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旧约以西结书-《圣经串珠注释》
圣经旧约以西结书-《圣经串珠注释》
以西结书
以西结书 第十四章 注释
1-11 崇拜假神的求问者
不仅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假先知,即使在被掳之地也有人附从巴比伦
的偶像。这些长老一面心里信服假神,一面却又向先知以西结求问上
帝的话,先知得到的话是:上帝要亲自以刑罚来答覆他们。
1 参8:1注。
3 「接到心里」:指主动的行为。
「陷於罪的绊脚石」,指所拜的偶像(参7:19; 44:12)。
「我岂能 ...... 求问吗」:拜假神的人不可同时又求问耶和华,
也不会答覆他们的询问。
5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们」:应作「好夺回以色列家
的心」(参11)。
7 「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在被掳之地并没有这种「寄居的
外人」;神在此使用律法书中的词句(见利17:8, 10, 13),为
了显示这里所说的是故有的条例,不容轻忽。人若干犯这条例
,所受的刑罚也和旧有的规定一样:「我要将他从我民中剪除
(8, 参利17:10; 20:3, 6)」。
8 「警戒」:作其他人的监戒。
「笑谈」:即「笑柄」。
9 「任那先知受迷惑」:原作「迷惑那先知」。
(参王上22:23; 耶3:10)
神任先知受迷惑,以致引诱百姓随假神,目的是要试验百姓是
否尽心尽性爱神(参申13:3)。
10 受迷惑的先知也要担当自己的罪,因他们自己的良心早已败坏
了;否则他们应能看出求问者假意,并给予正确的答覆。
11 本节更明显的指出整段经文是与不遵守约之要求有关。
12-23 耶路撒冷无可避免的灾难
这段经文显示公义的神不容怠慢,即使有像挪亚、但以理、约伯这样
的义人(参创6:9; 伯1:1)为百姓代求,也无法挽救耶路撒冷脱离神忿
怒的审判。当日百姓可能援引亚伯拉罕为所多玛祈求 (创18:22-33)
一事,作为义人救回恶人的先例,但这里要强调,以色列的罪过实在
太大,神的审判无可避免。况且昔日挪亚也只能救回自己的家人,而
约伯更不能叫自己的儿女得免遭害(伯1:18-19)。
13-19 描写在神的公义下的四种审判
1 饥荒(13);
2 恶兽的威胁(15, 参王下17:25-26);
3 刀剑(17);
4 瘟疫(19)。
13 「有一个」:或作「有一地」,指任何地方。
「干犯我」:指向神悖逆不忠。
14 「但以理」:传统认为这里是指与以西结同时的以色列掳民,
即但以理书的主角。但根掳考古的发现,主前十四世纪的拉斯
珊拉泥版中、也有一个族长名叫但以理,他是一个义人、哲士
,曾为孤儿寡妇伸冤。这一位更有可能是此处的「但以理」,
因挪亚、约伯皆为上古时代的贤人,而且此处的「但以理」原
文拼法与但以理书的「但以理」并不同。
19 「使我灭命的忿怒」:即「使我那叫人流血灭亡的烈怒」。
21 上述四种审判的任何一种已足够剪除地上一切生命,但在耶京
神却把四祸一并降下,充分显示审判的严厉。
22 神却不至叫他们全民覆灭,仍给他们留下少数的生还者。
23 「得了安慰」:这里指在苦困惑中得到新的体验。
本节可有两种解释:
1 当被掳的人看见耶京劫後的余生者,听见他们悲惨的遭
遇,便会庆幸自己早先被掳;
2 「所行所为」指百姓的恶行,他们能「连儿带女」获救
,并非因为自己的义,乃是要使被掳的人明白,神所赐
下的刑罚原是合理的(见23)。
思想问题(第14章)
1 一个平日品行甚差、对自己的信仰毫不著紧的基督徒、若在某件
事上坚持某种做法,声称这是他从神领受的旨意,你可以怎样回
答他?
从本章看来,一个活在神旨意中的基督徒应是怎样的人?
2 以色列人罪大恶极,要受刑罚,纵使有三位义人代求,也无济於
事,这对你有何警惕?
3 9-10节对身为领袖的基督徒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