙头乃是顺服的记号,较低级的在较高级的面前的表示;在男人为一家之主的观念下,妇女的地位较男人为低;因此,男人在公众崇拜时蒙头是不对的,相同的,妇女在公众崇拜时不蒙头也是不对的。在二十世杞的今天,我们似乎不大会接受这妇女地位较低,为男子下属的观念。但是我们必不可以拿二十世纪的景况念这一章,我们必须以第一世纪的最况读它。我们在读的时候,必须记得三件事。
(一)我们必须记得在东方蒙头的重要性。就是到今天,东方妇女要戴上‘约希麦’(yashmak),这是一种长的面巾,只露出头额和眼目,其长几乎到达脚边。在保罗的时代,东方的面中更是隐蔽。它从头到脚,只为眼睛开了一个孔。一个有身份的东方妇女做梦也未曾想到在人前不戴面巾的一回事。在海丁五(Hastings)所编的圣经辞典(Dictionaryof the Bible)中,台维斯(T. W. Davies)说,‘在东方的乡村或是城巿,没有一个有身分的妇女出去不戴面巾的,不然她会受到误会。在埃及工作的英美籍宣教师对本人说,他们自己的妻子女儿,在外出时最好也要带上面巾。’
面巾含有两重意义。(甲)这是较低级的记号。(乙)不过这也是一种重要的保护。第十节很是难译。‘因此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依中文和合本)不过在希腊按照文字的直解,其意义应当是一个妇女应当保持‘其头上的权柄’。蓝赛(SirWilliam Ramsay)作这样的解释──‘在东方地区,面巾是妇女的权柄,尊贵,威仪。妇女戴上面巾可以安全的到任何地方,接受尊敬。她不为人见;瞪大眼睛看街上戴上面巾的妇女是非常没有礼貌的。她不理不睬。周围的人,对于她,视若无睹;她,对于周围的人,也是如此。她在众人中,犹如鹤立鸡。……一个妇女没有戴面巾,就变为贱货,任何人都可以侮辱她。……一个妇女的威仪与神圣,随她抛弃的面巾,烟消云散,一些不留。’
在东方,面巾是万分重要的。这不只表明她应处于较低的地位;同时也是她的谦恭贞洁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保护。
(二)我们必须记得妇女在犹太人眼中的地位。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妇女远较男子为低。女子是从亚当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的(创二22,23);她的被造为的是做男子的配偶帮助他(创二18)。在拉比的作品中,有一段想像的解经,说:‘上帝没有取头颅造女人,恐怕她要骄傲;没有取眼睛,恐怕她要多欲念;没有取耳朵,恐怕引起她的好奇;没有取口,恐怕她会喋喋不休;没有取心,恐怕她嫉姤;没有取手,恐怕她贪得;没有取足,恐怕她来来往往好管闲事;而只取出一条肋骨,它是老是隐藏的;因此谦恭是她主要的淑德。’
不幸的在犹太人的律法中,妇女不过是一件东西,为丈夫产业的一部分,他有权处置一切。譬如说,就是会堂中,妇女不能担负什么崇拜的节目,她们只能处于和男子完全隔离的楼座或房屋的另一部分。在犹太的律法和习俗中,妇女要求和男子平等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在第十节,有一种稀有的说法,妇女要‘为天使的缘故’蒙头。我们不能确定其意义,或许这是追溯创世记六章一,
(三)我们必须记得,这情形是发生在哥林多,或许这是在那时最淫乱的城市。保罗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宁可过于谨慎,过于严格,远较被教外人批评基督徒太宽,或使基督徒遭受诱惑,为佳。
如果我们把蒙头的一段经文,认为应当普遍的实行,那完全是错误的了。这样做,对当时的哥林多教会,是非常合理的,不过这对于妇女在礼拜堂里应否戴帽,是毫无关系的。不过这一件对于本地实施有重要性的事包含三件永久的重要真理。
(一)过分严格常较太过放松为佳。为避免作别人的绊脚石而放弃自己的权利,远较坚持自己的权利为佳。诽议传统是一件时髦的事;不过在公然侮蔑之前,必须经过三思,以免令人震惊。是的,人不可以做传统的奴隶,但是传统之成为传统,并非无因的。
(二)即使保罗重妇女的顺服,他却强调男女之间乃是重要的伙伴。两者都是缺一不可的。如果要有顺服的话,这是使二者之间的伙伴更可爱,能收更大的效果。
(三)保罗在这段经文的结束,他斥责人只是为好辩而争辩。人与人之间可能发生异见,但是
在教会里没有好辩的男女。有时我们要站在基本的原则上;但是从不可以有好辩的争辩。人可以有不同,但仍可以和平相处。
不正当的宴会(十一17-22)
在古代的社会中,在许多方面,社交的机会,比我们今天为多。有一种经常的习俗,许多人集合在一起聚餐。特别是有一种宴会,称为以拉诺斯(eranos)的,每一参加的人,带他自己的一份食品,然后放在一起,大家共食。在旱期教会中,有像这一样的习俗,称为‘爱佳箔’(Agape)或‘爱筵’(LoveFeast)。全体基督徒带了他们的食物来,放在一起,坐下共餐。这是一种可爱的习俗;这堹习俗的消逝,对于我们是一种损失。这是一条产生和培养基督徒团契的途径。
不过在哥林多的教会,可惜爱筵却变了质。在教会中,有富裕的,有贫穷的;有的带来了丰富的食物,有的却不能带什么来。在事实上,有许多贫苦的奴隶,爱筵是他们在一星期中,唯一好好的一餐。不过在哥林多,这种分享的精神已经没有了。有钱的并不分享他们的食物,只有富裕的人组织小组,赶快的吃完,怕与穷人分享,而在旁边的穷人却没有什么东西吃。这一餐本应消除在教会中阶级的不同,结果却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分歧。保罗毫不犹疑地,毫无宽容地,斥责这件事。
(一)在各种不同的组织中,包含各种不同意见的人,原是一件好事。有一位伟大的学者曾经说过,‘有宗教的热心,而无宗教的派系,是真正虔诚的明证。’当我们的思想与人不同的时候,如果继续的与他交通,推心置腹的说明一切,我们会可能及时的了解他,甚至和他表示同情;如果我们与他隔绝,组成自己的党派,把他留在外面,我们永远不会希望可以相互的了解。
他画了一个小圈,把我圈在外边──
叛逆,异端,把我轻蔑嘲弄──
不过以爱心,我却能胜过──
我画了一个小圈,把他圈在里面。
(二)早期的教会在古代的世界里,是惟一打破社会各阶层的地方。在那时,各阶层之间,作很严厉的划分:有的是自由人,有的是奴隶;有的是希腊人,有的是野蛮人──指不会讲希腊话的人;有的是犹太人,有的是外邦人;有的是罗马公民,有的是没有律法的血统较低的人;有的是有文化的,有的是毫无知识的。教会是不论阶级,众人聚在一起的地方。有一位伟大的教会史家曾为早期基督信徒这样的写说,‘在他们自己的范围之内,几乎完全解决了当时罗马和现代欧洲仍然困扰的问题。他们提高妇女地位,恢复劳工神圣,废除乞丐,消灭奴隶的痛苦。这种革命的秘诀是在主的晚餐中,一切种族及阶级的自私,完全都已忘了;同时也在乎社会的新的基础──这基础是建造在人(基督为众人死)里面可以看见的上帝的形像的爱上。’
一个有社会及阶级歧视存在的教会,不是一个真正的教会。一个真的教会乃是无论男女,相互结合,成为一体,因为大家都和基督结合。就是这圣礼所用的名称也是能引起联想的作用。我们称它为主的晚餐;不过晚餐这两个字很易令人误解。往常对我们说来,晚餐并非是一天最主要的一餐。希腊原文本来的一字为第泼农(deipnon)。根据希腊人的习惯,早餐吃得很少,只是吃一些面包,浸在酒中,吃了就算了;午餐在任何的地方吃,有时在街边,有时在城中的广场;‘第泼农’乃是一天最主要的一餐,大家坐下慢慢的吃,不只是解决饥饿的问题,同时也能有较长的时间,大家在一起。这字的本身表示基督徒的共餐必须是大家有较长的时间,共同聚首一堂。
(三)一个教会忘了分享,不是一个真正的教会。人们只是把东西据为己有,或只不过为他们自己小圈子里的一般人,他们连做基督徒,都谈不上。真正的基督徒不忍看见自己有的太多而别人有的不足;他最大的光荣并非是小心防他的权利,乃是慷慨的给人。
主的晚餐(十一23-34)
在整部的新约中,没有其他的经文比这一段,更与我们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它给我们保证在教会崇拜最神圣的行动──圣餐礼;另一方面,由于哥林多书信早于最早的福音书,实际上这是我们所有关于耶稣亲口所说的话的最早记录。
这圣礼对于各人的感受并不一样;我们也不需要完全了解,然后才能得到益处。正如有人说过,‘我们并不需要明了面包的化学成份,然后才能把它消化,吸收它的营养。’不过我们不妨至少知道一些耶稣对于他所说的饼和酒的意义是什么。
耶稣在说到饼的时候,他说,‘这是我的身体。’一件很简单的事实防止我们浅薄的以字面去解释。当耶稣讲话的时候,他还是活在肉身之中;很清楚的,在那个时候,他的身体和饼是两件不同的东西。其意义也不只是‘这代表我的身体。’当然,在某一意义,这话是对的。圣礼中擘开的饼的确代表基督的身体;不过这应当更进一层。对于一个以信心和爱心用双手接受这饼,放在口中的人,这不只是一种记念的方法,这乃是与耶稣基督满有生气的交往。对于一个没有信仰的人,这圣礼算不得什么;对于一个爱主基督的人,这是与主同在的途径。
耶稣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根据和合译本──译者注),我们也可稍微变动,作这样的翻译,‘这杯是新约,是我付上了血的代价。’约乃是两造之间所建立的关系。在上帝与人之间,有一种旧约;这种旧的关系是建立在律法上。在旧约里,上帝拣选以色列的百姓,祂特别作为他们的上帝;其条件就是,如果要保持此种关系,他们必须遵守律法(比较出廿四1-8)。藉耶稣,为人开辟了一种新的关系,并不依靠律法乃是依靠爱心,并不依靠人的遵守律法的能力──在事实上,无人能行──乃是上帝的爱所赐给人的白白的恩典。
在旧约底下,一个人因为不可能完全遵守律法,常犯错误,只有抱恐惧战栗的心,面对上帝;在新约底下,他乃是像儿女到父亲那里。不过仔细的一看,你会见到耶稣付上了生命的代价使这种新的关系成为可能。律法说,‘血是生命。’(申十二23);耶稣付上了生命,犹太人会说付上了他的血。因此圣礼中红色的酒代表基督的生命宝血,没有了它就不会有新约,人与上帝不会有这种新的关系。
这段经文继续的请到不配吃这饼和喝这杯。这不配的原因是因为‘不分辨主的身体’。这句话可以包含双重的意义;每一件都是相当的真实,相当的重要,因此很可能这二种的意义,都包括在内。
(一)或许这意味这不配吃饼饮杯的人不明白这种神圣象征的意义。或许他吃的时候,并不虔诚领受,没有圣礼象征的爱心,不担负他应有的责任。
(二)或许这也意味这样的意义。基督的身体在圣经中一再的指教会;我们只要看下面一章,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保罗方才斥责那些结党纷争的人,分裂教会;因此很可能这意味那不配领受圣餐的人不知道整个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和他的弟兄发生歧见。凡是存憎恨,埋怨,轻视弟兄的心,来到主的桌前,领受圣餐,是十分不配的。不配吃这饼,喝这杯的就是那些领受的没有感觉到这圣礼的伟大,以及那些在领受的时候,和基督也为他死的弟兄,发生分歧。
保罗继续的说,在哥林多的教会,遭遇到不幸的事或许只是因为他们领受这圣礼的时候,仍然是结党纷争;不过这些不幸的事并非要毁灭他们,乃是要惩戒他们,使他们归正。
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弄清楚。这一句禁止不配领受的人去接受这饼和杯,并不是对那些悔改的罪人而言。有一位在山地工作的老牧师,看见一位年老的太太迟疑地,不敢去接受圣礼,他伸出来给她说,‘太太,你拿这个吃;这是为罪人预备的;这是为你的。’如果圣餐只是为完全的人,恐怕没有一人有资格领受。对于悔改的罪人,领受的门户是永不关闭的。对于爱上帝和众人的人,这门户是永远常开的,他的罪虽如朱红,也必变成雪白。──《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