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十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十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哥林多前书第十章
10:1-33 在本文中保罗向哥林多信徒阐述了关于祭偶像之物的普遍原则,将自己的生活作为典范,结论性地给于总体教训。尤其本章中出现的警告是特意对信心坚固的人说的。因为他们滥用基督徒的自由和知识吃祭偶像之物,无形中参与了外邦人拜偶像的宗教仪式。
10:1-13 保罗在前章激励基督徒应当节制并要专心一志,现在以摩西当时以色列民族的罪恶和因此而来的失败为例,警戒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当时哥林多教会部分有知识的信徒,以基督徒的自由和信心对十字架的绝对性为由,无分辨力地参与偶像祭物,对此保罗使他们回想当年以色列百姓虽领受祝福的应许,奇迹般地出埃及,可是因着不顺从和罪,在旷野悲惨地死去,以此为戒恳切劝勉他们从罪恶中回转。
10:1 在云下:指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向迦南进军时,经过旷野的路上神日间用云柱,夜间用火柱保护他们的事情(出13:21,22)。从海中经过:指受埃及军队猛烈追击的以色列百姓,藉着神奇迹般的恩惠过红海的事情(出14:21-25)。
10:2 云里、海里受洗:红海的奇迹和在旷野引领以色列人的云柱是新约时代洗礼的模型。这一思想通过新、旧约圣经形成贯通的一脉。旧约时期水是洗净罪和污秽的,用于洁净仪式(利14:8),云象征圣灵的降临(出40:34)。因此如同以色列百姓通过红海神迹和云柱事件,从埃及为奴之家得以解救,走向迦南地一样,基督徒也借着信耶稣和受洗,从罪中释放,得到了得救的盼望,成为预备基督再临的教会一员<徒19:3,关于水洗礼>。
10:3-4 灵食:指以色列百姓生活在旷野时吃的吗哪(出16:12-18);灵水: 指以色列百姓干渴时,磐石上流出来的水(出17:1-6)。以色列百姓在旷野所吃的食物和喝的水象征真正的饼和真正的水,各指基督的身体和血(约6:30-59)。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基督的先在性。
10:5 本节指以色列百姓虽受神特别的祝福和救恩的恩惠,但因他们的罪恶和悖逆,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倒在旷野,仅有约书亚和迦勒进了迦南地(民26:64,65)。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①神的救恩和祝福要求信徒活出圣洁的生活,并要完全顺服神;②因信得救固然重要,但通过顺从的生活和持续奉献自己的事奉,作为基督信实的仆人至死忠诚也是很重要的。
10:6 我们的鉴戒:旧约时代这样的事件,不会单单作为那时代的事件而结束,而是向如同以色列百姓那样作恶的所有人所发出的警告,同时也是预言。换言之,作为模型向我们显明,即使是因信基督得救的圣徒,当他离弃神的旨意,走向罪恶之路时必然会受到来自神的惩罚。
10:7-10 具体提到以色列的罪恶和悖逆相,如:拜偶像(出32:4)、与外邦女子的奸淫(民25:1)、试探神(出17:2)、发怨言(民14:2)等四种。在这里保罗指出了以色列百姓所犯的罪恶,借此责备在哥林多教会出现的相同的犯罪,敦促他们悔改。
10:11 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这句话暗示我们,以色列百姓犯下的罪恶和因此而来的失败,也可能同样发生在基督的再临迫近的末世信徒中间,并暗示这也是审判。就是说以色列百姓所遭遇的历史事件是神向今日圣徒发出的警告信息。在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如下真理:①新、旧约紧密的连贯性和;②罪恶在持续性地重复着,并且其程度越来越严重;③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传1:9)。
10:12 自己以为站得稳的:哥林多教会部分信心好的人滥用对基督的信心和自由,擅自参与了偶像祭物,保罗在这里警告他们因知识而来的骄傲态度。在此保罗教训骄傲最终将被丢弃,真正的信心是谦卑地府伏在神面前,而不是夸耀自己,对人则自己降卑服事他人。
10:13 本节提到了信徒所遇到的一般性试探。信徒遇到的试探是神的旨意,为的是借着熬炼、训练他们的信仰,让他们得到更大的信心。因此当遇到试探时,信徒要更加拿出勇气克服它。另一方面本节所提到的试探的特征如下:①试探是人生的基本要素,是必然要经历的;②我们所遇见的试探不是特别的;③试探当中必然会有出路。
10:14-22 本文记述了保罗对哥林多信徒拜偶像事件发出的警告及指责。当时哥林多信徒当中,仍然有人皈依基督教之后,也继续出入外邦人的神庙,并与他们一同吃饭。对此保罗以基督的圣餐为比喻,指出参加外邦神的祭礼是拜偶像的行为。
10:14 拜偶像的事:在这里指参加在外邦神庙举行的祭礼或在那里与他们一起吃祭物的行为,而不是指直接参加敬拜外邦神。
10:15 你们要审查:信仰的三要素是知、情、意,意指使用理性知觉分辨事理,选择正确的道路。
10:16-17 祝福的杯……所掰的饼:通常指圣餐仪式上喝的杯和吃的食物。圣餐仪式中的酒和饼象征基督的身体和血,喝酒和掰饼行为是参与基督的血和身体的行为,意味着与基督在灵性上的联合(约6:56)。因此教会是以基督为首的一个身体,每个信徒是组成身体的肢体(罗12:4,5;弗1:22,23)<路22:19,圣餐和圣餐仪式>。
10:18-19 本文比较了旧约时期犹太人的献祭仪式和外邦人的祭祀。对以色列来说,在祭坛上献祭或吃部分祭物意味着参与了敬拜神的仪式。反之,献给偶像的祭物或偶像本身根本算不得什么:①这表明神与偶像本质上的差别;②明确宣布了真正配得我们敬拜的对象是只有神一位。
10:22 保罗使用悖论法控诉,在神面前人是多么地无能和软弱。强调如果软弱的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本相,违背大能神的旨意、专干拜偶像与交鬼的事来激发神的愤恨,那么他们将无法逃避神的震怒(结6:12,13)。
10:23-33 保罗在前面警告拜偶像的人,在 本节再次对祭偶像之物问题作出了总结性教训。在这里保罗提出如下大原则:①为了别人的益处,应当节制基督徒的自由;②圣徒不要只追求自己的益处,而应为别人的益处而努力;③所作的一切应当都是为了神的荣耀。
10:24 乃要求别人的益处:体现了圣徒真正的自由和实践爱心的原则。求别人的益处的人生,只有在信基督的信仰里才有可能实现,并且能够排斥一切来自利己主义的野心,是完成所赋予信徒之救恩的道路。
10:25 凡市上所卖的:当时在哥林多地区外邦人的庙宇触目皆是,他们献完祭后就把祭物拿到市场上卖。因此市场上所卖的大部分肉都是献过祭的祭偶像之物。保罗劝勉他们只管吃市上卖的食物,不要问什么。通过这些话语我们认识到,原来祭偶像之物根本算不了什么,成为问题的不过是被食物诱惑的心(太15:17-20)。
10:27-28 说明了有关不信者招待食物时,信徒们当持有的态度。在这里我们可以知道,基督徒的真正目标不是是否吃祭偶像之物,而是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太6:33)。
10:29 我这自由……论断呢:等于说“我因感恩而吃的,怎么可以受别人良心的判断?”,意思是我的自由不能成为别人所忌讳的。
10:31-33 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本文是从8:1节开始所讲述的有关祭偶像之物的概括性结论。即为弟兄的益处所作的努力等于彰显神的义,信徒所作的一切都应当为荣耀神而行。这是不仅仅局限于祭偶像之物问题上,也涉及到基督徒的所有生活领域的行动纲领。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