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以西结书第十四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以西结书第十四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以西结书相关章:

以西结书第十四章

假信徒(十四111

  假先知、假师傅在每一个时代都出现,假信徒也是如此。假先知或假师傅的假,在于他们以己意度神意而宣称出于神;信徒的假,在于他们以偶像取代神而宣称自己跟随神。

  假信徒也向神求问(1~2)。他们并非诚意要知道神的旨意,只希望神认可或认同他们内心的想望。这些「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的人(赛二十九13),不配向神求问旨意或求取祝福,因为他们心中倾向罪孽。唯一需要祈求的,是神的饶恕。向神求问旨意而得不的人,或者需要在这方面反省一下吧:我是否诚心诚意的跟随神,愿意行祂的旨意?

  然而神是否对假信徒的祈求置诸不理?不是的。祂会向他们作出响应:「我──耶和华必亲自回答他。我必向那人变脸,使他作了警戒、笑谈,令人惊骇,并且我要将他从我民中剪除。」(7~8)这回应是可怕的,我们或会诧异于神的无情,然而在这可怕的响应之前,神不断向他们发出恳切的呼唤:「主耶和华如此说:回头吧!离开你们的偶像,转脸莫从你们一切可憎的事。」(6)神的刑罚,是在一切忍耐之后。况且一个曾经属于主的人,是一个已经尝过天恩滋味的人;如果他们明知天恩好而退出天恩范围,再度和神敌对,他们之受报应,实是罪有应得。彼得后书说得好:「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彼后二20~21)

思想 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神,是基督徒每天的课题。我此刻是否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祂?

神公义的完善(十四1223

  在这段经文里,先知以西结宣布神公义的审判必然临到。犹大已像一颗腐烂不堪的苹果,无药可救。为了履行圣约的誓言,显示神的公义,神的审判非临到不可(参申八18~20)。以西结用了一个譬喻,表明这审判的必然性。这譬喻是说,即使古代三位著名的义人挪亚、但以理、約伯再世,也不能改变耶路撒冷受审判的命运;而且连这三位义人的儿女,也不能因他们而免除审判。这里使我们看到两点道理:

  1. 公义不能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公义不是一件货品,可以讨价还价地交易而获得,公义是神赐给个人而由个人持守的。这一点和我们从基督里得到的救恩正相同。正因为是个人的,所以更见珍贵。正因为是不可转移的,所以每一个人都需要努力获取救恩(参太十一12)。然而,虽然公义不可以转移,不义的人虽然不可以因义人的义而得救,他们却可以因义人的义而受影响,因而行义,并思想得救的问题。这一点,古今无异;我们今日传福音,目的正为此。我们若要以福音影响别人,把生命之道活出来,是多么重要呀!

  2. 以色列人相信,由于大卫的缘故,犹大国永不灭亡。换言之,他们可因大卫而得救。以西结在本经文中的宣告对他们无异是当头棒喝。不错,以色列人曾经是神的选民,他们和神有永恒的约。然而这约必须双方共守才有效。以色列拜偶像而毁了约,就是放弃了选民的身分。他们之受审判,乃是不可避免的事。这对我们是一项严重的警告:我们因基督而得以成为神的子民,倘后来不持守永生之道,再度与神为敌,受审判乃必然的事(参彼后二20)。

思想 神在基督里使我这本为不义的成为义,我该如何珍惜这救恩,并把这救恩介绍给别人?──《新旧约辅读》

四、宗教的责任(十四1-23

十四章明显地分为两大段,第一段为一至十一节,第二段为十二至廿三节。第二段又可分为两分段,即十二至二十节及廿一至廿三节。兹先分析第一段。

十四章一至十一节以叙述为引言,以神的话语再行强调为结语,自成一段十分清楚的信息。长老来向先知问询,神特别责备他们,因为他们是敬奉偶像的(3节)。其实他们应扪心自问,重新注意他们自己的罪。本段以长老为主,但先知的对象不仅是长老,更是以色列家(6节起)。

这里也有审问的方式(可参阅三19,十四13,十八5、18、21,卅三2、6、9)。在四节与七节「凡……」,都是宣判的方式,与「圣洁法典」极为相似(利十七3、8、10、13,二十2,廿二18)。在此处(结十四9),「将他从我民以色列中除灭」,也可参阅利未记十七章,尤其是这语句:「以色列中」。十四章八节:我必向那人变脸,可找到类似的经文(在利十七10,二十3、5、6)。这不但在以西结书十四章八节有这样的语句,也在十五章七节。

这些话是对犹大耶路撒冷,可能在被掳的前后,因为他们因拜偶像而败亡,在败亡后,他们仍未脱出这样的罪。

(a)混合宗教的罪恶(十四1-11)

有几个以色列长老到我这里来,坐在我面前。耶和华的话就临到我说。」(十四1、2)

这与八章一节的情景一样,可能仍指这几个长老。他们来目的为求问先知。如果是在五八七年败亡之前,他们想知道还有脱险的希望。假若是在败亡之后,更想知道以后民族的前途究竟如何。根据二十章一节,那些长老来求问就有固定的日期:第七年五月初十日,那么还在被掳前三年左右,二十章三节先知说,我必不被你们求问。意思说,你们来求问完全没有结果。叙利亚译本将二十章与本章列为同一日期。

先知也许在那处境中,不知应该怎样应付,所以有耶和华的话临到他,使他知道当说的话。

长老们坐在先知面前,正如臣仆们在王面前,或百姓在智慧者面前,是以求教态度,聆听吩咐命令或指示。这也可作为一个十分正式的场合,所以先知一定也感到很严重的事。

人子阿,这些人已将他们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石放在面前,我岂能丝毫被他们求问么?」(3节)

这些长老已经将假神举起来,放在心中。这是原有的涵义。二十章卅二节有类似的论述,所起的心意。在动词的方式(Hiphil:Causative idea ),表明他们故意存心去事奉假神。

这里的假神,就是六章四节的偶像(Gillulim)是污秽如粪土一样(Gelaeim: dungpellets, dung-idol)。他们的心既充满偶像的污秽,若不彻底离开,怎能接受神的话语呢?

「陷于罪的绊脚石」,又可参阅七章十九节,在那里特别提出「金银」,是制偶像的金属。偶像不会因金银而升值,金银也只是人们事奉玛门的对象,他们无非要财利。但是这足以使他们绊脚跌倒。「绊脚石」在以西结用词的涵义上,仍是根据利未记十九章十四节,如果将绊脚石放在盲人眼前,他看不见,一定会绊倒。在用意上就是禁止以任何方式使人失败受损。以西结书三章二十节特别描述以色列人跌倒的过程。

那些长老心中既充满了偶像的污秽,又有迷信的想法,怎么还有属灵的领悟力,明白耶和华的话呢?所以他们的求问是枉然的,耶和华不会向他们启示,祂也嘱咐先知不必向他们说话,因为这些都是不必要的了。他们以前根本无心来听受先知的劝导,现在仍旧没有这样谦卑受教的心,他们的心早已归于虚妄。耶和华不愿被他们求问,他们真的听了也不会真正的悔改,他们已不可能改变,这是极可悲哀的事。

所以你要告诉他们,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将他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来的,我耶和华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众多的假神回答他。」(4节)

主耶和华以祂无上的权威,作十分严正的答复。他们一方面敬拜假神,另一方面来求问真神,这是绝不可以的,耶和华不能容许以色列家的人这样作。

神要直接答复,「我耶和华在他所求的事上来回答……」在「回答」一词是用反映词(Niphal: Reflexive):让我自行来答复吧!答复就在第八节。

必按他众多的假神回答他,中译词将「回答」作「报应」,确是十分清楚的解释。或者可作:根据他那么众多的假神,我可针对这情形作这样的宣判。

这是神十分忿怒的警语,可用惊叹号来表明。「按他众多的神」,或可照其它译词「有关」他众多的神。七十士译词,是以「众多」指他们的心思,有关他们众多的心思在假神方面,我要对他们说审判的话。

「我耶和华」,「我」是十分着重的语气,没有比这更严正的语气,这使先知也在惊惧中向长老们传话,因为这样的事态是十分严重的。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因为他们都藉假神与我生疏。」(5节)

当耶和华忿怒的语气发出的时候,这就引起以色列人心惊,在他们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心事」必含有他们隐密的罪,正如民数记五章十三节严密的事想瞒过人的。但是他们的心事怎能瞒过主神呢?所以当耶和华说穿他们,他们就必感到心惊肉跳,惧怕非常。「捉住」也有「抓紧」的意思,好似用暴力紧紧抓住罪犯(撒上十五8;王上十三4。在结十二13,十七20被带走掳去),也常指城巿的掳掠(申二十19;书八8;赛卅六1)。这里耶和华抓住他们,盼待他们回转,不再随流失去,因为他们已经远离神,与神生疏。

与神生疏,是远离神,「生疏」是一个不常用的动词,在以赛亚书一章四节,以色列人藐视以色列的圣者,与祂生疏,往后退步。诗篇五十八篇三节「疏远」(zoru),与这字的字根相似(nazoru `na~ passive prefix )。他们与神疏远,走错路,在迷失的状态。这就十足说明以色列人的现状,因为他们敬奉偶像,就自然远离耶和华,真正离弃祂,偏行己路,自趋灭亡。

所以你要告诉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回头吧,离开你们的偶像,转脸莫从你们一切可憎的事。」(6节)

上文表明神的失望与忿怒,但是本节是耶和华藉祂先知发出悔改的呼召,呼召以色列速即回头与转脸。「悔改」的原意是转变方向,完全转变或改变。这是先知们共同的重点。在被掳之前有阿摩司(四6起)、以赛亚(三十15)、何西阿(十四3)、耶利米(三14、22,十八11,廿五5,卅五15)。在被掳之后,甚至在归回时,撒迦利亚仍极为强调(一4)。每次劝导悔改的时候,必带有救恩的应许。1救恩的应许并非除去审判,但只对悔改的人们。审判仍会实现,神并没有改变。

回头就离开偶像,他们也必须转脸,不再跟从有关偶像的事。因为偶像是一切可憎的事,可憎的事常指偶像及淫乱(可参阅何四10起)。

「一切」也为加强上一行的诗句,尤其指「偶像」,所以在对句中,偶像就是可憎的事,再加上一切,语气更加强了。2

「离开」一词,在原文中重复,尤其两次中,一次以另一种动词方式(Hiphil)表达,可见其语气加重的用意,可加上「切实」,你们要切实离开偶像!

因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与我隔绝,将他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来要为自己的事求问我的,我耶和华必亲自回答他。」(7节)

这里不仅是以色列人,也包括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正如利十七8、10、13,二十2,廿二18)。又可比较以赛亚书五十六章三节: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那是指外邦人在以色列中寄居,因此归耶和华,愿意敬奉真神。此处是他们随从以色列人拜偶像,与真神隔绝。原意是与五节「生疏」相同,与我隔绝,即为与我生疏。

他们来到先知面前,为自己的事求问神,申命记十八章十一节,是指行邪术的过程。他们找先知求问,当作其它迷信的举动,将真神与假神并列,是何等亵渎的行动。当然他们不能直接求问,还是由先知为他个别的事来求问,神应该怎样回答呢?

「我必亲自回答他。」这又与第四节相同,神自行回答,在此处也强调神直接答复,不必再藉先知。神亲自以公义的刑罚,使他们各人知道多么可怕的苦难,表明神的忿怒,知道公义的神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神罚恶的公义已经显明出来了。

我必向那人变脸,使他作了警戒、笑谈,令人惊骇,并且我要将他从我民中剪除。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8节)

这是在祭司的律法中,有关刑罚的方式(利十七10,二十2、6),在以色列民中剪除,不是只将他们从社会中驱逐出来,不准他们参予敬拜,而是指极刑或死刑,不容他们存活。3

这也成为一种警戒的记号,一个艰难的功课。民数记十七章廿五节,亚伦发芽的杖,是对叛逆者一个警戒,究竟神的拣选是不可轻忽的。那些求问者遭受刑罚,对别人警戒,让他们认识公义的神。

笑谈在先知著作中有不同的用字,却可作为同义字,如「羞辱」(赛五十6),辱我吐我二者意义也相同,辱(赛四十三28)与咒诅二者意义相同。

先知若被迷惑说一句預言,是我耶和华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将他从我民以色列中除灭。」(9节)

这里所提的原不是假先知,他原是真先知,但却受诱听从假先知,说一句预言,不是出于神的启示,就是随从自己的心意,他是故意犯罪叛逆神的。神必向他施以刑罚。申命记十三章二至六节及十八章二十节,这样是指先知擅托耶和华的名,说神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话,那人必被治死。他们所以有那么严重的罪,因为他们会使以色列中多人受害。这种情形不可发生,但是却并非没有的。列王纪上十三章的记载是最好的列证,一个先知受骗,是上了另一个老先知的当。所以即使原为真先知的,仍得特别注意,谨慎自守,免得跌倒。

当神伸手的时候,祂直接干预,那情形十分严重,因为他会被治死,不容他在以色列中存活。

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问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样。」(10节)

这是归纳的话,求问的人带一种迷信的虚妄,是一种叛逆的行为,神不能算他们为无罪。先知如随从己意,或妄称神的名,当然更是极大的罪孽,所以他们的罪孽都是一样。他们要承受同样的后果。

担当自己的罪孽,与四章四节的承当罪孽是有相同的涵义。罪恶必须清算,没有逃脱的可能。如果只有献祭的礼仪,仍不得救赎。献祭固然是必有的方法,但献祭者在内心的动机若没有敬虔,外在的行为没有道德,那就没有甚么功效。他们若是离开神,不离开偶像,任何动作都完全没有意义。关于这二者都受罪孽的刑罚,耶利米书有极清楚的论述(十四15-16,廿七15)。

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离开我,不再因各样的罪过玷污自己,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们的神,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1节)

在耶和华严重的公义之下,祂慈爱的救赎不是没有可能的。祂不忍心看见以色列继续偏离祂而迷失。首先,神必须除灭假先知及拜偶像的长老,他们既居领导的地位,他们足以引领以色列众人干罪。以色列人不能再迷失下去。在本书四十四章十、十五节以及四十八章十一节也再提及。这是神洁净祂百姓的第一步骤。

以色列因犯罪,尤其是拜偶像的虚妄,使他们玷污自己,已经是污秽不堪的了。「罪过」一词又在十八章廿二、廿八、三十节出现,也在廿一章廿九节,卅三章十、十二节,卅七章廿三节,卅九章廿四节。这样的不洁也必须清除。

经过这样洁净的过程之后,神就要重申圣约的重要。耶和华是他们立约的神,以色列仍要成为圣约的民。这里特别提说圣约的条款。他们曾破坏了圣约,好似何西阿书(四12)及诗篇(一○六39)所说的,现在耶和华神要恢复这圣约,重建祂与以色列立约的关系,圣约终于得以赓续。

从本段的结构来看,首先是耶和华启示的方式(1-2节),然后有主耶和华的宣告(3-11节)。第三节只作概括性的言词,然后分为三段,专述以色列的罪孽与刑罚。

第一段(4-8节),先论他们心中充满偶像的迷信与虚妄,接就有神公义的刑罚(4、5节)。中间加插的话,是一种诚挚的劝导,劝他们切实悔改(6节)。以下的话(7、8节)可说为衔接下段的话,对罪孽再行描述。所以七、八节两节应作为第二段。

第三段(9-10节),直指假先知与求问者之罪孽,因为他们的态度与行动都不正,必受刑罚。论假先知,包括一些随从己意,蓄意谎谬的,以及真先知却受迷惑而说虚谎的话,他们也必沦为假先知。

第三节「这些人」,第四节以色列家的人,第七节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家中寄居的,可说包括所有的人。

「脸」似乎是重要的字,因为以色列人应该转脸离开偶像(6节),但是如果他们不这样行,那么耶和华要向他们变脸,不再宽容他们,必将刑罚降在他们身上,作为对别人的警戒。

远离神也是十分重要的用词,「离开」的同义字是生疏(5节)、隔绝(7节)。

这里可说是描述心怀两意的人们。他们已经体会到耶和华公义的忿怒,但是他们还盼望神的拯救,他们到先知那里去求问。如果他们真的要信靠真神,就应切实离弃假神,但是他们没有真的弃旧更新。他们没有真正的敬虔,更没有切实的悔改。以色列民最后的犹大王西底家王,就是十分具体的例证(耶卅八14起)。这样的情形是不可能得神的救恩。

耶和华要拯救,怎么可免去审判呢?神要以色列民圣洁,祂一方面固然作洁净的功夫,但另一方面也必须剪除或除灭一切污秽的,所以祂律法的要求必须符合祂的圣洁与公义,本章的用词,根据利未记十七章、二十章,这些祭司的律法可以切实的应用了。

以色列人能切实悔改,是神的期待(十一17起)。在人以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人在罪恶与失望中,实在无可救药,但神的救恩是奇妙的。

这里耶和华似给予他们新的律法,因为律法是圣约的大宪章。神一方面照祂律法的公义罚恶,就是这样的审判,仍给予他们警戒,促他们警觉、觉悟而因此悔罪归正。祂的救恩是明显的,就是重申祂的圣约,祂仍是以色列的神,以色列仍是祂的子民。

1 Hans Walter Wolff, "Das Thema `umkehr~ in deralttestamentichen Prophetie," Zeitschrift fur Theologie und Kirch,48 (1951), 129-148.

2 J Kugel, The Idea of Biblical Poetry,1981, 47f.

3 W. Zimmerli, "Die Eigenart derProphetischen Rede' der Ezechiel, Ein Beilirag zum Problem an Hand von Ez.14:1-11,"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ishc, Wissenschaft 66 (1954) 1-26.

(b)神必赏善与罚恶(十四12-23)

十四章十二至二十节,仍与律法宣布的审判有关。在利未记廿六章廿二至廿六节提到恶兽、刀剑、饥荒与瘟疫。虽有代求的人,仍无法挽回这样可怕的厄运,是神公义的审判刑罚,无可避免。「剪除」在十三、十七、十九节,却重复说明神的严厉。

耶和华指祂的永生起誓,原出现在五章十一节,也在本章此段中(16、18、20节)。所以十二至二十节完全论神的审判。

在廿一至廿三节转为特殊,这里专论耶路撒冷,照所叙述的,恶人仍未全然灭没。这里重公义的真理,也出现在十八章,卅三章一至九、十至二十节。

因此,十二至廿三节有两种结构。前者(12-20节)指公义的审判以一般的原则而言。后者(21-23节)是指特殊的情况,专论耶路撒冷城。

参考的经文是耶利米书十四章一节至十五章四节。以色列已经到了无望的地步。耶和华对以色列不再有怜悯。即使在摩西与撒母耳那两位伟大的代求者祈祷,耶和华也不垂听,因为以色列的罪孽已积蓄太久,积蓄了耶和华的忿怒。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阿,若有一国犯罪干犯我,我也向他伸手折断他们的杖,就是断绝他们的粮,使饥荒临到那地,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12、13节)

本段的开端,与上段(1-11节)显然不同,这里没有耶和华的命令,却有些话要先知明白,并且传出这样的信息。

首先,神提出以色列的罪,他们是没有符合神的要求,好似射箭不中的(参阅士二十16)。这用词也出现在三21,十八4、20,廿八16,卅三12,卅七23,同样的字也在十六51,十八24,及卅三16。他们犯罪是干犯了耶和华。干犯是本书中多次提及的(十五8,十七20,十八24,二十27,卅九23、26)。这是祭司的用词,指破坏圣洁之物或圣洁之神。約书亞记七章一节及廿二章二十节,在当灭之物上犯了罪,是一种破坏的行动,是宗教的罪。这里先知并未列明在何事上犯罪,有甚么破坏的行动,但这是宗教的罪,是干犯耶和华的,所以必须受刑罚。

神伸手要干预,首先降下的刑罚是断绝他们的粮食(可参阅四16)。祂伸出的是责打的杖,结果是饥荒。

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約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4节)

他们以色列人在危急中,想望有人为他们向神代求。但是他们若不悔改,有人为他们代求仍不能奏效。耶利米书十五章一节也有类似的话:「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百姓。」摩西和撒母耳不仅是有力的代求者,也是为外邦人所尊重的属灵伟人,有完整的道德(可参考的经文在出卅二31起;撒上七9以及诗九十九6)。现在这里提到另外三位属灵的伟人。他们是义人,他们的祷告是有功效的。他们的义是祷告能力的原因。以西结本人也深感先知祷告的职事,在九章八节,十一章十三节及十三章五节。

这里提出三个人,以他们的义著称。先提挪亚,他是洪水未届之重要人物,以后又栽种葡萄园。挪亚的义是神所肯定的(创六9)。在创世记以外,挪亚只在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九节。历代志上一章四节,挪亚在家谱之中,但他的敬虔表现在造方舟,顺从神的命令。

但以理如果是但以理书中的那位,应与以西结同一时代,因为他是首批被掳的。如果但以理在以西结所提的,是在古时一位著名的人物,可能是以西结书廿八章三节所提说的,推罗的君王比但以理更有智慧。如果但以理与腓尼基的传统有关,可能是乌格里(Ugarit)文献中的人物,是一位公义的治理者。4

圣经中約伯是一位敬虔的人,他以后终得神的拯救。約伯在东方人中至大,可说他不是以色列人,他的敬虔却可为很好的典范。这三位在以色列成国之前,或在以色列之外,可能强调神的公义是普世的,救恩也可在以色列之外。但是这三个人只能因他们自己的义,蒙受神的保守,却无力以代求,挽回以色列民族的厄运。

「只能自己得救」,「得救」这字在出埃及记三章廿二节及十二章卅六节也出现,原意译作「夺去」,在历代志下二十章廿五节,原意为「收取」,所以此处的用意只是「保全自己」,他们却没有力量保全别人。

我若使恶兽经过蹧践那地,使地荒凉,以致因这些兽,人都不得经过。」(15节)

第二种可能的灾祸,是神公义的刑罚,有关野兽蹧践的事。野兽成灾,是在列王纪下十四章十九节;以西结书卅五章五、八节,卅九章四、十七节及何西阿书十三章八节等。但是恶兽可能是指狐狸与狮子,尽破坏之能事,恶兽为患,实在是可怕的事。5利未记廿六章廿二至廿六节特别有说明。

土地因恶兽侵袭而成为荒凉,不能再有耕种的事,人们为安全,不敢去作农物,不得经过,所以地就更加荒凉了。

虽有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那地仍然荒凉。」(16节)

本节只重复十四节,但加上耶和华的誓言,表明神严正的宣告,他们这三人也至多保全他们自己,却无法挽救他们的儿女,更何况以色列人。在十八、二十两节再重复。

或者我使刀剑临到那地说,刀剑哪,要经过那地,以致我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虽有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17、18节)

第三可能是刀剑的灾,这是战争的浩劫。在城内的人因野地的恶兽,可以不出去,就可免灾。但是战争的杀戳就很难逃脱的了。于是这种刑罚更加可怕,神的公义必使人更加惊怕。人畜在战祸中必同受苦害,都被杀死,人的生存直接受了威胁,即使人可以活命,家畜杀死,粮食断绝,仍不能有存活的指望。

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使我灭命的忿怒倾在其上,好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虽有挪亚、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19、20节)

这是第四种可能,有瘟疫流行,许多人因此死亡。「灭命的忿怒」是有流血的死亡。在五章十七节,「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里。」可见瘟疫与流血的事二者相连,在廿八章廿三节及卅八章廿二节也提及。流血可能仍与刀剑连在一起的。瘟疫与刀剑都是十分残暴的,人在无望中都相继灭亡。这里也再提起人与牲畜都一同除灭,神公义的忿怒已十足地表明了。

在每次宣告可能的审判,都用假定的口吻,是指神的公义照不同之情形而降下刑罚。这些可能都成为实际。每次宣告,都附带郑重的声明,即使有义人代求,也无济于事。他们至多保全自己,连自己的儿女都无法挽救,何况以色列众人,更无力救助。

「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救。」这句话似乎也反映在被掳之地父母,想念在巴勒士坦遗留的儿女。6照以色列人传统的思想,亚伯拉罕曾为所多玛、俄摩拉代求,但他一个义人却救了罗得一家的人(创十九29),至少罗得与他两个女儿得以免去这大灾。神是否也因义人救若干亲属呢?但是以西结在十八章才作这样的答复。个人的生命还需要他本身负责,因为个人必须担当自己的责任。先知坚持神的公义,认为神的刑罚是公正的,也是彻底的。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将这四样大灾,就是刀剑、饥荒、恶兽、瘟疫,降在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岂不更重么?」(21节)

这四样大灾是神公义的刑罚,降在违背神与离弃神之地。如果这些任何一样都足以毁灭,将这四样一起降下,岂不更重么?

这四样大灾已降在外邦人之地,因为他们不尊耶和华为圣,只敬奉偶像。他们是罪恶的,有应得的报应。那么以色列呢?他们敬拜偶像,也敬拜耶和华,似乎没有完全离弃真神。但是他们的罪孽可能更大,因为他们有神的启示,却远离神。尤其在耶路撒冷有圣殿,在神的居所膜拜偶像,岂不更惹动耶和华的忿怒么?所以这四样大灾一起降在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一并灭绝,岂不有更重的刑罚,更彻底的审判吗?

先知在这里更极力维护耶和华的公义。这项道理(Theodicy)可说是以西结书的特色。

然而其中必有剩下的人,他们连儿带女必带到你们这里来,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的,要因我降给耶路撒冷的一切灾祸,便得了安慰。」(22节)

这里的话可说是一个十分突然的转变,上节论耶路撒冷经历四样灾祸之后,人与牲畜全都被剪除。但是这里却指仍有剩下的人,是黑暗中的亮光,给予人们希望。这是神恩惠的应许,在审判之后仍有余数,余下的民不致灭亡。

现在应研究的,究竟剩下的人是指父母?还是指儿女?父母得以存活,有力将儿女带走,逃脱这些灾难。或者儿女得以存活,使父母可以将他们带出来。那并不是说这些儿女可以得救,带出来并未完全逃脱灾难。他们的罪仍被神审问,他们仍有应受的刑罚,可见上文没有矛盾。7

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的,看见神在他们身上的作为,对他们的刑罚必然十分清楚,便得了安慰,知道神是公义的主,祂的审判真是「诚哉,义哉」。「所行所为」在耶利米书用了九次(四18,七3、5,十七10,十八11,廿三22,廿五5,廿六13,卅二19)。在以西结书也曾多次出现,如在此处之外,尚在二十章四十三、四十四节,廿四章十四节,卅六章十七、十九节。

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的,得了安慰,就知道我在耶路撒冷中所行的,并非无故。这是主耶和华说的。」(23节)

上节已清楚地表明,「要因降给耶路撒冷的一切灾祸便得了安慰。」得安慰,是因看见神的罚恶的公义。得安慰不仅因看见神的公义,也看到祂的慈爱。神在除灭人畜之中,仍留下一些余数。

「就知道」这又是一种「认识的方式」,不但认识耶和华,也认识祂的作为。祂审判的作为并非无故,无人可以否认或埋怨。神的公义必须维护,因为神是绝对公正的。

「你们看见他们……」谁是「你们」?必被掳到巴比伦的一,他们已经在耶路撒冷之外,可以看见灾难,明白神公义的审判。照近年学者的研究推测,以西结也可能在埃及,向埃及的以色列人说。在本书十七章十五节,居然有犹大的使者到埃及去。事实上在主前六○八年,犹大王约哈斯被带到埃及(代下卅六4),所以也有些难民逃到埃及。「你们」是逃离耶路撒冷,或在巴比伦或在埃及,也应包括被掳的一。他们在外地看见耶路撒冷的灾难,明白先知所论的耶和华的公义。8

在本段(十四12-23),先知以极谦卑的态度,说出神公义的得胜。耶和华不能容让个人逃避他自身的责任,不能在恶中消遥法外。在审判之后虽有余数,他们只是逃脱,为作历史的见证,证明神公正的审判。

以西结重复的文体在此处发挥得十分完全。提到审判刑罚有四种可能。每一说明都有七项论述,前三项专描述灾难及惨情,后三项提出三位属灵伟人代求的无能,连儿带女都不能得救。最后一项是耶和华的宣告。在这四大说明中,三次都有耶和华指祂的永生起誓,说明祂的宣告多么严正!

在廿一至廿三节是先知典型的信息,在廿二节与廿三节,仍用重复的语句,目的在于归纳,在语气上有加重的意味。

论到剩下的人,似在败亡之后的信息。可见那些可能的刑罚,就不再是假定,而是实际。神公义的审判既已成为事实,就是在于切实的应用。四灾好似在撒迦利亚书一章之四角,已经打散犹大。以西结爱用「四」的数字,表明审判的彻底。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4 Charles Virolleaud, Mission de Ras-Shamra 1:La Le*gende phe*nicenne de Danel, 1936, C. Gordon, Ugaritic Textbook 2, 182,179, Ugaritic Literature 88, 94; G.R. Driver, Cananite Myths andLegends, 1956, 52f. 58f.

5 Delbert R. Hillers, Treaty-Curses and theOld Testament Prophets. 1964, 54-56.

6 S. Spiegel, "Noah, Daniel and Job:Touching on Cananite Rites in the Legends of the Jews," Louis GinzbergJubilee Volume, 1945, 305-55.

7 W. Zimmerli, Ezekiel I, 316.

8 William H. Brownlee, Ezekiel 1-19, 209.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以西结书第十四章

结 14:1 有几个以色列长老到我这里来,坐在我面前。

结 14:2 耶和华的话就临到我说:

结 14:3 「人子啊,这些人已将他们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我岂能丝毫被他们求问吗?

结 14:4 所以你要告诉他们:『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将他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来的,我─耶和华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众多的假神回答他〔或译:必按他拜许多假神的罪报应他〕,

结 14:5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因为他们都藉假神与我生疏。』

结 14:6 「所以你要告诉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回头吧!离开你们的偶像,转脸莫从你们一切可憎的事。』

结 14:7 因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与我隔绝,将他的假神接到心里,把陷于罪的绊脚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来要为自己的事求问我的,我─耶和华必亲自回答他。

结 14:8 我必向那人变脸,使他作了警戒,笑谈,令人惊骇,并且我要将他从我民中剪除;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结 14:9 先知若被迷惑说一句预言,是我─耶和华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将他从我民以色列中除灭。

结 14:10 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问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样,

结 14:11 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离开我,不再因各样的罪过玷污自己,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们的 神。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 14:12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结 14:13 「人子啊,若有一国犯罪干犯我,我也向他伸手折断他们的杖,就是断绝他们的粮,使饥荒临到那地,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

结 14:14 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約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结十四14~16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約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得救,只能救自己。」

神不会因他们三个人的义,而免以色列整个民族的刑罚。如果以色列民族要得救,必需整个民族都要敬畏神。同样地,在今天,个人属灵并不能代表教会属灵。─何晓东《一把面粉和一点油》

结 14:15 我若使恶兽经过糟践那地,使地荒凉,以致因这些兽,人都不得经过;

结 14:16 虽有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那地仍然荒凉。

结 14:17 或者我使刀剑临到那地,说:刀剑哪,要经过那地,以致我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

结 14:18 虽有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

结 14:19 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使我灭命〔原文是带血〕的忿怒倾在其上,好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

结 14:20 虽有挪亚、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

结 14:21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将这四样大灾─就是刀剑、饥荒、恶兽、瘟疫降在耶路撒冷,将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岂不更重吗?

结 14:22 然而其中必有剩下的人,他们连儿带女必带到你们这里来,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的,要因我降给耶路撒冷的一切灾祸,便得了安慰。

结 14:23 你们看见他们所行所为的,得了安慰,就知道我在耶路撒冷中所行的并非无故。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注释   圣经   耶路撒冷   犹大   基督徒   文摘   唐纳   结书贰   先知   以色列   的人   耶路撒冷   耶和华   他们的   书简   自己的   但以   偶像   刑罚   长老   圣经   这是   犹大   点此   上帝   注释   是指   巴比伦   罪孽   二十   约翰   都是   福音   饥荒   以色列人   瘟疫   百姓   刀剑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