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
十八1~6
让孩子跌倒?
详细的注释,见:马可福音九33~37。
十八1 有些犹太经文讲到,在*?天国里有不同的赏赐与阶级。阶级与地位乃是古时社会每天都碰到的问题。
十八2~4 古代社会最没有权力的,就是小孩子;多半的古代社会中,年龄愈大,社会地位和权威也愈高。在犹太人的文化中,小孩子受到爱护,并不受轻视,但此处的重点为,他们除了承受爱之外,并没有地位,而除了完全倚赖父母之外,他们毫无权力或特权。「回转」可能是指犹太人的回头、转向或?*?悔改之意。
十八5 「奉我的名」(和合本:为我的名),见十章40节。
十八6 「跌倒」常为象征性用法,指犯罪,或离开真信仰。磨石是用来磨面粉的,非常重,而这里用的词,是指其中更重的那种,需用驴子来转,不是指妇女所用较轻的那一型。
玄武岩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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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认为,这种刑罚非常可怕,只有外邦人才会这样将人置死;所以这个比方简直骇人听闻(参:*?以诺一书四十八9)。参:马太福音二十六24的注释。
十八7~14
让无助者跌倒的人
这段经文把上述的比方延伸至?*?教会中所有软弱的人,孩子当然也包括在内。教会领袖与肢体要很谨慎,不单要避免让人跌倒,也要将凡跌倒的都带回来。
十八7~9 犹太教对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和责任亦持平衡的看法。若有人因眼睛的毛病而跌倒,就可视眼睛为一种绊脚石;有关绊脚石,见十八章6节的注释;有关割除肢体,参五章29~30节或马可福音九42~47的注释。
十八10 犹太读者读到这里,立刻会辨识出守护天使的观念;一般人认为,每一个犹太人都有一位守护天使。天使所领受的命令来自神的宝座;不过,较小的天使和人类一样,不能见到神,只有最高阶级的天使能经常见到神的荣耀。因此,若有人恶待这些「小子」,伟大的天使就会直接向神报告,而到了审判之日,这种人就要遭殃了。
十八12~14 一百只羊是巴勒斯坦平均每群羊的数目。希腊和犹太文学也曾提到牧场主人的例子,他们会把整群羊或牲口放在一旁,去寻找那走失的一只(如:撒上九3);牧羊人可以把自己的羊群交给与他一起工作的人,请他们在照顾本身的羊群之余,兼顾一下。
若有宗教领袖疏忽伤心或无助之人,必遭神弃绝(结三十四2~10),而神本身会去寻求这些失散的羊(三十四11~16)。*?旧约常将神的百姓比作羊(参:约十1~18的注释)。
十八15~20
管教犯错的人
我们要谨记,这一段谈?*?教会管教的经文,整个上下文是在讲怜悯与赦免;这段论管教基督徒团体中不肯悔改之犯错者的经文,在实施上必须以赦免为前提(但并不是不可施行)。由上下文看来,重点在于盼望挽回犯错者,而不是认定他们无药可救。
十八15 这个步骤乃是标准的犹太习俗;*?死海古卷、*?拉比及其他人都要求,必须从私下的谴责开始。若公开怪罪某人,而其实并无必要,会被视为有罪;犹太教师都强调应当接受责备。
十八16 申命记十九15(参十七6~7)是标准的经文,犹太掌权者会引用本段,要求要有两位见证人。(*?拉比特别讲究这个原则,甚至认为即使一名见证人亲眼看见凶手拿着染有血迹的刀,仍然不足为证。)这里非常注重程序,因为快要进入审讯的动作;耶稣在此同意犹太人的作法,先私下责备,然后有见证人,最后若仍不见悔改,就要召集众人进行审判(十八17)。
十八17 按定义而言,*?教会的功能就像古时?*?会堂一样,而古时的会堂不单是祈祷与研究的聚会场所,也是聚集会众以对团体中一名犯错的人进行管教之处。这类管教可能有几种形式,包括公开鞭打,而最严重的,乃是与整个团体隔离,其中又分几个层次。最严厉的管教,乃是将犯错者视同外邦人,不再视为犹太人。外邦人和?*?税吏──税吏被视为外邦政府的走狗──都被排除在犹太人的宗教生活之外。在开庭之前,给人最后一次警告(如:申二十五8),乃是怜悯的作法。
十八18 许多犹太人认为,犹太教的最高法庭,是依据天上神的天庭权柄来审判,意即,执行天命(这里动词的时态也表明,天庭的判决在先)。凡准确根据神的?*?律法来判案的,便能代表神的旨意。
「捆绑」和「释放」,这些词汇通常用来指绑住人,或将人下监,相对的是释放人,或让人出监,用于法庭中的定罪或免罪十分自然。这些词汇常用来指?*?拉比(rabbis)有解释圣经的合法权柄,因此也自然用来描述审判。
十八19~20 「两三个」一定是指十八章16节的「两三个见证人」。这几节可能是指犹太教在赶人出去时所作的驱离祷告,也可能代表为被赶出去的人所作的?*?悔改祈祷,以及接下来的赦免(见:约壹五16)。无论是哪一种状况,最值得注意的是,*?旧约里见证人最主要的工作,是执行法庭的判决(申十七7),但在这里,他们最主要的工作乃是祷告。
十名犹太男人是?*?会堂召集会议的最低人数,不过常有人说,只要两三个人聚在一起,研读神的律法,神就与他们同在。在此,耶稣的同在与神的同在完全一样(亦参:太一23,二十八20)。(后期?*?拉比称呼神,最常用的名字之一是「那地方」,即:那无所不在的一位。)
十八21~35
赦免人的必蒙赦免?
十八21~22 七十个七(有些人解释为七十加七),在这里的意思不是刚好四百九十次;这是犹太人典型的生动说法,意思是「绝对不要记仇」。因为真正的?*?悔改应当包括远离罪,因此有些后期的?*?拉比把某一项罪得饶恕的机会,限定为三次;彼得或许认为,他提的七次已经很宽厚了。
十八23 有关「*?天国好像」,请看十三章24节的注释。这里的故事讲到一位?*?外邦人的王,或许是被罗马征服之前的统治埃及的希腊人。此处的「仆人」可以指他的高等奴隶,这样的人几乎比全埃及的自由人生活还要好,因为自由人大半是农民。不过,这里的「仆人」更可能是指自由的省级官吏,他们主要是在各地区为统治者收税的农人;他们亦等于是王的属下。统治者容许他们在收税时为自己赚钱,可是却会要求办事有效率;这里所提是他与他们算账的时刻。
十八24 许多农民付税付得很辛苦,但是收税的人却不能因为这种困难,就不把王规定的款项缴上。当耶稣,这位说故事大师,讲到王让一位仆人欠债的数目,可能?*?门徒和祂本人都会不禁莞尔:一万他连得(和合本:一千万银子)可能比王一整年的全部收入还要多,甚至超过当时埃及流通之钱币的总额!有一段时期,银的一他连得等于六千大克马,或普通一名巴勒斯坦工人六千天的工资;所以,一万他连得大概等于六千万天的工资(在另一段时期,则等于一亿天)。虽然当时的税金过重,尤其是对乡下的农人而言,但?*?约瑟夫报告说,在富有的希律统治时期,加利利与庇利亚每年的贡银,不过两百他连得;因此,一位官员竟会负如此巨额的债务,几乎令人难以想象。古时犹太教常认为,犯罪就等于欠神的债(见六12的注释)。
十八25 多利买王朝的统治者(希腊时代统治埃及的诸王)从来不接受任何理由。因为还不出钱,就把欠债者的家人变卖为奴,这是?*?外邦人的作法,为当时的犹太人所厌恶。这里无法以数学来计算;一名奴隶的价钱,大约在五百到两千天的工资之间,因此即使这样做,王的损失也只不过只弥补了千分之一而已。然而,只要那个王还会打算,一开始就不至于会让那个人欠他那么多!
十八26 「我要还清」是古代商业文件中标准的承诺说法。但是从十八章24节看来,这个承诺根本难以实现。
十八27 古代近东的王皆残暴无情,而这笔债务又如此之大,这位统治者竟会赦免他的仆人,这在真实世界中是不可能的,就像该笔债的数目一样。有时因为农作物欠收,埃及的农民根本付不出税,统治者会免掉他们过去所欠的债务;但是比较起来,数额小得多。
十八28 一百地拿利等于普通工人一百天的工资,而那位收税的农人刚刚才与王算完了帐(十八23),相形之下,这笔数目实在太小了。与那位仆人欠王的钱比起来,简直小得不算一回事。可是,那位被赦免的奴仆并没有将施恩的原则铭刻在心,他决定,从今以后在讨债时,一定要冷酷无情,讲求效率。其他古籍中也曾记载,忿怒的债主会作出掐住人喉咙等类的极端动作。
十八29~30 有些人在监狱里无法还清所欠的债(34节),除非有朋友为他筹款。
十八31~33 王当然会生气;这位蒙赦免的仆人把他的另一位仆人关起来,让他不能工作,这样,王的损失岂不更大。这位王不卖掉前一位仆人来获利,让百姓知道他是慈善的,而他得到的益处可能多于金钱的损失;但是,如果话传出去说,前一位仆人,就是他的代理人,如今的作法更加无情,他慈善的名声就会受损。
十八34 犹太律法不容许用刑,但是犹太人知道,*?外邦人的王(希律也一样)都这样做。既然这位仆人在政治上已经失宠,就再没有人敢来帮助他;即使他还有朋友,但由于他欠的债过分庞大,还是毫无办法。他永远不会得释放。
十八35 *?比喻中的强烈对比和幽默感,会让古代的听众放松警戒,可是因欠债作奴隶、用刑等等可怕的细节,会让人将重点铭刻于心。这则故事一定会令古代的听众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