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马唐纳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马唐纳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五章
五.耶路撒冷的会议(一五1~35)
一五1 安提阿教会为割礼起的争论,加拉太书二章1至10节有描述。归纳两处的解释,我们得出这幅图书,有几个假弟兄从耶路撒冷教会下来,到了安提阿,开始在那里的聚会讲道。他们讲的主题是外邦人要受割礼,否则不能得救。他们相信主耶稣基督,这还不够,还要守摩西的律法。这对神恩典的福音来说,当然是个正面的打击。真正恩典福音的教训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已成就救恩的工作,罪人只须凭信心接受祂。有人为的功绩或行为介入的那一刻,便再不是恩典了。在恩典下,一切都在乎神,不在乎人。要是有附加条件的,那不再是一分恩赐,而是一项债务。救恩是一分恩赐,不是可以赚取或因功绩得来的。
一五2,3 保罗、巴拿巴极力抗拒这些信奉犹太教的人,知道他们来是要掠夺外邦信徒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
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这里,安提阿的弟兄决定差派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在加拉太书二章2节,保罗说他得启示往耶路撒冷去。这当然是没有矛盾的。神的灵启示保罗必须去,也启示安提阿教会,弟兄要差派他去。在往耶路撒冷途中,这组人在腓尼基、撒玛利亚几处地方停留,传说外邦人归主的事。这事传到的每一处地方,叫众弟兄都甚欢喜。
一五4 保罗一到达耶路撒冷,自己就到使徒并长老那里,详述他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事。他们必要承认那福音与传给犹太人的福音,是相同的。
一五5 很明显,这是全教会的公开聚会,几个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争论外邦人必须受割礼,并遵守摩西的律法,为要在最正确的观念上作门徒云云。
一五6 从本节看来,作出最后决定时,只有使徒和长老在场。然而,第12节似乎显示整个教会也在那里。
一五7~10 彼得站起来时,反对的人可能觉得他会支持他们的立场。毕竟,彼得是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然而,他们的盼望是落空了。彼得提醒听众,几年前,神规定外邦人先从他口中得听福音。事情在哥尼流家发生。神看见那些外邦人的心凭信正要来就近祂,祂就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祂在五旬节给犹太人一样。当时,神并没有要求这些外邦人受割礼。祂藉信洁净了他们的心,不会因他们是外邦人而有所分别。由于神接纳外邦人是基于信的原则,而不是因为守律法,彼得询问聚集的人为什么定要把律法的轭放在外邦人身上──这轭是他们的祖宗和他们所不能负的。律法从来不能救人,其功用在于定罪,而非称人为义。人藉律法认识罪,不是离罪得救恩。
一五11 彼得最后的决定值得特别留意。他表示深信因主耶稣的恩(不是因守律法),我们(犹太人)得救……和他们(外邦人)一样。有人可能会期望彼得身为犹太人会说外邦人得救像犹太人一样。但这里看见恩典胜过种族分歧。
一五12 彼得说完后,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如何降临外邦人中,且藉神迹奇事成就传讲福音的工作。
一五13,14 彼得已经说明主怎样藉他,先开启信道的门给外邦人。保罗和巴拿巴加上自己的见证,说明主如何藉他们作工,传福音给外邦人。雅各这时有权威地说明神在这世代的目标是选召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实质上,这正是西门(彼得)所提到的。
一五15~19 然后雅各引述阿摩司书九章\cs1611至12节。注意他没有说呼召外邦人是应验阿摩司的预言,反而是与众先知的话互相呼应。会众不能认为这是件奇事,神要以救恩临到外邦人,因为旧约清楚预言这事。神预言外邦人会这样蒙福,与信主的犹太人不同。
阿摩司书的节录指向千禧年,那时基督要将坐在大的王位上;而外邦人将寻求主。雅各没有暗示这个预言会在他说话的时候应验。相反,他说当时的外邦人得救,跟阿摩司说的日后将要发生的事,意思相合。
雅各的论点是:首先神\cs8临到外邦人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这正是当时发生的事(并且继续进行)。悔改归主的外邦人与悔改的犹太人一样,都加入教会。那时这事(外邦人得救)规模细小,稍后会以大规模出现。基督会再来,复兴以色列国,拯救凡称为祂名下的外邦人。
雅各把神首次临到外邦人中间看为当代大事。他认为这次临到跟阿摩司预言──将来基督再来作王,并临到外邦人,吻合得天衣无缝。两件事虽然不是完全一样,但意思相合。
留意事情的次序:
1.在这恩典的世代,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下(14节)。
2.基督再降临,重新复苏以色列中信主的一群(16节)。
3.重新修造以色列国后,跟是外邦列国得救(17节)。这里的外邦人是指凡称为我(神)名下的外邦人。
雅各引述阿摩司书九章11至12节的话,跟旧约的经文颇不相同。雅各显然是引用希腊文译本,这解释了两者之别的部分原因。然而,即使是跟七十士译本相比,这段引文也有点不同。有解释说,默示原本话语的圣灵,容许(话语)有所改变,为要应付近在眼前的问题。另有解释说,阿摩司书第九章的希伯来文手稿有几种读法。欧尔福相信雅各选引的译文,一定是最贴近希伯来原文的,而这篇原文已为大众受落了。否则,法利赛人一定不会接受引文为确据。
此后我要回来(16节)。雅各说过神在这世代的计划是要为外邦人开启信道之门。不是每人都会得救,但祂会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名下。雅各补充说,此后,即是教会从各国中被召出来之后,神要回来,重新修造大倒塌的帐幕。大……的帐幕是借喻手法,指大的殿宇,或皇室。重新修造帐幕指到皇室将来会重新建立起来,大的王位得以重新确立,基督坐在宝座上作王。那时,以色列成为祝福世界的途径。余剩的人,就是凡称为祂名下的外邦人,都寻求主。
阿摩司书的节录以此乃行这事的耶和华说这话结束。
那么,因为神现今的目的是呼召外邦人,作百姓归于自己,雅各便恐防因要外邦人遵守摩西律法而难为了他们。至于得救恩,人只须相信。
一五20 然而,他认为写信给安提阿教会,那里的圣徒可得提醒,要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骤眼看来,雅各似乎是自相矛盾。这岂不是律法主义吗?他岂不是把事情都放在律法下吗?答案是这个忠告丝毫跟救恩无关。先前的难题已得解决。但这个忠告事关犹太和外邦信徒的相交。虽然顺服指示不是得救的条件,但这点十分重要,因可避免早期教会形成强烈的分歧。
禁戒的事有:
1.禁戒偶像的污秽。第29节指的是献给偶像的食物。外邦信徒如果继续吃这类食物,犹太弟兄可能会非常疑惑,究竟他们弃绝了偶像没有。虽然外邦基督徒或者有自由吃这类食物,但会绊倒软弱的犹太弟兄,那么便不对了。
2.奸淫61。这是外邦人常犯的罪。因此雅各特别在谈到别的要点时,一并提出这点。圣经没有一处提到可以废除不准奸淫这条诫命。世世代代都要持守这条诫命。
3.勒死的牲畜。大洪水之后,神与挪亚立约,当中包括这条禁例(创九4)。因此,这是整个人类的标准守则,不仅是以色列的禁例。
4.血。这也见于创世记九章4节,所以是在摩西律法之先。神与挪亚之约从没有被废,我们要看这些条例在今时今日,依然生效。
一五21 这节经文说明为什么要有第20节的忠告。在各城都有犹太人常听到讲授,不准做雅各警戒不能做的事。犯不道德的罪是错,而吃献给偶像的食物、勒死的牲畜和血也是不对。那么,外邦人为什么犯奸淫触怒神,或是做出其余谈及的事冒犯人呢?
一五22 他们遂议决外邦人不用受割礼才可得救。下一步是写信交给安提阿教会,说明此事。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差派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和西拉,跟保罗和巴拿巴同回安提阿;犹大和西拉二人在弟兄中都是作首领的。日后跟保罗同行的,就是西拉。
一五23~29 这里列载该信的主旨。留意从耶路撒冷来到安提阿的假弟兄,从来没有得耶路撒冷教会授权或认可(24节)。
使徒时时刻刻倚靠圣灵,可见于第28节: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有人认为他们是“圣灵的知心伙伴”。
一五30,31 从耶路撒冷带来的信在安提阿教会宣读的时候,确实令人大大欢喜。那里的信徒知道神要拯救的是他们这样的外邦人,而不是要他们先成为犹太人。
一五32,33 犹大和西拉留下负责讲道聚会,在真道上劝勉建立弟兄。他们在安提阿经过一段长时间愉快的相交和事奉,便返回耶路撒冷去。
一五34 最旧的和主要的手抄本,都没有本节的记载(英王钦定本有这一节,但新英王钦定本就略去)。显然有些手抄稿员认为加上这些资料,有助解释第33节和40节间的明显矛盾。第33节写西拉返回耶路撒冷。但在第40节,却见他在保罗的第二次传道旅程中与他同行。明显的答案是西拉确实返回了耶路撒冷,后来保罗与他联络,邀请他一同上路。
一五35 当时,保罗和巴拿巴留在安提阿,教训人,传主的道。还有许多主的仆人在那里牧养教会。加拉太书二章11至14节描述的事情可能是在这时发生的。
六.保罗第二次传道旅程:小亚细亚与希腊(一五36~一八22)
一五36~41 来到第二次传道旅程启程的时候了。保罗先向巴拿巴提出,建议再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巴拿巴坚持要他的表弟马可同行,保罗就强烈反对这个计划。马可从前怎样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保罗感到依然历历在目。无疑,他恐怕马可会再次退缩。巴拿巴和保罗之间争论激烈,这两位备受尊敬的主仆,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居比路是巴拿巴的出生地,也是第一次传道旅程的终站。保罗拣选了西拉,并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第36和41节让我们进一步看见保罗真的牧养精神。一位杰出的教师曾反映保罗对神子民的爱顾。他说与其呼召数百人信主,保罗倒想帮助一个圣徒,使他在传道工作上,事奉得完全。
来到这里,难免会问:“谁做得对?保罗还是巴拿巴”?其实双方都可能有错。巴拿巴对马可有分出于亲属的感情,可能因为这样,巴拿巴的判断有偏颇。第39节显示保罗和巴拿巴起了争论。“骄傲只启争竞。”(箴一三10)因此,二人在这事上都因骄傲而犯了罪。那些认为保罗是对的人指出此后巴拿巴就没有出现了。而且,保罗和西拉……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但却没有这样提到巴拿巴和称呼马可的约翰。无论如何,记得马可最后还是赢得保罗喜爱,重获保罗对他的信任,这事实在令人振奋(提后四11)。
附篇──地方教会独立自主
骤眼看来,耶路撒冷会议似是一个宗派的最高法院。但事实却是相反的。
早期的基督信仰,每个地方教会都是独立的──即是在本地自行管治,没有教会联会作中央管辖。没有宗派,因此也没有宗派总部。每个地方教会都直接向神负责。启示录一章13节写出了这景象,主站在七座金灯台中间,象征亚西亚七个教会。重点是个别教会与基督(教会的头)之间没有代理人作管治。主亲自直接管辖各教会。
这有什么重要呢?首先,可以避免错误蔓延。假如教会联合一起,由中央管治,那么自由主义、理性主义及离道反教的势力藉强占总部和宗派学院,便可大获全胜。教会独立,敌众面对许多独立单位,必要付出抗争的代价。
此外,在敌对政府当权之世,地方教会独立,实有助自保。众教会一旦联合,极权的政府就得藉控制总会一小撮领袖,而控制众教会。教会拒绝承认中央管治,就更容易预备在受逼迫的时候,活动可以在不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今天,很多政府──不管是民主或独裁的,都试图要规模细小又独立的教会合并,说不想处理大量的地方单位,倒不如由一个中央委员会当总代表。自由政府提供一些益处给教会,从而达致组织联盟。别的政府则以法令强迫教会组织联盟,正如希特拉在德国第三政府时期所做的。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教会向压力屈服,就会失去他们在圣经中的特质,同时也失去抵抗现代主义的能力,在受逼迫的时候,无力在暗里自存。
有些人会反对,说使徒行传中的教会确受中央管辖,该组织就是我们上文提到的耶路撒冷会议。无论如何,只要仔细观察原文,会发现那会议并非一个具调节性权力的正式组织,却只是使徒和长老以顾问身分列席的聚会。
会议并没有召人从安提阿来,只是安提阿的信徒决定要请教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不要约束教会,纯粹作为一种群体的综合意见。
教会历史已自作解释了。哪时教会联盟起来,受制于中央组织,哪时就加速衰落。不受人为宗派支配的教会才能保存神最纯净的见证。──《活石新约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