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第卅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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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第卅四章
第二次的普世宣告:最后的审判(三十四1~17) 这个主题是在第六个祸哉中可想而知的。前言里(三十三1~12)曾提到拯救(1~6节)和审判(7~12节)的题目。前者由第一次的普世宣告阐明(三十三13~24),后者便在此陈述。
1~10b. 审判属于神。以赛亚首先向列国和众民发出呼召,要他们侧耳而听(1节),接着便宣告神对天和地的忿怒(2~4节),祂的刀临到以东(5~6d节)、祂的祭在以东(6e~7节)、祂会为锡安伸冤(8~10b节)。在希伯来文中,这几小段都以「因为」开头,并以相彷的字来宣告:神「有忿恨」(2节)、「有刀」(6节)、「有祭」(6e节)、「有日子」(8节)。
1. 按圣经的惯例,神向世界所说的第一句话,并不是来听未来审判的呼召。第一个呼召乃是来听罪的情形(三十三14)、神律法的标准(三十三15),和赦免的资讯(三十三24)。世界必须听神为锡安所作的事,因为同样的拯救会延伸至地极(诗九十六~九十八)。但是,人若不听「福音的呼召」,那刑罚──神的审判──依然不改,世界也必须听这个资讯。
在2~4节中,审判是由神的本性发出(忿恨)。倘若神不是圣洁的神,而祂的圣洁不是积极反对罪与罪人的力量,就没有拯救的需要(罗一16~18)。地(2~3节)和天(4节)在这最后审判中都遭牵连:列国(2节)、个人(3ab节)、环境(3c节)、宇宙(4节),无一例外。
2. 开头有一个「因为」。这是对普世呼召的第一个解释。忿恨(qeṣep̄):其名词,参五十四8,六十10;其动词,参八21,四十七6,五十四9,五十七16~17等。这是忿怒的猛然爆发。烈怒(ḥēmâ),「热」,指它不变的敌意。灭尽是√ḥāram,这是名词 harem〔按:指(回教国家的)闺房或后宫〕的来源,指隔离之地。在审判的情境里,是指移除的东西,不再让人碰触,因为它太恐怖,必须立刻交给神来处理。名词ḥerem 出现于第5节(参十一15;民二十一2;书二10,六17~18)。最后,杀戮是指因罪致死,罪人之死。
3. 尸首:神固然是恨恶罪而爱罪人,但是若罪人拒绝「福音的呼召」,就会承受罪所应得的刑罚,此时就不再有罪和罪人的分别。融化:这是直译之意,由于被杀之人血流如洪水,地被这个新的恐怖成分侵蚀。
4. 这里只提到天上的「结构」(并非天上的「众军」,二十四21,二十七1)。整个宇宙都被人的罪污染。消没:「衰变」、「腐败」,内部的腐化作用,导致败坏。卷起:神决定故事到何时退出,把书本合起来。内部的腐化,与外面决定写上的「终结」相配合。跌落(「淡出」)……枯萎……凋零(和合皆为:残败):内在的生命力消失了;而收成的时间亦到,要进行收割了。
5~6d. 以东是代表的例子。尽管以扫本身并没有长存敌意(创三十三4~16),但两族关系的恶化,起因仍是他和雅各(创二十七41),到了民数记二十14~21,世仇的模式已经定型。扫罗与以东争战(撒下十四47)。大卫是惟一制服以东,使他们进贡的君王(撒下八14;参:王上十一15~16)。以东背叛所罗门(王上十一1~17、23~25),一个世纪之后仍然背叛(王下八20)。之后五十年,仍有战争(王下十四7、10),而当耶路撒冷陷落时,以东的苦毒仇恨已是众人皆知(诗一三七7;俄10~14)。因此阿摩司责备他们永怀忿怒(一11),是有根有据的。耶利米书四十九7~22显示,在以东向沦陷的耶路撒冷表彰出恶劣的行径之前,先知们的世界观早已认定,审判必会临到以东。俄巴底亚认为以东既是地点,也是象征:它本身当受审判,但也代表主的日子临到时的审判。这个概念不是他发明的;在诗篇六十8,八十三6,以东已经成了象征,代表敌对锡安的势力。以东十分适合作普世最后审判的代表,原因有二:第一,它不断与神的子民为仇,第二,真正制服它的,只有大卫。因此,以西结在预见未来的大卫时(三十四23),立刻就提到以东的征服(三十五1~15)。以赛亚也照这样的传统,在对王的预言(三十三章)之后,接着便讲最后审判中以东的溃败(参十一14,六十三1~6)。重温二十九22和雅各家的再建立,可见以东/以扫终必倾倒,当初的预言(创二十五23)到末世将会应验。神拣选的旨意终将成就。灭尽(和合:咒诅):直译为「我 ḥerem 的百姓」(见2节)。脂油……血:是被杀牲畜要完全归给神的部分(利三16~17,七23~27)。在审判的时候,神会要得着那当属于祂的,就是只有祂才有权拥有的。
6e~7. 6a~c节所暗示的献祭,在此作进一步的发挥。波斯拉,距离死海以南二十七英哩,是以东的首都。献祭是神所指定的方式,以达到祂所要求的圣洁。野牛从来没有用为祭牲,所以,以赛亚可能是用这些动物比喻以东重要的人物与领袖。
8. 报仇:神的圣洁所要求的祭(6e~7节),也是人的罪所当得的报应。为锡安的争辩,这点成为神要献祭和报仇的第三个因素。锡安有理由敌对以东,而这份仇可以留给负责报应的神来运行。
9~10b. 成为整个审判图画的结尾,其中首先提到大地焚烧的景象,证实圣经的观点,即环境最大的威胁乃是人的罪;其次提到的是永久的结果,昼夜……永永远远。这个思想形成一道桥,伸入本段的第二部分。
10c~17. 审判是永远的。以赛亚继续发挥神对世界的审判。
10c~15. 开始的世世代代几个字,不单与这首诗的前半段相连(1~10b节),也宣示了后半段的主题。神的这个大审判是永久的,可以从人类消失(10d~13节)、野兽前来(14~15节)看出。日常的生活(10d节,经过)、特别的责任(12节,贵胄、首领)都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野兽(11ab节、13cd节)和野生的植物(13ab节)。这一切都是因神的作为而来(神必将)。准绳是分地给新主人的画面,线铊是形容所发生的事与应有的状况一致。空虚……混沌分别是 tōhû 和bōhû 创世记一2的「空虚混沌」;见二十四10。这受造世界的原有物质,在神的手安排秩序,带来美丽、意义,与设计之前,本来是毫无意义、黑暗、不能居住、无状、空虚的(参:耶四23)。到了末时,罪会把一切再带到这种情形。末时的世界既没有人,也没有目的、形状,或意义。对这罪人充斥之世界,神所给予的正是他们所选择的,也是他们所达成的。第10节所肯定的永久性,在14~15节再予以发挥。这几节的括弧,提到野兽及其伴偶,中间几行则提到安歇,和养育后代,所描述的光景为定居、不受搅扰、平静的家庭生活。野山羊或许暗示所谓的「山羊鬼」(十三21),而夜间的怪物,是以此字为 lîlîṯ,「夜间的巫婆」,不过以赛亚可能是以吓人的名字来称此类动物,以增加这种改变的恐怖感。
16~17. 这几节是最后的呼召,复数的祈使语和第1节相呼应,成为整段的结语。我们读到未来可怕的审判时,由于本身对圣洁的了解模糊,道德勇气也衰退,所以很可能会说:「才不致如此!」我们也像当日以赛亚的听众,需要这里严肃的提醒,将来必定会如此。伴偶所用的字与第15节相同。准绳回应了11节的比喻。将来的情形必如前面所述!口……灵……手的顺序,保证整个事件会按神的话语成就,靠祂的能力实现,并藉祂亲自直接的干预来完成。书:这里没有提到其他的经文要人去查考。是否我们可以将以赛亚的意思解释为「来读……」,即,在圣经里有一些经文可以支援上述的话?或许我们可以将连接词 kî(NIV 未译)译为「并要读,因为……」。若是如此,以赛亚便是呼召我们要熟悉所写下来的神的话,尽心查考,理由为,祂所讲的话,就连最微小的细节──甚至飞鸟与走兽──都会由祂的灵来实现、由祂的手来应验。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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