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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下第廿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第廿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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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0 约兰的暴政:本文记录了犹大的第五代王约兰的统治。他与忠心的父亲截然不同。他任意处决了自己的兄弟和忠诚的臣子(4节),在犹大全地设立邱坛,强迫百姓崇拜偶像(11节)。其结果,以东和立拿背叛了犹大(8,10节),犹大还受到了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侵略(16节)。约兰暴政的原因可追溯到先王约沙法与亚哈的结亲。本章给我们的教训是:①信仰并不是遗传的:约沙法是特别虔诚的王(17:5,6),以善政统治了犹大,而且也是宗教改革的主导人物(17:9;19:4-11)。但其子与他截然不同,是个邪恶的典型。他的信仰没有受约沙法的影响,反而受了“亚哈”的影响。可见,人即使在信仰虔诚的环境之中,如果没有接受正确的信仰教育和训练,那么也会走向悖逆的路;②神的体恤:本章描述了约兰所代表的人的邪恶的本质,以及神赐予人类的不变的真诚与爱。约兰是一个偶像崇拜者和杀人犯,当时的犹大人也跟着他一起腐败堕落,因此他们被神的忿怒灭亡也是罪有应得的。但是尽管人类极度邪恶,罪孽深重,但神始终不愿意灭大卫的家(7节),要永远保存拣选的族类。当然,神用各种方式惩罚他们,但始终针对约兰一个人(15,19节),为的是让犹大回心转意,而不是要灭犹大。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毁灭就是一个实例。神以他的宽容不断忍耐,希望所有的罪人都能得到拯救(彼后3:9)。

21:3 因为他是长子:长子有继承王位的优先权,但不是绝对的。约兰与亚他利雅成亲(6节),受了她偶像崇拜的影响,因此约沙法可以在其他六个儿子中(2节)选择王位继承人。但是就为长子的名分而立了一个不适合的人作王,这不是有信仰之人的所为。在圣经中,长子权的继承是至关重要的:①定义:长子通常指儿子中年龄最大的人(出6:4;11:5)。有时也指“优先权”或“至高无尚之权力”。如以色列就是神的长子(出4:22;耶31:9);②权力:长子有特殊的权力。这来源于重视祖先、家族、基业的希伯来人的社会习俗,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神的指命。长子有得到父亲的祝福(创27:1-4)、受优先待遇(创43:33)、拥有领导地位(创37:22)、继承双倍的财产(申21:17)等权力。此外,还延续血统,死后其子成为长子的继承人;③长子权的继承:当时长子的继承权似乎可以买卖,如以扫。此外,如犯近亲通奸等重罪,会被剥夺长子权(创25:29-34;35:22;49:3,4;代上5:1)。而且立次子为长子似乎是父亲的权力,如以撒(创17:19-21),以法莲(创48:13-20),所罗门(王上1:32-37),申利(代上26 :10),这不仅不符合习俗,而且也不符合律法规定(申21:15-17)。尽管如此,圣经中多次出现长子权转移的情况,这是神主权的安排。在王位继承问题上,长子有权继承,但也可以立其他人为王(王上1:20,27;王下1:17;23:31,36)。但女儿和王妃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王下1:17;3:1);④新约时代的意义: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成了神的长子(罗8:29;林前15:20;西1:15),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罗1:4;林前15:13;彼前1:3)。因此,当信徒与基督联合时,就是神的长子,并且用复活的生命继承拯救。

21:4 约兰除掉了潜在的反对势力。他肆意杀戮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夺取兄弟的所有,或嫉妒比自己虔诚的人(13节),亦或对王位有了危机感。但最关键的原因是亚他利雅的怂恿。约兰生性懦弱,因此王宫的实权实际上掌握在她手里。此处的臣子是约沙法时期教律法的人,很可能反对过约兰娶亚哈的女儿为王妃。约兰试图通过除掉以上两派势力,巩固自己的王权。他的这一举动与邪恶的北以色列王没有什么区别(6节)。然而,用无辜者的血换来的王位仅维持了8年,最后两年还被重病缠身,在痛苦中死去(18-20)。

21:6 亚哈家:定居迦南后,巴力崇拜只限在局部地区,但到了北国暗利王朝时期达到了顶峰。尤其到了亚哈王时期崇拜巴力甚至超过了正统宗教,登上了国教的位置,其弊病日渐尖刻。因此圣经的作者把“亚哈家”作为巴力宗教的代名词来使用。

21:7 大卫的家:代表以色列正统的一神信仰,是相对亚哈家而言的。

21:8-10 以东和立拿人的背叛:记录了以东和立拿的独立运动,以及约兰讨伐战争的失败。直到约沙法统治时期,以东(王上22:47)和立拿(书15:42)一直是犹大的属国,他们的叛乱实际上是对约兰恶行的惩罚。可见,神虽然履行了与大卫所立的盐约(8节),但也没有放任约兰的罪恶。

21:9 约兰就率领……人和车兵长:参见王下8 :21。

21:12 你祖大卫的神:以利亚再次强调了约兰属于大卫血统的事实,并指出约兰的行为已经背离了大卫的正道。对于约兰来讲身为“大卫的子孙”的确是件光荣的事,但他的行径却与称谓不相符,因此受到了先知的谴责和警告,最终落得了悲惨的结局。类似的例子就是新约时代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他们向来作为“亚伯拉罕的子孙”而自豪,但因拒绝福音,因此施洗约翰谴责他们是“毒蛇的种类”(太3:7),耶稣责骂为“瞎眼领路的”和“粉饰的坟墓”(太23:16,27)。而且耶稣还指责不遵行神的道,却称呼耶稣为“主啊主啊”的人为“作恶的人”(太7:21-27)。

21:14 与非利士人和亚拉伯人的战争成就了这一预言。即,正如预言所说,除了他最小的儿子约哈斯之外,全部战死(17节;22:1),而且王宫里所有的财宝和他的妻子全部被掳掠一空(17节)。

21:18 不能医治的病:可能是非常痛苦的疾病(肠胃腐烂的疾病)或慢性腹泻之类的病。

21:20 无人思慕:约兰死后百姓既没有为他烧香(19节),也没有哀念。而且他的尸体没有葬在‘列王的坟墓里’。可见他生前的恶行引起了公愤。除了约兰之外,约阿施和乌西雅也因生前的恶行而没有葬在列王的坟墓里(24:25;26:23)。恶人的墓和义人的墓分开,意味着人死后,义人的灵魂和恶人的灵魂也将永远分开。即到了末日,义人复活得生,恶人复活定罪(约5:28,29)。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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