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使徒行传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二1~4
五旬节的证明
犹太人将 * 圣灵的浇灌特别与末世(一6)相连,而神在五旬节所赐下的一些记号表明,虽然神的 * 国度还没有实现(一6~7),但从某个角度而言,其能力已经因*弥赛亚第一次的临到而开始彰显了(二17)。
二1 按 * 死海古卷,五旬节的庆祝是纪念约的更新;后期有些记载说,它乃是庆贺神在西乃山赐下律法。(有些注释家认为,路加有意将摩西赐下律法和耶稣赐下圣灵作模拟,但是将五旬节与律法相连,可能比路加更晚,而从使徒行传第二章几乎看不出路加将这两者相连──即使在他之前的一些犹太基督徒或许会如此拉关系。更重要的,应该是来参加这节期的各地群众;参二章5节的注释。)
二2 在别处神曾使用风来代表祂的 *灵,这灵将于以色列未来得复兴的时候,使死人复起(结三十七)。这个象征显示,众人对未来的期望,如今已轰轰烈烈地进入历史之中。
二3 在被掳之前,神曾将祂的荣光临到每一个祂选为居所的帐幕中(出四十34~35;王上八10~11)。可是火也曾用来描述神在忿怒之日将施行的审判,因此可以作为未来的记号(赛六十六15;参:路三16的注释)。(有些人将神颁布律法时的火──出十九18──与此处相比,也有人以炼净金属的火来与此处相较。)
二4 有些学者引证其他文化中无条理的发言,与此处的方言相较,但是这种从希腊罗马古籍中取出的所谓相仿例子,力量很薄弱。路加所展示的这种发言,不是无条理的,而是用他们自己不明白的语言在敬拜,并且他指出,*旧约 * 预言的恩赐是此处的背景(参二16~18的注释)。
二5~13
五旬节的各族之人
路加在此所描述的场景,最合适的地点应当是圣殿的院中。倘若 * 门徒仍在一章13节的「楼房」内聚会(此点仍有争议),他们也很靠近圣殿;宽敞的大房子只在耶路撒冷的上城靠近圣殿之处才有。
二5 来自罗马与巴底亚境内各地的犹太人,会来参加三种节期(圣殿节、逾越节和五旬节)。由于五旬节只在逾越节之后五十天,有些人终身难得花费巨资来朝圣,会留下来参加两个节期。五旬节可能是三个朝圣节期中最不受重视的一个,但是人潮依旧不减,有 * 约瑟夫为证。
二6~8 来自巴底亚的犹太人会懂 * 亚兰文;从罗马帝国来的人则懂希腊文。但是他们当中许多人也熟悉自己所居城市的当地语言。(连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通常都会讲两种语言,就像今天世界上许多地方的人一样。)
二9~11 虽然这些人都是犹太人,但是就文化和语言而言,他们原属于许多国家;因此,从 * 教会成形之初,甫成为一个明显的团体之时,* 圣灵就将教会蕴育成在基督主权之下的多文化群体。
有些注释家认为,这个国家名单与古代的占星名单相呼应,但是二者相似之处不多。最可能的建议为,路加只是将创世记十章的列国表改为当代的名称。在巴别塔事件之后,神审判他们,变乱他们的口音,使这些国家分散到各地(创十一);此处神藉一个神迹,将那次的审判颠倒过来,打破了语言的隔阂。
二12~13 作者(无论在记事或写小说)常会用问题来引出响应。古代的作者有时会用醉酒的样式来描述得灵感的人;希腊人相信,人会因神祇的灵感而亢奋不已,而 * 斐罗,这位熟悉希腊思想的犹太作者,曾写了许多被神灵陶醉的事,远超过任何现存的作者。因此,超越的经历(无论是出于神的感动,或是被邪灵附体),有时在外人看来,其忘形的举止与醉酒十分相似。(醉酒对希腊人是很普通的事,不过在犹太的巴勒斯坦,醉酒却很严重,是可恨的,有罪的。)
二14~21
五旬节的预言
二14~15 在希腊罗马社会,向大众演说的人通常是站着讲。彼得先回答后提的问题(二12~13)。一般人不会在早上九点喝醉,到晚上才有此可能(参:帖前五7),因参加宴会;第二天早晨或许还有后遗现象,但是举止不会像醉酒。
二16~18 「这」(二16)是指说方言(二6、12),彼得说,这事的发生应验了约珥书有关 * 预言之 * 灵的话,或许他是在用犹太式「更何况」(「由小更可见大」)的论证法:若圣灵可以感动他们讲出自己所不懂的语言,祂岂不更可以感动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讲出神的话来?异象和异梦是属于预言的范畴,彼得在二章18节加上「他们就要说预言」一语(约珥书中没有),来强调这一点。
彼得将约珥书的「以后」(二28)解读为「末后的日子」,先知常用这个词组指主的日子之后(赛二2;弥四1),这也符合约珥书的上下文(珥二30~三3)。既然未来的世代是从 * 弥赛亚临到开始,而弥赛亚──耶稣──已经来到,因此,至少从某个角度而言,这世代已经开始──圣灵浇灌在跟随祂之人身上,便是证明。
二19 约珥书二30用到「奇事」,却没有用「神迹」;彼得或许加上「神迹」,因为他想显明,至少一些当有的神迹在地上已经出现(徒二22;参:申二十六8)。「血、火、烟雾」是描述战争的用语。
二20~21 在约珥书中,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颜色,主要是因蝗虫(及/或人)的侵袭(珥二2、10,三15)。彼得声称,此一神在末时对以色列的拯救,已经以某种先发性的方式开始了。方言证明了*预言之 * 灵已经临到,这便证明救恩已经临到,由此可证明弥赛亚时代已经临到,因此,* 弥赛亚已经来了。
彼得引用约珥书的话到此告一段落,不过到了这篇讲章的末了(徒二39),他又回到约珥书二32的最后一句话(「所有主所召来的人」)。因此,他的讲章是标准的犹太式(*米大示)解经,讲解他所引用的最后一句经文,并且回答一个问题:他们要求告之主叫什么名字?在希伯来经文中,这里的「主」乃是神的圣名(雅巍),而参加 * 会堂的读者会将它读为「主」字(Adonai);彼得很可能是引用希腊文圣经向这些来自天下各国的听众讲话,而希腊文只用简单的「主」字,不过大家都知道,在这里它的意思是「神」。
二22~40
五旬节的信息
正如贝利(Kennegh Baley)的分析,彼得的这篇讲章是长篇的对称架构,即颠倒平行的文学结构:A.你们所钉十字架的耶稣(二23、 36b);B.大卫曾说:「主……在我右边」(二25、34b);C.大卫已死/没有升天(二29、34a);D.大卫预言/ * 圣灵的证据已经出现(二30a、33c);E.神起誓/圣灵的应许(二30b、33b);F.基督坐宝座(二30c、33a);G.大卫预先看见/十一位使徒的见证(二31a、32b);H.耶稣的 * 复活(二31b、32a);I.耶稣没有朽坏(二31cd)。以上 G点将门徒的见证与先知的能力连结起来(参一8的注释)。
二22~28 彼得引用诗篇十六篇来支持他的论点(在使徒行传二29~32予以发挥):神会使 * 弥赛亚从死里复活。有些反闪族人士曾用类似二章23节的话来攻击所有的犹太人,可是彼得对他们整体责任(参:撒下十二9)的评语,不会比 * 旧约的先知更尖刻(如:阿摩司、以赛亚、杰里迈亚),因此若过分严苛地运用这句话,是不对的。
二29~31 彼得主张,这篇诗不可能是指大卫,因为大卫的身体已经朽坏。(耶路撒冷城外有一座大卫的墓,旁边还有女先知户勒大的墓。)这篇诗应当是指大卫最终的后裔,就是大家都同意的那位 * 弥赛亚(受膏君)──按定义而言(徒二30;诗一三二11;参:诗八十九3~4)。
二32 经文说得很清楚的,他们亲眼看见耶稣应验了那些话;他们的见证也有 * 圣灵浇灌为印证,这一点圣经他处也没有解释〈二16~21、33〉。
二33~35 犹太解经家常将使用同一个字或词的经文串接起来(这原则称 gezerah shavah)。因此彼得接上了诗篇一一○1,这节明显是指 * 弥赛亚,而其中和诗篇十六篇一样,有「右手」一语,并讲到升天之事。(有些注释家认为这篇诗与摩西相关,他们指出犹太人的一个传统,说摩西曾升到天上,去领受律法;不过,若视这段经文只是单纯的解释该篇诗,它的意思会更明确。)
二36 彼得根据诗篇一一○1指出,*复活的那位便是大卫称为「主」的那位。祂既拥有「主」之名,即是约珥书中所提的那位(二32;参:徒二21的注释)。
二37~38 彼得指教人如何求告主名(二21):要奉耶稣的名 * 受洗。由于受洗原是为异教徒归信犹太教举行的仪式,彼得的要求会让犹太听众感到不快,令他们觉得不受尊重。他要求信的人作公开、彻底的归信见证,而不容他们想无条件得救、私下作决定、又不明确委身。「奉耶稣基督的名」将此一洗礼与其他古代的洗礼分别出来,因受洗者必须对基督有信心;这个词组只是指,受洗的人要承认基督。(使徒行传常将这个词组和「受洗」〔be baptized〕连起来,是被动式,而非主动式;这不是指一种形式,在为人施洗的时候要如此念诵,而是指领洗的人要承认这样的信仰;见二21和二十二16)。
犹太教不同的派别会强调* 圣灵不同的方面(如:*死海古卷注重洁净与智能,* 拉比和其他人看重 * 预言),而路加的著作特别强调圣灵的感动和预言,他也与 * 新约其他的作者一样,认为就神学而言,圣灵的工作乃是一整套的(参八14~15的注释)。
二39 读过整个使徒行传的人会猜测,「远方的人」是否指 * 外邦人(赛五十七19;参:徒二17),但是彼得当时一定是在想分散在巴勒斯坦之外的犹太人。在旧约里,这种普世性的 * 圣灵浇灌是到末时才发生的,也会在那个时段中持续下去。
二40 古代的历史家会将演说编辑、重新安排;他们不会逐字引用(没有人可以做到──除非该演说极短〔但演说者有时会连续讲几个小时〕,而讲员也预备了大纲交给作者)。因此,路加只是将彼得的话作了重点摘要。
二41~47
五旬节的能力
二41 * 约瑟夫估计,在巴勒斯坦境内的 * 法利赛人总数为六千,因此,在耶路撒冷有三千人归信此一新的耶稣运动,这步可不算小!圣殿山有许多浸池,崇拜者常用来作礼仪的洁净之用;因此大批 * 洗礼可以快速进行。
圣殿山的浸池
二42 古时大部分特殊的团体都会一起吃饭(*神秘宗教、法利赛人的团契、葬仪社人士等)。不过,许多希腊社群的人只是每个月一次聚集用餐(与二章46节不同)。因此,早期基督徒天天在一起用餐的作法,值得注意(后来减为每周一次)。
餐桌的交谊表明亲密,吃饭的时候互相讨论,甚至聆听讲话,都是很平常的。犹太祭司会提供讨论题目,而这段经文讲到教导与祷告(或许包括参与圣殿的祷告──三1),由此可见,早期基督徒的相交,重心无疑是在亲切的崇拜、分享,和学习圣经,比现今的西方信徒更加深入。
二43~45 路加在这里所用的希腊言辞,是 * 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等人用来描述理想式、乌托邦社会的用辞。因此,凡是认为早期 * 基督徒在二章44~45节犯了错误的人,乃是将自己的观点读入圣经,并没有听懂路加的信息,因为根据路加的描述,这种激进的生活方式乃是 * 圣灵浇灌的结果。
有些犹太团体,如住在* 昆兰的社群,会采取毕达哥拉斯的模式,将他们所有的财产都交给社群的领袖,因此他们所有的人都能脱离社会,住在一起。本段经文描述的财物共享,虽然与上述群体一样激进,但绝不是为了脱离社会。早期的基督徒承认,耶稣是他们个人的主,也是他们财产的主(参四32);他们把财产卖掉,以供应有需要的人(四34~35),并开放他们的家,让基督徒前来聚会(二46)。这些行动并不是要达到 * 禁欲的理想──如某些希腊和犹太派别所行的,而是彻底地实践「人比财物重要」的价值观。据报导,基督徒的这种行为一直持续到第二世纪,长期以来都被异教徒耻笑;后来异教的价值观终于充斥在*教会当中。
二46~47 圣殿是公众聚集的最佳场所之一,百姓常在那里聚会。在献早祭与晚祭(三1)的时候,会有几个小时的公祷。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