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掳归回的人(九1~34)-《马唐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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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志上注释
四.被掳归回的人(九1~34)
按年代次序这一章应当放在历代志下的结尾,因为它记载的是从巴比伦被掳之地归回者的名单。作者把这一章放在这里,是表示关怀他们的需要:作为一个民族,他们需要回到曾使他们强大的起点上,那就是顺服神。
第2至9节简单提到一些归回耶路撒冷的犹大和便雅悯的子孙,他们都是族长(9节)。第10至13节提到祭司,第14至34节提到另一些归回的利未人,并描述他们的职务。另一个归回的名单可在尼希米记第十一章找到。
提到做神的工作,我们常会以为讲道、教导、歌唱等,显眼的领导工作才算数,但是第10和11节特别提到亚萨利雅被拣选管理神的殿这件事。不管你在教会担负什么任务,在神眼中都是重要的。只要你尽了心,他就喜欢你的事奉,也欣赏你事奉的态度。
五.扫罗的家谱(九35~44)
本章末尾十节,跟第八章29至40节基本相同,都是记述扫罗的家系,并为历代志上的历史部分作预备(十至二十九章)。扫罗的历史记载在撒母耳记上第九至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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