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五章-《圣经背景注释》
马可福音第五章-《圣经背景注释》
马可福音第五章
五1~20
制服群鬼
耶稣可以捆绑无人能捆住的壮士(三27,五3~4)。
五1 马太的「加大拉」(太八28)离湖大约八哩,比马可的「格拉森」更准确,那是一座大城,在湖的东南方,直线距离约三十哩,走路就更远。但是两座城都属于同一个区域,即低加波利,那里大部分居民都不是犹太人,马可似乎是写给离那地方很远的读者,他们不会讲究叙利亚─巴勒斯坦的地理细节,而马太的读者就可能会留意。
五2 犹太人认为坟墓对他们是不洁之地,也是魔鬼出没的地方。在许多古代的文化中,都有献祭给死人的事,也许同时是要讨好这些邪灵。当时已是晚上(四35),一般人认为邪灵在晚上力量最大。因此,马可的布局会让古代读者感受到,一场冲突即将发生。
五3~5 许多异教崇拜都有用石头划身(王上十八28)的项目,而今日许多文化中仍有神灵附身的事,其现象包括苦待自身和超自然的力量。
加大拉沿街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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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6~8 古代的法术,要赶掉一个灵,必须请力量更大的灵来,这里群鬼要求那惟一比耶稣更大的一位,不让耶稣把他们赶出去:「我指着神恳求你」(不是 NIV 的「向神起誓」)。这句话包含咒诅──如果耶稣不照办的话。(「我恳求你」或「我知道你」──可一23──出现在古代用法术赶鬼的文字中,是具保护作用的祈使语,以捆绑灵界的对手。)想用法术来自我保护、抵挡耶稣,显然行不通。有时 * 外邦人也会像犹太人一样,称以色列的神为「至高者」。
五9 在古代赶鬼的文献中,叫出灵的名字以制服它们,是标准的作法(参古代魔法文献,及 * 所罗门之约);这一回那人身上有许多灵,而在福音书的记载中,耶稣只有这一次问邪灵的名字,但祂似乎并没有用这些名字来赶鬼。
一「群(legion,或译营)」可有四千到六千军人。因此,这个人身上有群鬼附着,数目可能比猪还多(五13)。
五10 邪灵在快被打败的时候,常会求情或妥协,古人对此很熟悉(如:* 以诺一书十二~十四;所罗门之约二6)。或许它们想留在那一带,因为那里是墓地,不过按古人的说法,邪灵常与地缘有关。
五11~12 只有 * 外邦人(或不遵守教规的犹太人)才会养猪,犹太读者会认为,猪是最不洁净的动物之一,所以自然可以让邪灵去住。古代的驱魔人如果对邪灵施加很大的压力,让它们无法留在原主身上,邪灵常会和他们讨价还价。
五13 犹太人的传统常教导说,邪灵会死,所以许多古代的读者会假定,邪灵和所附身之物一起灭亡了(至少无法再作怪了)。(有些文献描绘说,某些邪灵怕水──所罗门之约五11~12;但是也有些文献说,某些邪灵住在水中。在福音书的记载里,比较重要的是邪灵对被附身者的倚赖;福音书对这方面的重视超过当时其他的文献。)
五14~17 当地人对耶稣的抗拒,一方面是出于经济的考虑──损失了一大群猪,另一方面,有些希腊人觉得四处游行的术士很危险,一般人都怕他们。
五18 在古代故事中,从疯狂状态回复神智的人,大半不记得自己从前的光景(如 Achilles Tatius 的 Leucippe),但并不一定都如此(但四34~37)。
五19~20 耶稣在犹太人众多的地区隐藏自己的 * 弥赛亚身分,恐怕民众产生误会。然而在多半是非犹太人的低加波立,人会以为祂是术士,所以祂要这位刚成为祂* 门徒的人,去四处宣讲神所做的事,以更正人们的误解(参:马喀比二书三36)。
五21~43
医治女孩与被赶出人群的妇人
这一段经文讲到两则不洁净的个案:血漏的妇人与死尸(参:利十五19~33;民十九11~22)。第一位妇人即使血止住了,还要过七天才能算为洁净(利十五28);死去的女孩则更为不洁(民十九11)。
五21~24 「管 * 会堂的」是会堂里的主要领袖(与只来聚会的人不同,路四20),在当地人中间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睚鲁的女儿当时还小,就年龄和性别而言,她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下跪的对象,必须是非常伟大的人(如君王),否则人只能向神俯伏;这位有名的人物会在耶稣面前这样谦卑,表示他极其看重耶稣的能力。
五25 这位妇人的病就好像整个月经期不停;按照 * 律法而言(利十五25~28),她便一直不洁净;而除了身体的疾病之外,她还有社会与宗教问题。这个病可能在青春期之后发作;古时的平均寿命若是四十岁,而她病了「十二年」,可能她成年之后,有一半时间都被这疾病缠身。
五26 在圣经的时代,无论是犹太人或 * 外邦人的医生,很多都是以迷信的方式治病,难怪常常无效(参:代下十六12;多比雅书二10;* 昆兰创世记旁经二十19~20)。虽然希腊世界有不少医生是奴隶,但按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资料看来,当地的医生收入还不错。
五27~29 如果这名妇女碰到任何人,或他的衣服,就会使那人一整天在礼仪上不洁净(参:利十五26~27)。有些不洁是无法避免的,可是这样一来,就无法遵守洗濯的规定,而一般男人都会尽可能避免沾染不洁。由于她只要一碰到人,就会使人不洁,所以她不应该置身在这样一大群人当中。后来犹太教传统的规定,比利未记更严格(如:* 米示拏托哈洛书五8),所以许多教师干脆完全不碰女人,省得无意中沾染不洁。因此,她不能碰别人,别人也不能碰她;可能她已经离婚,不然就是从未结婚,是犹太社会的边缘人物。
五30~34 犹太人相信,只有最亲近神的教师会有超自然的知识。耶稣用祂超自然的知识认出碰祂的女人──尽管在众人的眼中,祂会成为在礼仪上不洁的人。男性 * 门徒在信心上经常失败(八17~21,九19),由此观之,马可记载女人的信心(参:七29,十二44,十五40~41)就更让人吃惊;有些读者的文化视女人较不坚定,在情绪上比男人更软弱,他们对这样的记载会更惊讶。
五35~39 再穷的人,在葬礼时也要请几名职业哭手来;这个人既然相当有名,家人过世一定会请更多哭手。在巴勒斯坦,尸体腐化得很快,所以人一死,就要马上召来哭手;甚至睚鲁还不知道女儿已死的事,他们就已经聚到他家了。家中一有恶耗,就会立刻打发人去向家长或配偶报消息。
五40~43 按当时的风俗,十二岁的女孩是童女,可能不久就要出嫁(妇女不像今天可以继续受教育,或外出工作)。年轻的女孩通常很期盼婚礼来到,那是她们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而若没有结婚就过世──特别只差一点就可实现时──会让人加倍伤心,认为是最大的悲剧。耶稣用 * 亚兰文向她说话,那可能是她的母语,不过在巴勒斯坦希腊文也很普遍。(有关在医治时使用亚兰文,参七34~35的注释)。— —《圣经背景注释》