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1-《马唐纳注释》
一五1-《马唐纳注释》
4.亚伯兰得着后裔的应许(十五)
一五1 第十五章的首节与第十四章最后的一部分紧紧相连。这位人类的祖先拒绝了所多玛王的馈赠,耶和华就对他说:“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赏赐你。”
亚伯兰为什么惧怕?也许是害怕他刚打败的诸王(参14:15)来报复,但神为他壮胆。在这里我们看到:(1)神应许要护卫他——“我是你的盾牌”;(2)神应许要“大大地赏赐他”。神要保护亚伯兰,又使他家财万贯。
当我们对前途感到恐惧时,要记住在艰难的时候神与我们同在,他应许要大大地赐福给我们。我们既有神自己作我们的盾牌和赏赐,我们还怕什么呢?
一五2~6 自从神应许赐给亚伯兰无数的后裔(创十三16),至今已事隔大约十年(创十六3),仍无亲生儿子。“主耶和华阿,我既无子,你还赐我什么呢?……”在亚伯拉罕看来,没有儿子,那就地是空的,应许也是空的!没有儿子,就永远得不着祝福。亚伯兰既然无子,家仆大马色人以利以谢就要承受他的家业,因为当时的律例正是这样。根据古代文献,一个没有儿子的人,可以立他的男仆为后嗣及产业监护人。
然而,神应许他亲生一个儿子,他的后裔要如众星一样繁多。从生理的角度看,这是绝无可能的,因撒菜已过了生育的年龄。亚伯兰却信神的应许,神因此称他为义。因信称义的真理在这里表明,而在罗马书四章3节,加拉太书三章6节和雅各书二章23节复述。
在第十三章16节,神应许亚伯兰的后裔要象尘土那样多;在第十五章5节这里,神应许亚伯兰的后裔要象众星那样多。尘土象征亚伯兰亲生的后裔,即生为犹太人的一群;众星预表他属灵的后裔——因信称义的人(参看加三7)
一五7~21 神要落实亚伯兰得后裔(l~6节)和得地的应许(7,8.18~21节),就作出一次奇异且意义重大的象征行动(9~12节)。巴伦解释说:
“根据古代东方立约的惯例,立约双方要经过宰杀后被切成肉块的动物,用象征的手法证明他们尽心尽力遵守成全自己所立的约(参看耶三四18,19)。在创世记第十五章,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象征神的同在,神独自在动物的肉块中经过。亚伯兰纯粹是目击神彰显奇妙白白恩典的见证人。”
“亚伯兰沉沉的睡了”表示他并没有从祭物的两半中间经过(参17节),故这个约是神单方面应许守约的。这象征所立的是无条件的约,惟有神自己方可成全这约。神采取主动,给予证实,并履行所应许的。亚伯兰能亲眼看见神在肉块中经过,所以神所立的约是真实的。
有人提出本文的另一观点,献祭的肉块预表以色列国。鸷鸟指外邦国家,别人的地当然是指埃及。到了第四代,以色列人将要被释放,从埃及为奴之地回到迦南去。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说明以色列国的结局——受苦与见证。
神知道亚摩利人会变得更加邪恶,有一天必要受惩罚,其中一个惩罚就是把他们赶出迦南地,将这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亚摩利人的罪孽满盘时,以色列人就被释放。迦南的异教徒居民最终被灭绝。然而,神审判罪恶之前,都让罪恶自然发展,甚至他的子民也受损害。他长久忍耐,不愿一人沉沦,败环的亚摩利人也不例外(彼后三9)。他甚至让罪恶结出果子,好叫人人都看见罪的恶果。可见,神的忿怒是全然公义的。神所做的一切皆与他的信实、公义相符。他满有怜悯,明察秋毫,行事公义,而他安排的时间也是最好的。
第13和14节造成先后次序的问题。经文预言亚伯兰的后裔要寄居别人之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四百年过后,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地出来。四百年这个数字在使徒行传七章6节重复出现。
出埃及记十二章40~41节说明,以色列民在埃及寄居正满四百三十年。在加拉太书三章17节。保罗说神与亚伯兰立约至颁布律法的时间有四百三十年。
这些数字可以怎样互相协调呢?
创世记十五章13至14节和使徒行传七章6节提及的四百年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尽折磨的时间。雅各一家初抵埃及时并无遭受任何亏待,反而接受宫廷式的款待。
出埃及记十二章40和41节提及的四百三十年实指以色列人居留在埃及直至离开当天总共的日子,是个实际的数字。
加拉太书三章17节提及的四百三十年跟出埃及记十二章40和41节所指的大致相同。时间的数字以神向雅各落实亚伯兰之约,雅各准备进入埃及时计起(创四六1~4),延伸至颁布律法的时候,距离出埃及约三个月。
创世记十五章16节的第四代可见于出埃及记六章16至20节:利未、哥辖、暗兰和摩西。但以色列尚未占领第18至21节所说那应许之地。后来虽然所罗门统治这地(王上四21,24),却是如同管治附庸国一样,他的子民却没有进占当地。然而当基督再来作王时,一切的应许就全都得到成就了,没有什么能拦阻这约成就的。神一诺千金,应许就如即时发生一样的真实!
一般人都认为(18节)的埃及河是位于迦萨南部的一条小溪,即现在的 Wadi el Arish。而不是尼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