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六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6:1-10 路加简略记载保罗在特庇和路司得的事工。因着第二次布道旅行的目的,路加有意简略已听到福音地区的事工。只刻画了将担当重要福音事工的提摩太。选立教会领袖时,信徒的评价很重要(4:3;10:22;22:12)。评价重点在于圣灵所结出的果子——人格,而不单纯在人的才能和性格(加5:22)。提摩太从小受外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的影响熟知圣经(提后1:5;3:15),可能在保罗第一次布道旅行时接受了主。归信后,他的活跃成为大家的榜样(罗16:10;林前4:17;提前1:2)。在这次旅途中出现了有名的马其顿异象。
16:3 给他行了割礼:保罗的方针是始终根据各地的情况和文化向人传扬福音,但对待改变福音真意的行径非常严厉(林前9:20,22;加5:2)。保罗让提摩太受割礼的原因:①尽量减少在访问地与犹太人发生不必要的摩擦。他所有的关注和精力都在福音的扩展上,丝毫没有亵渎犹太人传统之意;②与犹太信徒友好相处。耶路撒冷会议接受保罗关于割礼的见解,保罗访问各地时也传达会议决议。在这种情况下保罗允许提摩太受割礼,是要表达他没有强烈反对割礼之意,同时再次说明受割礼与否都不被福音排斥(创17:9-14)。
16:6-10 保罗访问特庇、路司得、以哥念等地区后,试图顺着罗马大道去以弗所,但被圣灵制止。因此他改变方向,想经过弗吕家、加拉太,北上到庇推尼地区,再一次被圣灵制止。保罗的计划屡次遭到神的制止,他只能安静等候神的引导。此时,出现了马其顿异象。在这一系列事件中,看见神的带领。本文使用“圣灵”(6节)、“耶稣的灵”(7节)、“神”(10节)等多种表达方式,明确表明宣教主体是三位一体的神。马其顿异象在教会历史占非常大的比重。如果主宰历史的神未向保罗显现,或保罗不肯顺服,欧洲文化和文明的版图就截然不同。
16:11-40 保罗第二次布道旅行中腓立比的事工。腓立比相当于通往欧洲的大门,由执政官直接统治,是皇帝的直辖市。由于这样的地理和政治要素,腓立比传道具有深刻的意义。在这里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保罗给腓立比教会打下良好的基础。腓立比教会也对建立人保罗非常忠诚友好(腓1:3-5),保罗也非常信赖他们,只接受腓立比教会的财政支持。保罗表达喜乐最多的书信就是腓立比书。路加记录保罗访问腓立比教会时,使用了“我们”(16:10-17;20:5-15),由此推测路加也参加了腓立比宣教事工。
16:12 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马其顿的首都是帖撒罗尼迦,但路加把腓立比视为“头一个城”是有根据的。腓立比在罗马帝国内拥有如此地位,是因B.C.42的腓立比战争。此次战争,亚古斯都击败普鲁托斯和该撒,当上罗马皇帝。亚古士都把失去勇猛的老职业军人迁入腓立比,把此地列为罗马直属殖民地。腓立比位于海陆通道上,是战略要地、农业和商业中心、闻名世界的医学教育机构所在地。
16:13 河边:按照犹太人规例,有10名男子定期聚会,便能形成会堂。不到10名,就在河边或海边聚集、祷告(诗137:1)。在腓立比没有会堂,可推测散居的犹太人较少。
16:14-15 保罗的腓立比事工始于吕底亚的悔改。吕底亚停留在腓立比,好象是为了扩大生意,她在推雅推喇城受过敬虔的犹太教育。有人说吕底亚就是腓4:3中“与我一同劳苦”的人。吕底亚的家成为腓立比宣教中心(40节),她为腓立比教会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努力。
16:15 强留我们:保罗不求自己的益处,把见证基督作为莫大的喜乐(林前9:15),尽量避免带给信徒麻烦。保罗一行谢绝住在吕底亚家,吕底亚盛情难却,他们只好答应。吕底亚的态度教导我们:①热心招待客人,表现出信徒应有的生活样式(来13:2);②不只满足于永生的喜乐,更渴望长成基督的身量,为了生命更加成长,极其渴慕神的道(弗4:13)。腓立比教会能够发展,与信徒们的自愿的献身精神分不开。
16:16-34 与以吕马(13:8)及以弗所银龛(19:24-27)事件类似,使女的主人逼迫保罗,也是因为个人利益。保罗在他的书信书中暗示过在腓立比所受的凌辱(林后11:23,25;腓1:30;帖前2:2)。保罗和西拉被囚在内监,两脚上了木狗,仍然唱诗赞美神(25节),向给自己带木狗的看守传福音(31节)。保罗的书信记载了他超越环境、对基督的盼望与喜乐、无畏的信心(罗8:38,39;腓4:4;来3:6)。他的告白不是根据理论,而是基于鲜活的经历产生的信念。
16:17 使女被巫鬼所附,使人联想到在耶稣面前呼喊的污鬼(可1:24;3:11;路4:34,41;8:28)。神能借着敌对者的口赞美福音。巫鬼为阻碍福音,计谋诡诈。撒但没有能力直接对抗基督的福音。基督的死和复活已打败撒但的权势(路10:18;西2:15)。撒但就装作光明的天使,把自己装扮成福音的友好者,更诡诈地阻碍福音(林后11:14)。
16:19-21 敌对者给保罗一行定了三个罪名:①激起当地居民对犹太人的反感(20节),塑造民族优越感,加深对福音见证者的成见;②破坏罗马帝国的公共和平,播撒骚乱和暴动的种子(19:40;24:5;王上18:17);③搅乱罗马帝国的宗教。罗马十二判法中有“一个民族不可随意更换所信奉的神”的条例。在罗马帝国各民族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强迫人信奉某一宗教,就是犯“搅乱风俗”罪,要被禁止。基督福音是宇宙性的,绝不局限于某一民族。所以随之扩展必会引起摩擦。犹太领袖早已意识这点,于是拼命在罗马法庭控告保罗是“鼓动生乱的人”(24:5),但证据不足只好延长审判(22:24;25:18,19)。
16:22 官长:罗马殖民地腓立比在行政上独立于帖撒罗尼迦的州政府。大部分罗马殖民地都差遣两位执政官,下面再安排两名差役施行执政官任务(35,38节)。看守大都是退役军人,不仅保障他们的生计,也考虑到他们的武艺和忠诚。本节的“官长”可能是执政官。
16:23-24 保罗被严刑拷打处于半死状态(林后11:23),被监禁于重重看守和黑暗无光的内监里,两脚上了木狗。保罗和西拉能够出狱,简直不可思议,惟有超然的神迹才能救出。
16:25 祷告唱诗赞美神:保罗和西拉被严刑拷打,在监狱里等候斩首。逼迫者希望看到他们懊悔。然而,他们的期待落空了。因为:①保罗和西拉处于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却没有停止祷告。可能他们祈求,就像基督多受苦楚一样,也要靠基督多得安慰(林后1:5);祈求藉着自己所遭遇的事更叫福音兴旺(腓1:12);祈求逼迫者悔改认罪归向神;②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他们没有停止赞美神。他们为福音甘受凌辱(太5:12;林后12:10;彼前2:20),以感恩的心赞美神(帖前1:2;5:18)。
16:27 要自杀:罗马法律规定,犯人逃跑,看守就要代替犯人受刑(27:42,43)。
16:31 初期教会传福音的最大的主题。跨越时代成为基督教永恒真理的核心。
16:35 释放那两个人吧:官长认为笞刑和入狱一夜,对他们已成为充分的警告,可以释放他们。我们知道这是神的旨意允许的,若不是神所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处置神的使徒(太26:45;约13:1)。
16:37 我们是罗马人:罗马公民受审时,本人有权选择地方法律,遇到问题难以决断,可以请求皇帝亲自审问。(22:25-29;25:9-12;26:32;27:1;28:16)可看到罗马公民的抗诉权,在已受审的情况下,可以避免笞刑;若不服审判,可以直接向皇帝上述。因为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罗马公民保罗和西拉分诉的机会,便辱打了他们(38节),官长十分害怕。保罗表明自己罗马人身份的理由:①为了保护刚诞生的腓立比教会。只要有利于福音,保罗可以使用任何方法(腓1:18);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苦难。遭受无辜的苦难,只要靠神忍耐,便是美事(彼前2:19),但不能把苦难本身美化。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