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10章查经资料
何西阿书第十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何西阿书第十章
ii. 茂盛的葡萄树(十 1 ~ 10 )
葡萄树( 1 节)的画面是九章 10 节开始的农家意象的延伸(参九 10 ~ 17 注释 )∶在旷野初现的葡萄,现已成为在迦南遍地蔓延、枝繁叶茂的 葡萄树 ,但以色列却滥用了这块富饶肥美的地方。他们在毗珥对巴力偶像暂时的沉迷(九 10 ),随着 祭坛 的增添和 柱像 的建造,成了他们永久的缠绕和捆锁。
政治的污俗联盟和牛犊崇拜都将拆毁,这段信息是
宣布判决
,只有第
1
~
宣告 邱坛及支持这些邱坛的悖逆政权都将毁灭( 1 ~ 4 节);
宣告 伯特利将荒芜败落,且拆除牛犊偶像( 5 ~ 8 节);
宣告 将对基比亚过去和现在的罪恶施行审判( 9 ~ 10 节)。
像我们这样把十章从 10 节分开,还是像其他一些注释家那样从 8 节开始划分,似乎都不要紧。我们是根据其中的关键比喻,把原文在九章 10 节,十章 1 节,十章 10 节及十一章 1 节等处分开。把基比亚这部分(十 9 ~ 10 )和十章 11 ~ 15 节合并在一起的主要理由,是这两个部分都是耶和华以直接人称对以色列发言;但内容本身没有更多线索表明第\cs16 9 ~ 10 节与 11 ~ 15 节的联系比第 1 ~ 8 节更紧密〔但见 Stuart, p. 167 ,认为战争带来的两大危机( 9 ~ 10 节、 14 ~ 15 节)结合了第 9 ~ 10 节和 11 ~ 15 节〕。如果我们这样的划分合理,那么十章 1 ~ 10 节信息中的两个关键地理位置是 伯特利 (称为“伯亚文”;参四 15 注释 )和 基比亚 (参九 9 注释 )。如同前面九章 10 ~ 17 节一样,主要事件都集中在 巴力毗珥 (九 10 )和 吉甲 (九 15 )。何西阿积极地指明以色列罪恶历史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他似乎深信除非以色列人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延续过去的罪,否则他们既不会看清悖逆犯罪的起源,也不会认识其严重性。
1 ~ 4. 这里插入描绘的一片丰收果实的景象,与前面这部分末尾五谷绝产的预言(参九 16 )对比极其鲜明。 茂盛 可能是希伯来文难解字词 bo^qe{q 的最佳译法,这个词可能是源于阿拉伯字根“分枝”或“蔓延”的一个分词。最主要的区别是 果实 一词的含义∶九章 16 节指人类的繁衍,是民族存亡的关键;十章 1 节指物质的丰裕和农业昌盛。如果我们采纳安德生的建议( 547 页),认为 茂盛 是一个动词,即“变得茂盛”,主词是耶和华,也是接在后面一个动词“使出产”〔希伯来文 s%wh ,通常指“放”或“放置”;但将 s%wh 作出变更这一点,没有一致意见(见 KB, pp. 915, 954 将它改为 s*gh ,如诗九十二 13 ,七十三 12 )〕的主词,而 s*wh (可能与阿拉伯文的“成熟”一词有关;参 Jeremias, p. 126 )这个词很可能与更常用的“生长”或“结果”一词〔 `s*h (参九 16 )〕同义,那么我们就看到耶和华神和以色列心中各怀志向,神丰盛的恩典也被人肆意践踏枉费( 1b 节)∶
神加增以色列的果子,
以色列却在加增(参八 11 )他们祭坛(上的柱像)。
耶和华神使地土肥美,
以色列却建造更佳美的柱像 114 。
加增 的主题(参四 7 ,八 11的宗教热心(八 11 ~ 14 ) } 注释)在这里从两方面得到推广∶ (1) 神主动加增以色列的祝福;而以色列作出的反应是完全相悖的; (2) 递进的手法是在希伯来文字根 tb “肥美”(“恩惠”,参三 5 注释 )的基础上作的,这个词确定了这段信息的内容,即耶和华在竭尽全力努力提高土地的丰产能力,但这一切肥美和恩惠,却被以色列全部浇奠给在何西阿时代已成为极大异端的 柱像 崇拜和祭祀(参三 4 注释 )。
以色列是神亲自栽种、培植和保守,以期能结出公义和公平善果的 葡萄树 ,这一点已在九章 10 节讨论过。耶稣对祂与父神及教会的关系所作的比喻(约十五章),其背景与何西阿书十 1 相似∶父是栽种的人;教会是枝子,是耶稣生命和事奉的丰富延伸,肩负着结出 爱 果的重任;耶稣是葡萄树,要藉着更新的以色列彻底成全神的旨意;相反地,旧以色列却因不忠于呼召,而违反神的心意。
第 2 节中何西阿使用虚假(希伯来文 h]tq )这个词语,来描绘以色列的诡诈和虚谎(四 2 ,五 7 ,六 7 ,七 1 、 13 、 16 ,十 13 ,十二 1 ),字面的含义就是“圆滑”、“灵活”或“狡滑”;诗人曾用这个词来描述他狡诈的同伴∶“他的口如奶油 光滑 ,他的心却怀着争战”(诗五十五 21 )。对于 心 ,可参看四章 11 节。 虚假的心 突出了罪恶的深重──行恶不是偶然的,而是蓄谋已久的,它一切工作详细记录在第 4 节。接下来是神的指控∶ 现今 (即“因此”;参五 7 ,八 13的宗教热心(八 11 ~ 14 ) } 注释) 要定为罪 (参四 15 ,五 15 ,十三 1 、 16 注释)。大多数译本认为神是第 2b 节中动词的主词,因为代名词 他 (希伯来文 hu^~ )是一个指代神灵的词,后来在犹太文献中用来取代不能言明的神的名字(参 Jacob, p. 74 ,昆兰古卷中的文献)。 拆毁 这个词常用在异教的背景中,指折断动物的颈项(出十三 13 ,三十四 20 ;申二十一 4 、 6 ;赛六十六 3 ),这里可能指在审判的惩罚中,把 祭坛 上祭物的角或其他装饰品除去(参 Wolff, p.174 ;另见摩三 14 ),何西阿最喜欢使用的另一个同义词是 毁坏 (参七 13 ,九 6 ,十 14 )。只要神的指控发出,不论是增添祭坛还是建造美物的行动,都不能使这些异教物品免受摧毁。
现今 (希伯来文 ki^ `atta^ )把第 3 节和 1 ~ 2 节联系在一起∶当异教的用品要遭受可怕的毁坏时(这在亚述最后一次攻击撒玛利亚时发生,参 5 ~ 8 节), 他们将说∶“我们没有王了。” 王和其他软弱无能的战犯一样死了。高呼“新王万岁”的口号也无济于事,没有神的帮助,王也会同样软弱无能。只有对于那些 敬畏 、信靠并顺服神的人,才能得到神的帮助。以色列人知道他们不符合这条件,只能知趣地提出一个答案∶“不能作任何事情!”的反诘问句。这里是何西阿第一次用到 敬畏 (希伯来文 yr~ )这个常用词,但用意仍然相同,就是要以色列归回到耶和华神这位真正有能有力的王面前,如三章 5 节所讲的一样。我们假定第 3 节是预言以色列在撒玛利亚攻陷时荒芜凄凉的景况,而不是指何西阿发言时仍有王坐在撒玛利亚宫殿掌权的景况。安德生( 553 页)把 王 理解成“属天的王”,也就是耶和华神的同义词,这样就使原文的解释变得更复杂。这样翻译也难以指向以色列将来的悔改和回归,因为他们或许已承认没有神的祝福,君王也变得无能(参八 4 )。
第 2 节的 虚谎的心 在第 4 节中进一步描述,并成为以色列人缺乏对神的敬畏的证据。他们以空谈佯装忠诚,用交叉的手指, 空洞的誓言 (参四 2 关于无意义誓言的注释 ),表示要忠于 盟约 (参六 7 ,八 1 ;参二 18 注释 中所论的“立约”)。这样,第 4 节就 不 是第 3 节中反诘问句的回答,而是对整个民族欺诈行为及其后果的描述,主词是 他们 ,指民众;而不是 他 ,指君王(参 Mays, p.140 ; Jeremias, p. 129 ,有相反意见)。这里的 约 不是指与耶和华神所立的约(参六 7 ,八 1 ),而是一个王和民众所立的盟约( Mays, p.140 ; Wolff, p. 175 ;参∶撒下三 21 ,五 3 ),或是百姓和盟国所立的约(参十二 1 )。在后面两种情形中都是冒犯了神的圣约∶王和民众之间立约,贬抑了神权政体中神的地位;而在签署国际盟约时,又需要向外邦假神起誓表示公证。这种三心二意,表里不一的结果,就是整个调整公民权力的机制( mis%pa{t] 在这里和二 19 都是指“公义”而不是“审判”,参 Wolff, p. 170 ; Jeremias, p. 126 ; Mays, p. 138 )都丧失了,不再能在公义中建立民众,反而使 毒草 (和合本作“苦菜”)在准备栽种庄稼的 犁沟 (参十二 11 , 犁沟 的另外一种用法)中滋生(希伯来文 prh]~ 在这里用作贬义词,可能是为后来耶和华神吟唱情歌中的褒义用法作准备,十四 5 、 7 ;参∶歌六 11 ,七 13 )。何西阿描述公平转为苦毒的用语,可能与阿摩司的相互呼应(参∶摩六 12 )。
5 ~ 8. 这里的中心是伯特利的牛犊偶像将被挪移到 亚述 。王走了,牛犊也没有了,邱坛破烂不堪,民众顿时失去了盼望和目标。他们绝望求死的呼声( 8 节),回荡在 大山小山 间,这些地方曾充满邪淫乱伦的哀哼和尖叫声(四 11 ~ 14 ),色情虐待的呼求声(七 14 )和他们张冠李戴的感恩吟唱(二 8 )。
把一些专家的建议综合起来,在对原文做最少修正的前提下得到更合理的解释,似乎是解决原文中第 5 节难处的最好办法∶ (1) 第一个主要动词是复数形式的,其主词应该是全体民众,也就是第 4 节中 他们说 中的 他们 。若采纳安德生( 555 页)的意见,可把这个动词与字根“激起”(希伯来文 qwr , BDB, p. 158 ,引述其用法,如赛五十四 15 和诗五十六 7 ;参∶箴十五 18 ,二十八 25 ,二十九 22 中的 grh )联系起来,译为“他们被惊醒”或“激动”; (2) 动词前后的词都是它的受词,指同样的东西── 牛犊 ,可能是从民众对神灵表示敬畏的“众多至尊者”一词中提及(另外一种拼法是将它变成抽象名词, `eg{lu^t[ ,字义就是“牛犊”;参 Jeremias,p. 127 ),后被谑称为 撒玛利亚居民 的偶像居所,将受到即刻改变的危险; (3) 动词 要悲哀 有两个主词∶ 其民 (即伯亚文的民众)和 牛犊的祭司 (希伯来文 k#ma{ri^m ;参∶王下二十三 5 ;番一 4 ),他们的生活和地位都因流亡而受威胁; (4) 这两群人也是动词 ya{g{i^lu^ 的主词,意思不是“喜乐”(除非完全是尖刻讽刺的意思)而是“陷在悲哀中”(参 Andersen, pp. 556 ~ 567 ,讨论到用词的倾向,旋转踏步动作既可表示喜乐又可表示悲痛;参∶诗二 11 ;何西阿对 gyl 的褒义用法,见九 1 ); (5) “他的荣耀”指伯亚文的牛犊, 荣耀 指崇拜者对它表示的敬意(参四 7 注释 ); (6) 动词“离开”( RSV 译作 已经离开 )为第 6 节具体描述“除去牛犊”铺路;这也是何西阿第一次用标准动词 glh 描绘将临的迁移。
结果我们得到如下译法∶
撒玛利亚的居民──伯亚文的牛犊使他们身陷骚乱之中,
其〔伯亚文的〕民和牛犊祭司都为此悲哀。
因为荣耀已经离弃它〔伯亚文〕,
他们为其〔伯亚文的〕荣耀悲哀。
第 6 节把以色列人悲哀的原因讲明。这里明确指出流亡之地是 亚述 (参五 13 ,七 11 ,八 9 ,九 3 );而挪移偶像的目的,是作为“礼物”(即 供物 ;参十二 1 中把 油 作为供奉之礼送往埃及)送给 大君王 ──即亚述之王(参五 13 注释 ),撒幔以色五世带兵攻打撒玛利亚,撒珥根王最终攻陷(参∶王下十七 3 ~ 6 )。第 6 节中第一句话的语法很棘手,指代“牛犊”的“它”被放在句首作动词的直接受词,显得特别突出,而动词 将被带到 用的是被动形式,通常不会带直接受词。这种奇怪的句法可能是作者有意制造的,特别指明牛犊偶像不过是一个东西、一件物品,或一件可憎的人工制品(参八 5 ~ 6 ),必须被人背去。它又会是何种神灵呢?偶像的被动和神的主动位格(参 2 节中以“ 祂 ”指代其名)之间,有何等鲜明的对比。
所有这一切的结果,是 以法莲 和 以色列 都蒙受极大的 羞辱 。何西阿反覆指证说,牛犊偶像除了是一堆贵重物质以外,毫无价值(二 8 ,八 5 ~ 6 ;九 6 )。由于以色列最终不得不放弃偶像,所以外表真金的包裹仍一文不值,而何西阿恰当地把这种牛犊称为“木偶”。这种解释(参 NIV )比更常见的翻译“计谋”或“见解”(希伯来文 `e{s]a^ )更切合原文,从耶利米书六 6 “树”或“木”的阴性名词用法得到进一步证实。无论牛犊偶像表面怎样金光照人,在面对亚述一次次摧毁以色列的强大攻势面前,偶像默不作声,软弱无力地竖立在那里,显得如此平淡无奇,无可夸耀。以色列曾矜夸的辉煌荣耀,成了她的奇耻大辱(四 7 )!
第 7 节中的 撒玛利亚 看来是一个主格词组∶“至于撒玛利亚,她的王(不是指当时暂时执政的王,而是指第 5 节中称为 撒玛利亚的居民 的牛犊神灵)必灭没”(这里希伯来文用的动词是 dmh 的被动分词形式;参四 5 ~ 6 注释 )。对牛犊带来的所有败坏(四 5 ~ 6 ),它自己也作出了罪有应得的补偿。这里用一个漂浮在 水面上 的树枝和木屑(希伯来文 qes]ep{ ,是珥一 7 用的阴性名词的阳性形式)来比喻牛犊偶像的无助与无用,也可能指变化莫测的历史浪潮将完全吞噬以色列。
先知不仅讽喻牛犊偶像,而且也把偶像那受尊敬的所在地伯特利,谑称为 伯亚文 或 亚文 (参四 15 ;摩一 5 ),指证说它们统统都要被 毁灭 ( 8 节)。 s%md 是旧约中表达毁坏最强烈的词语之一,何西阿只在这里用到,阿摩司却常用到,并且总是以耶和华神为主词(摩二 9 ,九 8 )。伯特利是发生破坏的地方,但准确的攻击地点是 地的高处 (希伯来文 ba{mo^t[ ;参∶摩四 13 ,七 9 ),山顶的邱坛是腐败异教的中心。这些地方是如此重要,以致何西阿直率地标示出这就是 以色列的罪孽 ;它们也是以色列偏离神圣真理、放纵私欲、崇拜偶像的缩影(希伯来文 h]t]~ ;参四 7 ,八 11的宗教热心(八 11 ~ 14 ) } ,十三 2 、 12 注释)。这里提到的 罪 ,与讲到基比亚的 9 ~ 10 节相关联。伯特利和基比亚是两座古老的历史名城,最终却因它们的罪而闻名。这些邱坛遭受的终极审判就是咒诅。 荆棘和蒺藜 是一对仅出现在创世记三 18 的咒诅,创世记记载由于亚当和夏娃的悖逆,大地遭到了这样的咒诅。以色列在伯特利的堕落,与亚当在伊甸园的堕落一样,邱坛遭到敌人的侵略、蹂躏和强占,以此表明他们不蒙神的喜悦。 他们的祭坛 也成了 荆棘和蒺藜 遍布蔓延的地方(参四 19 ,八 11 ,十 1 ~ 2 ;参九 6 讲到圣地的帐棚上生满荆棘)。
向 大山小山 所发的呼喊(参四 11 ~ 14 ),是绝望中垂死的呼求。以色列和以法莲所蒙的羞辱( 6 节)、民众生活的崩溃,和害怕饥荒带来慢性死亡,使他们陷入穷途末路。这种惊恐是揭开第六印的预表(启六 15 ~ 16 ),在末后我们看到地上的君王都藏在山洞里,祈求山脉和岩石倾覆在他们身上,快速离世,以逃避羔羊发出的难以忍受的烈怒(参∶路二十三 30 )。
9 ~ 10. 回顾历史并重游故地,从伯特利转向 基比亚 (参九 9 注释 ),免得重蹈覆辙。又特别关注她的 日子 ,就是指士师记十九至二十一章里所记,从前发生在基比亚的那些恶名昭彰的事件。这里用第二人称指称以色列,严厉责备他们持续四个世纪之久的罪恶作风。 你们时常犯罪 和意为“山”的 基比亚 ,将第 9 节和第 8 节联系起来。第 8 节中,伯特利被称为 以色列的罪 ,并且以色列人呼吁 群山 倾倒在他们身上。
第 9 节中只有头四个字是对以色列讲的。何西阿以第三人称的形式强烈指责他们的罪恶,并述说连带招致的审判威胁,仿佛他在向另外的人群,可能是门徒讲论以色列 115 。 他们曾站在那里 (或“继续”),可能是表示以色列持续背叛圣约∶“事情依然如故”( JB )。何西阿这里所指的往事,是指便雅悯窝藏了那些奸辱利未人之妾的人后,整个支派几乎被灭尽的内战。从基比亚在犹大和以法莲之间发起叙以大战之中扮演的角色(参五 8 ~七 16 ),可以看出他们直到何西阿的日子,情况都依旧如故──在这样的争战中,伯特利(参十 5 ~ 8 )、基比亚和便雅悯都受到警告( Ramah 持此意见;五 8 )。是不是他们的敌意促使犹大向北发起大规模进攻?这种罪恶的军事行动基本上是违背圣约,并且破坏神选民的团结合一。审判的威胁直接指向 基比亚 ,并且指出那就是 战争 。基比亚人在漫长历史中两次遭遇过的劫难,会再次临到他们∶“战事将临到(推翻)他们”。作出这种理解的前提,就是把否定词“ 不 ”(希伯来文 lo{~ )修正为肯定语助词 l# ,用来强化动词的语势,有“确实”或“肯定”的意思(参 Andersen, p. 565 ; Wolff, p. 178 )。
偏行的民 (字义为“罪孽之辈”),这个词组在 MT 译本中在第 9 节的末尾,可能应与第 10 节连在一起(参 NEB 、 RSV ),是神再来临惩罚的对象( LXX 支持“来临”的说法,并且在原文中也能得到证实,这个词有时可理解为“当我愿意时”;参 NIV ),但也可当作第 9 节中的一部分来理解,既可把介系词 `al 当作“因为”(使整个词组成为军事入侵的理由)或“针对”(在这种情况下,表明 他们 是 推翻 的受词)。 罪孽 可能是希伯来和亚兰文中一个常见字的变异拼法( `alwa^ 代替 `awla^ ,参 13 节;撒下三 34 ,七 10 )。“……的儿子”(即“具有……特征的人”,是希伯来文一个标准的习惯用语)是指基比亚匪类的恰当说法,在士师记中称作“无赖之子”( 卑鄙之徒 , RSV ;士十九 22 ,二十 13 )。何西阿书中这部分的一个特点,就是用强烈的措词描述以色列的过去和现在,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罪恶的标记∶
巴力毗珥∶以色列变为 可憎恶的 (九 10 );
吉甲∶他们 一切的恶事 都在那里(九 15 );
伯特利∶ 以色列的罪 (十 8 );
基比亚∶ 罪孽 之辈的居所(十 9 )。
神仍在第 10 节持续的审判威胁中占主导地位。在原文中有争议的四个动词当中,有两个以“我”开头。第一个动词可有以下两种译法∶“我来过”或“我来的时候”(如果是前一种,字根应是 bw~ ,衍生出熟知的动词“进入”;如果是后一种,字根就是 ~th ,即希伯来和亚兰文中“来”的字根,前面连用介系词 b ,显明这是个时间子句)。下一个动词的拼写可作轻微改变,意思就变为“我必…… 惩罚 他们”(参五 2 ,七 12 注释)。下一个子句很清楚看到神将用祂外在的方法惩罚以色列── 列邦 聚集攻击他们(参九 1 、 17 ),并表明祂是那位 聚集 列邦的。列邦的聚集暗示何西阿曾迫切预言的以色列重新聚集。最后那个动词重申惩罚讨伐的思想,很可能用作被动不定词的形式,即“当他们被惩罚时”(再次需要把看上去像 捆绑 的动词 ~sr ,改变为意思是惩罚或管教的动词 ysr )。整节经文可译为∶
当我来临,我将惩罚他们。
当他们因两样的罪被惩罚时,
列邦的民必将聚集攻击他们。
两样的罪孽 (字根是 `a{wo^n ,参四 8 注释 )可能与耶利米用的“两件恶事”一样,是泛指弃绝耶和华并转向偶像(二 13 )。这也正好总结第 9 节指控基比亚从前窝藏罪恶并挑起内战,现今酿成血腥的叙以大战的恶行。正如前部分的结尾一样(九 17 ),这段信息也把 列邦 置于重要的地位。那时列邦是以色列人流离飘流的地方,现在却成了神惩罚以色列的工具。以色列如惊弓之鸟穿梭于两大盟国之间,终于落入既是亚述大君(参十 6 ),又是神(参七 12 )所设立的网罗。或许可以回到本段信息开头十章 1 节所用的暗喻,亚述大君率领的列邦是神雇来收割葡萄的人,藉他们的手把以色列人引以自豪的茂盛葡萄树上的一切都剥夺净尽,那是以色列长久用来从事异教活动的。
114 这样的理解是认为耶和华是动词不定词结构 ro^b 的主词,而受词有两个,即果子和下句中的肥美;并且推测以色列宗教活动的重点,是在祭坛旁边建造柱像,而不是建造祭坛本身(参 Andersen, p. 551 )。
iii. 驯良的母牛犊(十 11 ~ 15 )
先知仍在借物喻理,只是从农作物(九 10 ,十 1 )转用家畜作比喻,强调重点略有不同∶ (1) 在描述神拣选的恩惠之后,没有数算以色列践踏恩惠的情形(参九 10 ──巴力毗珥;十 1 ──祭坛和柱像),而是详述神要求南北两国子民不惜代价成就神的旨意; (2) 这里明确指明的罪,不是随从异教之风,而是依靠军事强大、不靠神的能力保全自己的朝廷政策( 13 节); (3) 这里提到的主要历史要地是伯亚比勒,不是指以色列人在那里的罪恶行径,而是指那里发生过的重大残暴战事( 14 节);当以色列遭到审判惩罚时,将重遭此厄运。第 11 ~ 15 节和前面第 1 ~ 10 节之间的紧密联系值得注意;以 并且 开头的第 11 节象征着一种关联,就如用到“牛犊”( 母牛犊 , 11 节)表示以法莲的牛犊偶像将被挪开( 5 节);先知曾暂时关注基比亚( 9 ~ 10 节),现又重以 伯特利 ( 15 节;参 5 、 8 节)为关注焦点。这两段信息( 14 节;参 9 节)都笼罩在 争战 这种审判方式的阴影中;审判的终极就是以色列丧失其 君王 ( 15 节;参 3 节)。
驯良的母牛犊 是何西阿书中含义最广的比喻,务农的家畜有很多种工作需要做,正切合神选民该当成就神旨意的内涵。以色列是蒙拣选出来事奉神的,这种事奉可用农家用语描绘,如撒种、耕田、耙地和收割( 11 ~ 13 节)。这些动词的重复使用,清楚描绘出神对祂选民的管教( 11b 节),祂对他们的期待( 12 节),以及他们不能达到神目标的失败表现( 13 节)。虽然只有第 11 节明显是耶和华神亲自说的,但整段信息我们都可看作是神亲自说的。除了第 11 节以外,不论是用单数形式表示全体( 13b ~ 14 节),还是用复数形式而看重其中的个体成员( 12 ~ 13 、 15 节),民众都被称为“你们”。整个段落的演进如下∶
从前蒙福的暗喻(
以必要的管教作警告( 11b 节);
劝诫他们为本身的呼召负责(
催促顺服( 12b 节);
责备悖逆( 13 节);
以历史的例证宣告审判( 14 节);
责备和审判的总结( 15 节);
以法莲 ( 11 节)不是指当时划分出来的撒玛利亚附近的地区,而是指整个北部支派的地业,必定代表整个北国。这样就是指以色列国,而不像何西阿的其他信息特指那地区(参五 3 、 5 注释 )。 驯良 与四章 15 节的 倔强 相对,指易于管教,富于责任感并且有用(参∶耶三十一 18 与此相反的情形,以法莲悲叹自己是“不惯负轭的牛犊”,必然要被惩罚)。驯良的牛犊需要干家务活,特别是要 踹谷 ∶或是用蹄子踩压,使谷壳脱落,或是把谷粒堆在打粮的铁器上打(参∶赛二十八 28 ;摩一 3 )。在两种情形中,家畜都因为能边做边吃而喜爱踹谷(申二十五 4 ;林前九 9 )。这种工作并不辛苦;而牛犊强壮、肥美(希伯来文 t]u^b[ ,字义为“好的”或“美的”;参三 5 注释 )的 颈项,我 (强调用代名词,提醒是神的恩典)也 免 (参∶摩七 8 ,用到希伯来文同一个字 `br ,字义为“通过”)其踹谷时被轭磨伤。在这个比喻中,动物的 驯良 顺服和易于调动,可能后来被耶稣用在马太福音十一 28 ~ 30 。
这一切都成了往事,如今情形大不相同。神应允说要给以法莲加上“拉套”(即做好骑用或调转的准备),很可能是加一个合适的轭,可以做 耕田 (用橡木把和铁的犁头)和 耙地 (使用的工具不太清楚,可能是一种带有铁齿的铁橇或铁耙,在土地被耕犁过后再把土松开,确保播撒的种子被覆盖好,参∶赛二十八 24 )的工作。 以法莲 (北国)、 犹大 (南国)和 雅各 (整个民族)都与这三个动词有关,只是为了达到诗句的并列效果,才分别给予他们不同的农作任务。由于整个民族未能珍惜神的恩惠,也没有物尽所能地善用,遭受的主要审判威胁就是∶无论北部还是南部的民众,或是结合起来的民众,未来都是艰难痛苦的。巴勒斯坦地区土质坚硬,风沙流失大,农耕所用的工具原始而简陋,使耕田和耙地都变得异常艰辛。此外,这段信息只字未提丰收的盼望或填满肚腹的问题。
第
12
~
13
节解明这些农家用语的喻意。第
12
节中的劝勉,用目的副词子句表示顺服带来救赎的祝福,反映出
神的期望\cs8
。整句话本身可能就是一句箴言式的警句(参∶箴十一
18
正反两面的对偶句,箴二十二
8
)。第
这种差异构成的解释,我们可以这么说∶“现在你们已经知道神的训令──若保守与神的关系,并在切合其中所有要求( 公义 )的前提下投资你们的生命( 撒种 ),结果( 收割 )就会得到神 慈爱 (圣约)的回报。做到这一点丝毫不容易,你必须乐意改变自己的方式,并乐意接受神的新方式(“耕耘干硬的土地”;希伯来文 ni^r ,指没有耕作过的土地;参∶耶四 3 ;太六 33 可能是何十 12 的另一种转译)。然而,你们在自己生命的道路上填满( 耕种 ) 罪孽 的种子(可能是用那古老的耕种方法,撒下种子以后把种子翻动到土层下面),最终收获( 收割 ) 奸恶 ,并以此裹腹( 食用 ),并且你们所有家族都以误解并误传神的属性及祂的要求( 谎言的果子 )为日用的饮食”。
为免这一切看来太着重条文,第 12b 节提到的动机就值得注意。在任何时候都应该 寻求 (参三 5 ,五 6 )耶和华神,因为惟独祂──而非巴力偶像或其他迦南异教神灵,能够祝福以色列的努力,并将此转化为救赎的经历(参∶珥二 23 ~ 24 , 救恩或公义如雨沛降 )。“救赎”这个概念与意为“平安”“圆满安好”的 s%a{lo^m 一词有关,预示耶和华神将供应祂子民的一切需要。神托付给他们栽种、收割和开垦的工作,是他们力所能及的,但有一件事他们无能为力,却又是生死攸关的,就是降下时 雨 。何西阿早已明白保罗的结语∶“惟有神叫他生长”(林前三 6 ),新约中所引申的这个农家生产比喻,正是神子民生活和事奉的写照 116 。
第
13b
节进一步指明这种邪恶的收获(
接着更生动地描绘历史上恶战的惨景,甚至提到
母亲粉身碎骨
(参∶诗一三七
9
;何十三
16
)地躺卧在
孩子
身边(
主前七七三年发生的叙以大战(参五 8 ~七 16 注释 ),充分显出何西阿预言的真实可靠。比加王依靠埃及势力,推动西方联盟抵御亚述强大攻势的梦想盲目而愚拙,撒缦以色五世和撒珥根三世最终发动强大进攻,推翻了以色列王何细亚的统治,撒玛利亚被夷为平地,正是神对何西阿预言的坚实印证。毫无疑问,在未来的救赎大工中,任何倚靠军事强大的办法都将被铲除∶“我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 争战 ”(二 18 ),并且“我们不再 骑马 (无论是战车还是骑兵用到的马匹)”(十四 3 )。
用 因此 (希伯来文 ka{k[a^ )引导的第 15 节,清楚比较伯特利和伯亚比勒未来的命运,并且不需要像有的版本( RSV 、 JB )那样,把“伯特利”修正为 以色列的家 。先知发言攻击的重点,再次转向异教活动的中心地区,并恰好使伯亚比勒和伯特利这两个地名成为配对。 因此 引伸出八章 1 节至十章 15 节这段信息中审判宣言的总结(八 14 ,九 9 、 17 ,十 10 )。神应该是动词的隐含主词,整句话用的是预言完成式,以除掉任何偶发的可能∶“祂将做在你们身上”。在原文中我们难以判定伯特利( RSV 边注)是审判发生的地点( NASB ;参 Andersen, p. 561 ),还是审判威胁的直接承受者( NEB 、 NIV )。但有一点我们比较清楚,先知用反覆的话语来加强语气,表明神所要惩罚的以色列,其 罪孽 (字义为“你们恶行的罪恶”)是如此令人忍无可忍。以色列人不是因为疏忽,而是因故意犯罪 作恶 (希伯来文 ra{`a^ ;参七 1 、 2 、 3 ,九 15 )而废掉神的恩召。“恶”这个字在希伯来文中是一个涵盖所有同类词的总称,是七至十章中以色列悖逆历史记录的总括。事实上,何西阿在这段农家生活的比喻中,汇集了所有描述罪恶行为的同义词汇,如 恶事 (九 15 ,十 15 )、 有罪 (十 2 )、 犯罪 (十 8 ~ 9 )、 偏离 (十 9 )、 罪 (十 10 )、 罪孽 (十 13 )、 奸恶 (十 13 )、 谎话 (十 13 )。
“到了黎明”(不必修正为 在暴风雨中 ,参 RSV 、 JB )标志着战争打响的时刻,全军警醒地等待黎明破晓,进行一场短暂的遭遇战。如果连 王都全然灭绝 (希伯来文 nid[ma^ ,参四 5 ~ 6 ,十 7 ),军队也就不战而败了。 王 可能是指牛犊偶像(参 7 节注释 ),但更可能是指第 3 节中早已预见要面临灭亡的政权统治者。王必死无疑的悲惨下场(用独立不定词增强动词的语气),是以色列罪恶深重的必然后果,依照罪行施行相应的惩罚,充分证明神公义的绝对和完全。
116 Wolff 的解释( pp. 180, 186 ,把第 12b 节的时候译为“认识”,即把希伯来文 w#~e{t[ 读成 da`at[ 〔参四 1 、 6 ,六 6 〕是把整个句子译为“开垦认识之地,并寻求耶和华”。这是从 LXX ( gno{seo{s )得到的启发,又尝试用一个与公义和圣约之爱并列的名词,表达对圣约的忠诚。 LXX 误解了“直到”和“开垦荒地”(希伯来文 ni^r 和 nu^r ,后者为“光”),所以最终得出 w#`et[ 的读法。更重要的是,与何十 12 对应的耶四 3 ,也没有用到认识一词;参 Jeremias, p. 132, n. 7.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