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以弗所书第五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弗所书第五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弗所书相关章:

以弗所书第五章

四32~五2 有些道德家,包括希腊和罗马的非基督徒,及 * 斐罗,会以效法神作为伦理的标准。但是在保罗的时代,非基督徒作家不可能举出任何神明为例,说祂如何存着爱、为祂的子民牺牲自己(四32~五2)。(有些学者举普罗米修斯〔Titan Prometheus〕为例,他因为把诸神的秘密泄露给人而受苦。但普罗米修斯是否知道他会遭到如此严厉的刑罚,则并不清楚,同时这个例子的知名度可能不高;从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和一些神祇所受的伤〔如:在《埃利奥特》中,爱力士〔注:战神〕所受的伤〕看来,普罗米修斯并不能算是在基督教之前、与基督徒对耶稣的想法相似的例子;耶稣虽具神性,却甘愿主动为人类而牺牲。何况,希腊人和犹太人对神的观念,在质量上有天壤之别,因此他们不太可能将普罗米修斯和耶稣相提并论。)
  神接受人成为馨香之气的例子,可参:以西结书二十41(祂蒙救的子民);以弗所书五2是指:神接受耶稣献上自己的祭(参:创八21;出二十九18)。
五3~20
其他劝勉
五3~6 婚前性行为及其他淫行、无耻的言语、黄色笑话,在古代异教社会中十分普遍,和今天一样。保罗并没有稀释神的标准,以迎合当时的文化;相反的,他警告过这种生活的人,他们在来世无法跻身神子民的行列。恶行清单与「承受」神的 * 国,参:哥林多前书六9~10。

以弗所人行道上的妓院广告
_

五7 保罗在此并不是提倡彻底的分离主义(就像 *死海古卷的那群避居旷野的人),甚至不是部分分离主义,就像犹太教加给散居犹太人的饮食与安息日之律法。但是在希腊罗马社会中,许多人可能将基督徒贴上标签,视为反社会人士,因他们拒绝参与不道德的谈话,还有,他们也不参加民间的宗教活动,而一般人会以参加这种活动作为对地方忠诚的表态。

五8~13 犹太文献常用「光」和「暗」来作善与恶的对比,而保罗把这个比方大加发挥。有些希腊宗教团体以「神秘宗教」出名,强调在夜间进行入教仪式,而有些仪式也与不道德的性行为有关;因为一些罗马人批判其他宗教时,将基督徒与不道德的宗教并列,所以保罗有充分的理由,要基督徒与那些他视为异教的宗教区分出来。人在暗中会做出一些事,是不好意思公开行出来的(参:赛二十九15,四十七10)。

五14 有些注释家认为,保罗在此引用经文诠释式的意译,如:*他珥根对以赛亚书六十1,或但以理书十二2的说明。有些人认为,保罗是在引用早期基督教的 * 预言或诗歌,作者或是保罗,或是另一位先知(参:林前十四37)。这两种看法都有可能,而亦有可能是两者的结合(即:根据经文所写的预言或诗歌);无论如何,这句引言保罗和当初的读者都很熟悉。

五15~17 「赎回时间」(KJV,直译)意思可能为「尽量利用时间」;参:诗篇九十12。*七十士译本的但以理书二8用这个词,指尝试拖延一下。(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把救赎带到现今邪恶的世代中。)因「时代邪恶」的缘故,行动需要格外有智慧,这也是阿摩司书五13的含义。在犹太人的典籍中,「智慧」和「愚昧」与道德关系密切的程度,超过异教徒的思想(如:耶二十九23)。

五18 按希腊文,第19~21节的命令之根据,是保罗要他们「被 * 圣灵充满」,并流露出被圣灵充满之生活的特质。在犹太教里,醉酒是极恶劣的行为(参:箴二十三20~35)。
  古代许多人相信,醉酒时可以得着酒神狄奥尼修斯的感动,或被他附身。狄奥尼修斯最积极的信徒把自己的主权交给他,并当众展示性行为,或作出充满性暗示的动作(令保守的罗马人十分厌恶)。保罗在此可能是将这种行为与因圣灵感动而有的行为作对比。不过,一般人并不会将每个醉酒之人都与狄奥尼修斯相连;通常醉酒会被视为没有节制。这类行为常出现于富家宴会到深夜时,或穷人的小酒馆里。

五19 希腊人和犹太人一般相信音乐是出于灵感,*旧约里也有这种思想。保罗强调的崇拜方式,是犹太人在圣殿敬拜时常用的(如:诗篇、颂歌);这段时期其他犹太人聚会的时候,如在*会堂中,是否会唱诗篇与颂歌,则不太清楚。「灵歌」可能是指圣灵感动的歌(参:代上二十五1~6),可能是即兴的,基督徒的这种敬拜方式显然与古代所有的宗教敬拜皆不同(参:林前十四15)。

以弗所的狄奥尼修斯雕刻
_

五20 古代强调为凡事感恩的作者(犹太人与一些希腊罗马作者,尤其是 * 斯多亚派),是相信神(无论是斯多亚的「命运」或是犹太教的神)能掌管整个人类大小的事。

五21~33
妻子与丈夫
  五章21节至六章9节的这一段是谈我们所谓的「家规」。在保罗时代,许多罗马人都对「东方宗教」的传播(如:伊西斯崇拜、犹太教和基督教)十分反感,他们认为,这些宗教会贬低罗马人传统的家庭价值。这些少数民族宗教的成员常想利用 * 亚里士多德以降的哲学家所提出的标准劝勉形式,来显示他们的价值观有人支持。这些劝勉讲到一家之主应当怎样对待家中的成员,其中又细分为讨论丈夫与妻子、父亲与孩子、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保罗直接借用这种希腊罗马道德作品的标准讨论形式。但是与大多数古代作者不同的是,保罗贬抑了这些家规的基础,即男主人的绝对权威。

五21 被圣灵充满的最后一个表现,就是「彼此顺服」,因为基督才是主。保罗提到的所有家规,都以这一个思想为基础。要妻子、孩子、奴隶在各样事上顺服,是司空见惯的,然而要一个团体内所有的人(包括父辈,即一家的男主人)都彼此顺服,则是闻所未闻的。

五22~24 大多数古代的作者都认为妻子当顺服丈夫,也盼望她们举止安静、谦和;有些婚姻协议书甚至写下必须绝对顺服的要求。这种要求在希腊思想家看来十分合理,因他们并不视妻子为对等的配偶。年龄的差异使这种想法变本加利:丈夫一般比妻子年长,在希腊文化里,超过十岁很平常(男人大约在三十岁结婚,而女人则十几岁就嫁人,甚至刚迈入十四、五岁时)。
  不过,在这一段里保罗最接近顺服的讲法,是「敬重」(33节),而按照希腊文,妻子对丈夫的顺服(22节),只是基督徒当彼此顺服的一个例子(第22节的动词直接借用第21节,因此两者的意思不可能不一致)。

五25 虽然丈夫理当爱妻子,可是古代的家规从来没有将这种爱列为丈夫的责任;这类家规只告诉丈夫,要让妻子顺服。虽然保罗赞同古代妻子当顺服的文化,但是他加上了条件,将这个概念放在彼此顺服的情境中:丈夫要爱妻子,如同基督爱 * 教会,并甘愿为她们舍己。他一方面将基督教与当时的文化拉上关系,一方面改变了当日文化的价值,并远超于其上。丈夫与妻子都必须顺服及爱对方(五2、21)。

五26 这里的「洗净」也许象征性地指新娘婚前的净身(当然,在任何一个场合,若要留给对方好印象,洗洁是很自然的)。在净身之后,新娘便要抹香水、香膏、穿上华丽的新娘服。犹太人的结婚仪式也称作「新娘的成圣」,将她分别出来,归给她的丈夫。「道」自然是指基督拯救的 * 福音(一13)。

五27 在新娘预备好之后(五26),犹太人婚礼的下一步,便是新娘要离开父家,来到新郎的家,接着便是将新娘引荐给新郎的家人。「在荣耀里」(NASB)或「在辉煌中」(NRSV)也颇符合这一段的意象,与新娘的盛装相配。

五28~32 希腊和罗马的道德家偶尔会指丈夫与妻子合为一体,不过,这个比方在犹太教中极为普遍,他们与保罗和耶稣一样,都依据创世记二24,以弗所书五31特别提到这节经文。五章23节所讲头与身体的比喻,成为合而为一的说法,而非意指权威。

五33 有时作者会在一本书或一个段落的结尾,用一句摘要来作总结;保罗在此把五章21~32节的重点作一个摘要:妻子应当敬重她的丈夫,丈夫也当爱他的妻子。虽然古代的道德家期待妻子敬重自己的丈夫(犹太教师也期待反向的对待),但道德家通常会强调妻子的「顺服」;因此,保罗在此对妻子的劝勉会让古代大多数的读者相当吃惊,认为太弱了。── 《圣经背景注释》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第五章   注释   圣经   基督徒   文摘   道尔   唐纳   基督   顺服   教会   保罗   的人   丈夫   妻子   自己的   基督徒   圣灵   信徒   光明   原文   这是   旨意   荣耀   关系   生命   圣经   行事   都是   敬畏   使徒   暗昧   之光   圣洁   是指   经文   儿女   是在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