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二章-《每日研经丛书》
马太福音第十二章-《每日研经丛书》
在马太福音第十二章中,我们要读到耶稣生活中所发生的一连串重要的事件。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决定性的时刻,他整个的生命都维系在那个时间和事件上。这章圣经告诉我们耶稣有关这方面的事。我们在本章圣经中看到当时正统犹太宗教领袖,对于耶稣终于获致了最后的决定──弃绝祂。这种弃绝不但表示他们与祂断绝来往,而是非将祂完全毁除不可。
我们在本章经文中看到第一个确定的步代,它的终点就祇有是十字架。其特征已经清楚的描绘在我们眼前。一方面就是代表正统宗教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耶稣恶意的敌对行为逐渐增强的四个步骤:
(一)一至八节,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怀疑在增长。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于容许门徒不顾安息日律法细节的老师,采取怀疑的态度。这是一动不被允许,不能不加检控而让它任意发展的事件。
(二)九至十四节,记载安息日在会堂里医治枯干手的人,我们可以看到积极和敌意的侦查。文士和法利赛人在那个安息日都在会堂里,并不是巧遇。路加说他们要在那里窥探耶稣(路六7)。从此以后,耶稣的工作始终是在正统派领袖恶意的眼光之下进行。他们尾随祂,如同私侦探一般,为要找凭据来控告祂。
(三)廿二至卅二节,论到正统派的领袖控告耶稣如何用魔鬼的力量施行医治,耶稣对他们说有一种罪是不能赦免的,我们在此地看到肆意和偏见的盲目。从此以后,耶稣所作的事,没有一件是他们看得顺眼的。他们向上帝闭眼,以致看不见祂的荣美和真理;他们的偏见弄瞎了他们的心眼,把他们驱往一条完全不知回头的歧途。
(四)我们在十四节看到邪恶的决定。正统派的人士不仅要窥探、批评祂,而且豫备采取行动。他们在一起聚会商议,如何将这扰乱人心的加利利人置于死地。怀疑,调查,盲目已走向公开敌对行动的途径。
在这些事上,耶稣的回答是很清楚的,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应付这逐渐增强的逼迫的五种方式:
(一)以勇敢来应战。在医治枯干手的事件中(9-14节),我们看到祂公开故意地向文士和法利赛人挑战。这事并不是在角落里,而是在拥挤的会堂里;也不是当他们不在场的时候,却是当他们在那里故意要找错来控告耶稣的时候做的。耶稣并不逃避,祂迎面接受挑战。
(二)祂警告他们。我们在卅二至卅三节看到耶稣给予最可怕的警告。祂警戒这些人说,如果他们坚持要向真理和上帝的启示闭上眼睛,就是自动把自己关闭在上帝的恩典以外。此处不但有防守,也在进攻。祂很清楚地说出,他们的态度将会把他们引到什么地方。
(三)祂用一连串使人惊讶的宣告来应付挑战:祂比圣殿更大(6节)──圣殿是世界上最神圣的地方;祂比约拿更大──从来没有传道人像约拿那样令人惊奇地领人悔改(41节);祂比所罗门更大,所罗门是绝顶智慧的化身(42节)。祂宣告在属灵的历史中,无论什么事物都不能比祂更大。在这些宣告里面没有丝毫歉疚的意味,这是基督宣告的声明的最高。
(四)祂声明祂的教训是重要的来应付挑战。空屋比喻的重点(43-45节),是说律法可能消极的除掉人的邪恶,惟有福音才能使空屋中充满良善。律法只能留给人一个虚空的内心,招致一切的罪恶都来居住。福音用积极的良善充实他的内心,使邪恶无隙可乘。耶稣在此地声称福音能够做律法永远也做不致的事。
(五)到最后,祂以邀请来应付挑战。四十六-五十节实际上就是一个邀请,他们受邀请,藉顺服上帝的旨意而与祂发生亲属的关系。耶稣在这些经节中,并不是要否认自己的亲属,而是邀请所有的人,藉接受上帝的旨意,与祂建立亲属的关系。这几节经文邀请我们放弃自我的偏见和自作主张,接受耶稣基督为主为王。如果我们拒绝了祂的邀请,就会与上帝日益疏远;如果我们接受,我们就可以进入上帝的家庭,和上帝的心里。
打破安息日的律法(十二1-8)
当耶稣的时代,巴勒斯坦的麦田和耕地均呈长条形,在两个长条之间经常有一条行人的小路。当上述事件发生的时候,耶稣正与祂的门徒行走在麦田之间的小路上。
在这里并没有任何暗指门徒偷窃的意思。律法上规定饥饿的旅客有权作门徒所作的事,只要他们是用手去掐麦穗,而不是用镰刀去割就行了。‘你进了邻居站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申廿三25)汤姆逊在圣地与圣书中提及当他在巴勒斯坦旅行时,依旧保留这个风俗。旅客在晚餐时所喜爱的一样菜式就是烘麦穗,汤姆逊写道:‘每当在收割期间旅行,我的骡夫总是在帐篷搭好以后,为晚餐烤麦子,掐摘这些绿色的麦穗,那并不算为偷窃……。当我们经过麦田的时候,我也看到我的骡夫摘下麦穗,放在手中搓揉,然后吃生的麦粒,正像圣经上曾说使徒们所作的一样。’
在文士和法利赛人看来,门徒的过错并不是他们摘下或吃了麦穗,而是他们竟在安息日做这样的事。安息日的律法极其繁杂琐碎,诫命中禁止人在安息日工作;可是解释律法的人对这简单的禁令并不满意。他们首先要替‘工作’下一番定义,因此定下了三十九种安息日所禁止的基本活动,其中包括有收割、簸谷、打谷,准备饭食等。解释的人仍然不肯就此罢休,又在每一项禁止的工作之下,列出详细的规范。例如,禁止挑负担子,那么什么叫做担子呢?与两颗干无花果重量相等的,就是担子。甚至连暗示性的工作亦在禁止之列,与任何象征性的工作有关的亦一并禁止。后来有一位伟大的犹太教师迈摩尼得斯(Maimonides)说:‘掐麦穗就是一种收割’。门徒的行为远比一次破坏律法更算为有罪,由于掐麦子他们犯了收割的罪;由于在手中搓揉他们又犯了簸谷的罪;由于把麦子和糠分开,他们又犯了打谷的罪;更因为这整个的程序,他们犯了在安息日准备饭食的罪──因为凡在安息日所吃的东西,都必须在前一天准备妥当。
正统派的犹太人把安息日的律法守得十分严谨。禧年之书(The Book of Jubilee)有一章(第五十章)论到有关于遵守安息日的事。凡是在安息日与妻子同寝,或计划在该日作任何事情,或计划出门旅行(甚至连考虑工作也要禁止),或计划买卖,或取水,或担起一个担子都要被定罪。若有人在安息日作了任何工作,或出门旅行,或耕种田地,无论他在家里或任何其他地方工作,或点火,或骑上任何牲口,或乘船在海上旅行,或有人击打或杀害任何东西,不论是杀掉一只野兽或禽鸟,若有人捕捉一只牲畜,不论是一只鸟或一条鱼,或有人在安息日禁食却引起战争──凡作这些事的人,应该死亡。遵守这些诫命,就是遵守上帝的律法;反之就是破坏了上帝的律法。
无疑按照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观点,他们责怪门徒破坏律法,以及耶稣即使没有鼓励他们,也容许他们,这是完全正确的。
人类需要的声言(十二1-8)(续)
耶稣用以下的三个辩白来对付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批评:
(一)祂引证了大的行动(撒上廿一1-6)。当大与他的少年人极其饥饿时,他们走进会幕──而不是圣殿,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建造圣殿之前──吃了惟有祭司才能吃的陈设饼。有关于陈设饼的说法记载于利未记廿四章五至九,共有十二个面饼,分作两排,每排六个,每礼拜陈列在圣所之中。这是对上帝所作的一种象征性奉献,为要感谢祂赐下养生食物的恩典。这些饼每周要撤换一次,旧的饼属祭司所有,而且只有祭司才能吃这种饼。但在这一次,大和他的少年人在饥饿中拿了这些圣饼来吃,并没有人去责备他们。人类需要的满足比任何的传统上的惯例都更重要。
(二)祂引证安息日在圣殿中的工作。圣殿的仪式总要包括许多工作──燃点烛火,宰杀并准备牲畜,把祭物抬过来放在祭坛上,还有一大堆其他的事情。这一类的工作在安息日其实还要加倍,因为在安息日的祭物是加倍的(参阅,民廿八9)。任何并通人若在安息日从事类似的工作都是违法的。点火,宰杀牲畜,把牲口抬起来放在祭坛上,都是破坏律法并亵渎了安息日。可是祭司们作这些事却完全合法,因为圣殿中的崇拜必须继续进行。这就是说:向上帝的敬拜比一切安息日的规则、条例更为重要。
(三)祂引证上帝对先知何西阿所说的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何六6)上帝喜爱良善尤胜于祭祀的仪式,人的心灵除了必须回应人类的需要外,对律法并无所知。
在这件事上耶稣表明了人类的需要,必须放在一切其他的要求之先。敬拜的要求,仪式的要求,礼拜仪式的要求是重要的,但人类的需要却比其中的任何要求更为重要。
有一位现代上帝的圣人,就是安立甘会的坡特尔神父(Father George Potter),他把披克罕姆(Peckham)被弃置的圣屈梭多模堂(St. Chrysostom),变成为基督教的敬拜与服务发出灿烂光辉的地方。他为了要推广圣工,创办了‘十字架兄弟会’(Brotherhood of theOrder of the Holy Cross),其标记就是耶稣基督给门徒洗脚时所佩用的毛巾。弟兄所供献的服务没有一件被视为过于卑微的。他们为被逐的有犯罪记录或无可归家的孩子们所作的工作,真使人称羡不已。坡特神父极重视崇拜,但是当他阐明弟兄会的工作时,他写出凡愿加入者要发誓进入贫穷、贞洁与顺服三合一:‘如果他不能在圣特热摩吉尼节(St.Thermogene)参加晚祷课,他不可脑怒。他可能正在警察法庭等候他的“委托人”……他也决不是那种因为缺乏香烛而跑到厨房去哭泣的人……我们把祷告和圣礼放在首要的地位上。我们知道此外我们就不能有最好的工作成效,但是事实是我们必须在变相的山下,比山上花费更多的时间。’他提起有一次他正拿一杯可可茶给他的孩子们喝,一面把他们安置在床上的时候,有一位新想加入的人来到,‘于是我说:“趁洗澡间还是湿的,请你把它弄干净好吗?”他惊骇地站,讷讷地说:“我并不是奉献来给这些脏孩子打扫清洁的。”算了罢!算了罢!他奉献服务赐福之主的生命,大约只维持了七分钟,连行李也没有打开就走了。’女宣教士学院伟大的校长娥尔秀恩(FlorenceAllshorn)论到候选者的难处,就是她屡次发现,当她没有热水却要洗濯油腻盘子的时候,正是她需要安静祷告的时候。
耶稣坚持最重要的服务仪式,乃是对人类需要的服务。很奇怪的,除了可能一次在拿撒勒会堂之外,我们在耶稣的一生找不到祂曾经主领一次教会崇拜的证据,但我们却有充分的证据,知道祂曾使饥饿的人得到饱足,使忧伤的人得到安慰,使患病的人得到看顾。基督的服务并不是任何祈祷或仪式性的服务,而是针对人类需要的服务。基督徒的服务并不在于退到一所修道院去,而是在于进入了人类所有的悲剧,难题和需求之中。威提尔(Whittier参见普颂修正本三一八首──编者注),说得很对:
弟兄们啊,放开胸怀爱众人;哀怜所在,即主平安所临;
彼此相爱,崇拜才能尽虔诚,祈祷颂扬,莫离和颜善行。
因主爱徒,曾经诚恳的教训:在主面前,崇拜不算虔诚,
除非同心,挽回迷失医伤心,抚孤恤寡,能够守道力行。
恭敬追踪耶稣慈悲的圣范,耶稣圣工,便是一生行善。
茫茫世间,化成拜父的圣殿;仁爱人生,化成感谢诗篇。
这就是当我们说:‘让我们敬拜上帝’的时候,所具有的含义,或者说这是它应有的含义。
安息日的主(十二1-8)(续)
在这段经文中有一个无法确实解决的问题,就是在最后一句,翻作:‘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这句短语可能有两种意义:
(一)它的意思可能是耶稣有权按照祂的想法来使用安息日,因而宣称祂是安息日的主。我们已经看到圣殿工作的神圣远超乎安息日的规则与条例。耶稣刚才宣布,祂比殿更大,自然祂更有权利支配安息日的规条,在安息日作祂认为最她的事。这也可以说是这句话传统性的解释,但在其中仍有实际的困难。
(二)请注意,在这件事上,耶稣并不是为了祂自己在安息日所作的事辩护,而是为祂的门徒辩护;更当注意的是祂所重的权威,并不是祂本身的权威,而是人类需要的权威。当马可记述这件事的时候,引用了耶稣的另一句话,成为这事件的高潮部分:‘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二27)
我们必须注意,在希伯来文与亚兰文中,人子并不是一个称呼,只是说某一个人而已。当拉比们开始讲一个比喻,他们时常如此开始:‘有一个人子,他……’而我们就是简单地说:‘有一个人,他……’诗人写道:‘人算得什么,你竟顾念他?人子(国语本译为“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八4)。上帝在以西结书中一次又一次地晓谕人子以西结:‘祂对我说:人子啊!你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结二1,参二6,8;三1,4,17,25节)。在以上所述的经文中,‘人子’只是‘人’的意思。
在早期新约的希腊文抄本中,所有的字母都是用大楷字母,我们把这种抄本称作大楷文(uncials),全部的字母既然都是大棍,使我们无法分辨那些字必须大写。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太十二章八节的‘人子’很可能不应当写作大楷,这个称呼不是指耶稣而言,只是指‘人’而已。
如果我们考虑到耶稣所注重的是人类需要的要求;如果我们记得祂的辩护并不是为祂自己,而是为祂的门徒;如果我们还记得马可告诉我们,祂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那么,就可以认为耶稣在此处所说的是:‘人不是安息日的奴隶,而是它的主人,因此人可以为自己的益处来使用安息日。’耶稣可能因文士和法利赛人用一大堆独断的条例,来奴役自己和他们的同胞,而责备他们;祂也可能在此地设立了基督徒自由的伟大原则,这原则可以应用在安息日,也可以应用在人生一切其他的事上。
爱与律法(十二9-14)
这件事是耶稣一生中关键的时刻作的。耶稣在这件事上故意公开的破坏安息日律法,结果终于使正统派的领袖们聚会设法要除灭祂。
我们若不了解正统派把安息日的律法看得如此郑重,就无法了解他们的态度。安息日律法禁止在安息日从事任何的工作,正统派的犹太人严守这个律法,宁愿死也不破坏它。
在犹大马加比(Judas Maccabaeus)反叛的时代,有些犹太人在旷野的洞穴中避难,安提阿哥(Antiochus)派遣了一队的兵丁去攻打他们。攻击是在安息日发动的,而这些反叛的犹太人竟毫无抵抗地牺牲了;因为抵抗就破坏了安息日的律法。马加比前书叙述安提阿哥的军队:‘全速进攻,他们竟毫不还手,连扔一块石块的反抗都没有,甚至也不堵塞他们避难的洞口,却说:“让我们死在无辜之中,天地将要为我们作证,你们如此把我们处死是不当的。”于是敌军在安息日发动战争攻击他们,并且杀害他们的妻子、儿女、牲畜,被杀害的有一千人。’(马如比前书二章卅四至卅八节)即使当国家在最危险的关头,犹太人也不在安息日争战藉以保存他们自己的生命,或保护他们至亲至近者的生命。
庞贝能够攻取耶路撒冷,就是因为犹太人坚持遵守安息日的律法,在古代战争中,攻击的一方常会建筑一个很大的场坝,藉以俯视所园攻的城垛,而且可以从高高的场坝上炮击守城的军队。因此庞贝在安息日筑了一个堤坝,犹太人只是看看而已,并不动手去阻止他们。约瑟夫说:‘若不是为了实行我们祖先遗留的习俗──必须要在第七天休息,因犹太人的反对这道场坝决不可能完成。我们的律法虽然容许我们为保护自己去对抗那攻击与胁迫我们的人(这是一种让步),并没有容许我们干涉仇敌所作其他事情。’(约瑟夫,犹太古史十四卷、四章二节)
约瑟夫提过希腊的历史家亚迦沙查得斯(Agatharchides)对于拉格斯多利买(PtolemyLagos)攻取耶路撒冷之事的困惑,亚迦沙查得斯写道:‘有一种人称作犹太人,住在一座最坚固的城中,该地的居民称之为耶路撒冷城,每逢第七天,有休息的惯例;到了那一天他们不使用武器,不耕田,也不料理日常的杂务,只是从早到晚举手在圣所祈祷。当拉格斯的儿子多利买率领军队进城的时候,这些人正在遵奉他们疯狂的习俗,并不保护他们的城市,把他们的国家交给一位狠毒的君王;他们的律法也公开地证实这是一个愚昧的习俗。这样的事件教训其他所有的人醒悟,却无法让犹太人放弃并产生从律法中自救的梦想。人的理性既然在那样的情况之下,他们实在不知道应当做些什么才好。’(约瑟夫,对抗亚匹温AgainstApion一章廿二节)。犹太人这种严格遵守安息日的举动,在别的国看来简直就是疯狂,因为这样做将会招致国家的失败与灾难。
耶稣所反对的就是这种无法变通的死脑筋。律法中确实规定不可以在安息日治病。律法上也确实清楚的规定:‘当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可以暂时放弃安息日的律法。’尤其是与耳、鼻、喉、眼有关的疾病。但虽然如此,律法仍旧规定只能够采取使病况不致恶化,却不使其痊愈。所以伤口上可有简单的包扎,却不能敷药,等等。
按照当时的情形看来,这枯干手的人决不会有生命的危险;就是有危险,再过一天也不会坏到那里。耶稣知道律法,祂知道祂正在做其么;祂明明知道法利赛人等在那里窥探祂,祂仍旧医治了这个人。耶稣不接受使人受苦的律法,即使没有生命的危险,也无需多延迟一分钟。祂对于人类的慈爱,远超过祂对于仪式律法的尊重。
接受挑战(十二9-14)(续)
耶稣走进会堂,在那里有一个枯干了手的人。福音书中对于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其他的记载,可是在一本早期的希伯来福音书之中(这本福音书并没有被包含在新约圣经之内),却记载了一些与他有关的事。它说到这人来到耶稣面前请求祂说:‘我是一个石匠,靠我的手艺谋生,耶稣,我求你,赐给我健康,使我不必因求乞蒙羞。’
但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也在那里。他们并不关心这枯干了手的人,他们只关心规则与条例中的繁文缛节,因此他们向耶稣提出一个问题:‘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耶稣很清楚这问题的答案;祂知道,正像我们刚才已经看到过,除非对于生命真正有危险,医病是禁止的,因为它将被当作是一种工作。
但耶稣是智慧的。如果他们要争辩律法,祂有技巧去接受挑战。祂说:‘告诉我,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其实,这是律法许可的事,若有一只动物在安息日掉在坑里,律法中许可拿东西给它吃,这种做法在任何其他的情形是一种挑担子;律法也许给予它一切的援助。耶稣说:‘可见,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如果容许向一只羊行善,向一个人行善岂不更合法,人的价值要比任何的动物贵重更多。’
耶稣也把这种辩论倒过来:‘如果安息日行善是对的,拒绝行善就是罪。’耶稣的一个基本原则乃是:没有任何时候那种神圣援助一个有需要的人的原理不可应用。我们不会因参加教会事奉很多次,或读经很多章,或祈祷很多小时而受审判;却要因我们帮助了多少曾向我们求救的需要者受审判。对此,文士和法利赛人无话可答,因为他们的争论,已经打回他们自己的头上。
于是耶稣医治了这个人,藉医治,耶稣赐给他三件东西。
(一)祂还给他健康。耶稣对于人的身体非常关心。脱纳尔(Paul Tournier)在他所著的一位医生的案卷(A Doctor's Case Book)中,论到几件与上帝和医治有关事。柯
(二)因为耶稣把健康还给这个人,祂也赐还他工作。一个人没有工作可做,只是半个人;只有在工作中他才会找到他自己和他的满足。数年的怠惰比痛苦更难以忍受;如果有工作可做,虽有忧愁,仍可灭少其苦痛。人所能为别人做的最伟大的事之一,就是给他工作做。
(三)因为耶稣赐给他健康与工作,祂也赐他自尊。也许我们可以再加上一个新的福份:交还我们自尊的人有福了。人能够自己用双足站立起来,并用他自己双手,他才能够面对人生,也能够独自面对他自己的需要和那倚赖他者的需要,他也才会再成为一个人。
我们早已说过,这件事乃是一个危机。到最后,文士和法利赛人出去开始商议如何将耶稣置于死地,在某种意义上,你对于某一个人最高的赞赏,就是去逼迫他。表明这人不但是一位危险人物,也具有影响的力量。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行动,就是耶稣能力的测量器。真正的基督教也许会招致人的恨恶,可是它影响人的力量是绝对不容忽视的。
作主仆人的特征(十二15-21)
在这里表明祂从未将轻率与勇气混杂在一起。第一,祂暂时隐退。那正面冲突的时刻还没有来到,在祂尚未钉十字架以前,祂还有工作要作。第二,祂禁止门徒替祂宣传。祂很知道在以往曾兴起多少的假弥赛亚,祂也知道人们是何等易于激动。如果某人具有神奇能力的事一经传开,一定会发生攻治的叛变,生命就会不必要地牺牲。祂必须在人们把祂的真实故事传开以前,教导他们弥赛亚的真义,并不是压倒的势力,而是牺牲的服务;不是一个宝座,而是一个十字架。
马太引用以赛亚书四十二章一至四节,概要地叙述耶稣的工作。从某面说来,这是一个奇特的引证,因为在起初是指波斯王古列的(赛四十五1)。这引证原意乃是,古列是一位所向无敌的征服者,先知看到他的征服是在上帝的意旨与确定的计划之中。波斯人古列自己虽不知道,但他却是上帝的器皿。先知也看到古列是一位温和的征服者,他的确是如此。可是原初的话虽然是指古列说的,豫言完全的应验显然是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在当时,波斯王统辖了东方的世界;但全世界真正的主宰乃是耶稣基督。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耶稣怎样奇妙地符合了以赛亚的豫言:
(一)‘祂必将公理传给外邦’。耶稣来带给人公理。希腊文定义公理乃是给予上帝和人应得之份。耶稣指示人,在生活中如何把上帝和人放在适当的地位上。祂指示我们对上帝、对人当有怎样的行为。
(二)‘祂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祂的声音’。喧嚷二字是用来形容狗吠、乌雅叫,醉酒者的咆哮以及在戏院中众不满的骚扰。意即耶稣不会向人咆哮。我们知道当两方面在争辩的时候,每一方面都想用大声来压倒对方。神学家之间的互相仇恨是基督教会的悲剧之一。我们早已知道政治家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歧见,可是在耶稣那里有一种不是用言语争竞,而是用爱来征服的坚强的平稳的安静。
(三)祂不折断压伤的芦苇,也不吹灭将残的灯火。芦苇被折断以后,很不容易弄直;灯心可能软弱下来,灯火也可能不再闪烁。一个人的见证可能动摇、软弱,他的生命之光也许已经没有火焰,但耶稣来并不是叫人灰心,却给予鼓励。祂并不是要以轻蔑来对待软弱的人,却是了解他们;祂不是来捻灭将残的灯火,而是扶持它使它的光辉更加清晰明亮。耶稣最可贵的地方,就是祂不是一位令人大失所望的人,却是一位伟大的鼓励者。
(四)外邦人将要在祂那里得到盼望。与耶稣一同进入世界的邀请,不仅是向一个民族,而是全人类都可以分享并接受上帝的慈受。上帝在基督里向万族万民施展祂的慈爱。
攻破撒但的防线(十二22-29)
在东方的世界中,鬼魔的影响不但造成头脑和心理方面的疾病,而且有这种疾病都被认为在他们心中有一种魔力。因此赶鬼成为一件极其并通的事,而且时常极有成效。
这也没有什么值得惊奇。人们一旦相信有鬼魔附身,自然很容易相信被鬼魔附的事;一旦有这种幻觉,鬼附的现象即时临到他们身上,一个人可能因此而头痛,或具有某种疾病的征象。人在这种情形之下,遇到了一位赶鬼者,若他相信他,疾病就会得到医治。像这一类的情形,如果一个人相信就得医,他就痊愈了。
耶稣在这里医治好了一个聋哑、为鬼所附的人,使人们大为惊奇。他们开始想耶稣很可能不是大的子孙,就是那应许要来临的伟大的救主和释放者。他们的怀疑是由于耶稣跟他们从小到大所相信的大子孙的模样,太不相像。祂既不是一位排场华丽荣耀的王子,既无刀剑叮鸣,亦无旌旗飘扬,更没有大声疾呼人们去参加战争;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位来自加利利简朴的木匠,祂的言语带有智慧、温柔与不静,祂的眼中充满了同情,祂的手具有神奇的能力。
文士和法利赛人一直都在暗暗地监视祂。他们自己对问题的答案:耶稣赶鬼是因为祂与鬼王有联系。耶稣对这个控告提出三个无可辩驳的答案:
(一)如果祂是藉鬼王来赶鬼,就表示在鬼王的国度中有了分争与破裂。假如鬼王真的要藉祂的力量来毁灭他自己国度中的鬼,邪恶的国度就是有了内战,而它们的国家的命运就要完结。不论是一家、一城或一区自身分裂,互相攻击,仍旧保持坚强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内在的分裂就是能力的尽头。倘若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对的,撒但末日也就指日可待矣!
(二)我们要把耶稣的第三个论点,放在第二,因为第二个论点有许多可谈的资料,我们要把它分开来述说。耶稣说道:‘如果我赶逐了魔鬼──而这是你们不可否认的,也是不能否认的──这表示我已经侵入了撒但的领域,正像是一个强盗抢夺了撒但的家。显然没有一个人不是先把壮士捆住,才能够进入他的家。我之所以能够成功地进入撒但的领域,就是充分证明撒但已经受到捆绑,无力抵抗。’这幅壮士被捆的情景,取自以赛亚书四十九章廿四至廿六节。
这番辩论使我们想要提出一个问题:这壮士是在什么时候被捆住的?鬼王在何时被囚禁,使耶稣得以闯进去呢?也许这个问题并没有答案;倘若有的话,就是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时候,撒但曾受到了捆绑。
有时候一支军队虽然并没有完全被打垮,但是它经过一次的重创以后,战斗力永远也不能恢复如前。它的损失如此之大,信心如此之动摇,使它永远也不能恢复元气。耶稣在旷野面对试探者,并且把它征服的时候,就产生这个结果。撒但第一次发现即使用尽它全部的力量,仍有一个人不会受它的引诱,也不会被它所打败。从此以后,撒但的力量大不如前,它再不是黑暗权势的常胜将军;而是罪恶失败的能力。防线已经攻破,仇敌虽然尚未征服,它的力量已经大不相同;因为耶稣能够帮助人得与祂同样的胜利。
犹太的赶鬼者(十二22-29)(续)
(三)我们现在来谈耶稣的第二个论点,犹太人自己也奉行赶鬼的事;有些犹太人也会赶鬼医病。如果祂是靠鬼王的能力赶鬼,他们一定也是如此,因为他们所处理的是同样的症状,至少在某些时候也产生同样的果效。现在请我们来看看犹太人赶鬼的风俗和方法,因为他们所用的方法,实在与耶稣有极显著的对比。
十分可靠的历史家约瑟夫说赶鬼的能力,乃是所罗门智慧的一部分,他叙述一个亲眼看见的病例(约瑟夫着犹太古吏八卷二章五节):‘上帝也使所罗门得知赶鬼的技能,这是一种有用而且带给人健康的科学。他作咒文藉以灭轻病者的痛苦,他也使用驱邪品,使所驱除的鬼魔永远不再返回,这种医治的方法,在当日具有伟大的力量。因为我曾看到我自己的同乡,名叫以利谢在维斯帕先将军(Vespasian,以后作罗马皇帝)以及他的儿子、他的队长和他所有的军兵面前,使被鬼附的人得释放。医治的方法乃是用一只环,它里面有所罗门所提及的某种草根,他把这环放在被鬼附者的鼻子里面,然后把鬼魔从他的鼻子里拉出来;当那个人立刻仆倒在地上时,他吩咐鬼魔不准再回来,并且提到所罗门,背诵他所作的咒文。以利谢向观众说明并表演他的确具有这种能力,他把一个盛满水的盆子或杯子,放在离身不远的地方,并且吩咐鬼魔离开了这个人以后,就去把水推翻,使观众知道它已经离开这个人,这些事全部做完之后,所罗门的技能和智慧,就很清楚地显明出来了。’这是犹太人的方法,是玩魔术的全套行头。这一切与耶稣平静、有力的言语有多么大的差别啊!
约瑟夫还有一些与犹太人如何赶鬼有关的报导。有一种草根,在赶鬼的场合时常采用,约瑟夫论到它说:‘在麦喀拉斯(Macherus)的山谷,有一种同样名称的草根,颜色如同火焰,在黄昏的时候发出闪电似的光辉。它很不容易被人采到,常会从采摘者的手中隐没,除非把妇人的尿或月经的血倒在上面;不但如此,凡是触到它的人就会死去,除非有人替他由根部拿走取来挂在手上带走。另有一个不危险的取摘方法,是在四周挖沟,直到根的隐藏部分变得十分渺小,把一只狗缚在上面,狗跟缚它的人走的时候,很容易把根拔出来,但是狗立时就会死去,如同它代替人把这一颗植物拿走一般,此后任何人也不必害怕用手去摸它了。获得这件东西虽要经过许多苦楚,可是它却是一件无价之宝,每逢拿到病人的面前,就能驱除这些所谓的鬼魔。’(约瑟夫着犹太战争七卷六章三节)。犹太人用巫医的方法赶鬼,与耶稣有能力的言语有多么大的区别啊!
我们还可以再加上一个犹太人赶鬼的故事,源自多比雅书。天使告诉多比雅(Tobit),他要娶拉盖尔(Raguel)之女撒拉为妻。她是一位美丽的处女,带有大量的嫁妆,而且是一位良善的女子。她曾经轮流嫁给七位不同的男人,但他们都在结婚的晚上死去,因为有一个恶魔爱上了撒拉,不许任何人与她亲近。多比雅很害怕,天使告诉他:‘你进入洞房的那天晚上,你要用一些香料的灰,撒在鱼的心和肝上使其冒烟,恶鬼闻到了,就会逃走,永远也不回来了。’(多比雅书六章十六节)多比雅依计行事,恶鬼就永远被赶走了。(多比雅书八章一至四节)
这就是犹太的赶鬼者所作的事,这一类的事时常只不过是一种比喻或象征。人想要从魔术、咒语和符咒中寻求罪恶与忧愁的拯救。也许在上帝的怜悯之下这一类的东西可以使人得到短暂的释放。但在耶稣里面,耶稣平静能力的言语临到人,赐给他们完全的拯救,他们所想望的以及竭力寻求依旧未能寻见的,等到祂一来就完全得了。
这段经文中最有趣味的就是耶稣说:‘我若靠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28节)请注意上帝国度来临的记号并不是教会里充满了人,或伟大的奋兴会;而是痛苦的失败,这实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中间路线的不可能(十二30)
耶稣所论到的‘收聚’与‘分散’,可能是从两种背景之一得来的。它可能来自‘收割’,凡是不将所收割的谷物聚起来,就会使谷物分散,被风吹而消失;也可能来自‘牧羊’,若是不帮助羊安全地聚在一起,等于就是把羊散布在危险之前,若是不把羊赶进羊圈,等于就是把它们曝露在危险不宁的山丘之中。
耶稣藉这句刺人心肺的话,说明了中间路线的不可能。艾伦(W. G. Allen)写道:‘在攻打撒但堡垒的战争中,只有两个阵营:站在基督的一边,或者与基督对敌;与基督一同收聚,或与撒但一同分散。’我们可以用一个很简单的比喻,把这番话用在我们自己和教会方面。我们若不以出席使教会刚强,我们的缺席却会使教会软弱,并没有中间的路线的存在。在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要作选择,不选择或暂时不选择,并不是一条出路,因为单单拒绝帮助一方,等于就是给予另一方援助。
有三件事促使人去寻求这种不可能的中间路线:
(一)人类怠惰的本性。许多人惟一的盼望就是让他们自己独处,他们自动地从混乱中退缩下来,而且即使抉择也是忧虑。
(二)人类胆怯的本性。有许多人拒绝走基督的路,因为在他内心的深处,惧怕站在他内心的深处,惧怕站在基督所要求的立场上。他最主要的拦阻,就是想到别人会怎么想,怎么说。他邻舍的声音在他耳中比上帝的声音更为响亮。
(三)人类软弱的本性。许多人宁愿要安全,却不愿去冒险,年龄愈长,这种愿望也愈强烈。一个挑战常会带一种冒险。基督带给我们一个挑战,我们时常停留在自私安逸的闲散之中,却不愿为基督采取冒险的行动。
耶稣说:‘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带给我们一个问题,因为马可与路加都有一句话,与这句话恰好相反:‘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可九40,路九50)。但是这两句话并不像表面上那么自相矛盾。我们要注意耶稣提到这第二句话,是当祂的门徒来到祂的面前,告诉祂,他们阻止一个人奉祂的名赶鬼,因为他不是他们的同伙。因此有一个智慧的建议乃是:‘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这句话,应当是一个用在我们自己本身的试验,我们是否站在主的一边,或是作胆怯的中立分子,逃避人生呢?‘不敌挡我的,就是帮助我的’乃是一种应当使用在别人身上的试验。我是否容忍?我是否判定凡是与我观念不同的神学与宗教为有罪?我是否把上帝的国度限制在与我同样想法的人之中?这段经文里面的这句是给予我们的一个挑战和试验。在马可与路加所记载的话是应用在别人身上,因为我们必须待人宽,责已严。
不能赦免的罪(十二31-33)
在人类的救主耶稣口中,竟能找到这句不能赦罪的话,真是令人惊异。因此有人想除掉其中尖锐的含意。有人辩称,这不过是表明东方言辞的生动性而已。例如耶稣说人必须要恨恶他的父母,才能够真正作祂的门徒,这句话决不是按字面刻板的解释;同样的,这句关于不能赦免之罪的话,不过简单的表示反对圣灵的罪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罪。为了支持这个看法,还引证了几段旧约经文:‘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民十五30-31)‘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撒上三14)‘万军之耶和华亲自默示我说:这罪孽直到你们死,断不得赦免,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说的。’(赛廿二14)
可以说这些经文跟耶稣所说的差不多,只不过是坚称这罪恶可怕的性质与结果。但我们可以说这些旧约经文,与耶稣的话并不具有同一的气氛,也不产生同一的印象。从上帝慈爱的化身者口中,竟听见一件不能赦免的罪,这里有更为令人惊奇的处。
耶稣的话这样说实在令人困惑不解。在钦定译本中,耶稣说亵渎人子的罪是可以赦免的,可是亵渎圣灵的罪却不得赦免。如果按照字面来接受,这实在是令人费解的一句话。马太曾说耶稣是一切真理的试金石(太十32-33),而且很难看出这两种罪有什么不同,这样,也许是因为人们对于耶稣话中的含意有误解。我们早已看到(参见太十二1-8注释──安息日的主)希伯来文中‘人子’的意思,就是单纯的一个人,犹太人是在他们要说到任何一个人的时候用‘人子’。当我们说:‘有一个人……’,而犹太人的拉比就说:‘有一个人子……’。耶稣所说的很可能是:‘假使任何一个人用言语触犯了另一个人,可得赦免,但任何人说话亵渎圣灵,是不得赦免的。’
我们很可能误解由上帝而来人性的传信者;但我们不能误解上帝圣灵向我们所说的话,除非是出于故意。一位人性的传信者常可能有错误,但神性的传信者说的是那么清明白,除非是出于故意,否则是不可能误解的。人可能不顺从或不关心在市场上的先知,或讲台上的传道者,但他永不能不顺从或不关心圣灵向他的心所说的话,这样看来的确使这段经文比较容易了解,我们区别这两种罪的不同之处,一种是违背上帝人性的传信者,虽是相当严重,并不是不能赦免的罪。还有一种就是违背上帝神性的传信者,这完全是明知故犯,对此我们将要看到不赦免的结局。
警觉的丧失(十二31-33)(续)
请我们现在设法来了解耶稣所谓得罪圣灵的罪是什么意思。要了解所说的,必须知道一件事,耶稣并不是以基督徒对于圣灵的观点,来论到这件事。祂不能这样做,因为祂是跟犹太的文士与拉比说话,他们并不明白圣灵的道理,无论如何一定要到五旬节以后圣灵才会彰显出全部的能力、光辉与丰盛,所以必须从犹太人对圣灵的观点来说明它的含意。那么必须解释犹太人对于圣灵的观念是其么。
按照犹太人的教训,圣灵具有两种最高的功用:第一,圣灵把上帝的真理带给人,圣灵是用来启示人的工具。第二,当人们见到真理的时候,圣灵使人认识并了解真理。圣灵是人心灵的光照者。因此犹太人认为,人需要圣灵来帮助他接受并认识上帝的真理。从犹太人对于圣灵的观点,现在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这个意思。在人的里面有一种圣灵所赐的能力,使他一看到良善和真理就能够认识它们。
现在我们必须要更进一步地来了解耶稣所说的意义,一个人如果拒绝使用任何一种能力,最后就会丧失这种能力。在人生的任何方面确是如此,从身体方面来说,如果一个人不运用或操练他的肌肉,它们就会萎缩成为无用。在心智上也是如此,一个人在学校或年青的时候得到一些知识,譬如法文,拉丁文或音乐等。但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如果没有继续应用,就会丧失。在所有的感觉与知觉方面也是如此,一个人如果只去听一些低级的音乐,就会失丧对于高级音乐的欣赏力。如果只念一些短篇的作品,就会丧失读长篇大作的能力。如果一个人只在堕落与败坏的事物中求快乐,他就会失去享受清洁、健康乐趣的力量,因此一个人可能会失去认识真理与良善的能力。如果他长久偏行已路,对于上帝的道路闭眼塞耳;如果长久拒绝听从上帝的引导;如果他长久背弃上帝赐给他的信息;如果他长久一意孤行并不接受上帝放在他心灵中的旨意,到了最后,当他见到上帝的真、善、美,竟然根本就不认识。到了这个地步,他将会以自己的恶为善,而以上帝的善为恶,这正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目前的景况。他们如此长久地坚行已路,对上帝恩手的引导,上帝灵的感动,如同眼瞎耳聋一般,甚至达到见上帝的真理和良善也不认识的地步。他们看到良善的化身,竟称之为邪恶的化身;他们看到上帝的儿子,竟称祂为魔鬼的同盟。亵渎圣灵的罪就是时常不断地拒绝上帝的旨意,到了最后即使完全的向他显明,仍旧认不出来。
但是,为什么这样的罪是不能赦免的呢?这种罪跟其他的罪有什么重大的差别呢?这个答案很简单,人到了这步田地已经不能悔改。如果一个人看见良善并不认识,他就不会需要它。如果一个人看见恶,并不认为是恶,他决不会感到差愧,或对其恨恶,想要离开它。不论他失败多少次,如果他不能喜爱良善,恨恶罪恶,他就不能够悔改;他一旦不能悔改,也不能蒙赦免,因为悔改是蒙赦惟一的条件。如果人们不了解那不会干犯亵渎圣灵之罪的人,就是那惟恐自己会犯这种罪的人,就会灭少许多伤心的事;因为亵渎圣灵的罪,实际上就是丧失了一切罪恶感的意思。
文士和法利赛人就是到达了这个地步,他们长久向上帝故意瞎眼,故意耳聋,使他们面对求上帝竟不能认识,并不是上帝把他们关在门外,或者赶逐他们,使他们不得赦免,而是他们自己把自己关在门外,多年来对上帝的弃绝使他们达到这个地步。
在这里有一个可怕的警告:我们必须终日仰望上帝使我们的感官永不迟钝,我们的知觉永不暗淡,我们属灵的听觉永不失聪。生命之律就是我们只听我们所要听的,我们只听见适合我们自己的声音。有一则故事说到一位乡下人,正在他城市朋友的办公定中,从窗口传来车辆经过隆隆的响声。他突然说:‘听!’城里的朋友问:‘什么事呀!’这乡下人说:‘一只蚱蜢’。多年听乡村的声音,使他的耳朵适合于乡村的声音,使他听到了城里人决不能听到的声音。从另一方面来说,把一枚银币丢在他上,银子的叮当声,马上就会达到孜孜求利者的耳中,而那位乡下人可能什么也没有听见。只有那受过训练的专家,才能在一鸟的鸣叫声中,听出每一只鸟不同的叫声。只有受过训练的专家才能在管弦乐队的许多乐器中间,找出二等提琴手的一个错误的音调。
我们只听得见我们曾经训练自己去听的声音,这是生命的律,我们必须日日听从上帝,使上帝的声音一天比一天更清楚,到最后竟成为超乎我们耳中一切声音的一个声音。反过来说,我们天天的不听从,将会使上帝的声音越来越微小,简直到了全听不见的地步。
所以耶稣以这个挑战作为结束:‘如果我行了善事,你一定要承认我是一个好人;如果我做了坏事,你会把我当作坏人。你只能藉树的果子判断树的品质,以人的行为判断他的品格。’但是,如果一个人竟对上帝如此的盲目,即使看到了良善都认不出来,那又是怎样呢?
存心与说话(十二34-37)
耶稣在此地论到说话严重的责任并不希奇。文士和法利赛人刚才说了一番更可怕的话,竟把上帝的儿子当作是撒但的同盟,像这样的话实在是可恶的话。所以耶稣定规了两条法则:
(一)从一个人所说的话可以看见他的存心。许久以前,希腊的戏剧家门安德(Menander)曾说:‘从一个人的话中可以知道他的品格。’存在心里的意念,只有藉他的嘴唇表露出来,再也没有比说话更显示人的心意。我们用不跟一个人说多久的话,就会发现他的心是纯洁还是污秽;我们用不听多久,就会发现他有一颗同情心,还是有残酷、刚硬、批评的心。不论是请道、教学或演讲,我们用不听多久就会发现他的头脑是清晰明朗,还是杂乱无章。我们不断以我们所说的表明我们是怎样的一个人。
(二)耶稣定规一个人必须对他所说的闲话要特别负责任。闲话这字原为aergos; ergon乃是希腊文中的一种行为,字首的a意即‘没有’,aergos表示并没有产生什么的意思。例如它使用在不结果子的树,贫瘠的土地,不能从事任何工作的安息日,一个闲散的人等。耶稣是论到一些非常实在的事。在此事实上有两方面伟大的真理:
(甲)就是人在未经豫备的时刻所说的话,是未经思想的话;在除去了传统的约束时所说的话,才真正表明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普路麦尔说道:‘谨慎的说话可能是有计划的假冒为善。’当一个人的识在戒备之中,他一定会留意他所说的是什么,以及他是怎么说出来的。可是当他没有防备,并不注意他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的言语就显示出他的品格。一个人在公共场合中所说的话可能高尚文雅,可是他在私下的言语可能粗俗下流。他在公众面前仔细选择他所说的话;在私底里,他撒除了戒备,随便什么话都会溜出他的嘴唇。在发怒的时候就是如此,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会说出他心中实在想到的、是他时常要说的话,而这些话只是在冷静控制的谨慎之下是不敢说出来的。有许多人在知道他正在受别人的注意时,故意小心他的言辞,使他在公众面前是一位彬彬有礼的模范。但是在家里他却是急躁、讽刺、易怒,批评,牢骚、埋怨等可怕的典型人物,由于他认为他无需再保持他的戒备,因为没有人会看见他所作的一切。要记得,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所说的话,就是最能表明我们是什么人的话,这是一种足以使人谦卑并警戒人的事情。
(乙)就是这些话才往往最会损害人的。一个人在发怒中所说的话,也许是他在平常控制自己的时候,决不会说的话。也许在事后他会明白自己并没有这种意思,可是这样做并不能卸除他说这番话的责任,其实他的话已经留下一个无法医治的创痕,建立了一道无法移除的障碍。一个人也许他松懈时候说了一些在公众面前决不会说的粗俗可疑的话。这一类的事情可能使人牢记不忘。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说:‘宁可偶然抛掷一块石头,不愿说一句偶然的话。’伤害人的言语或污秽的言语,一旦出口无法收回,途经之处为害匪浅。
惟愿人们自省,注意他自己的言语,这样可能会使他发现他内心的情况。要记得上帝并不是用他慎重考虑时所说的话来判断他;而是以他在脱去传统的约束,内心真正的感觉浮现时,所说的话来判断他。
惟一的神迹(十二38-42)
保罗说:‘犹太人是要神迹。’(林前一22)这就是犹太人的特征,他们向那自称为上帝使者的人,要求神迹奇事。好像他们在说:‘行出一些奇特的事,作为你的保证,证明你的自称。’厄德赛恩(Edersheim)从拉比的故事中引证了一段话,说明众人对弥赛亚所盼望的事:‘有一位拉比的门徒问他关于弥赛亚来临的时间,他说:“我生怕你也会要求我行一件神迹。”他们答应不会这样做以后,他告诉他们,罗马的城门将要倾倒,再重建,又倾倒,在来不及再重建以前,大的子孙将要来到。他们不顾他的抗议,仍旧强迫他行神迹,所给予他们的神迹乃是从巴尼河(Banias)洞穴中流出来的水,变成为血。
‘再有一次,拉比以利谢的教训受到挑战的时候,他就行出一些神迹。第一件神迹是在他的吩咐之下把一棵树挪移了一百肘;有的人认为有四百肘。其次使河床的水倒流,学校的围墙向前倾斜,在另一位拉比的吩咐之下方告停止。最后以利谢喊道:“愿上天证明律法是否与我所教导的一样。”有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教训就是他所说的,你们还要他做什么呢?”’
这就是犹太人所要的神迹,他们之所以如此行,因为他们犯了一个重大基本的错误,他们要在非常的情形之中看见上帝,他们忘记上帝与我们更亲近,并且不断向我们更多显示的时候,正是在每天的正常生活之中。
耶稣称他们为邪恶淫乱的时代,淫乱这两字并不是按照字面的解释,而是背信者意思。在它的背后衬托一幅旧约先知常用的图画。以色列与上帝的关系被当作是一种婚姻的关系,上帝是以色列的丈夫,以色列是上帝的新妇。每当以色列不忠诚地把她的爱献给别的神,就说这国家犯了淫乱与异国的假神行淫。耶利米书三章六至十一节就是一段典型的经文,说这个国家在各高山上,在青翠的树下行淫。以色列为了不忠于上帝曾经离婚,犹太并不重视这些警戒,仍旧继续行淫。她的淫行污秽全地,并与石头和山林行淫。这个字描述比身体的淫乱更坏的事,它描述对上帝不忠而产生的一切肉体与灵性的罪恶。
耶稣说要赐给这个家惟一的神迹,就是先知约拿的神迹。我们在这里遇到一个难题,马太说这神迹就是,约拿既在大鱼的肚子里三日三夜,人子也要在地下三日三夜。请注意这并不是耶稣说的话,而是马太的解释。路加报导这件事的时候(路十一29-32),他根本没有提起约拿在大鱼肚子里的事,只是简单地讲耶稣说:‘约拿怎样为尼尼微人成了神迹,人子也要照样为这世代的人成了神迹。’(路十一30)
其实马太误会了耶稣所说的重点,因此造成一个奇怪的错误。耶稣并没有在地下三夜,而是两夜,祂在受难的礼拜五夜晚进入地下,在复活主日由死复活。要紧的是在尼尼微人看来约拿自己就是上帝的神迹,约拿的话语就是上帝的信息。
耶稣是说:‘你们要求一件神迹──我就是上帝的神迹。你们并没有认识我。尼尼微人认识上帝藉约拿所给的警告;示巴的女王认识上帝藉所罗门所显示的智慧。在我的里面有比所罗门更大的智慧以及比约拿更大的信息,但你们竟如此盲目看不见真理,如此耳聋听不见警戒。就是为了这些原因,有一天那古时看见上帝就认识祂的人,将要作见证定你的罪,你有这样好的机会却不认识上帝,因为你不肯如此行。’
这里有一个极重要的真理──耶稣是上帝的神迹,正像约拿是上帝给尼尼微的信息,以及所罗门是上帝对示巴女王的智慧一样。我们在耶稣里面与上帝相遇,人生中最实在问题是:‘当我们在耶稣基督里与上帝相遇的时候,我们有什么反应!’是像法利赛人那样,发出仇恨的反应?还是像尼尼微那样虚心地接受上帝的警告?或像示巴女王那样地接受上帝的真理?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你对于基督的想法如何?’
空虚心灵的危险(十二43-45)
在这段紧凑、可怕的鬼屋的比喻中,有一个全世界最实际的真理。
(一)我们要注意污鬼是从这个人身上赶出去,并不是除灭了。也就是说,在现今的时代中,邪恶可能被征服,可能被击败,也可能被赶逐,可是并不能消灭。邪恶随时在找机会发动反击,藉以收复失地。邪恶是一种只能反抗,却不能消除的力量。
(二)这意思表示消极性的宗教是绝对不够的。一种只包含‘你不可’的宗教,注定了最后的失败。这种宗教的难处是它可能藉禁绝一切不良的习惯与行为来使一个人得洁净,可是并不能一直保持他的洁净。
请我们从实际实行方面来加以考虑:一位醉汉也许可以改造,也许他决意不再把时间消磨在酒吧间,可是他一定要找别的事干,他一定要找出一些东西来填补他目前空闲的时间,否则他一定会堕回邪恶的老路。一个在过去不断追求享乐的人,也许决定非停止不可,可是他一定要找到别的事来填补他的生命和他的时间,否则他空虚的生命一定又回到旧路上去。人的生命不仅要不沾染罪恶,还要结出善果。‘撒但会找一些事给闲懒的手做。’这句话确是相当实在,如果从生命中除去一种行为,必须代以另一种行为,因为生命总不能保持真空状态。
(三)因此对于罪恶行为惟一真实永久的治疗,就是基督徒的行为。凡只告诉人,他一定不可以做些什么事的教训,要继续告诉他必须要做什么事。闲懒是一种致命的病症,即使经过处理的闲懒,也会很快就受到恶的影响。在一个花园中征服野草最简易的办法,就是要在其中充满有用的东西,即使种点马铃薯也不错。保持生命不犯罪的最容易的办法,就是充满许多健康的行为。
简而言之,教会最容易保守确信的方法,就是给基督徒工作做。我们的目的并不消极的除去邪恶行为,而是让基督的工作和生活积极的存在。克服邪恶试探的威胁最好的办法,就是投身服事上帝与人类的工作中。
真正的亲属(十二46-50)
耶稣有生之年,遭遇到人生最大的一个悲剧,就是祂始终也得不到至亲至近者的了解。约翰说:‘连祂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祂。’(约七5)马可告诉我们,耶稣开始公开性的工作时,祂的朋友想要阻止祂,因为他们说祂是疯了(可三21)。在他们看来祂在一种疯狂状态中忙碌地将生命倾倒。一个人投身进入了耶稣基督的道路,他最亲近的人不但不能了解他,反而加恨于他,乃是常有的事。有一位早期的殉道者说:‘基督徒惟一的亲属就是圣徒。’有许多早期的贵格会(Quakers)就有这种痛苦的经验。当爱德华佰柔(Edward Burrough)转向新的途俓,他的父母不满他这种疯狂的精神,把他从家里赶出去。他谦卑地恳求他父亲说:‘让我留下作你的仆人好了,我会像你的雇工一样地做一切你要做的工作。请让我留下吧!’可是他的传记中写道:‘他的父亲坚持不答应他的请求,不论这孩子多么热爱他的家,以及他所熟悉的环境,他已经不能再留下了。’
真正的友谊或爱情必须要建立在某些基础上,没有它们就无法存在。
(一)友诅是建立在一个共同的理想上。人们的背景各有不同,智力相异,只要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理想,竭力向共同的目标推进,即使所采用的方法不同,还是能够形成坚固的友谊。理想就是联合他们的盟约。
(二)友谊是建立在共同的经验以及从经验中所产生的记忆上。当两个人同在一起经过某种伟大的经历,并且共同回顾这番经验的时候,就开始了真正的友谊。
(三)真正的爱是建立在顺服之上,并无其他的基础。耶稣说:‘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十五14)除了顺服以外,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表明爱的实在。
由于上述的原因,真正的亲属并不是永远建立在肉体与血统的关系上。血统的关系当然是永远无法断绝的,有许多人的确在他家庭范围之内得到快乐和平安。但也有许多时候,人最亲近的人反而最不了解他,于是他便在那些有共同理想,以及分享共同经验的人们中,找到那真正的团契,如果一个基督徒发现与他关系最密切的人,却不同情于他,那么还有耶稣基督的团契,以及一切爱主者的团契为他存留。──《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