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马可福音第七章-《每日研经丛书》
马可福音这章经文所叙述关于耶稣与法利赛人,和律法专家所持的分歧意见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从这些见解上面,可以体察耶稣与当时传统犹太人互相对峙,各采取不同的立场的本质与核心所在。
问题的焦点是:‘为什么耶稣与祂的门徒不守古人的遗传?’这遗传到底是什么!而它的真义又是什么?
犹太人原有的律法是指两件事的;至要的是十诫;第二便是旧约的摩西五经了。现在我们仍然看见在五经中,记载许多细微的规则和训示;但在日常的道德问题上,它们只刻划出大原则,而人必须解释和实践在自己的生活上。犹太人自从接受律法以来,有一个很长的时期,都一向遵守律法的规范,并且相安无事。但在主前四、五世纪左右,他们随时势而出现了一班律法专家,称为文士;他们不甘止于律法的道德大原则,而专门钻研每一条律法的精细定义。他们的动机是把律法原则加以扩大和分析,于是分别产生数千条日常生活的细则,企图能规范,指导生活中的一切言行举止。这些细则初时一直是口传的──Oral Law,至主后数百年,才有人把它们书写出来。而这些口传律法便是古人的遗传了(The Tradition of the Elders)。
古人一词是正确的,但英文圣经写的‘长老’(Elders)是会使人误会以为是会堂的职员。古人所指的是旧时伟大的律法专家,如希利(Hillel)和煞买(Shammai)。到了主后三世纪左右,犹太人便把这些口传律法的撮要录写出来,称为米示拿(Mishnah)。
这些文士条例和规则,正如在本段中所辩论者,是关于两方面的,其中一项便是解释洁净手。文士和法利赛人控诉耶稣的门徒用未洁净过的手去食饭。希腊字的俗字──Koinos是指礼仪上的不洁净,‘普通’即非‘神圣’;和‘神圣’相反的便是‘污秽’──profane;这个俗字所指的是礼仪上不洁净的人是不可以去参加崇拜和敬拜上帝的。
犹太人的净手礼条例是十分详尽细微的。他们的出发点不是因为日常生而设的;而是纯粹礼仪上的一个程序。他们在饭前,并在吃每一碟?菜之前,也按指定的规矩去洗手的。首先,把手上的沙麈泥灰,或任何肮脏的东西洗掉,净手的水是特别放在一个大石瓶中。这个大石瓶必须不受任何污染,水也不准用来做其它日常工作;不准把杂物掉进里面,或把水混污。洗手的仪式是先举双手,指尖‘向上’,浇水在手,让水流至手腕;水的份量不少过四份一罗革(log,约三分之二品脱,利十四10,12,编者注),约等于一只半鸡蛋壳的容量,当手仍然沾湿时,以手握拳,互相摩擦,即用拳去擦手心和手背,此时双手仍湿;手上的水,因为用污俗的手擦过,这时也未算洁净。第二个程序便是把双手垂下,指尖向地,用水再浇在手上,让水由手腕间流至指尖,滴在地上。这时手便洁净了。
倘人不依照这个俗例去做时,并不是意谓他不讲礼貌或不讲生,而是被视为在上帝面前不洁净。他们相信,若人没有这样做而去进餐时,则会招致魔鬼(Shibta)侵袭。人不守这礼仪便会变穷或自招毁灭。面饱被俗手触摸后,比粪土更贱。有一个犹太人拉比因为试过有一次用俗手去进餐,当他死后,葬礼也必须与族人分隔。又曾经有一位拉比被罗马人囚禁时,甘愿用食水来洗俗手,而致差不多因缺乏食水,口渴而死,足见他们的刚硬作风,宁愿守礼节而不畏口渴之苦。
这些礼仪在法利赛人和文士犹太人来说,便是他们的宗教了。他们把礼节,仪式和条例当作事奉上帝,作为信奉宗教的精髓,于是伦理的宗教,完全给那些多如牛毛的禁忌和规则所埋没。
这段经文的最后一节又提到不洁净的规矩观念。一件器皿在普通的意识上是清洁的,但在律法上来看,往往是不洁的。在利未记十一至十五章,和民数记十九章也有详细记载。我们今天所讲的禁忌(tabu)就是他们所指的不洁净了。据利未记第十一章所记载,有一些动物是被指为不洁净的;妇人生育婴儿之后是不洁净;患痲疯是不洁净;触摸死人自己便是不洁净;一个不洁净的人经他所接触过的东西,也随之而受污染,变成不洁净了。外邦人是不洁净的,故此经外邦人接触过的食物便视为不洁净。因此一个严谨的犹太人从街巿回来后,便把身体全部浸在清洁的水里,象征把沾染的污秽全部洗净。
很显明的,就是日常所用的器皿是很容易被污染的──受不洁净的人或不洁净的食品所玷污。这就是本段所指的洗杯,罐和铜器了。在米士拿的记载中,有关“不洁净”的条文,不少过十二项。我们举一个例子来看,便知到他们的广泛含义了。一件空心的瓦器,外面不怕玷污,但里面则忌玷污;不洁净的人触摸外面则可,但触摸里面,则会把这件瓦器玷污了。当它一旦受染污时,则需把它弄破,每一块碎片不许大过盛一滴可以膏抹小脚趾的油。一个平底无边的碟则不怕玷污;但有边则忌;任何用皮、骨或玻璃造成的平底器皿也不怕玷污;但它们若空心或有深度的话,内外也忌玷污;当受污染时,则必须把它们弄破,中间破裂的阔口必须可以容纳一个中等大的石榴。洗洁受玷污的器皿,若果是瓦器的话,必须弄破;用别的物质造成的器皿,则把它们浸在水里煮沸并用火煎烧──若是金属之类的器皿,则把它们擦净。一张三脚是会被玷污的,但当它少了一只或两只脚时,则不忌玷污;但当三只脚破坏时,便变成一块木板,而板是忌玷污的。金属器是怕受玷污的;但金属的门、门闩、门锁、铰链、门环和排水沟则例外。木器镶在金器时则怕玷污,但金器镶在木器皿时则不忌。因此一条木制而镶有金牙锯的钥匙,则怕玷污,但金属制成而镶有木牙锯的钥匙则不怕。
经过以上详细的查究之后,我们明白当时所讨论的‘古人的遗传’到底是什么一回事,而这些文士的律法就是耶稣所攻击的对象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以条例和规则当作他们的宗教核心。他们以为人能完全遵守时,便会取悦上帝;不遵守时便是犯罪。这就是他们行善和事奉上帝的观念。从宗教的意识来看,耶稣和他们所用的语言,完全不同。正因耶稣弃绝这些繁文缛节而招致到他们肆意的攻击。这是两个相反的出发点,而根本上是完全不相同的──他们把宗教的守则排列成仪式、祭礼、规则和条文。但宗教的要素是叫人爱上帝和爱邻舍。
在下一段我们再有机会深入体验这点;但我们已经很显明的看见,耶稣和文士,以及法利赛人,彼此所持的宗教观念,根本完全没有共通点的。
上帝的律法和人为的规则(七5-8)
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的门徒没有遵守传统的精密条文和口传的规矩,在饭前不洁净俗手而用膳,于是提出质问。耶稣的回答,开始时先引述以赛亚书廿九章十三节;这节经文是先知以赛亚用来责备当日的以色列民,只识用口去敬拜上帝,而心却与上帝远离。耶稣指控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要点有两方面。
(一)耶稣说他们为善。伪善(Hupokrite{s)一字的历史是很有兴趣和启发性的,它源起的意思是一个作答辩的人;渐渐,这个字包括人用长篇的说话或讲辞去对话,于是解作一个演员;最后这个字演变而成‘生活只顾矫揉造作,全无真诚的态度’,而不单止演戏这么简单了。其实当人视宗教为履行律法的规则;视宗教为遵守外表的条文律例,视宗教为仪式或禁忌时,他们的宗教必流于伪善。理由是很简单的,因为人若相信他能守足一切外表的规条,不理内心的思想和动机,以为自己是个好人;这便是宗教的虚伪了。
试举耶稣当时的虔守律法的犹太人为例,他们可能心里仇恨自己的弟兄,充满妒忌和歹毒,骄傲和偏见,但在外表,他却守足律法传统的一切规例,诸如洁净俗手之礼,能够分辨清楚什么是洁净和不洁净,人能否说这便是宗教呢?所以守律法,只是墨守成规;对内在的心思意念毫不注意。他可能在外表的规则,全部遵守上帝的话;但内在的生活,却与上帝的指示相违背──这就是宗教的伪善了。
虔诚的回教徒每天都须按时间去祈祷的;他们如履行这个宗教习惯,于是随身携备一个跪垫;到了指定的时间,便展开跪垫去祈祷。有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回教徒,有一天提刀去杀一个人,刚好到了祈祷的时刻,钟声敲响后,他随即跪下祷告,急急念了祷文,立即站起再去追杀。这样的祈祷只是形式上的一种习惯,只是外表的遵守,而失去内在的精义;在这个人的身上来说,祈祷是谋杀生涯中的一个小休息而已。
人若把宗教视作外表的墨守成规,便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这是宗教信仰最大的伪善──只顾外表行径,而忽视内在的爱心。犹如人只知守礼拜,读圣经,勤奉献,按时灵修祈祷,也不会使他变成一个好人;最基本的问题是:人的心意如何对上帝;怎样去接待自己的邻舍?倘若人的心充满仇恨、歹毒、埋怨和骄傲,就算在世界上守足一切宗教规条,他只能做到的便是一个伪善的热心信徒而已。
(二)耶稣对这些只守律法的人作出的第二个批评:‘他们想用人的乖巧努力,去取代上帝的律法。’于是他们的宗教行径不在乎听从上帝的话;而在乎聪明的辩驳,精乖的精细条例,依附律法专家的注解去做事。乖巧的思想决不能当作真正宗教的基础的。真诚的宗教不可能从人的心思所生出来的。真正的宗教决不是由人的聪明发现而获得的。它是藉人的单纯听从和接纳上帝的声音而建立的。
一条邪恶的规则(七9-13)
本段经文的真正意思是很难发现出来的;它的中心思想系于各耳板一字──Korban。在犹太人的字义历史中,这个字也经过了两个演变的步骤。
(一)它首先的解释是礼物──特别是人呈献给上帝的礼物。一件放在祭坛上的物件便称为各耳板;这件东西便是从普通的日生活用途之中,分别出来,视为上帝的所有物了。所以人的金钱或用品,一经奉献给上帝之后便被宣称为各耳板,再不能拿回来,当作私用或任何世俗的用途了。
在这个情形,人可以藉这个字义的阐释,滥作精妙的运用。当一个债主向人讨债不遂时,他可以向欠债的人说:‘你借我的钱是各耳板的。’即是说‘你借我的钱已经由我奉献给上帝,故此你欠我的债。’如此欠债的人,心里便忐忑不安了,因为欠上帝债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啊!当然债主本身可能真心留下一点借出的钱作象征性的奉献给圣殿,其余的便希望归还给自己。但这种手段委实是一种宗教敲诈,把别人欠自己的钱的责任,转移到上帝的身上,简直是利用上帝去替自己讨债!
倘若当时有人会利用这个字作以上的用途时,在这段的辩论中,也会有人利用各耳板的牵涉解释,卸责而不去照顾自己的父母。人可以藉口说自己的金钱是各耳板,即是归属上帝,而当自己父母有所需要或有任何请求时,便拿此作挡箭牌,而父母又怎好意思,把归与上帝的东西,拿作己用。这样的宗教发誓,宣告属自己的东西归给上帝,藉口不养父母,真是岂有此理。文士的发誓解释,竟然强迫人不遵守十诫中上帝所定的律法的一条,这不是颠倒是非,始末倒置吗?
(二)有一个时期,犹太人用各耳板当作一个普通誓言。当人向别人宣告一件东西为各耳板时,则这件东西便要完全与这人隔离。故此说了一句话:‘愿你与我无益,而成为各耳板’──经此誓言后,你与这人便断绝正常关系,不再触摸属于那人的东西,互相不再来往。若说:‘愿我与你无益,而成为各耳板’──这个誓言便是从此之后,再不帮助那人。倘若本段所指的是这个意思时,即是说,当人在盛怒之下,或在反抗时而对自己父母说了这句话:‘愿父母与自己无益,而成为各耳板’──此话一出而变了誓言的话,后来虽然悔恨而想改口,但文士的解释却视它为一句誓,一言既出,不能再反悔,人不能破誓,那么这人便永远不可以再帮助双亲了。
这里我们不能肯定它的解法,但姑勿论是那一种解法也好,照当时的文士的墨守成规和顽固的思想,藉各耳板一词所作出的誓言,强迫人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十诫,似乎是十分过分啊!
耶稣所攻击的是他们把律法规则的制度放在人的需要之前。上帝的诫命是把人的爱心放在至尊的地方;文士的诫命却把规条放在前头。耶稣认定一条千古不易的定律──但凡任何律例若会阻止人类去救援别人时,这些律例必定是违反了上帝的律法。
我们因此紧记,不要旨目跟从规则条文而麻木了自己的爱心──凡出于帮助别人的爱心行动,不论是它会否触犯人的律法,但一定是上帝所悦纳的。
真正的污秽(七14-23)
虽然我们现在读来,并不觉得这段经文有什么惊人之处,但在昔日的人来看,这是新约当中最富有革命性的一个思想。耶稣和律法专家所争辩的是对口传律法的不同观点;耶稣指出洗净俗手之礼并不重要;提示给他们知道,当人盲目去守古人的遗传时,便会导致不能遵守上帝的诫命。耶稣于是更进一步而作出惊人之说。祂宣告举凡一切食物进入人的体内,不会使人污秽,因为食物入了身体,经过自然的循环,使成为渣滓排泄出来。
从来没有犹太人会同意耶稣的说法。在利未记第十一章有很详细的记载,清楚胪列什么是不洁的动物,而犹太人是不准屠宰当作食物的。倘我们查究一下马加比(Maccabean)时代,犹太人对食物禁忌,所采取的强硬态度,便可知一二了。当时的叙利亚王,安提奥古(Antiochus Epiphanes)决心要铲除犹太人的宗教信仰,强迫他们要吃猪肉,但他们数以百计宁死而遵守‘不吃污秽食物’的律法。在马加比一书一章六十二、六十三节所记述的:‘虽然到了这个紧张阶段,在以色列中,还有许多尽忠子民,坚决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他们没有因此而玷污了神圣的约;结果他们为此而殉道。’另外在马加比四书第七章中又叙述一个寡妇和七个儿子的忠烈故事。当他们逐一接受审讯,强迫要吃猪肉时,他们同样拒绝了。第一个行刑时,把舌头割了出来,又把四肢弄断,然后在锅上活生生的煎死;第二个接又把头发、皮和骨头剥落;而当他们逐一殉难时,在场的年老母亲,不但不痛心,反而为儿子们殉道的光荣事迹而感骄傲;他们因为不想破戒吃不洁净的食物而死的。
耶稣竟然面对犹太人的顽固思想,而作出此项革命性的宣言,可想而知他们的反应如何了──‘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耶稣轻描淡写,一笔勾消了他们肯付出生命代价而坚持的‘食物禁忌’,无怪乎当时的门徒也为之惊愕。
其实耶稣所讲的就是一切东西,在宗教的意识上并没所谓“清洁”与“不清洁的”之分,而只有人才会弄致自己污秽;就是当人的行为,从思想中产出来的表现,然后才有人的评价!但在当时的人听了,简直是一个革命性的新教义,把旧的思想摧毁。犹太人的传统,从古到今一直都保持了食物的禁忌,而耶稣竟把整个重要的思想宣告为无关宏旨的事:‘外面的食物进入肚中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歹毒念头,乃能污秽人。’
现在我们看看耶稣所讲的,从里面出来,能污秽人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是恶念(dialogismoi)。外在的犯罪行为都是从心里的犯罪动机而产生出来的,所以耶稣说,先有犯罪的思想,然后有犯罪的行为。第二是苟合(Porneiai),虽然后来再加上奸淫一词(moicheiai),但苟合的含意是很广泛的──它包括一切与性有关的邪恶行为在内的;跟便是偷盗(klopai)在希腊字汇中有两个字用来描写“盗贼”──(le{ste{s)和(klepte{s)。前者是强盗,在约翰福音十八章四十节描写的巴拉巴是一个强盗(le{ste{s),虽然强盗是为非作歹,但他们是十分刚强勇悍的;后者klepete{s是偷盗,在约翰福音十二章四十六节描犹大偷取袋里的金钱,便是一偷盗(klepte{s);故此,偷盗是下贱,欺骗和不忠诚的,和强盗的性格刚好相反。接下面的两个字便是奸淫和凶杀,而它们的意思是很显明的。
然后是贪婪(pleonexiai),它是从两个希腊字混合而成;它的意思是‘渴望获得更多的东西’──就是指人贪得无餍了。它还有许多注释定义:‘物非己有,而心欲攫取’;‘属别人的东西,但存心欲取为己有’。所以贪婪的人不是吝啬或屯积财物,他们存强烈的欲念去攫取财物而把它们挥霍耗尽。哥利(Cowley)给它的定义是:‘有博取无餍的欲望,不是为自己存心敛财,而是想尽情的去享受,养成骄奢的生活。’贪婪不指喜欢金钱和财物,而是想增加自己的势力满足自己的欲念。柏拉图说过:“人的欲望有如一个筛子或一个有孔的滤器,他希望把它填满,而结果是不可能的。”贪婪的人把人生的目的放在物质的享受上面,而不是建设在上帝上面。
接邪恶一词便是描写败坏的行为。希腊字中有两个字用来形容邪恶──kakos是指本身的恶毒;pone{ros是指人与事物,‘进行邪恶的活动’,本文所用的便是pone{roiai这个字了。恶毒的人时常存伤天害理的念头。班杰尔曾说:‘这种人是一个无恶不作,专门毒害别人的职业高手。’泰勒也对这个字作过解释:‘这种恶毒的人,善于搬弄是非,专门为非作歹,爱看见别人遭遇沉沦和悲剧;对邻舍肆意扰乱;待人接物则粗鲁,刚愎和脾气乖戾。’这种人不单止自己罪恶滔天,而且善于教唆别人去行恶,所以撒但的名称也叫做“恶毒者”(pone{ros)。世界上最坏的人,莫过于委身去做撒但的工夫;不止于自己堕落,还希望教唆别人,一齐沉沦而后甘心。
下一个字是诡诈(dolos)。这个字是从诱饵一字而产生出来的;专门以欺骗和诡计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它有时亦可解作‘捕鼠器’。古时的希腊人曾攻打特洛伊城(Troy),但碣于守坚固而束手无策;后来他们献上‘木马’作为礼物,表示和平共处的友善好意。城中的人于是开门欢迎。原来木马内藏满了希腊士兵;他们由此而攻陷特洛伊城。这就是诡诈的最好定义了。诡诈的人就是奸诈、狡猾.欺骗和伶俐的背信者。
下一个字是淫荡(aselgeia)这个希腊字的定义是:‘不受一切纪律羁束的心态’;‘放荡不羁束的心态’;‘放荡的意识,敢作妄为,能干出一切可以想像出来的恶作剧。’一个人有了淫荡的习惯,自然没有羞耻之心,也不顾体面了。一个恶毒犯罪的人,自己也希望掩遮自己的罪行,但淫荡的人,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干出无耻的勾当,以行动惊人的做作而引以自豪的。在历史上,耶洗别(Jezebel)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了,她的放荡不羁行为,硬要在圣城耶路撒冷建筑一个异教神龛。
嫉妒的字面的解释便是‘邪恶的眼睛’;当嫉妒的人看见别人成功和快乐时,便投以邪恶的一眼,于是妒念随之而生出来。下一个字是谤渎(blaphe{mia)──用在人身攻击,它可以解作诽谤;批评上帝时,便是亵渎。这个字用在对‘人’和‘上帝’的攻击两者都可以。
下一个字是骄傲(huperephania)──它的表面解释是‘把自己高举在别人之上’;它描写一种轻浮的态度,除了自己之外,一切入都不放在眼内。希腊人运用这个字时有一个特别的连带关系──就是不让这种态度公开出去──“骄傲”的人会私自的和人比较;可能在外表佯装谦恭,而在内则骄气嚣张。当然,有些时候这种骄傲是会很显明的表露出来。根据希腊神话,达特拉斯(Tartarus)和姬(Ge{)所生的儿子,强壮健硕而成为巨人,他们带等骄傲的态度想去攻打天宫,而结果被纥库勒靳(Hercules)神击倒,抛了下来。这是从骄傲而产生出来的行动,竟然想侵占诸神的领域──和神作对。正如雅各书四章六节所引述的‘上帝阻挡骄傲的人’──‘骄傲便是一切恶毒罪行中的一个最高了。’
最后便是狂妄(aphrosune{)──不是指智慧迟钝或愚顽;而是道德上的愚蠢行为。这等人不是没有思想的傻子,而是存心拣选愚妄的行径。
这是一张很可怕的罪行清单,都是从心思意念中产生出来的。当我们细心去念一遍时,心里仍觉得战栗万分。但列出这张清单的用意,不是作吹毛求疵的挑剔而畏缩;而是唤醒我们要以诚恳的态度去省察自己的行为,避免去做那些恶毒的事。
预测基督将来的领域(七24-30)
当我们研究这件事发生的地方背景时,它可以说是耶稣生活中最动人和最奇突的一次经验了。
首先我们视察它的地理环境。推罗和西顿是腓尼基的两个城巿,也是属于叙利亚的领土。腓尼基北端起自迦密山,沿海岸南下,是一块平原之地,介乎海岸与加利利之间。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说腓尼基的地势‘环抱加利利’一点也不错。
推罗在迦百农西北约四十哩,它的名字可以解作岩石,因为在推罗海岸对开之处,现出两块大石,彼此与一条三千尺长的分水岭相连,而形成一条天然的防波堤。自古以来推罗已经是一个著名的海港了。这些石堤不但可以防御风浪,而且也构成一道天然防的险要;所以推罗是一个著名的海港,也是举世驰名的堡垒。最初发现用星的位置方向来导航的水手,也是出自推罗和西顿两地的。当人未发现用星宿的位置航行时,他们只敢在日间把船靠岸边行驶,到了夜间便靠岸停泊。但后来腓尼基的水手能够环绕地中海而航行,相继而发现了天柱星(Pillars of Hercules)位置,可以引导船只航海,后来他们竟能够把船驶至英国康瓦耳郡(Cornwall)的铁矿区。他们的果敢冒险精神,可能吸引他们尝试环驶整个非洲,也并不是一件奇事。
西顿是在推罗东北约廿六哩;在迦百农北方约六十哩。西顿也有防坡堤,像推罗一般,是一个优美的海港,在古籍的记载中,已经蓬勃一时,而从来没有人知道它在那一个时代建成的。
虽然腓尼基的城市隶属叙利亚,但它们是独立的,而且彼此对峙,互争雄长的。它们有各自的君王,崇拜自己的神明,和发行自己的钱币。这些君王与神明在自己一个半径十五至廿哩的范围内,可以说是至高无上的。向外望出去,可以看见地中海,向内陆望则可见大马色。所以不断有船只与骆驼队商人经过它们的境内。后来由于历史的演变西顿日渐式微而由推罗完全控制了它的商业;西顿虽然失去了它的朝气,但腓尼基水手,始终能保持他们先人靠星宿航行的本领,在航海业中,是十分出色的。
(一)现在‘耶稣到了外邦人的地方’,这可以说是一个创举。祂有什么理由,或因什么缘故而要前来外邦人的地方呢?上一段的记载,给我们的见解,就是耶稣带来一个革命性的宣告,扫除了食物禁忌的口传律法。耶稣会不会利用这个涉足的机会作出象征性的见解──在上帝眼中人不可分为洁净的与不洁净的。犹太人从来不让不洁净的食物玷污口;同时他们从来也不会跟外邦人接触而玷污生活。耶稣存心这样做,是否想证实外邦人并非不洁净的,在上帝国里也有外邦人的席位呢?
耶稣可能在这个时候被迫要到北方去,作暂时的躲避,因为在自己的家乡中,祂遭受各方面的攻击。较早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因为祂打破了他们的法规和条例,于是视祂为一个罪人;希律认为祂是一个滋事生非的捣乱份子;拿撒勒人用冷嘲热讽的态度来讥笑祂。当然耶稣知道当那个时候到来,祂必须挺身而出,和他们正式对垒的,可是这个时机还未来到!当时机未成熟时,祂只好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稍避一下风声。这样为避免和犹太人作直接的冲突,于是耶稣在外邦人的地域建立起上帝国的基石。这个时候正好作了基督教历史扩展至全世界的预告;犹太人所弃绝的信息,便间接给外邦人造成千载难逢的机会了。
(二)我们还可以进深一层去看,腓尼基本来就应该是以色列所承受的真正领土,根据约书亚记第十九章廿八、廿九节的记载,在约书亚领导之下,亚设支派(tribe of Asher)所统辖的地区,直扩展至西顿大城的,并且包括坚固的推罗在内的。但结果他们当时的兵力有限,而不能攻占这些地方,没有得应许划分给他们的土地。如此看来,耶稣踏足在他们当中,是否也是一个象征?从前靠兵力不能攻占的圣城,耶稣现在藉爱心而占领了它们。地上的以色列族不能招聚腓尼基人在他们选民之列,但耶稣却能把他们归纳在真以色列中。这样看来,耶稣所到的,不是陌生之地,而是上帝老早已交给他们的应许之地;祂并不是一个客人;而是来承受产业。
(三)我们必须用悟性去读这个故事。这个妇人来找耶稣,请求协助她的女儿脱离苦楚。耶稣的回答是不应该把孩子的食物给狗吃。骤然看来,这话出自耶稣的口,简直是使人难以置信的。
当时的狗,并不是今天人们畜养当作宠物和喜爱的;它根本就是一个不荣誉的象征。希腊人爱用狗来比喻无耻的淫妇,犹如今天的英文字母狗(bitch)用来形容淫妇一样。犹太人也把狗当作可耻和卑鄙的东西。‘不要把圣物给狗。’(太七6;腓三2;启廿二15)。
其实,犹太人有时也爱用狗去比喻外邦人的,视他们为可鄙的。拉比约书亚利未(Rabbi Joshua ben Levi)讲过一个比喻。他看见那些外邦人也有机会去享受上帝的福祉时,于是他问:‘倘若外邦人也有机会,得尝上帝的福气时,那么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便应该享受更多更大的福份了。’──犹如一个皇帝设筵,邀请许多客人前来,先领他们到宫殿大门口;他们看见许多狗只跑出来,而且口中咬雉肉,肥雀头和牛肉,于是那些客人便开始说:‘狗只也有这些好的食物;等一会我们的酒馔岂不是更丰富吗?’。犹太人视世界上别的国族如同狗类,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这些狗贪食,不知饱足。’(赛五十六11)。
无论我们如何去解释也好,狗这个字必定是代表一种耻辱。那么我们怎样去解释耶稣所讲的话呢?
(甲)耶稣所讲的狗,不是普通人所指的狗,祂意把它换作小狗而说出来,它的身价于是提高了,它再不是街上游荡的野狗;而是一只小狗,在家中蜷伏主人膝上的宠物。在希腊文中,当一个名词用‘缩细的字眼’(diminutive word)去表达时,这个字便增加它的亲切感。本文中耶稣用小狗一字,目的也是想把这个字的刺拔去。
(乙)而且当时耶稣的语气是带温和而且关心的口吻,当人听了这句话,再不觉得是一句讽刺的话了。许多时用不同的语气,去说同一句话,便会产生不同的含义的,如英文字的‘rascal’,在骂人时可以当他是个‘流氓’;但觉得别人可爱时,用不同的语气去说,它可以解作‘小淘气’,就是好逗人笑的家伙了。耶稣用温柔的语调讲出这话来,于是把它内蕴的歹毒意思也挪移了。
(丙)姑勿论当时的情形是怎样,耶稣没有把上帝国的门在这个妇人面前关上。祂的回答是首先让小孩子吃饱;而家中还预备好其他的食物给家犬受用的。真的,福音的好信息是先向以色列人传播,但这只不过是时间上的先后而已;别的国族不断的涌进来。这个妇人是一个希腊人,而希腊人是善于口才应对的;而当时她听了耶稣的语调,带温和的笑容而讲出来,她立刻知道她求助有门了。昔时的人用膳时,没有用刀叉餐具的。他们用手吃;然后再把整大块面包抹干净沾满油的手指,随即弃置在地上,让家犬去吃。所以那个妇人说:“我当然知道小孩子必须先要吃饱,但我可否拾起那小孩子抛在地上的面包呢?”耶稣十分欣赏她的回答,这种请求,充满明朗的信心,有谁人能拒绝她呢?当时她的女儿正在家中患病,在此时刻尚且能够带愉快的笑容,充满盼望,而来请求耶稣,她的信心是经得起考验的;而且她的信心是真确的;她的祈祷得到了答案。在这个故事中,这个妇人顿然变成一个象征,代表那外邦人的世界,充满热忱的信心和盼望,去拾得犹太人弃绝在地上的天粮。
祂做一切事都是美好的(七31-37)
从表面来看,这个故事所叙述的旅程是十分惊人的。耶稣从推罗起程,伸展至如利利的周围;祂不是走直路,而是先绕路向北方行,然后折返加利利;途中是经过西顿的。简言之,祂先向北行,而迂回折向南行。
有些人以为这样的旅程有点不寻常,把它说成经文上的错误编排,所以西顿不应该列入祂的行程之内。另外有人则说,果真耶稣要依这条路走时,祂必须花八个月的时间才可以走完。其实这个说法十分接近当时的实情。
这个漫长的旅程可以说是暴风雨前的一段平静时间;在那风暴未吹袭之前,耶稣须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和门徒相处在一起,因为在后一章的经文中,彼得竟然一语道破了耶稣的真正身份。在未接受外来的重大冲击之前,祂渴望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密切的训练祂的门徒。
当耶稣抵达加利利的领域时,祂先到低加波利(Decapolis)境内,他们带一个耳聋舌结的人来见耶稣。丁道尔(Tyndale)的圣经译本,说这个人“口里乱叫乱嚷,而不知说什么。”耳聋和舌结往往是相连一起的;而整个故事的描述,充份地把那耶稣友善待人的态度清楚刻画出来。
(一)祂从众中,把这个人拉到自己的身旁;体贴入微的去关心他的处境。聋人站去别人的面前,总是局促不安的。一个耳聋的人知道自己听不到任何声音;若有在众中示意呼叫他时,他一面会十分焦急想听,但另一面出尽方法,也听不到什么,便会呈现一副可怜相出来。耶稣体贴他的处境和感受,于是拉他到一旁,而不致令他焦急彷徨。
(二)在整个神迹中耶稣好像独自一人在台上演哑剧似的。祂把手放在这人的耳中,又用唾沫触摸他的舌头。当时的人相信唾沫含有医病的药力的。罗马历史家绥屯纽(Suetonius)描写罗马皇帝维斯帕先(Vespasian)的传统,讲及一个故事:‘当王在上座审判民情的时候,有两个平民,一盲和一跛的,走前来,说他们在梦中得到萨拉毕斯神(Serapis)的指示,希望王能医治他们;只要王把唾沫吐在盲人的眼上,他便复明;王若肯动手触摸那跛的脚,他便能行走。本来王不信这些话,以为他们胡说八道;但结果却听从了侍臣的劝言,照这两人的话做出来;他们竟然复原。’耶稣举目望天,示意众,祂的医治力量是从上帝而来的。然后再说了一句话,于是把这个聋哑的人医愈。
整个故事的重点,很显明的告诉我们,耶稣并不把它当作一个病症去处理;祂所关心的是一个人。这个人有特别的困难和特别的需求,而耶稣以最体贴的方法,先免除他的情绪局促不安,体察他的个人感受,而去把他医好。
当整件事做完之后,众人都赞赏,说祂所做好事都美好。这句话极似上帝最初创造宇宙时,对自己的创造物所宣判的话一样(创一31)。当耶稣到来,带给人们医治身体和安慰创伤的良药,祂所做的,就是重新再创造这个世界。最初,上帝的一切创造物都是美好的;人犯了罪而把它弄致丑恶;耶稣现在到来,竟然又能够把人弄脏了的世界恢复原来的美丽──看啊!祂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啊!──《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