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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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二十一2-20约兰
历代志记载的篇幅是列王纪的两倍(王下八16-24),其中强调昏君所作的坏事。约兰跟上一代的对比,见于第2至4节;一个贤君承受的强大家族,是神赐福的记号,但在他儿子邪恶的治下,却成为了头一个灾难(4节;士九1-6是先例,却不能引用来证明那是正当的)。约兰所继承的国位「以色列」是不含贬意的(2、4节),但其后却成为一个贬义的「以色列」(6节;参导论及十1至三十六23之引言)。转变是在何时发生的?转折点在于他与「亚哈的女儿」亚他利雅结亲,因着这段婚姻,两个皇室开始多有交往(留意一些君王的名字在两国都同样流行),尤其是南国开始信奉已影响北国的外邦宗教。约兰没有效法他父亲的善道(12节),却放任而行,因为正是约沙法愚昧地助长这些联盟。
纵使约兰无信,耶和华的约却确保神不会因戴维后裔行恶堕落,而毁灭他们(7节)。但他们仍须为所犯的罪作出补偿,而这种补偿是由耶和华而来的。伊莱贾的信件并不见于列王纪(11-19节),这信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伊莱贾并非一位「写作的先知」,不曾在南方说预言。然而,这信确实把十分典型的「北方」处境套用在南国中。那是明明地关乎报应的(「你犯了罪,因此你要受苦」)。并引述例子加以强调:8至11节与16至17节描述约兰本身的罪,以及他使别人堕落而引致的灾难。所有他所想望的──权力、家庭、健康、尊敬,及标志着神赐福顺服之人的东西──他都失去了。他死后并没有得着任何尊荣或记念,历代志作者更假设没有人想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东西(对比十六11与对比二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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