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七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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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七章
【太七6】『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牠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这里是说我们对人传福音,应该要有常识和机警,留心对方的反应。如果对方真的有心要接受,或者有兴趣地听你说,你才继续下去。如果对方存心反对,你就应当避开,多多为他祷告,免得招来的结果是害处多而益处少。――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太七22~23】(可以参看彼前四17)。这里说到有一些神的仆人,奉主的名传道、赶鬼,行了许许多多的异能。到了将来神自己家里审判的时候,神对他们不满意。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做得不好,而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上没有见证,不能够荣耀神。
『不认识』在希腊文另有一个含意是『不满意』,『作恶的人』原意是『不守法的人』。
另外一种解法,是说一些假冒耶稣的名去传道、赶鬼和行异能的人,将来到主的面前,主根本就不承认他们。――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因信得救(太七22~23)】
问:得救的人,若绝对不凭行为,只以其是否信为条件,则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这里的人已传道矣,医病矣,大慨必已认识主耶稣矣(如保罗说:心信口认便得救);何以被逐呢?
答:我们读福音书时,有一件最要紧的事,就是不要将「永生」和「天国」混了;永生和天国不是相同的。永生是因信而得,这是全约翰福音所证明的。天国是因行为而得(太十一12)。永生就是我们的得救,免沉沦。天国就是千年国的属天部分(属地部分是给犹太人和外邦人);天国就是圣徒与主耶稣在千年国中作王。这是一个奖赏,是应当用功才能得来的。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的人并不失去他们的永生,不过他们失去天国──不能与主作王一千年而已。主说不认识他们,因为主在这个「时候」和「地方」不能认识他们。比方:一个当官的儿子犯法,他的父亲审判他时,不能认他作儿子一样。「作恶的人」在原文是「不守律法的人」、「无法者」、「不按规矩而行者」。―― 倪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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